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提供公民信息罪量刑最新法律规定?

我辖区盗窃犯罪发案现状及对策

我辖区盗窃案大致分为三种类型:

三、沿路盗窃货车燃油。

一、农忙时节,白天村里面的人都要下地干活,中途很少回家吃饭,这就给犯罪分子创造了作案时机。晚上,农民们由于劳累一天,睡得很沉,不易被惊动,犯罪分子往往也抓住这个机会进行盗窃;

二、冬季农闲时期,特别是临近年关期间,所谓“小偷也要回家过年”,犯罪分子容易产生盗窃心理;

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居民收入有较大的增长,百姓手中存有大量的现金、金银首饰、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因为存取现金要到乡镇上的银行信用社,路程少则三五里多则七八里,行动多有不便,群众往往把大量的现金和贵重物品放在家中,甚至绝大多数群众容易将金钱藏放在床铺下面、衣柜里面等固定地点,犯罪分子熟知群众心理,这就给犯罪分子留下了作案的前提条件。

盗窃牲畜原因和特点:现阶段物价上涨,牲畜经济收益高,“羊过千牛过万”、许多谋取不当利益非法个体屠宰销售者为盗窃犯罪者提供便利顺畅的销赃渠道、农民防范维权意识不够高这三点是盗窃牲畜案件发案的主要原因。特点是侵害目标以牛羊等牲畜为主,作案时犯罪分子一般是沿路随机或到事先物色好的地点,用药毒死狗,或采取剪断门锁将牲畜

赶出对于羊只或采取翻墙入圈抬羊出圈的方式进行盗窃;为便于转移赃物和迅速脱逃,罪犯一般为驾车作案,轿车为运载工具;作案人员以3至4人共同作案为多,分工明确,盗窃收赃相勾结,作案销赃“一条龙”。

沿路盗窃货车燃油原因和特点:油价上涨,盗窃燃油收益高、货车司机防范意识不强是盗窃燃油案发的主要原因。作案特点:时间多在晚间19时至次日5时;作案地点XXX沿线有饭馆停放货车的路段;作案手段:多为犯罪分子选择停放在路边饭馆前空地的货车为作案目标,采取撬油箱盖抽取的方式窃走箱内柴油。作案手法熟练,抽油工具效率高,往往三四分钟就能作案一起。

针对群众防范意识不高的情况,派出所应该不定期的印发各类防范手册、告示,在派出所户籍室、集市、民生服务大厅、银行、国道沿线餐馆等人员聚集的地方张贴发放,将各种违法案件的防范方法传授给群众,让群众树立起防范意识,积极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可疑情况,主动掌握此类线索。同时,可以联系电信、文化部门,通过短信提醒、电视字幕告知等宣传方式,让群众尽量将现金存储到银行,减少现金持有,从根源上减少盗窃案件的发生。联系乡镇综治部门协调资金免费为群众家中安放“电子狗”,提高村民居家防范能力。

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对群众的报案要及时受理、立案侦查,将法理程序及时告知受害者及知情群众,请群众积极提供线索证据配合工作。加强案件串并和研判分析工作,加强打击力度,为农民兄弟除害,绝不手软,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和个体屠宰场的整治,堵住盗贼将牲畜低价卖给个体屠宰场及个人屠宰者的销赃渠道。

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进一步加大对公安机关打击盗窃斗争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报道对此类案件的侦破、公诉审判等情况,扩大“严打”的社会效果,从而有效震慑、遏制犯罪的发生;对于破获的系列盗窃案,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公开场合的赃物发还工作,扩大破案影响力,增强公安机关公信力,使警民关系良性发展。

原任职务:湖南省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系株洲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县级二级机构)处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2年1月17日,法院判处尹春燕有期徒刑八年。犯罪事实:尹春燕在任职期间,利用负责办理房屋产权证、管理房地产担保公司等职务之便,尤其是利用房地产担保公司可以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发放贷款的权力,多次收受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贿赂89.1万元及价值16.9万元的住房一套。

新闻背景:这是尹春燕2011年4月27日在被“双规”期间写的悔过书。

德国哲学家康德曾写下一句著名的格言:“有两种东西,我们越是时常反复地思索,越是在心中灌注了永远新鲜和不断增长的赞叹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律。” 在历史之中,人生是短暂的;在人的一生中,过去的每一年、每一天也是短暂的。在星空之下,人是渺小的;在道德法律面前,任何猥琐、违法犯罪行为都无法遁形。道义是天际的星光,法律是指路的灯火。

这些天来,我为自己在任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处长以来与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间的不正当经济往来深感后悔、愧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自己做了对不起良知、触犯法律的事,只能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大家都这样’的想法,泯灭了我心中对法律的敬畏” 记得当年我怀着一腔“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豪情,选学了法律专业。1991年大学毕业后,我到湖南省株洲市房地产管理局法制科工作。从科员、副科长到科长,我深受组织的信任和栽培。在这期间,1998年我考上了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2001年,我任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以下简称产权处)主任,同年取得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单位升格,我被任命为产权处党委书记、处长。

产权处受房产局委托,履行房屋交易登记、市场管理、测量、租赁、档案管理等最基础、最核心的行政职能。在我的带领下,产权处的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在全省乃至全国,株洲市的房屋登记工作都受到业内注目。我本人也非常热爱并认真钻研权属市场管理业务,作为业内专家参与了住建部起草、修改行政规章《房屋登记办法》、《房屋登记簿管理办法》等。我还被选任为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产权户籍委员会副秘书长,组织参与编写了房屋产权登记干部考试培训教材。

在钻研业务的同时,我逐渐放松了对自己廉洁自律方面的警惕。我的家庭条件不错,而且每年我都会外出讲学,出书的报酬也有不少,因此,对钱我并不看重,也无所谓,更不讲究吃穿。但是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送到我办公室或家里的现金,我确曾收下了。回想起来,如果当初坚辞不接受,我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我是学法律的,知道受贿是触犯法律并被定罪判刑的,但是当时太不把它当回事,开始随波逐流。一种“大家都这样”的想法,泯灭了我心中对法律应有的敬畏,觉得自己担任处长以来,确实为单位做了不少工作,对株洲这个不起眼的四线城市能在全国业界有所影响而沾沾自喜,没能抵挡住行贿受贿的洪流,丧失了一个领导干部最基本的底线:明白做人,清白为官。

“自己一上三楼就曝了光,污浊之处一览无余”

人年轻时都是在用加法生活,但是到了一定的层次,要学会用减法生活。如果心灵被所得堆满,最后就会累于得,尤其是违法所得。我现在不仅心累,而且内心被赎罪、愧疚充满。这几天我食不甘味,夜不能寐,思考了很多。想起丰子恺说过,人生可以看做“三层楼”:一是物质生活,二是精神生活,三是灵魂生活。懒得(或无力)走楼梯的,就住在第一层,即把物质生活过好,锦衣不愁,孝子慈孙,这样就满足了,这样的人在世间占大多数。其次,高兴(或有力)走楼梯的,就爬上二层楼玩玩,或者就久居在这里。这是专心学术或者科研、文艺的人,这样的人在世间也有很多,即所谓的知识分子、学者、艺术家等。最后,还有些人脚力好,就会爬上三层楼去看看,探索人生的究竟。在他们看来,财产名誉都是身外之物,学术文艺都是暂时的美景,唯有灵魂生活充实才是最具内涵的。

我深入剖析了自己的灵魂生活,认为自己一上三楼就曝了光,污浊之处一览无余:一是自认为是学法律的,自我保护能力较强,其实这是在蔑视法律,最终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二是自己想往知识分子这层靠,其实动不动就被一些有目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拉入第一层,抵挡不住物质和金钱的诱惑,有污知识分子的形象。三是不义之财不可得,如果凭自己正常的收入,满足第一层物质生活是完全可以的,至多让人觉得你层次不高。但是触犯了法律,不管所得多或少,都会轻则以违纪追究责任,重则以违法犯罪论处。

