你去法院旁听过的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有感觉违背法律公平,公正,正义原则而判决的案件有没有发生过的?

第一讲 民事诉讼法 测试:民事诉讼法

1、 问题: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试卷3第35题)
A: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B: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C:根据其规定的内容,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D: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答案: 根据其规定的内容,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2、 问题:关于民事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书都具有执行力,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裁决书没有执行力
B: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仲裁中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C:仲裁不需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诉讼原则上要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D: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法院是国家机关
答案: 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法院是国家机关

3、 问题:民事诉讼与民商事仲裁都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有效方式,但两者在制度上有所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试卷3第88题)
A:民事诉讼可以解决各类民事纠纷,仲裁不适用于身份关系有关的民事纠纷
B: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
C:民事诉讼判决书需要审理案件的全体审判人员签署,仲裁裁决则可由部分仲裁庭成员签署
D: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由法院负责执行,而仲裁机构则不介入任何财产保全活动
答案: 民事诉讼可以解决各类民事纠纷,仲裁不适用于身份关系有关的民事纠纷;
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
民事诉讼判决书需要审理案件的全体审判人员签署,仲裁裁决则可由部分仲裁庭成员签署

4、 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未作规定的制度?( ) (2012年试卷3第77题)
C:检察监督中的抗诉制度
D:诉讼保全制度中的行为保全制度
答案: 公益诉讼制度;
诉讼保全制度中的行为保全制度

5、 问题:下列哪些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规定的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 ) (2012年试卷3第84题)
C: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

问题: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与居住在B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位于B市北城区正和钢铁厂的同事)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钟阳向林剑借款20万元,月息1%,2017年1月20日前连本带息一并返还。合同还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可向B市东城区仲裁委员会仲裁。至2017年2月,钟阳未能按时履约。2017年3月,二人到正和钢铁厂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调解委员会委派了三位调解员主持该纠纷的调解。如调解委员 会调解失败,解决的办法有:( )
A: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B: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要求林剑居住地的街道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
C: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
答案: 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要求林剑居住地的街道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

第二讲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测试: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1、 问题: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
B:当事人均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处分原则的体现
C: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是同等原则的体现
D: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要自愿,内容也不得违法,是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
答案: 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要自愿,内容也不得违法,是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

2、 问题: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关于该案的审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只有在唐某与甲公司共同提出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不公开审理
B:根据法律的规定,该案不应当公开审理,但应当公开宣判
C: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但应当公开宣判
D:法院应当公开审理此案并公开宣判
答案: 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但应当公开宣判

3、 问题: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公开审判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审判过程及结果应当向群众、社会公开
B:公开审判是指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的制度
C: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D:离婚案件,属于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法院决定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答案: 公开审判是指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的制度

4、 问题: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审判长意见与多数意见不同的,以其意见为准判决
B:陪审员意见得到支持、形成多数的,可按该意见判决
C:合议庭意见存在分歧的,也可提交院长审查决定
D:审判人员的不同意见均须写入笔录
答案: 审判人员的不同意见均须写入笔录

5、 问题: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公平正义,因此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下列哪一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最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内涵?( )
C: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D: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答案: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6、 问题: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诚信原则的基本精神,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诚信原则?( )
A:当事人以欺骗的方式形成不正当诉讼状态
B:证人故意提供虚假证言
C: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予采信
D: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任意进行取舍或否定
答案: 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予采信

7、 问题: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在案件审理中,借款事实得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乙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法院遂根据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判决乙还甲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520元。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
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
答案: 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8、 问题:关于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外国人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时,与中国人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体现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B:法院未根据当事人的自认进行事实认定,违背处分原则
C:C.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时,根据处分原则,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D:环保组织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体现了支持起诉原则
答案: C.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时,根据处分原则,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9、 问题:不同的审判程序,审判组织的组成往往是不同的。关于审判组织的适用,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
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发回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判决生效后启动再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C: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同意,经上级法院批准,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D:适用选民资格案件审理程序的案件,应组成合议庭审理,而且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答案: 适用选民资格案件审理程序的案件,应组成合议庭审理,而且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10、 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A:第二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B: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C: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只能采用独任制
D: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答案: 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只能采用独任制

