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派出所可以行政拘留10天不想活了吗?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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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是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我国的行政拘留,主要为治安拘留。由于它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法律对这一处罚的规定也是严格的,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无权实施。拘留地点为治安拘留所。


我想问被行政拘留到派出所做政审能过吗?

  •   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案件,对未成年人也具体要求,没有满足年龄的不能进行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 关于被行政拘留问题的解答:要看具体案情,先看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如果是行政拘留,最长15天;如果是刑事拘留,拘留期最长37天,之后一定会有一个结果,要么逮捕,要么放人。如果逮捕继续羁押侦查,一般情况六个月左右移送法院接受审判,具体情况要问办案单位。建议尽早委托律师办理会见,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及时了解案情进展,制定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诉讼方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人的最大权益,争取最好的判决结果,具体判多久是没有死规定的...

  1、《治安管理处罚法》于何时开始施行?实施主体是什么部门?
  答:《
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同时废止。各级公安机关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主体。
  2、《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力度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较,有哪些变化?
  答:《
治安管理处罚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加大了对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力度:一是普遍提高了罚款处罚的数额。除对“黄赌毒”违法行为保持原有的罚款幅度外,对其他绝大多数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从原先的最高不超过200元,提升到500元以下、1000元以下、2000元以下和3000元以下几个档次。二是加大了对多发性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实施了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常见的侵财性违法行为的,以及实施了猥亵、寻衅滋事、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倒卖车船票等违法行为的行为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至少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3、《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加了哪些违法行为?
  答
:《治安管理处罚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比较,新增加了许多违法行为种类,如破坏选举秩序;强行进入大型活动场内;违反规定举办大型活动;非法搜查身体;胁迫、诱骗、利用他人乞讨;以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发送信息干扰正常生活;强迫交易;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提供虚假证言;拉客招嫖等。
  4、《治安管理处罚法》设置了哪些处罚种类?
  答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5、哪些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可以调解处理?
  答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6、调解达成协议与未达成协议将导致什么后果?
  答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7、哪些情形下,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从轻、减轻、不予处罚?
  答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此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情节特别轻微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有立功表现的。
  8、哪些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从重处罚?
  答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有较严重后果的;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此外,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9、哪些情形下,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答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10、《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哪些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行为将受处理?
  答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4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1)强行进入场内的;(2)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3)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4)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5)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6)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11、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方式乞讨的行为,公安机关是否可以处理?
  答
:可以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1条规定,对上述行为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处罚。
  12、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公安机关将可能给予何种处罚?
  答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公安机关可对违法行为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3、公民在行政机关向其调查取证时,故意作伪证,提供虚假证言,将承担什么后果?
  答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2项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14、对于站街女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行为,公安机关是否可以处理?
  答
:可以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第2款规定,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5、对赌博及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如何规定的?
  答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16、公民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是否属于公安机关的管理职能?
  答
:是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17、《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在办理治安违法案件过程中的询问查证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3条第1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18、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哪些情形,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答: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19、公安机关可否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
  答:
可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20、公安派出所是否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
  答:
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21、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哪些处罚时,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答:
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22、《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9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23、公安机关是否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并当场收缴罚款?
  答:
可以。《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24、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可采取哪些法律救济途径?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自知道该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自知道该处罚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5、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是否可以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答
: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第108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担保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26、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如被公安机关传唤或决定行政拘留处罚,公安机关是否应当通知其家属?
  答:
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3条、第97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公安机关决定给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27、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
:担保人应当保证被担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如果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公安机关可对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28、《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前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答:《
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后,对其施行前发生且尚未作出处罚决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但是,如果《治安管理处罚法》不认为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处罚较轻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市公安局、“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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