权力是柄双刃剑,握不好就会害得自己鲜血淋漓。诚然,开始我们一班人带着产权处全体干部职工确实是想做事,也做成了事。在受房产局委托负责管理产权处下属的株洲市房地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时,我肯定了担保公司以房屋吞吐形式借贷取得高息的做法。虽然固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但当时《放贷人条例》未出台,这种擦边球打得惊险,还擦得自己沾上了污点,收受了贷款企业的贿赂。每笔业务基本上都是担保公司联系好了我就签字的,并不为自己求得什么,但是人家给了我也就收了,有些心安理得。殊不知权力不能这样交易,即使单位答应了,老百姓也不答应,法律更不答应。担保公司现在年收入1200多万元,规模和业绩在全国也很有影响。我们的初衷是为了单位利益,为了把工作做好,但是揭开光环,发现里面存在很多问题,让人惋惜。因为我的决策,也害了我的下属。如果我当初不同意以房屋吞吐形式贷款,不尝试这种不规范的经营方式,就不可能出现后面的违法犯罪现象。我感到对不起他们和家人,不但没把班子带好,自己还陷进去了不能自拔,可现在后悔为时已晚。

“在人生的第三个20年之初就出了事”

我看过不少不廉洁自律的反面教材,他们一开始或有功或清白,放松了警惕后就一发不可收拾,深陷泥沼不能自拔,最终走上自我灭亡的不归之路。我感谢组织对我的问题展开调查,让我有时间好好反思自己,我感到自己越来越往不归路走去。现在警钟敲响,惊慌之余,我非常盼望能得到组织上的再次宽待,拉我回到正道。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人有求于我,无非是看重我手中的权力,或是为了贷款,或是为了登记或办事方便,或是为了让我帮忙进人或提拔,目的性、功利性一览无余。我利用手里的权力,为他们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们的钱物,已经构成犯罪。不管我是积极向组织坦白,还是上交所有非法所得,都否认不了我是有罪之人这一事实。

我有负父母、学校、组织的培养,有负职工、群众对我的信任。这种影响太恶劣,我已经想到了业界沸沸扬扬的惊讶和叹息。

有人把20年光阴比做一把尺子,用它来度量人生。

按责任担当来衡量,人生第一个20年处于依附和成长阶段,因而担当的责任分量不大,有责任也是间接责任,责任权重不到30%;第二个20年,是人生的真正起步,也是责任担当的全面开始,责任权重要超过80%;第三个20年,无论在家还是在单位都是顶梁柱,责任权重大到100%;第四个20年,是人生最休闲的时间段,责任权重几乎为零。

第三个20年,是从人生顶峰走向成熟,再回归到起点的过程。这一阶段应该过得比较坦然,也算是人生中比较清醒的阶段。我今年42岁,还是做事的时候,在这一阶段之初就出了事犯了法,于我不一定是坏事。我认真思考了自己的所有问题,决心不管组织怎样处理都要接受并积极配合。恳求组织充分考虑我的所有积极表现,拉我一把,让我在最黑暗之处找到指路的明灯。篇二:落马官员悔过书 落马官员悔过书

落马官员忏悔录列入反腐“任务清单”

起到“沉重的忏悔、深刻的警醒”作用,举措引发社会关注

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记者李劲峰、陈尚营、李斌)近日,中纪委官方网站推出“忏悔录”的全新栏目,刊载官员悔过书,起到“沉重的忏悔、深刻的警醒”作用。这项举措引发社会关注。

目前,中纪委已汇编十八大以来被查处严重违纪违法中管干部的忏悔录。今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列出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清单”,其中包括:对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对照自己理想信念的动摇和违纪违法的事实,写出忏悔录,自悔自新,警示他人。

“新华视点”记者对多名落马官员的悔过书进行了梳理和跟踪采访。悔过书的三大类型

在中纪委网站《忏悔录》栏目中,江苏徐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张引、辽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史联文二人的忏悔书先后被刊载。回顾个人经历、反思贪腐原因,是这两名厅级干部忏悔的主要内容。同时,与忏悔书配合的案件反思报道,披露了“滥发索要奖金”“影视业潜规则”等细节,让读者感到震惊和唏嘘。

从上世纪末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反省的悔过书,到安徽省副省长倪发科剖析“玉”与“欲”的忏悔陈述,以及湖南株洲一名处级干部文采斐然的反思,形形色色的各类悔过书成为落马官员交代违法问题,表明认罪态度的重要材料。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陈步雷说,综合林林总总的官员悔过书来看,交代问题、剖析动机、反省告诫、提出诉求,往往是悔过书、忏悔录内容中常见的“四要素”。由于官员是抱着系统梳理自身问题而写的文字材料,因此,悔过书在锁定违法犯罪证据、反思官员贪腐动机等方面,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记者梳理一批官员悔过书发现,贪官们回顾首次收受他人财物,及至后来发展成违法犯罪的全过程,总结原因主要包括:自身放松政治理论学习、长期不能接受监督、忽视了世界观改造、没有加强廉政修养等。

按照作者的核心心理诉求,悔过书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高调表功型。一些官员在忏悔书中会着重描述“辉煌业绩”,展示“功臣犯错”的形象。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在忏悔书中说道,“我们上百个工厂,几千名工程师,几万名职工干了整整7年,形成了中国自己的高速铁路体系”;史联文也在忏悔书中高调表功,“做了很多前人没有做成的大事”“辽宁广播电视台的改革成为全国同行业的一面旗帜”。

告诫建议型。还有一些官员在悔过书中,主动将自己当反面教材,并结合堕落经历,提出建议告诫后人。倪发科在悔过时告诫“身边工作过的同志”,“慎独、慎行、慎交,要以我为鉴,不要让我的悲剧在他们身上重演”;史联文则在忏悔录中,从干部使用、与商人打交道、注意圆滑人、对待身边人四个方面,对其他领导干部提出建议。

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官员写下悔过书,主要集中在纪委双规、反贪侦查、法庭陈述、监狱服刑等时期。尤其是在纪委双规或反贪侦查期间,这些官员在短时间内,面临从台上光鲜到仓皇落马的巨大人生反差,不少人会选择以悔过书的方式

系统交代违纪违法问题。

心态一——尘埃落定后的彻底解脱。有检察系统内部工作人员介绍,不少贪腐官员在多年受贿敛财的过程中常常提心吊胆,害怕被调查落网,惶惶不可终日。因此,当真正接受调查时反倒因“尘埃落定”而获得平静。这类官员往往会通过写忏悔书,将违纪违法问题一股脑说清楚。

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原管委会主任沈和新贪污受贿金额超过1200万元。他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不仅主动供述检察机关未掌握的犯罪事实,还在悔过书中写道:从受贿至案发的8年多时间里,自己一直生活在不平静、不安稳中,听到别人被组织喊去谈话,心里就发寒,“被查处后,心情反倒轻松了一些”。

心态二——排解惶恐争取尽早解脱。

一位基层纪委干部介绍,在办案期间,落马官员除了需要接受询问和调查,大量时间处于高度紧张或空虚之中。一些人就会借助写悔过书,系统回忆和梳理其违法问题和心态,争取交代清楚,尽早解脱。

心态三——心存侥幸企求网开一面。

还有一些落马官员心存侥幸,在悔过书内容中避重就轻,企图让组织网开一面,给予宽大处理避免进入司法程序。一旦被起诉后,这类官员即便写下悔过书,也容易找出各种理由来翻供。

南京江宁区水利局原局长徐亮因受贿问题接受纪委调查时,写下悔过书“情真意切”地反思自己“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只怨自己,只恨自己”。在法庭审理时,却全面翻供,极力否认受贿。经多次开庭和质证,徐亮受贿290多万元,及其妻子与证人串通翻供情况被查明,徐亮被判刑13年。

一位基层纪检干部告诉记者,对于腐败官员的调查和处理,是在掌握大量事实和缜密证据的基础上依法进行的,不可能出现涉案者写下详细的悔过书,就简单给予党纪处分完事的情况。

一些受访的司法业内人士和专家学者介绍,贪腐官员在接受调查或者入狱改造期间,纷纷选择写“悔过书”的重要动因,是由于在司法实践中,“悔罪”可作为判决时从轻量刑和减刑表扬加分的考虑情节。