11、 问题:某区法院审理原告许某与被告某饭店食物中毒纠纷一案。审前,法院书面告知许某合议庭由审判员甲、乙和人民陪审员丙组成时,许某未提出回避申请。开庭前,许某始知人民陪审员丙与被告法定代理人是亲兄弟,遂提出回避申请。关于本案的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许某可在知道丙与被告法定代理人是亲兄弟时提出回避申请
B:法院对回避申请作出决定前,丙不停止参加与本案审理
C:应由审判长决定丙是否应回避
D:法院作出回避决定后,许某可对此提出上诉
答案: 许某可在知道丙与被告法定代理人是亲兄弟时提出回避申请

12、 问题: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非借款关系。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但王某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法院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
B: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
C: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
D: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
答案: 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

13、 问题:关于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下列哪一项说法是错误的?( )
A: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回避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本案的工作
B:除了非讼案件外,我国对诉讼争议案件一律实行两审终审制
C: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实行独任审理,但是独任审理的并不一定都是简易程序
D:民事诉讼中离婚案件当事人双方都有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权利
答案: 除了非讼案件外,我国对诉讼争议案件一律实行两审终审制

14、 问题:关于处分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既可以处分自己的实体权利,也可以处分诉讼权利
B:在整个诉讼过程当事人都可以行使处分权利
C:只要当事人的处分是自愿作出的,就应当允许
D:特别程序也适用处分原则
答案: 只要当事人的处分是自愿作出的,就应当允许

15、 问题:刘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冯某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件,决定由法官张某和人民陪审员乔某、吉某组成合议庭,张某任审判长。刘某得知陪审员乔某是被告的表弟,便要求其回避,但回避申请被张法官当场拒绝。法庭审理后作出判决,原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申请回避理由成立
B:乔某作为人民陪审员,其是否应当回避审判长有权决定
C:对法院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刘某可以提出上诉
D:发回重审后,应当组成新的合议庭进行审理,且合议庭组成人员中不得有人民陪审员
答案: 刘某申请回避理由成立

问题: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6年10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甲公司将房屋出租给乙公司使用。该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自2016年10月30日起至2026年10月29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11.8万元,装修免租期为五个月,逾期支付租金需按日租金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一个月,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承租方应支付违约金11.8万元。合同签订后,乙公司自2017年7月起拒不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甲公司经多次催讨无果,2018年2月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自2017年7月30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止的房屋租金70.8万元。一审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支付拖欠的房屋租金70.8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3600元,解除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公开审判制度

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两审终审制度
答案: 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17、 问题: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据此,法院和法官应在民事审判中遵守诉讼程序,履行释明义务。下列哪一 审判行为符合执法为民的要求?( )
A:在李某诉赵某的欠款纠纷中,法官向赵某释明诉讼时效,建议赵某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B:在张某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法官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裁定
C:在杜某诉阎某的离婚案件中,法官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D:在罗某诉华兴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官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并据此支持了罗某的请求
答案: 在杜某诉阎某的离婚案件中,法官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18、 问题: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仅局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B: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C: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D: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
答案: 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

19、 问题:王某与钱某系夫妻,因感情不合王某提起离婚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一并作出判决。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下列哪些原则或制度?( )

20、 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再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B: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法院适用提别程序审理案件,陪审员不参加案件的合议庭
D:中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时,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作为二审法院时,合议庭则一律由审判员组成
答案: 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法院适用提别程序审理案件,陪审员不参加案件的合议庭;
中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时,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作为二审法院时,合议庭则一律由审判员组成

21、 问题:孙某诉朱某借款合同一案中,朱某得知陪审员唐某私下会见孙某代理律师李某,故申请唐某回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唐某的回避应由院长决定
B:唐某有权就回避申请复议
C:朱某应向院长提出对唐某的回避申请
D:朱某申请回避,须说明理由
答案: 唐某的回避应由院长决定;
朱某申请回避,须说明理由

22、 问题:下列人员属于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适用对象有:( )

