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犯罪,受害人要向司法机关报案,需明确电信诈骗的标准,具体而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有另外的标准,如江苏标准为6000、60000和500000)
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从对上述条文的理解来看,受害人被电信诈骗团伙诈骗三千元以上的,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但这并不意味这没有达到三千元公安机关就不会立案,如果公安机关能够初步判定电信诈骗团伙还诈骗了其他受害人,数额累计超过三千元,也是可以立案的,换言之,报案人应该具体描述对方的犯罪情节和其他具体信息,如果能够判定犯罪行为具有集团化、程序性、无差别地实施的特点、银行账户有异常频繁的转入转出记录等,那么就有合理理由相信具备。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遭遇,报警肯定比不报警要有用得多; 2、如果遭受诈骗的金额已经达到了金额,那公安机关就会对你的案件予以立案; 3、如果诈骗的金额没有达到立案金额,报警之后,公安机关会登记备案,若有其他受害人,公安机关就会根据案情、涉案金额、涉案范围等予以立案侦查。 网络诈骗有哪些实施手段?
1、不法分子通过电子邮件冒充知名公司,特别是冒充银行,以系统升级等名义诱骗不知情的用户点击进入假网站,并要求用户同时输入自己的账号、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等敏感信息。如果群众粗心上当,不法分子就可能利用骗取的账号和密码窃取客户资金。
2、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聊天,以网友的身份低价兜售网络游戏装备、数字卡等商品,诱骗用户登录提供的假网站地址,输入银行账号、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如果群众粗心上当,不法分子就利用骗取的账号和密码,非法占有客户资金。
3、不法分子利用一些人喜欢下载、打开一些来路不明的程序、游戏、邮件等不良上网习惯,有可能通过这些程序、邮件等将木马病毒置入客户的计算机内,一旦群众利用这种“中毒”的计算机登录网上银行,客户的账号和密码就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窃取。当人们在网吧等公共电脑上上网时,网吧电脑内有可能预先埋伏了木马程序,账号、密码等敏感信息在这种环境下也有可能被窃。
4、不法分子利用人们怕麻烦而将密码设置得过于简单的心理,通过试探个人生日等方式可能猜测出人们的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