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要负治安责任是什么意思?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

青少年犯罪有以下几个特点:

1、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

2、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

3、从犯罪手段看,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某市一名少年犯杀人案,该少年看着手表杀人,计算杀一个人需多长时间,杀完以后还准备杀第二个人。有的少年犯罪手段已经达到智能化、成熟化。作案前周密策划,多次踩点,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注意配合;有的已会运用反侦察手段;有的一人就犯有数罪,而且情节都比较为严重。

4、从犯罪年龄看,逐渐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有些少年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

5、从犯罪身份看,辍学少年人数居多。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类型有:

导读:违法行为可能触犯治安拘留处罚法,也可能触犯刑法,如果构成犯罪之后就要承担刑事责任,有的罪行轻的可能只需要拘留或者罚款,但是有的严重的罪行可能会处以刑事责任,可是如果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因为一些原因死亡了,那么死后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吗?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死后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死后不追诉刑事责任。

  依照《》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责任是什么意思

  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不同之处:

  一是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

  二是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

  三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

  刑事责任包括两类问题:一是犯罪;二是刑罚。

  具体表现为犯罪分子有义务接受司法机关的审讯和刑罚处罚。中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行为人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负刑事责任意味着应受刑罚处罚。这是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道德责任的根本区别。

  三、刑事责任能力人的年龄划分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我国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见,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是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年龄阶段。这是未成年人犯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表明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刑事政策精神。我国刑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这里的收容教养是对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的一种保安处分措施。

  我国法律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可见,年满16周岁,是有完全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死后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此可见,虽然触犯法律的人需要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如果涉事当事人因为意外或者其他情况导致死亡,这样就可以不用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了,所以人死后一切责任都不需要承担了,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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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国对志愿精神的表述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指出:志愿精神的核心是服务、团结和使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的信念。一般认为,志愿是一种学习、休闲、交际、修炼的手段;是一种奉献、务实、进取、合作的精神;是一种大爱、快乐、忘我、超越的境界。

2、志愿者有哪些义务(4点)?

答: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答:志愿服务是为了促进社会进步、服务他人需要,自愿且不图物质报酬地贡献个人时间、财物及其它资源,参与各类服务活动的公益事业。志愿者是为社会和他人提供志愿服务的人。

4、请陈述一下志愿者誓词?

答: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5、请从礼仪的角度说说对不同对象怎样称呼?(可以不必举例)

答:对男士的称呼:最普遍的称呼是先生,表示严肃的态度和对于对方的尊重。对女士的称呼:未婚者称小姐;已婚者称太太、夫人;不明确者称女士。表示对女性的尊重,表明了对方的社会地位。对身份高的人的称呼:在官方场合要称其职衔;对有学问的人称呼学衔;对有世袭头衔的人称呼头衔。如李克强总理,国务卿赖斯,基辛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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