23、 问题:关于审判公开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社会公众有权查阅生效的法院调解书
B:所有判决都应公开宣判
C:涉及个人隐私的离婚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D:旁听人员经法庭许可,可以录音、录像或摄影
答案: 所有判决都应公开宣判;
涉及个人隐私的离婚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旁听人员经法庭许可,可以录音、录像或摄影

第三讲 法院管辖 测试:法院管辖

1、 问题:关于管辖,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军人与非军人之间的民事诉讼,都应由军事法院管辖,体现了专门管辖的原则
B:中外合资企业与外国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应由中国法院管辖,体现了维护司法主权的原则
C:最高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授予部分基层法院专利纠纷案件初审管辖权,体现了平衡法院案件负担的原则
D: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体现了管辖恒定的原则
答案: 最高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授予部分基层法院专利纠纷案件初审管辖权,体现了平衡法院案件负担的原则

2、 问题: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将案件退回甲市A区法院
B:将案件移送同级第三方法院管辖
C: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D: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
答案: 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

3、 问题:A想在乙区买一个店铺,和甲县的B签居间合同,和乙区的C签店铺买卖合同,C不肯交房并办理过户。A将B、C起诉到甲县法院要求交付店铺办理过户,甲县法院判决C交付办理过户,以B不是适格被告为由判决驳回A对B的诉讼请求。C不服上诉,认为既然B不是适格被告,那么B的住所地甲县法院就没有管辖权,故而在二审中提管辖权异议。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二审法院应移送管辖
B:二审法院应指定管辖
C:二审法院对管辖权异议不子审查
D:二审法院应当撒销原判,发回重审
答案: 二审法院对管辖权异议不子审查

4、 问题:下列哪一类案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

5、 问题:在民事诉讼中,下列哪一选项属于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的事项?( )
B:合同案件的管辖法院
答案: 合同案件的管辖法院

6、 问题:甲区基层法院因装修办公大楼,与所在区的向阳建筑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工程竣工后,双方就工程款的决算产生了纠纷,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阳建筑公司就该纠纷向甲区基层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甲区基层法院支付尚未支付的工程款。鉴于本案的特殊情况,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本案为合同纠纷,应适用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B:本案情况特殊,应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C:本案情况特殊,应适用移送管辖制度
D:本案涉及不动产,应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
答案: 本案情况特殊,应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7、 问题:关于移送管辖,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认为自己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别的法院
B: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
C:受移送的法院认为自己并无管辖权的,应提请上级法院解决问题
D:审理过程中因行政区划变更从而导致受诉法院不再拥有管辖权的,受诉法院应立即进行移送
答案: 审理过程中因行政区划变更从而导致受诉法院不再拥有管辖权的,受诉法院应立即进行移送

8、 问题:以下情形中,不需要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是( )
A:某公司在某区法院状告该法院拖欠园林护理费2万元的纠纷
B:某县法院审理张某和刘某借贷纠纷过程中,该县遭遇特大洪涝灾害
C:常亮区法院和永明区法院都认为自己对于张某子女要求继承张某遗产的纠纷具有管辖权
D:四川某县法院审理赵某诉钱某合同诈骗纠纷案件过程中,钱某所在的村被划归重庆市
答案: 四川某县法院审理赵某诉钱某合同诈骗纠纷案件过程中,钱某所在的村被划归重庆市

9、 问题:李平(女)与王坚(男)二人于1993年在A市甲区某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B市乙区。1997年李平与王坚固在C市从事假烟生产被公安机关查获,C市丙区人民法院子同年12月以生产假冒产品罪判处李平与王坚有期徒刑5年。判决生效后李平与王坚被关押在位于C市丁区的监狱。2000 年5月,李平拟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

10、 问题:居住在甲市的吴某与居住在乙市的王某在丁市签订了一份协议,吴某将一幅名人字画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并约定双方在丙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吴某翻悔并电告王某自己已将字画卖给他人。王若想追究吴的违约责任,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 )

11、 问题:关于非涉外民事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只能就合同纠纷进行协议,涉外民事诉讼可协议管辖的范围不限于合同纠纷
B: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只能书面明示,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口头的方式
C: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协议选择的法院范围广于非涉外民事诉讼
D: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不可约定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约定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
答案: 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协议选择的法院范围广于非涉外民事诉讼