全国法院从2014年起实施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明确,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湖北省法院系统一位法官表示,官员若在双规或者司法调查过程中写“悔过书”,对所犯罪行进行承认和反省,对于最终减轻量刑会起到积极作用。

悔过书的公开警示教育功能作用,在纪检系统也一直备受重视。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工作报告中提出,将对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对照自己理想信念的动摇和违纪违法的事实,写出忏悔录”,列入2015年的工作任务,且提出要深入剖析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用好忏悔录这个反面教材,通过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自悔自新,现身说法,将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中央纪委研究室理论研究处处长苏静说。

江苏省委在巡视整改情况通报中提及,在省委全会印发十八大以来被查处的13名省管干部悔过书,以案明纪,引导领导干部引以为鉴、吸取教训。云南彝良检察机关收集整理89份《悔过书》,并结合悔过书内容在当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

安徽省一位基层官员表示,每次看到官员的悔过书,都会不自觉地对照一下,因为很多“悔过书”反映的很多情况都是在工作中容易遇到的,“例子很具体,很容易类比,对公职人员具有很强的警示作用”。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小军表示,判断官员是否确切悔过,除悔过书外, 更应看重其悔过行为是否确切、深刻,是否真正深入反省“触及灵魂”。在减刑的驱使下,有些官员将“悔过书”仅仅当成逐利之举,产生八股化、空洞化之风,甚至出现公然抄袭等现象。这种“投机性悔过”需要甄别和警惕。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说,从预防腐败的角度来看,有关方面从落马官员心路中总结其以权谋私所利用的制度缺陷和漏洞,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对于从根本上反腐具有实际意义。篇三:2班1号李栋,王南盗窃案公诉词 公诉意见书

案由:盗窃 起诉书号:检刑诉【2011】56号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我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对由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 盗窃一案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为有助于法庭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公诉人就本案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一.被告人王南犯盗窃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1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是: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可分为四次:第一次,攀窗进入湘湖小区一家属楼二楼一住户家中盗窃,显然,该行为构成入户盗窃。第二次,被告人来到另一栋家属楼前,爬上二楼一家阳台,因门窗均已上锁无法打开,盗窃未得逞。属盗窃未遂。第三次,被告人攀窗进入隔壁另一家住户家中,该行为构成入户盗窃。第四次,被告人再次来到一楼一住户家中盗窃,该行为亦构成入户盗窃。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入户盗窃的,构成盗窃罪。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秘密窃取为手段,一夜之间三次入户盗窃,已构成盗窃罪。

综上所述,起诉书指控的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二.本案的社会危害性和各被告人应负的责任

(八)对入户盗窃规定,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

律追究刑事责任。入户盗窃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住宅权,而且极易引发抢劫、杀人、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严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基于加强对人身、财产权的保护的立法宗旨,刑法作此修改。被告人为非法获利入户盗窃的行为虽未造成财产损失,但严重地侵害了公民的住宅安全,严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造成了对社会秩序、社会公德、和国家法纪的严重破坏。且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毫无悔过之意,在一次盗窃未果后,又多次侵入他人房屋入户盗

窃,主观见之于客观,足见被告人犯罪气焰之嚣张!对这样的被告人用刑罚严惩是必要的。

根据刑法第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时,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判处。被告人王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秘密窃取为手段,多次侵入他人房屋入户盗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对于盗窃罪,我国刑法是这样规定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就本案来看被告人一夜之间3次侵入他人房屋入户盗窃,严重危害了公民的住宅安全,给公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根据立法宗旨,建议对其在有期徒刑 2年至 3年的刑罚幅度内量刑。

公诉意见发表完毕,请合议庭在评议时及时采纳。

公诉人:李栋 2011年11月15日篇四:保安偷盗电脑的检讨书

面对我这种作奸犯科的错误,我感到无比的羞愧。作为一名工厂保安,我的本职就是看管工厂财物,确保财物不受损失。

可是此次错误我恰恰是监守自盗的错误行为,我的行为是触犯了法律,违反了工厂规章制度的。身为一名保安,我自身存在这样的行为,实在是非常可恶与可怕的。这个错误发生以后,我这几天很是懊悔很是为自己感到伤心难过。分析我错误发生的原因,归结为如下几点:

第一,个人没有清晰完全的法律意识,自身品德修养不足,自身缺乏控制能力。由于我从小父母也没有怎么管教我,因此沾染上了偷盗的恶习,而且屡教不改。

第二,对于偷盗这等罪恶行为没有清晰的意识,没有厌恶罪恶,最终导致我犯了这样的错误。我缺乏必要的逻辑认知,很大程度上讲我没有彻底认清楚自己的处境。

第三,贪恋与自私自利的思想在心中滋长。自己的偷盗行为,归根结底是从心中发出来的。如果心中没有这些恶念,行动上怎么可能会做出来这些行动呢? 总的来说,我知道错了,以上就是我的反省。现在,我表示愿意承担这次错误的责任,我愿意付出代价,赔偿工厂损失。希望工厂领导念在我的工厂工作这么多时间的份上,能够原谅我这一回。

此致!篇五:“官员悔过书”的大数据分析

“官员悔过书”的大数据分析

在奥古斯丁那里,“我忏悔故我在”,落马官员们把它转化为,“我忏悔故我的政治命运可能还在”。在这种功利赤裸的转换中,我们从没有看到良心的位置,和赎罪的叩问。“私念像精神鸦片,麻痹了我,使我灵魂出窍,闯下大祸;私念像脱缰的野马拉着我奔向深渊??”

不用搜索,不用浪费多少脑细胞,估计你也能很快大致判断,讲话者为何身份,讲话背景是什么。

是的,这是南京原市长季建业的悔过书。高墙内外,落马官员摇身一变,之前夸夸其谈廉政建设,而今声泪俱下现身说法,季建业不是第一个,亦非最后一个。日前,有媒体报道提及,至少53名落马官员进行过公开忏悔,其中,近六成人发表自己的贪腐史,剖析个人贪腐原因;有14人“我是农民的儿子”开头。虽然不少忏悔者告别了官场生涯,但成为标配的悔过书,已构成另一种的官场话语。那么,从大数据的角度看,作为一种独特且自成一体的话语体系,用大数据的思维分析来看,落马官员的忏悔,到底有何规律?

分析之一:高频词汇同质化 在小说《安娜?卡列尼娜》的开头,托尔斯泰这样写道: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但不幸的家庭各不相同。用这句话的前半句,来套用落马官员自陈的堕落缘由,再合适不过。

浏览落马官员的忏悔书,你总能发现,他们坠入深渊,要么是“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要么是在“金钱(或者美色)的诱惑面前失去了抵抗”,或者是“脱离了组织生活”,“法律意识淡薄”。防线一松懈,自然而然,“利己主义”、“享乐主义”或“拜金主义”乘虚而入。此外,信仰、纪律、底线、廉洁、信念,这些词汇更是信手拈来。这些饱含德化色彩的词汇和概念,官员在位讲,落马也讲,在源头上,它发轫于党纪党规的思维模式。这可以看做一种呼应,有无反思效果姑且不谈,除去话语使用上的惯性,其中的一些功利因素不可忽视:官员的不少忏悔会写在双规期间,大谈德化话语,意在将问题限定在党内处分层面。分析之二:八股体例套路化 “忏悔体”的套路化,不仅体现在遣词造句上,还体现在悔过书的谋篇布局上。不妨看看官员的忏悔录,其结构,多数是三段论式的。

第一部分,落马官员通常会“痛说革命家史”,从自己是“农民的儿子”讲起。如果不是“农民的儿子”,那也无碍,有一个凄苦的经历,也够了。比如前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当庭忏悔时,就强调自己的孤儿经历。总之,尽量把自己步步爬升的曲折展现出来,将苦难的过去剖白给世人看,对接底层的怜悯和共鸣。

