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知识产权公司奖励项目如何申报?

1、贯标工作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省贯标备案、省贯标绩效评价、第三方认证。

2、省贯标备案需在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管理系统中进行。

3、省贯标绩效评价需省贯标备案满一年后提出申请。

4、第三方认证由企业自行开展。

5、省局于每年3月、6月集中组织开展省贯标备案工作,昆山市局负责初审工作。

6、企业经过自我评价,认为符合绩效评价条件的,将绩效评价材料上报昆山市知识产权局,初审合格后,于3月上旬、6月上旬集中报送至苏州市知识产权局。

7、企业自愿参加第三方认证,需在开展第三方认证前提交认证备案,每季度组织一次,区镇科技局(办)于每季度末将《申请认证企业备案汇总表》和《通过认证企业情况汇总表》上报昆山市知识产权局。

8、昆山市对省贯标绩效评价合格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通过第三方认证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深入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简称“贯标”),在加大贯标工作宣传辅导力度上下功夫,切实提高企业贯标意识,深刻理解企业贯标工作的作用,实现知识产权局引导、企业主动开展、服务机构辅导三级联动的贯标工作体系,真正克服“委托式贯标、项目式贯标、应检式贯标、部门式贯标、机械式贯标”等不良现象,努力使企业贯标工作与日常管理、其他规范执行相融合,按照“低门槛进入、务实培育、规范实施”和“实施-改进-再实施-验收(认证)”的基本思路,扎实推动企业有效开展贯标工作。

贯标工作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省贯标备案、省贯标绩效评价、第三方认证。省贯标备案需在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管理系统中进行,省贯标绩效评价需省贯标备案满一年后提出申请,第三方认证由企业自行开展。

省知识产权局于每年3月、6月集中组织开展省贯标备案工作,各区镇科技局(办)负责辖区内企业的推荐工作;昆山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初审工作,并推荐初审合格企业进行备案登记;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管理系统登录并填写相关内容,由省知识产权局审核确定备案企业名单。

1.评价内容。苏州市知识产权局受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委托,负责苏州全市企业的省贯标绩效评价工作。省贯标备案满1年的企业,自我测评结果基本符合贯标要求后可申请开展绩效评价。依据《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绩效评价工作指南(试行稿)》要求,贯标工作中,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分为基础管理、高级管理、研发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和销售管理等六个模块。其中,基础管理模块为必选模块,高级管理模块为附加模块,研发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和销售管理为可选模块。企业在进行绩效评价时除必选模块外,还需从可选的四个模块中根据企业经营范围自主选择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模块,附加模块不作要求,绩效评价时按企业所选择的模块进行。

2.评价要求。企业经过自我评价,认为符合绩效评价条件的,将绩效评价材料上报昆山市知识产权局,初审合格后,于3月上旬、6月上旬集中报送至苏州市知识产权局。企业绩效评价材料包括:绩效评价申请书、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程序文件和内审记录文件。选择六个模块的企业需要提供知识产权手册、管理评审的记录文件等材料。所有材料均需A4纸打印并加封面装订成册,纸件材料一式3份,电子件一份(具体要求以苏州市知识产权局通知为准)。

3.评价流程。绩效评价由苏州市知识产权局统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来开展,绩效评价采取资料审查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三方服务机构收到绩效评价材料后,向企业下达文件审核受理通知书,文审合格后,向企业下发《现场审核通知单》,通知企业接受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流程包括:(1)召开评审会议。向参评企业布置评审工作事项,提出配合评审要求。(2)抽查核实。根据企业绩效评价申报材料,检查企业内部部门的贯标工作。(3)交流建议。主动与企业管理层交流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签订现场绩效评价审验单。(4)评审小结。现场审核结束时,召开评审小结会议,请企业负责人参加,服务机构填写《现场审核记录表》、《现场审核首末次会议记录表》。(5)评价结果。服务机构对照《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绩效评价工作指南》进行文件审查和现场审核打分,综合评定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企业自愿参加第三方认证,参加认证的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依据国家标准委认可并授权的国标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规定进行。企业需在开展第三方认证前提交认证备案,每季度组织一次,区镇科技局(办)于每季度末将《申请认证企业备案汇总表》和《通过认证企业情况汇总表》上报昆山市知识产权局。

1.择优推荐省级绩效评价优秀企业。根据省贯标方案精神,经省贯标绩效评价合格的企业有资格参加优秀企业评选,苏州市知识产权局每年根据省知识产权局年初确定的名额和要求择优推荐。获得省级贯标工作绩效评价优秀的单位,省相关部门给予一定奖励(以省文件为准)。

2.通过认证企业的奖励。从2016年起,对经省知识产权局备案、通过第三方认证且未获得过示范先进单位奖励的企业(不含经过渡通过认证的企业)进行奖励,省有关部门给予一定奖励(以省文件为准)。苏州市对通过第三方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以苏州文件为准)。昆山市对省贯标绩效评价合格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通过第三方认证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一)强化管理辅导。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企业自主实施、机构规范服务、政府引导监督的工作原则,摸清辖区内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情况,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积极开展贯标宣传培训辅导,明确目标责任,务实推进企业贯标工作。

(二)切实提高成效。积极引导企业结合实际确定贯标工作内容,切实提高企业实际运行与绩效评价能力,指导企业脚踏实地做好贯标工作。实事求是评价企业贯标工作,对企业贯标工作不实等现象要加强督导和整改,并认真做好后期整改辅导工作,严格把好贯标工作质量关。

(三)突出重点环节。在推动贯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以贯标培育和备案为工作重点,在工作初期着重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不搞贯标系统独立运行,力争实现多规合一运行体系,切实增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日常管理工作的有机结合,提升贯标工作对企业综合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实力的贡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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