12、 问题:A 市东区居民朱某(男)与A 市西县刘某结婚,婚后双方住A 市东区。一年后,公司安排刘某赴A 市南县分公司工作。三年之后,因感情不合朱某向A 市东区法院起诉离婚。东区法院受理后,发现刘某经常居住地在南县,其对该案无管辖权,遂裁定将案件移送南县法院。南县法院收到案件后,认为无管辖权,将案件移送刘某户籍所在地西县法院。西县法院收到案件后也认为无管辖权。关于本案的管辖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D:西县法院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答案: 东区法院有管辖权;

13、 问题: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提出管辖异议,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其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救济措施?( )
A: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受诉法院对管辖权的归属进行审查
B:向受诉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异议,要求上级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进行审查
C:在法院对管辖异议驳回的情况下,可以对该裁定提起上诉
D:在法院对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以管辖错误作为法定理由申请再审
答案: 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受诉法院对管辖权的归属进行审查;
在法院对管辖异议驳回的情况下,可以对该裁定提起上诉

14、 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关于级别管辖,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级别管辖不适用管辖权异议制度
B:案件被移送管辖有可能是因为受诉法院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而发生的
C:管辖权转移制度是对级别管辖制度的变通和个别的调整
D: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案件的级别管辖
答案: 案件被移送管辖有可能是因为受诉法院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而发生的;
管辖权转移制度是对级别管辖制度的变通和个别的调整

15、 问题:关于管辖制度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
A: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均应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B:因共同海损或者其他海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
C:甲区法院受理某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后,发现自己没有级别管辖权,将案件移送至甲市中院审理,这属于管辖权的转移
D: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纠纷的管辖法院,这属于选择管辖
答案: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均应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因共同海损或者其他海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
甲区法院受理某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后,发现自己没有级别管辖权,将案件移送至甲市中院审理,这属于管辖权的转移;
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纠纷的管辖法院,这属于选择管辖

16、 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些法院对专利纠纷案件享有管辖权?(ACD)
C:最高法院确定的中级法院
D:最高法院确定的基层法院
答案: 知识产权法院;
最高法院确定的中级法院;
最高法院确定的基层法院

问题:主要办事机构在A县的五环公司与主要办事机构在B县的四海公司于C县签订购货合同,约定:货物交付地在D县;若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由原告所在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基层法院管辖。现五环公司起诉要求四海公司支付货款。四海公司辩称已将货款交给五环公司业务员付某。五环公司承认付某是本公司业务员,但认为其无权代理本公司收取货款,且付某也没有将四海公司声称的货款交给本公司。四海公司向法庭出示了盖有五环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证明付某有权代理五环公司收取货款,但五环公司对该授权书的真实性不予认可。根据案情,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通知付某参加(参与)了诉讼。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包括(

18、 问题:2008年7月,家住A省的陈大因赡养费纠纷,将家住B省甲县的儿子陈小诉至甲县法院,该法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甲县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恒定原则,将案件送还至甲县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乙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B:甲县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C:乙县法院不得将该案送还甲县法院
D:甲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答案: 乙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甲县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乙县法院不得将该案送还甲县法院

19、 问题:李某在甲市A区新购一套住房,并请甲市B区的装修公司对其新房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工人不慎将水管弄破,导致楼下住户的家具 被淹毁。李某与该装修公司就赔偿问题交涉未果,遂向甲市B区法院起诉。B区法院认为该案应由A区法院审理,于是裁定将该案移送至A区法 院,A区法院认为该案应由B区法院审理,不接受移送,又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市A、B区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
B:李某有权向甲市B区法院起诉
C:甲市B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D:A区法院不接受移送,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是错误的
答案: 甲市A、B区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
李某有权向甲市B区法院起诉;
甲市B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A区法院不接受移送,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是错误的

20、 问题:中日合资的甲公司与设在日本的日本乙公司(其在中国没有住所)在中国A县订立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5台电子设 备,并由乙公司负责将该电子设备运到甲公司所在地的B县。此外,还约定一旦发生争议无论向哪国法院起诉,均适用日本民事诉讼法。在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提供的产品中有2台电子设备存在严重质量瑕疵,经交涉未能解决,于是向我国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 承担违约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A县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B:B县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C:本案应当适用中国民事诉讼法
D:本案应当适用日本民事诉讼法
答案: A县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B县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本案应当适用中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讲 当事人 测试:当事人