有的官员被剥脱了政治生命,有的甚至剥脱了“同志籍”,这些官员“向何处去”?自述家史的艰辛,在这里,有一种回归底层的意味。回不回得去,群众接受不接受,另当别论,动机摆在那里,姿态已到位。就好像一个盗窃被抓现行的小偷,你还没开始批评,他就痛哭流涕地诉说生活的艰辛和人生的苦难,总有点让人狠不下心的味道。

道尽艰辛,忏悔往往进入第二层面。如何丢掉信仰,如何“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在各个位置上怎样贪污腐败堕落,吃拿卡要,收了谁的钱,竹筒倒豆子地讲出来。理论上,悔过书中有没有这些内容,事实都会被严查,写进判决,对外公开。不过,交代腐败史的环节却鲜有官员省略,哪怕是记流水账,也要交代清楚,聊表“诚意”。用媒体的话来讲,“痛说革命家史”之后,往往是“狠斗私字一闪念”。要忏悔就要道歉,向谁道歉,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对不起“党和人民”,辜负了“组织的培养”、“领导的信任”,欺骗了“群众的感情”。面向未来,在今后,一定要“痛改前非”、“洗心革面”。

从过去讲到现在和未来,以时间为轴,官员忏悔完成了毫无保留的“交心”。当然,具体到各个落马官员而言,交代的过程可能有所打乱,甚至有所省略,但套路却如出一辙。

分析之三:忏悔模板标准化

我出身××(可以是“农民的儿子”,可以出身贫寒??),从小××(吃苦耐劳的成长史一定要再现),经过××努力,成为公务员?? 担任××以后,我××(“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或者“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廉政词汇要活学活用,大谈信仰丢失准没错)??先后收了××(谁)的××(多少钱)?? 我对不起××(党和人民,或者领导,或者组织),我××后悔(形容词要用得浮夸,比如痛心疾首就比追悔莫及有力),今后,我一定××?? 2007年7月11日,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张绍仓当庭悔过,然而记者发现,其悔过书和《检察日报?廉政周刊》在2007年5月29日以《“我的错误是在无监督约束下发生的”》为题刊发的悔过书有几处雷同。这样的文本,可以套用到所有落马官员身上,贪官忏悔,等于在做填空题。

所以,在这块土地上,忏悔是出奇地容易,且随时进行,尽管它是廉价的。分析之四:语言战术表功化 真正给忏悔打上个人印记的,往往是各自夹带的私货。夹带私货的手法,不限于“农民的儿子”开头。比如,张曙光在二审的忏悔中说道,“在党和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我们上百个工厂,几千名工程师,几万名职工干了整整7年,形成了中国自己的高速铁路体系”。说完贪腐历史,不忘高调表功,潜台词呼之欲出。2014年10月17日,张曙光及其辩护人表示,他为中国铁路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应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但这一请求并未被认定为立功。当然,并不是所有官员,都讲完问题直接讲成绩,赤裸裸表功,更多的忏悔,是将问题和成绩巧妙地糅杂在一起。

浅谈辖区渣土车现状及管理对策

特勤大队副大队长——— 周平喜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提速,运载建筑垃圾的重型载货汽车“渣土车”越来越多。工程渣土车数量的大幅增长,其交通违法高发、屡屡发生撞人死亡事故。众所周知,渣土车问题一直城市管理的重点、热点问题,尽管对渣土车的整治政府相关部门一直在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治理,但取得的成效却不尽如人意,因此,加强对渣土车的管理是我们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和攻坚的课题。在此,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加强辖区渣土车的长效管理提出一些思考与看法。

一、目前城区渣土车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一)交通安全隐患尤为突出。与其他车辆相比,渣土车存在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甚至严重,如无牌无证、超速超载、闯红灯、违规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十分常见。其一,渣土车由于装载货物的特殊性,往往是建筑垃圾或土方等,对号牌污染严重,一些驾驶员为了逃避电子警察的抓拍,甚至不装号牌或者故意污损号牌,造成电子警察无法抓拍,达到逃避交警管理的目的,由此方便于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现象,给群众的交通安全构成了很大的威胁。其二,渣土车的经济效益是与运载的重量、次数挂钩的,就大队对一些渣土车驾驶员的处罚来看,驾驶员的工资也多以运料的数量多少“提成”。同时,随着油价的节节攀升,运输利润大大“缩水”,许多驾驶员认为跑一趟的费用既然已经固定,多拉一吨,便可多赚一吨的钱,超载等于多挣钱的意识普遍存在。其三,一些驾驶员认为车辆行驶中一踩刹车降速,要想再提到原有速度,往往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不但费时而且费油,因此,就不愿减速,按着喇叭,横冲直撞,给交通参与者和其它机动车辆带来了极大的危险。其四,很多车主或驾驶员重效益、轻安全,将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时间”当儿戏,挑灯夜战“连轴转”,疲惫不堪“把钱赚”,为了赶进度,渣土车基本上歇人不歇车,24小时不断,驾驶员有意见,但迫于车主和工地方要求,驾驶员也不得不违心驾驶。

(二)随意抛洒污染路面,严重破坏市区环境面貌。由于渣土车的超载情况较为严重,行驶时车上的装载物(主要是石料、泥土、建筑废料等)时常被散落在城市路面上,既污染了道路又妨碍了市民的正常出行,成了路面灰尘的主要来源,严重破坏道路卫生环境。与我市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不相符,我市许多的渣土车均没有顶盖,车厢顶部完全裸露,行驶中存在随意抛洒现象,特别是很多车辆为了装卸方便后挡板不关,车辆在路上行驶时车身只要稍微震动就会有泥块石头落下来,让行人和车辆躲避不及,由此导致路面上满是建筑垃圾,有的路面完全被覆盖变成了土路。特别是带泥车辆对道路的污染和破坏十分严重,“晴天一路灰,雨天一路泥”,给人们出行带来诸多不便。

(三)交通肇事逃逸时常出现。渣土车由于体型庞大,再加上不遵守交通规则,容易造成事故。特别是车辆的保险问题,很多车主和驾驶员为了省钱,往往是脱保上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拿不出钱而无法处理,干脆是一逃了之,加大了交通事故的处理难度,甚至会引起各类群体性事件。

二、渣土车管理中的缺失和薄弱环节

(一)职能部门缺乏工作合力。在对渣土车的日常管理中,公安交警部门、城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未形成工作合力,信息未能及时共享,职能部门“单兵作战”,整治声势不够,整治成效不明显,甚至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

(二)内部管理的责任缺失。工程建设项目大多实行承包制,建设单位将施工任务发包给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往往会将工程转包给施工队,施工队继而又将拉土方等任务再转包给渣土车车主。施工单位在发包施工任务时,考虑更多的是工程进度,对渣土车安全状况如何、是否具有营运资质、驾驶员是否胜任等考虑不多。多次转包使得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大打折扣,无法从源头上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造成了许多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非常淡薄,他们只关心拉一车能赚多少钱,而不分昼夜地疲劳驾驶,在驾驶中不注意车速,即使在狭窄的路上也敢高速行驶,给路边的非机动车和行人带来极大的威胁。

(三)安全责任难找。会有泥块石头落下来,让行人和车辆躲避不及,渣土车流动性较大,管理难以落实。哪里有工程建设就有渣土车的踪影,这些车辆都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流动性很大,由于工程时间不是很长,有的几天,有的十天半月,有的几个月,工程一完工有些渣土车立马就撤,转移战场。这对本来就很难管理的渣土车来说,源头管理和路面监控几乎处于失控状态,有时还没来得及登记管理,车就走了。

(四)路面管控存在部分缺失。比如我们公安交管部门一直将整治渣土车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白天执勤民警尚能够覆盖整个辖区,但是夜间由于警力不足,一般只有值班备勤的警力上路查控,甚至很多渣土车车主采取跟踪巡逻车,配备电台互相通风报信与民警玩“躲猫猫”伎俩,让夜间执勤执法的民警疲惫,十分无奈。

三、加强对渣土车交通安全管理的对策分析与建议

渣土车运输是一种高利润高风险行业,投资大、回报快、周期短、风险高、工作环境恶劣,所以要从整个社会的高度认识渣土车行业,解决好渣土车运输行业涉及的种种利益冲突,才能有效减少交通安全隐患,化解社会矛盾。