1、 问题:基于当事人授权而享有诉讼代理权的人是( )

2、 问题: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进行诉讼时,享有的诉讼权利是( )
B:对本诉讼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C:放弃、变更本诉讼的诉讼请求
答案: 委托诉讼代理人

3、 问题: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在一审法院判决作出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该 判决的上诉期间对该判决( )
C:是否有权上诉,取决判决是否涉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
答案: 是否有权上诉,取决判决是否涉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

4、 问题:甲有两子乙和丙,甲死亡后留有住房 3 间。乙乘丙长期外出之机,将 3 间房屋卖给丁,后因支付房款发生纠纷,乙将丁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丙知道了这一情况,要求参加诉讼。关于丙在诉讼中的地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5、 问题:非人身关系的案件中诉讼当事人死亡,由继承人承担其诉讼权利义务,称为( )
A:诉讼权利义务的变更
C:非正当当事人的更换

6、 问题:三星书城的采购员廖某在为该公司购买一批法学图书时,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欲向法院起诉,应以谁为被告?(  )

7、 问题:下列哪些不属于当事人范畴?(  )
C: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
D: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
答案: 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

8、 问题:李天明是个体运输户刘新生雇佣的司机,某日李天明开车在为刘新生运货时,不慎将过路行人王爱月撞伤。现在爱月到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本案的被告人应当是准?( )

9、 问题:甲到边疆挂职1年,遂将自己的小面包车托同事乙保管,一日乙的好友丙因急事,向乙借用此车,途中被一货车撞坏。甲回家后,起诉乙要求赔偿损失。丙在本案中地位如何? ( )
B: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是与本案无关的案外人
答案: 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10、 问题:甲原在A市柴油机厂工作,2000年1月辞职,开了一家贸易公司。甲与丰华公司副经理谈了一笔价值30万元的买卖,但该机电公司总经理嫌其信誉不够,一直拖着不办。甲于是找到在其原工作单位当副厂长的哥哥乙帮忙弄了一张盖有A市柴油机厂合同章的空白合同书一份,并凭此合同书与丰华公司做成了买卖,但却在收到对方预付款后迟迟不发货。丰华公司欲起诉,应以谁作为被告?( )
答案: 甲与A市柴油机厂

11、 问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有( )
C: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
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

12、 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但 该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进行下列哪些民事诉讼行为?( )
A: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B: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答案: 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

13、 问题:( )不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
A: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B: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答案: 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

14、 问题:必要共同诉讼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
A: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参加诉讼
B:当事人一方为二人以上
C:共同诉讼人行为的一致性

文俊芳:持“公正心”走“司法之路” 漾起绵绵不断的法治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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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消息“伏案不离卷,办案不脱言。”这是对于文俊芳最真实的写照;“文姐姐,有点问题想请教您……”她总是亲切又充满活力地回答道“快坐,咱们慢慢说。”;“走路雷厉风行,做事认真负责,对待当事人耐心细致。”提起文法官,同事们不禁纷纷竖起大拇指。

1995年,文俊芳参加工作,先在青神法院工作。2009年来到东坡法院负责基层审判一线工作,这一待就是13年,她先后在民事、刑事审判岗位工作,担任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2010年,全省法院在省委、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抓好“八项司法”为抓手,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年新收各类案件808894件,办结805404件,同比分别上升2.99%和3.38%。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5880件,办结5762件。全省法院未结案工作量1.76个月,同比下降0.24个月,生效裁判息诉率99.13%,办案法官人均结案154.5件,是全国平均数的2倍,各项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均位于全国法院前列。