(一)推行管理关口前移,完善渣土车户籍管理,实现有效源头监管。首先,要加强渣土车的门槛准入条件,由于渣土车是特殊车辆,驾驶人必须经过交通、法律、环保和驾驶的严格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才能有驾驶资格。应给每辆车的驾驶人员发放通行证、确保专车专人驾驶,避免无牌无证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特别是逃逸事故发生。第二,要狠抓大型工程施工工地源头管理。工程开工时,各职能部门要深入施工工地,摸排渣土车情况,对还未列管的车辆进行登记,严格审核,手续齐全的办理通行证,同时规定行驶时间、行驶线路,提高路面查控有效率。第三,要建立、健全通报制度,一旦发现某个工地的渣土车存在大量超载等违法行为,在责令其驳载的同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行为。第四,要建立渣土车“黑名单”。要建立渣土车辆管理信息研判制度,将多次受到处罚车辆驾驶人列入“黑名单”,一个季度或是半年内连续有违法行为的,取消其办理施工通行证资格,“黑名单”信息要实行共享,所有职能部门可在内网上进行共享查询。第五,创新社会管理机制,规范完善渣土车户籍管理。渣土车之所以肆无忌惮地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主要是在工程运输行业普遍存在车辆挂靠、异地落户、挂农机牌等现象,为此,需要政府部门强化社会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尽快制定相应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禁止渣土车挂靠经营、异地落户、挂农机牌,统一交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落实户籍化管理,并实行属地管理,从源头上强化渣土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二)建立常态管理机制,始终保持高压管控。从以往的整治情况来看,对于渣土车驾驶员来讲,整治的风头紧了,他们就会收敛一下,当风头一过,他们还会依然我行我素,如果处罚的轻,对他们几乎没有约束力。因此,各部门在查纠渣土车超载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时,一律要严格处罚,统一处罚尺度,坚守处罚高压线。对使用假牌、假证或是无牌、无证的渣土车及其驾驶员,按上限处罚,让他们付出最大化的违法违规成本,使他们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安全意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整个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石。要想彻底治理好渣土车驾驶员交通违法的问题,就必须从加强驾驶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入手,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一方面,要督促和配合施工单位认真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务必对本单位的渣土车驾驶人实施交通安全教育,使他们清醒地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要结合当前开展的“牵手平安行”活动,深入施工单位开展宣传教育,宣传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驾驶人自觉摒弃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号召他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具体事情做起,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养成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交通习惯。

我国知识产权犯罪的现状及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取得了诸多进展。但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在我国并未得到有效遏制,相反,在局部地区和某些领域,还有愈演愈烈之势。

一、我国知识产权犯罪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制定了系列知识产权犯罪的司法解释,目前主要是:1998年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最高检和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4年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2007年发布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2004年的《解释》对刑法规定的七个罪名的定罪量刑标准都作了详细规定。数额标准大大降低,惩罚的范围比以前有所扩展,刑罚也加重了,规定了“共同犯罪”。降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刑罚制裁门槛,加重原有法定刑幅度,提高了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运作成本。2007年《解释(二)》是继2004年的解释之后,中国最高司法机关出台的又一重要的司法解释,这个解释进一步澄清了相关概念,明显降低了侵犯著作权罪的数量门槛,统一了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明确了加大罚金刑适用力度的原则,并确定了罚金刑的幅度,规定了一般不适用缓刑的几种情形。

1.犯罪数量呈明显增长趋势,犯罪对象范围广泛

当今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活动呈上升趋势,尤其以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在日常生活、生产用品等领域活动猖獗,大肆假冒名烟、名酒、化妆品、食品、日用品等。侵犯著作权的犯罪也是如此从复制发行图书、音像制品,到盗窃高科技的磁盘、计算机软件,可谓无孔不入。

2.犯罪团伙化,犯罪手段高科技化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尤其是侵犯商标权、侵犯著作权犯罪的特点,决定了这类犯罪的参与者往往不是一个人,而呈现出多元化、团伙化的特点。在共同利益的驱动下,制造者、销售者之间往往形成固定的犯罪团伙。此外,由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是一类新型的欺诈性犯罪,其所采用的手段多为假冒、复制等,为了达到以假乱真、以假充真的目的,犯罪分子往往动用高科技手段,不惜重金购置造假设备。同时网络犯罪明显增多。

单位犯罪主体一般是一些规模不大、效益不好或声誉不高的中小企业。

4.涉外案件呈整体上升趋势

从犯罪区域看,跨国犯罪的趋势愈发明显。一方面,在国内制造侵权物品向国外销售的案件增多;另一方面,国外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也逐渐向我国渗透。

5.案件数量地区分布不平衡,跨地区作案趋势明显

近年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尤其是假冒商标犯罪呈现出犯罪活动量大、面广、犯罪分子跨地区流窜作案增多的特点。

二、我国知识产权犯罪的法律问题

1.民事侵权、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之间的界限模糊。

2.共犯认定不统一,单位犯罪认定存在偏差。

3.知识产权犯罪交叉竞合定性差异较大。

4.知识产权犯罪数额认定争议较大。如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中“销售金额”的范围界定;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中“货值金额”的判定等。

5.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重大损失”、“特别严重后果”、“采取保密措施”难以认定。

6.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中“明知”的认定存在分歧。实践中,除有证据证明行为人“确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犯罪对象外,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心态只能推定其“应知”,造成客观归罪。

7.侵犯著作权罪等罪中“以营利为目的”要件设置存在质疑。实践中某些无营利目的的侵权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大,如为抵毁他人名誉而复制他人作品、在网络环境下将他人作品复制后登载在网络上。供不特定的多数人无偿下载的行为。

1.管辖设置不尽合理。

3.涉外程序规则缺失。

4.被害人(单位)提供假冒产品鉴定证明的法律效力存在瑕疵。

三、我国知识产权犯罪的对策研究

(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实体法解释优化与立法完善

在知识产权犯罪共犯认定方面,应当明确处于辅助地位的涉案人员虽持一定的放任心态,但一般收取定期租金、运输费、加工费或固定工资,与非法获得数额无关,对其不宜一概作犯罪化处理,应在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结合我国国情加以准确处理。

在单位犯罪认定方面,在加强取证判明行为人在单位中的实际地位及经济利益归属的同时,依托单位诚信档案等信息平台,加强对单位法律行为的监督,防止以单位借口工作人员个人侵权而掩饰单位犯罪的实质。

在知识产权法条关系问题上,应当明确对同一种犯罪行为,仅因证据问题就适用不同罪名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此类案件案情各异,有的属于质量问题、有的属于商标问题、有的属于经营资格问题。对此,建议将质量、真伪鉴定作为前置程序,并根据鉴定结论准确梳理交叉竞合关系,区分典型构成与近似构成分别定罪。

在知识产权犯罪数额认定上,只要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价款或支付定金,无论货物是否已经交付,都存在期待利益,可据此计算“销售金额”。标价与已查清的侵权产品实际销售价格相差不大的,可以作为认定依据;标价明显偏低,甚至低于生产成本,且实际销售价格又难以查清的,应当按照真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对被侵权产品未投入市场或无国内市场价格的情况,在无标价或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时,货值金额可将权利人从特定客户处收取的报酬作为参照,可稍低于这一报酬。

在知识产权犯罪损失结果认定上,应当明确“重大损失”主要指权利人由于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在网络游戏领域,损失表现为现实利益和预期合理利益的丧失。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直接经济损失”宜以权利人利益损失为标准,且基于商业秘密潜在价值巨大等因素,同时应重点考察研发成本、利用周期、成熟程度、市场前景等直接因素,并综合考虑竞争优势丧失、商业信誉下降等相关因素。

在对知识产权犯罪对象“明知”的推定问题上,应当明确不仅包括对犯罪人认识因素的推定,同时也包括对意志因素(犯罪故意)的推定,只要推定事实要素存在,即可认定属于故意犯罪,除非有确实证据证明行为人确实出于疏忽大意而不知情。

2.完善知识产权犯罪刑事立法

(1)增设商业性使用盗版软件罪和运输、进出口侵权货物罪。

(2)适当扩大相关犯罪的对象范围。适当扩大“相同的商标”的范围,将商标法中的“相似”概念引入。将驰名商标淡化作为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一种情况。

(3)逐步完善定罪标准。既要考虑到侵权行为的实质危害性,还要考虑侵权行为量的规定性。

(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程序法的完善

1.完善管辖权设置。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尤其是网络犯罪跨国、省、市等犯罪行为较为常见,可以增设被害人(单位)所在地的特殊地域管辖规则。

2.提高调查取证效率。探索在刑事诉讼中采用民事诉讼中的临时措施,包括停止涉嫌犯罪行为,查封、扣押、冻结行为人财产(财产保全)及证据保全。

3.强化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证据效力。建议被害人(单位)采用公证、保证、声明等方式,加强此类证明的法律效力。

篇一:尹春燕的悔过书 尹春燕的悔过书

原任职务:湖南省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系株洲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县级二级机构)处长

判决结果:2012年1月17日,法院判处尹春燕有期徒刑八年。

德国哲学家康德曾写下一句著名的格言:“有两种东西,我们越是时常反复地思索,越是在心中灌注了永远新鲜和不断增长的赞叹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律。” 在历史之中,人生是短暂的;在人的一生中,过去的每一年、每一天也是短暂的。在星空之下,人是渺小的;在道德法律面前,任何猥琐、违法犯罪行为都无法遁形。

这些天来,我为自己在任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处长以来与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间的不正当经济往来深感后悔、愧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大家都这样’的想法,泯灭了我心中对法律的敬畏”

记得当年我怀着一腔“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豪情,选学了法律专业。1991年大学毕业后,我到湖南省株洲市房地产管理局法制科工作。从科员、副科长到科长,我深受组织的信任和栽培。在这期间,1998年我考上了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2001年,我任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以下简称产权处)主任,同年取得法学硕士学位。

产权处受房产局委托,履行房屋交易登记、市场管理、测量、租赁、档案管理等最基础、最核心的行政职能。在我的带领下,产权处的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在全省乃至全国,株洲市的房屋登记工作都受到业内注目。我本人也非常热爱并认真钻研权属市场管理业务,作为业内专家参与了住建部起草、修改行政规章《房屋登记办法》、《房屋登记簿管理办法》等。

我的家庭条件不错,而且每年我都会外出讲学,出书的报酬也有不少,因此,对钱我并不看重,也无所谓,更不讲究吃穿。但是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送到我办公室或家里的现金,我确曾收下了。

我是学法律的,知道受贿是触犯法律并被定罪判刑的,但是当时太不把它当回事,开始随波逐流。

“自己一上三楼就曝了光,污浊之处一览无余”

人年轻时都是在用加法生活,但是到了一定的层次,要学会用减法生活。如果心灵被所得堆满,最后就会累于得,尤其是违法所得。我现在不仅心累,而且内心被赎罪、愧疚充满。这几天我食不甘味,夜不能寐,思考了很多。想起丰子恺说过,人生可以看做“三层楼”:一是物质生活,二是精神生活,三是灵魂生活。懒得(或无力)走楼梯的,就住在第一层,即把物质生活过好,锦衣不愁,孝子慈孙,这样就满足了,这样的人在世间占大多数。其次,高兴(或有力)走楼梯的,就爬上二层楼玩玩,或者就久居在这里。这是专心学术或者科研、文艺的人,这样的人在世间也有很多,即所谓的知识分子、学者、艺术家等。最后,还有些人脚力好,就会爬上三层楼去看看,探索人生的究竟。

我深入剖析了自己的灵魂生活,认为自己一上三楼就曝了光,污浊之处一览无余:一是自认为是学法律的,自我保护能力较强,其实这是在蔑视法律,最终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二是自己想往知识分子这层靠,其实动不动就被一些有目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拉入第一层,抵挡不住物质和金钱的诱惑,有污知识分子的形象。三是不义之财不可得,如果凭自己正常的收入,满足第一层物质生活是完全可以的,至多让人觉得你层次不高。

权力是柄双刃剑,握不好就会害得自己鲜血淋漓。诚然,开始我们一班人带着产权处全体干部职工确实是想做事,也做成了事。在受房产局委托负责管理产权处下属的株洲市房地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时,我肯定了担保公司以房屋吞吐形式借贷取得高息的做法。虽然固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但当时《放贷人条例》未出台,这种擦边球打得惊险,还擦得自己沾上了污点,收受了贷款企业的贿赂。每笔业务基本上都是担保公司联系好了我就签字的,并不为自己求得什么,但是人家给了我也就收了,有些心安理得。

担保公司现在年收入1200多万元,规模和业绩在全国也很有影响。我们的初衷是为了单位利益,为了把工作做好,但是揭开光环,发现里面存在很多问题,让人惋惜。因为我的决策,也害了我的下属。如果我当初不同意以房屋吞吐形式贷款,不尝试这种不规范的经营方式,就不可能出现后面的违法犯罪现象。

“在人生的第三个20年之初就出了事”

我看过不少不廉洁自律的反面教材,他们一开始或有功或清白,放松了警惕后就一发不可收拾,深陷泥沼不能自拔,最终走上自我灭亡的不归之路。我感谢组织对我的问题展开调查,让我有时间好好反思自己,我感到自己越来越往不归路走去。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人有求于我,无非是看重我手中的权力,或是为了贷款,或是为了登记或办事方便,或是为了让我帮忙进人或提拔,目的性、功利性一览无余。我利用手里的权力,为他们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们的钱物,已经构成犯罪。我有负父母、学校、组织的培养,有负职工、群众对我的信任。

第三个20年,是从人生顶峰走向成熟,再回归到起点的过程。

我今年42岁,还是做事的时候,在这一阶段之初就出了事犯了法,于我不一定是坏事。我认真思考了自己的所有问题,决心不管组织怎样处理都要接受并积极配合。

篇二:落马官员悔过书 落马官员悔过书

落马官员忏悔录列入反腐“任务清单”

起到“沉重的忏悔、深刻的警醒”作用,举措引发社会关注

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记者李劲峰、陈尚营、李斌)近日,中纪委官方网站推出“忏悔录”的全新栏目,刊载官员悔过书,起到“沉重的忏悔、深刻的警醒”作用。

目前,中纪委已汇编十八大以来被查处严重违纪违法中管干部的忏悔录。

在中纪委网站《忏悔录》栏目中,江苏徐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张引、辽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史联文二人的忏悔书先后被刊载。回顾个人经历、反思贪腐原因,是这两名厅级干部忏悔的主要内容。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陈步雷说,综合林林总总的官员悔过书来看,交代问题、剖析动机、反省告诫、提出诉求,往往是悔过书、忏悔录内容中常见的“四要素”。

按照作者的核心心理诉求,悔过书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博取同情型。

据基层纪检干部介绍,不少落马官员在悔过书中将贫困、草根的身份抛出来,把苦难的过去剖白给公众看,既有痛定思痛的原因,也在不少程度上存在博取同情、寻求宽大处理的心理。高调表功型。一些官员在忏悔书中会着重描述“辉煌业绩”,展示“功臣犯错”的形象。

告诫建议型。还有一些官员在悔过书中,主动将自己当反面教材,并结合堕落经历,提出建议告诫后人。

有检察系统内部工作人员介绍,不少贪腐官员在多年受贿敛财的过程中常常提心吊胆,害怕被调查落网,惶惶不可终日。因此,当真正接受调查时反倒因“尘埃落定”而获得平静。

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原管委会主任沈和新贪污受贿金额超过1200万元。

一位基层纪委干部介绍,在办案期间,落马官员除了需要接受询问和调查,大量时间处于高度紧张或空虚之中。

还有一些落马官员心存侥幸,在悔过书内容中避重就轻,企图让组织网开一面,给予宽大处理避免进入司法程序。

南京江宁区水利局原局长徐亮因受贿问题接受纪委调查时,写下悔过书“情真意切”地反思自己“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只怨自己,只恨自己”。在法庭审理时,却全面翻供,极力否认受贿。