  一、大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抓好和谐司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7306件,判处罪犯86298人,同比分别下降0.51%和3.77%,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2443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等刑事犯罪活动,加大打黑除恶力度,共审结上述案件21880件。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会同有关机关制定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异地管辖等意见,审结贪污、贿赂、渎职案件1041件1254人,其中处级108人,厅级5人。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认真执行《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对于轻微犯罪、过失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理,减少社会对抗。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为3982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对自诉案件中13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裁定准予公诉机关撤回起诉81件;依法适用缓刑、管制和单处罚金刑17447人;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45919件。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着力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全省法院在立案前化解了一大批纠纷,减少了群众诉累,一审立案数量增幅比前5年平均值下降了12.33个百分点;积极引导当事人调解,并在协议中视情设立督促履行、担保履行的条款,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398330件,调解撤诉率达68.17%,调解后的自动履行率达72.16%;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12398件,调解成功9150件,成功率达73.8%。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使4308件刑事案件被害人方获得了3.7亿元经济赔偿,取得良好效果。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212件,同比上升2.51%,其中,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的10.42%,经法院协调后和解、撤诉的32.26%,九成半的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依法加大执行和解工作力度,在执结的240659件案件中自动履行、和解结案的占40.43%,同比上升4.35个百分点。强化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加强判后释法答疑,涉诉信访数量同比减少16.4%。认真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

  抓好民本司法,以落实司法为民促进矛盾化解。健全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司法服务网络,在边远地区及其他群众诉讼不便的地方新增人民法庭4个,巡回审判(站)点由166个增加至280个,开展巡回审判2万余次。推广远程立案、远程庭审、远程信访接待等措施,方便远途当事人参加诉讼。指导各级法院大力推进立案信访窗口设施标准化建设,强化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信访接待等功能,努力提供快速、便捷、亲和、信息化的司法服务,44个法院在诉讼场所设置了残疾人通道等无障碍设施。依法扩大适用简易程序、速裁机制的范围,加大处理简易、小额纠纷的力度,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及时胜诉,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5.31%。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2595.14万元,为4884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5517.67万元。

  高度重视保护涉案民生,及时制定审理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疗纠纷和适用侵权责任法等案件的司法文件,统一全省法院裁量尺度。坚持岁末年初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专项审判执行活动,审结与民生直接相关的劳动报酬、赡养、抚养、抚育等案件12036件,执行偿付率达83.1%,同比上升9.63个百分点。审结损害赔偿、民间借贷以及教育、医疗、住房、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案件180347件。制定涉军维权法律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专项检查,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审结涉军维权案件259件。

  二、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提升司法的社会公信力

  抓好规范司法,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发布指导性案例35个,下发办案业务指导性文件42个,总结推广审判经验61项。制定《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稳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对审判执行流程的全程实时监控和办案质效的分析评估,全省法院上诉率7.64%,低于全国法院平均数5个百分点,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平均执行天数、上诉案件平均移送天数,同比分别减少了2.32天、16.11天、8.49天,得到当事人的好评。扎实开展为期三年的案件评查活动,去年共评查当事人信访投诉等重点案件4600件。省法院在院机关率先推行“先归档后报结”制度,将案件归档日期作为结案日期,并在部分法院试行。全省法院所有警用车辆全部安装GPS监控系统。会同省公安厅专门下发文件,建立法院安保联防联动机制。

  抓好廉洁司法,确保公平正义。着力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重要事项报告、廉政监察员、司法巡查、违纪违法责任追究、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等制度。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和全省法院防止人情关系对司法工作不当影响的规定。省法官协会与省律师协会联合制定了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16条意见,抵制涉案不正当交往和不公不廉行为。省法院机关落实了院领导和审判业务庭领导的配偶、父母、子女担任诉讼律师的,予以单方退出的职业回避。全省法院以法官宣誓授职典礼等活动为载体,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凝聚团队精神。我省法院文化建设的经验得到最高法院的推广。有3个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法官项延永当选2010浙江十大法治新闻人物,法官陈辽敏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另有4人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三、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依法保障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深化国际金融危机的司法应对。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和司法需求,重视把握好法律和政策适用,妥善审判执行好在加强宏观调控、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出口增长、优化投资结构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案件,保障中央、省委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政策措施的落实。及时制定了审理涉财务风险企业债务纠纷、典当纠纷案件等指导意见,调节经济关系,兼顾劳资利益,促进银企合作,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共审结涉金融类、涉企业债务类案件117975件,调解撤诉率达40.13%。依法支持我省农地使用权流转的改革举措,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审结涉农耕地、林地、宅基地、建设用地流转案件1523件。