悔过书的公开警示教育功能作用,在纪检系统也一直备受重视。

“用好忏悔录这个反面教材,通过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自悔自新,现身说法,将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

江苏省委在巡视整改情况通报中提及,在省委全会印发十八大以来被查处的13名省管干部悔过书,以案明纪,引导领导干部引以为鉴、吸取教训。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小军表示,判断官员是否确切悔过,除悔过书外, 更应看重其悔过行为是否确切、深刻,是否真正深入反省“触及灵魂”。在减刑的驱使下,有些官员将“悔过书”仅仅当成逐利之举,产生八股化、空洞化之风,甚至出现公然抄袭等现象。

尊敬的收我暖手宝的人:

我这种只顾维护自身生命健康权,而忽视了各位宿管利益和荣誉的行为,是非常错误的。虽然国家法律规定公民依法享有生命健康权,有权依法享有的生命安全不被非法剥夺、危害,有权依法保护自己身体各器官、机能安全,但是通过仔细研究《南京审计学院学生手册》和《南京审计学院宿舍管理规定》等相关资料,并没有找到有关维护学生生命健康的条款,只找到了截然相反的一条:“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腊月的南京可谓寒气逼人了。虽然还没有向北方一样飘落瑞雪,可窗上的冰花足以诉说寒冬的肃杀。南京是大河沿岸的城市,高空气湿度和对流风导致该城市比同纬度的其他城市气温低5-6摄氏度,与中国华北地区温度大致相当。但是,由于南方没有类似于北方的集中供暖系统,导致习惯了北方室温的我无法忍受这种严寒,生命受到了极大威胁。专家指出,长期受冻会导致严重的关节炎和寒湿性腰痛,严重的甚至会影响肝肾机能,破坏人体的生殖系统。从两个礼拜之前开始,我的手脚受冻后出现了发红、痒、痛等症状。通过咨询医生,我了解到这是季节性过敏的症状。严重可能导致冻疮、溃烂。经过考虑,我为了维护自身身体健康,自觉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弘扬法律精神,我选择了购买暖手宝来缓解病情。几天前,我发现放在床上的被盗。报警之后,最终发现暖手宝在宿管处。通过研究学生手册,我发现找不到条款索回该暖手宝。更加雪上加霜的是,今天,楼下甚至发出通知,要求我进行检讨。

比天气更寒冷的,是人心。古人云,人之初,性本善。我引用这句话并不是说请求宿管体谅我的难处,而是说我应该牺牲自身利益,努力维护宿管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和谐社会贡献出自己的力量。通过宿管收取暖手宝,有利于促进宿管收入增加,刺激消费,进而反作用于生产。同时,宿管收取暖手宝将导致暖手宝需求量扩大,刺激商业发展、城市繁荣,最终为提高gdp总值、促进国家发展贡献了一份力量。

根据我的调查,国家2008年的最新标准规定“大功率用电器”是指电功率>300w的用电器。而标准暖手宝的电功率是70w。

关于发现暖手宝丢失后报警这件事,我也有很大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盗窃罪的定义是:在未得到他人许可的情况下,以自以为不会被他人及时发觉或者及时维护的方式取得财物或其他物质的行为。由于宿管获得暖手宝后未与我说明,而且涉案暖手宝此时正由宿管持有,我错误的认为该行为构成盗窃罪。但是,通过研究学生手册,我未发现有明确条款指出中国法律适用于宿管阿姨。

学校给出的官方解释是:禁止使用暖手宝的理由是避免宿舍电路过载,杜绝安全隐患。不过我并不知道连几个暖手宝都禁不住的电路是怎么通过国家安全标准的,也想不通我们交这么贵的住宿费,却被安排住进连人体正常生理需求都得不到满足的残破宿舍,学校领导人究竟通过什么方式战胜了内心的愧疚而存活于世。

篇四:保安偷盗电脑的检讨书 保安偷盗电脑的检讨书

面对我这种作奸犯科的错误,我感到无比的羞愧。

可是此次错误我恰恰是监守自盗的错误行为,我的行为是触犯了法律,违反了工厂规章制度的。身为一名保安,我自身存在这样的行为,实在是非常可恶与可怕的。

第一,个人没有清晰完全的法律意识,自身品德修养不足,自身缺乏控制能力。

第二,对于偷盗这等罪恶行为没有清晰的意识,没有厌恶罪恶,最终导致我犯了这样的错误。

第三,贪恋与自私自利的思想在心中滋长。

总的来说,我知道错了,以上就是我的反省。现在,我表示愿意承担这次错误的责任,我愿意付出代价,赔偿工厂损失。

此致!篇五:盘点落马官员悔过书 刘志军哭诉张曙光表功 盘点落马官员悔过书 刘志军哭诉张曙光表功 2014年07月03日03:15 第一财经日报 王培霖

十八大以来,伴随着反腐力量的加大,以及众多贪官的查处,落马之后和贪污腐败有关的忏悔,也几乎成为多数落马官员必做的动作,甚至去年被查的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也已经写了一份悔过书,并成为其他地方党政官员的学习材料。

既然是贪,就和钱脱不开干系。

除了心里不平衡,这也和贪官们所处的充满诱惑的环境有关系。

从2002年至2011年初,李日亮在收受贿赂、权钱交易的犯罪道路上走过了9个年头,最终在2011年8月初的一天因举报而事发,他回忆说:“反思自己陷入受贿犯罪的漩涡、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其实很简单,都是权力惹的祸。” “随着职位的升迁,自己耳濡目染一些人纸醉金迷的生活后,思想上渐渐发生了变化,直至发展到收受他人贿赂。

对于腐败官员的忏悔,有时候也会被拿出来让在任官员进行反思。

据人民网披露和分析,贪官忏悔分为三个时间段:“双规”、庭审和入狱后。“双规”阶段,问题官员希望以忏悔逃过司法,而到了司法审理阶段,则是先忏悔后翻供屡有发生。

(原标题:落马官员的六种类型悔过书)篇六:“官员悔过书”的大数据分析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官员悔过书”的大数据分析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在奥古斯丁那里,“我忏悔故我在”,落马官员们把它转化为,“我忏悔故我的政治命运可能还在”。

是的,这是南京原市长季建业的悔过书。

日前,有媒体报道提及,至少53名落马官员进行过公开忏悔,其中,近六成人发表自己的贪腐史,剖析个人贪腐原因;有14人“我是农民的儿子”开头。

分析之一:高频词汇同质化 在小说《安娜?卡列尼娜》的开头,托尔斯泰这样写道: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但不幸的家庭各不相同。

浏览落马官员的忏悔书,你总能发现,他们坠入深渊,要么是“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要么是在“金钱(或者美色)的诱惑面前失去了抵抗”,或者是“脱离了组织生活”,“法律意识淡薄”。

此外,信仰、纪律、底线、廉洁、信念,这些词汇更是信手拈来。这些饱含德化色彩的词汇和概念,官员在位讲,落马也讲,在源头上,它发轫于党纪党规的思维模式。

2012年03月23日,湖北黄石的《东楚晚报》以头版整版篇幅,刊登了一份当地落马官员袁小安撰写的“悔过书”,一时成为网络热点。不过,该报电子版很快就删除了头版内容。官员忏悔在词汇使用上的同质,还不止于此。正如媒体盘点的,“我是农民的儿子”成为不少落马官员钟爱的开头,比如,原中共安徽省委副书记王昭耀曾忏悔道,“我家祖祖辈辈是农民,我是农民的儿子”。

分析之二:八股体例套路化 “忏悔体”的套路化,不仅体现在遣词造句上,还体现在悔过书的谋篇布局上。

第一部分,落马官员通常会“痛说革命家史”,从自己是“农民的儿子”讲起。如果不是“农民的儿子”,那也无碍,有一个凄苦的经历,也够了。比如前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当庭忏悔时,就强调自己的孤儿经历。

有的官员被剥脱了政治生命,有的甚至剥脱了“同志籍”,这些官员“向何处去”?自述家史的艰辛,在这里,有一种回归底层的意味。回不回得去,群众接受不接受,另当别论,动机摆在那里,姿态已到位。

道尽艰辛,忏悔往往进入第二层面。如何丢掉信仰,如何“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在各个位置上怎样贪污腐败堕落,吃拿卡要,收了谁的钱,竹筒倒豆子地讲出来。理论上,悔过书中有没有这些内容,事实都会被严查,写进判决,对外公开。用媒体的话来讲,“痛说革命家史”之后,往往是“狠斗私字一闪念”。要忏悔就要道歉,向谁道歉,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对不起“党和人民”,辜负了“组织的培养”、“领导的信任”,欺骗了“群众的感情”。

从过去讲到现在和未来,以时间为轴,官员忏悔完成了毫无保留的“交心”。

分析之三:忏悔模板标准化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种文本格式: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我出身××(可以是“农民的儿子”,可以出身贫寒??),从小××(吃苦耐劳的成长史一定要再现),经过××努力,成为公务员?? 担任××以后,我××(“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或者“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廉政词汇要活学活用,大谈信仰丢失准没错)??先后收了××(谁)的××(多少钱)?? 我对不起××(党和人民,或者领导,或者组织),我××后悔(形容词要用得浮夸,比如痛心疾首就比追悔莫及有力),今后,我一定××?? 2007年7月11日,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张绍仓当庭悔过,然而记者发现,其悔过书和《检察日报?廉政周刊》在2007年5月29日以《“我的错误是在无监督约束下发生的”》为题刊发的悔过书有几处雷同。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所以,在这块土地上,忏悔是出奇地容易,且随时进行,尽管它是廉价的。

夹带私货的手法,不限于“农民的儿子”开头。比如,张曙光在二审的忏悔中说道,“在党和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我们上百个工厂,几千名工程师,几万名职工干了整整7年,形成了中国自己的高速铁路体系”。2014年10月17日,张曙光及其辩护人表示,他为中国铁路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应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该为中国铁道、为中国梦做更多的贡献,但是因为放松了自己的学习”。“更多的贡献”是无法兑现了,但“现有的贡献”却通过它的忏悔之口说出来。

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就表示,“我是书法家,求你们不要杀我,我就留在这里免费给你们写字,天天写,每天给你们写一幅。”姿态低入尘埃,软磨硬泡,只求保住性命。

将忏悔战术玩到极致的,上述这些人还不算。忏悔功利化,也是个官场战术的问题,官员落马后依旧将这套战术用得游刃有余者,当属成克杰。

落马官员在忏悔时,战术运用不止于此,比如有的官员深度不够、字数来凑,有的官员将责任推到“亲戚朋友”,有的官员避重就轻,怪组织没提醒?? 无法真正忏悔的贪腐官员

现在见诸网络的官员忏悔录,其实远不止上述媒体盘点的53篇。仅仅《检察日报》的贪官忏悔录栏目,从2006年连载至今,已有数百篇。忏悔的滥觞,以及格式化的写作模式,也说明忏悔的警示后人的功能,并没有如预期般起作用。

这些动辄悔不当初、声泪俱下的落马官员,其实没有学会过忏悔。在位时,他们被官场话语和思维模式所浸淫,讲话靠秘书写稿,一旦身陷囹圄,那套日常挂在嘴边的廉政用语和思维得到了接续,但是忏悔却得亲力亲为。

家的时候,都不走大路,都串胡同,跟我说这样近,做人要学会走捷径”。

专栏作者王书亚曾这样写道,当奥古斯丁说到忏悔时,包含着类似法庭审判的场景。这场景有三个因素,一是有审判者,他倾听、问责,并施恩赦免;二是场景的透明性。人可以审判人的行为,但人不知道人的心。

落马官员的忏悔,在这三个层面都存在着缺席。在审判者意义上,官员的忏悔,通常是面向党和人民这样的大词,更功利者,直接面向决定他命运的组织,对组织说话,恳求组织的宽宏大量,而非对那些被权力伤害的人。

之于透明性层面,同样如此。

篇七:贪官的悔过书:听到别人被组织喊去谈话心里就发寒 贪官的悔过书:听到别人被组织喊去谈话心里就发寒 2011年12月13日 09:26:47 来源: 检察日报

【字号:大 中 小】【打印】

退钱不情愿,想交代又不敢,江苏启东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沈和新受贿后恐慌不安——

原任职务: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触犯罪名:贪污罪、受贿罪

随着手中权力的增大贪欲逐渐增强

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兄弟姐妹四个,我是家里老大。我15岁那年父亲生病,21岁那年父亲病故,母亲把我们抚养长大成家。

1992年,我入了党。我先后担任过启东市聚南乡党委书记、王鲍镇党委书记、启东市计经委副主任,从2004年起任启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07年7月任启东市人大常委会督导员。

但是,我因为忙于工作而放松了学习,进而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

在三种心态的驱使下滑向犯罪深渊

分析自己走上犯罪道路时的心态,归纳起来有三种:

二是失衡心态。我在上世纪80年代就经商办企业,起步比别人早,规模比别人大。可是从政以后,自己手里的企业没有了,手里的钱也不如人家多了,尤其是这几年有的人通过搞房地产赚得盆满钵满。

三是崇尚权力的心态。当年我在办企业的时候,经常遇到办事得要表示表示的潜规则。印象最深的是在上世纪90年代,为办理进出口经营方面的事情,我前后花了一年多时间。

上述三种心态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交织的,有时同时存在。不如原来办企业做一个订单。

这些年一直生活在恐慌之中

8年多来,我的内心一直充满着矛盾和纠结,把受贿的钱退还给人家,自己心里不愿意;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自己又不敢。因此,这些年,我是一直生活在恐慌之中。

我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现在总结起来有三点教训:第一,不要耍小聪明,心存侥幸。为了表白自己的清正廉洁,我把逢年过节收受的一些为数不多的小额钱财上交廉政账户,以此掩盖收受巨额贿赂的犯罪事实;抢在组织审查自己的问题之前,与行贿人订立攻守同盟。第二,在组织查处自己的问题时,不应该避重就轻。第三,在自己的错误面前,不应该患得患失、怕这怕那。一个人既然已经做了错事、犯了错误,就要敢于承担责任,勇于改正错误。

篇八:检讨书 检 讨 书

我怀着无比愧疚和遗憾的心情向组织递交这份工作失职的检讨书。由于今年6月份在市局半年执法质量考评中我所办理的xxx盗窃案和xxx吸食毒品案在网上交叉评比中被发现程序不规范和社区戒毒起算日期错误的问题后被市局通报批评,此次通报给我局脸上抹了黑,蒙了羞,这次案件质量问题使我不仅感到耻辱,重要的是给我局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使我局因此而蒙羞,拖了我局的后腿,更重要的是愧对局党委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的关心。

造成我所出现案件执法质量的原因:

我作为所长,在部署工作上,要求多,具体落实抓得不够,跟踪监督不到位,没有做到每个案卷亲自把关,心存侥幸心理,执法办案“五级审批”流于形式。

针对以上问题,今后我所将着力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我们深知局党委的严格要求,既是规范民警的行为,更是对民警自身的保护,用心良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做到严格要求自己,从细节做起,规范内部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使我单位的执法质量明显提升,全盘工作更进一步。

篇九:检讨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检讨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们好!内心欲望的花花世界通常将人们本身发自内心深处的那些原则和理性蒙

行自我检讨才能将造成错误的面纱掀开,才得以体现真正的根源实质,才不致于

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靠的是大家来共同维护建立起来的,而我自己这次却犯了

环境下,对于一名合格的公司职员,不触犯规定,不违反纪律,做好自己的事是

一项最基本的责任,也是最基本的义务。

对不堪承受的经济负担,竟不懂在特殊时期调控焦虑情绪,一时见利心动,更显

让公司形象受损,还给全队上下不懈努力,尽职尽责换来的工作业绩抹了黑,丢

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领导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经很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点。

相信领导看到我这个检讨,可以知道我对这次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相信

我的悔过之心,我的行为不是向法律进行挑战,是自己的一时失足,希望领导可

同时,我也要以我的亲身经历作为反面教材,向其他同事进行警示,使大家都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