  保障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针对我省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难、担保难、用工难等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依法保障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12条,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创新了司法保障举措,其中适应浙江中小企业深度介入民间借贷的实际,在全国法院率先认可各地金融创新举措和企业之间自有资金临时调剂的合同效力,受到省委、最高法院和社会各界的良好评价。

  支持我省创新型省份建设。经积极向最高法院争取,我省具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增加至23家,居全国法院首位。制定网吧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的审理指导意见,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了我省网吧行业的规范发展。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637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81件。去年4月,省法院再次邀请外国驻华机构代表和境内外记者列席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年度会议,彰显了法治浙江的良好国际形象。

  服务我省开放型经济和“港航强省”建设。适应两岸三通的新形势,制定加强涉台商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依法促进浙台经贸合作和产业对接发展。签署海峡西岸经济区法院涉台司法事务合作协议,建立长三角法院审判协作交流等6项机制,提升区域司法水平。紧紧围绕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及时出台了保障我省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25条意见。审结涉外商事案件755件、海事海商案件983件。

  四、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公共服务管理的水平

  抓好协同司法,推动完善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依托审判工作,加强司法调研,预警社会风险。重视发挥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功能,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以纪念行政诉讼法实施20周年为契机,推进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工作,全省法院共发布76份,促进依法行政。针对审判活动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625份,有关部门反馈已采纳改进的409份。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完善社区矫正对接机制,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对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95个法院建立了独立建制的少年审判庭或指定审判庭管辖少年案件,推行未成年被告人公益代理人制度,解决外地籍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庭难的问题。在义乌国际商贸城、绍兴柯桥等流动人口多的地方建立巡回审判站,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会同省检察院制定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依法查处虚假诉讼案件137件110人,其中,判刑惩处41人,民事制裁44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5人。加强司法宣传、以案说法,召开新闻发布会72次,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3万余篇。

  认真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着力健全“执行征信、执行查控、执行惩戒、执行监督和执行保障”五个系统,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全省公安、国土、建设以及金融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法院执行查控更加便捷、高效,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惩治力度进一步加大。去年,全省法院共查询被执行人身份、住宿信息54035人次,布控被执行人2552人,查控银行账户135533件次、房地产37349件次、机动车辆12597件次。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通报涉公务员等特殊主体案件1023件次,579件得以及时执结,其余案件部分履行后制订了还款计划。向省信用中心提供企业、个人不履行义务的失信信息25万余条,与信用浙江网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接入共享机制,并汇集了70多万家企业的基本信息,供各级法院查询。健全协助执行奖励机制,已奖励329人29万余元。在各类媒体上曝光被执行人9971人,5359件案件得以执结。对4203件案件追加迟延履行金1372万余元,依法处以罚款100件174万余元,拘留3877人,判刑惩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案件50件59人,有力体现了司法权威。去年6月最高法院在我省召开全国法院执行机制建设现场会,推广我省执行工作五个系统建设的做法。11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全省法院执行《决定》的情况报告,并给予肯定。

  抓好阳光司法,推进司法管理创新。制定《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标准》,全面推进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杭州中院、宁波中院和萧山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加大科技助推公开的力度,全省103个法院已全部建立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审务,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8万余篇;在全省已建成1347个数字法庭,有效实现所有开庭的案件全程录音、录像;去年6月起每月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范围和领域。完成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全省人民陪审员数量由3303人增加至3990人,积极推动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执行和息诉服判工作,全年参审案件71534件,陪审率同比上升11.98个百分点,高于全国法院平均数30个百分点。完善民意沟通机制,除省法院院、庭长继续做客浙江在线外,又策划了中院院长网上系列访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司法热点问题。

  强化审判权执行权的阳光运作,重视发挥审判委员会和院、庭长的监督指导作用,省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我省首例引渡案,全省各级院、庭长共办结案件21万余件,占结案总数的26%。加强审判监督工作,推行减刑假释、国家赔偿案件公开听证,完善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服刑地变更的适用条件和裁定程序。推进司法拍卖集中摇号,建立拍卖机构优胜劣汰评估制度,已淘汰8家,停牌2家,进一步规范了拍卖行为。

  抓好基层司法,发挥基层的社会管理优势。扎实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推动基层基础工作创新。充实基层一线审判力量,新招录基层干警890人,加强信息技术开发应用,努力缓解基层案多人少矛盾。开发当事人信息关联查询系统,方便法官查询当事人在全省三级法院参与诉讼、执行的信息。积极借助看守所远程视频室、数字法庭,开展简易案件远程庭审、提讯1846次,受到最高法院的肯定和推广。建立基层法官全员定期集中培训制度,轮训基层法官7067人次。全省216个人民法庭全部配备了司法警察或安保人员。协助省财政厅制定完善市县两级法院装备配备标准和规划,新建、改建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9个。

  五、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完善接受监督制度。建立全省三级法院院长定向分级联络各地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制度,加强联系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已上门走访400余名代表600余人次。省法院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聘请15名民主党派和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注重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关注的问题入手,积极通过走访座谈、征求意见、寄送工作简报以及邀请视察法院工作、旁听庭审、参与执行等,接受监督,改进工作。去年共邀请视察1570人次。

  认真落实监督意见。切实贯彻人大对法院年度报告的审议意见,做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去年28件省“两会”建议、提案已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省法院先后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行政审判、民事执行和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并根据会议审议意见认真抓好整改与落实。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信来访办理工作,共处理来信2117件,接待1219人次。

  重视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005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248件,调解、撤诉188件,维持359件,其他方式结案的210件。加强与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重视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六、关于2011年全省法院的主要工作

  2011年,全省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正确把握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抓好“八项司法”为切入点,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省法院将努力在服务大局能动司法上,在审判执行的规范化管理上,在办案的质量效率上,在综合治理执行难的成效上,在科技强院的信息化应用上,在树立法官核心价值观的法院文化建设上,走在全国法院的前列。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更加严格地抓好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司法形象。秉持“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迎接建党90周年。把廉洁司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构建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重点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突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制约监督,确保裁判公正规范、作风清正廉洁。坚持对不公不廉行为“零容忍”,抓早抓小,从严治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不护短。重视正面典型的发扬宣传,组织廉洁司法先进人物巡回宣讲团,弘扬司法正气。着力加强省法院自身建设,为全省法院作出表率。搞好司法巡查,加强对中级法院、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监督检查。

  二是更加有效地化解涉诉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诉讼调解、涉案民生和涉诉信访工作,创新和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司法渠道。依法妥善审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案件,拓展司法便民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便利的司法服务。进一步加强涉军维权审判和军事设施司法保护工作。深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加快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的五个系统建设。大力化解涉诉信访积案,做到诉求合理的处理解决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注重研究社会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

  三是更加自觉地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密切关注我省经济发展的新变化新问题,依法妥善处理“稳增长、抓转型、控物价、惠民生、促和谐”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保障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促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做好村级组织换届的司法保障工作,依法有力打击黑恶势力插手、干扰和破坏村委会选举,依法处置贿选、煽动闹事等破坏选举的行为。积极探索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服务生态省建设。结合当地经济工作部署和地域经济,深化保障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司法指导意见,加强商事、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审判工作,进一步落实针对性司法措施,促进我省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和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快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四是更加扎实地推进审判机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按照“把握方向、立足国情、依法推进、确保公正”的原则,积极落实各项司法改革任务。完善全省法院审判、执行质效的信息化评估系统,创新审判执行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监督制约,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积极稳妥实施量刑规范化改革,不断改进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司法便民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中的广泛应用,推动法院执法办案和其他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

  五是更加有力地强化基层建设,夯实法院工作基础。紧紧依靠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从人员配置、业务培训、经费保障、物资装备等各个方面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尽力解决好影响基层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改善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设施,优化人民法庭设置,强化人民法庭功能,着力提高基层法官正确适用政策法律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切实关心法院干警的身心健康,改善法官的职业保障,依法处理暴力抗法、报复法官等行为,维护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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