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装燃气锅炉在厂区内移转需要办理锅炉改造需要什么手续续?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郭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王庆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强调事项段的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
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第四节 经营情况与分析”中的“九、公司未来发展的
展望”中的“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宝石集团 指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东旭光电、公司、本公司 指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装备 指 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石家庄旭新 指 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东旭(昆山) 指 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明朔科技 指 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申龙 指 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原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激光显示、有机发光半导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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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表面极其平整的薄玻璃片,是构成液晶显示器件的一个基本部
件,是平板显示产业的关键基础材料之一,玻璃基板可以按照尺寸划
分为不同世代,世代越高,尺寸越大。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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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册变更情况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字会计师姓名 齐正华、王雅栋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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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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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龙(青岛)车辆销售有限公司 设立 业务扩展 
江苏宏芯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处置 基于整体战略布局规划考虑 
成都中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处置 基于整体战略布局规划考虑 
安徽威宇医疗器材科技有限公司 处置 基于整体战略布局规划考虑 
泰州烯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处置 基于整体战略布局规划考虑 
北京信业道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处置 基于整体战略布局规划考虑 
东旭瑞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处置 基于整体战略布局规划考虑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发展趋势 
柔性显示技术是近年来电子信息领域最为活跃的研究方向之一,具有轻质、可弯曲、可折叠特性的柔性OLED显示屏、
可穿戴电子设备等柔性电子产品已经逐渐发展成为最具前景的高科技产业。华为、苹果、三星等众多公司的新一代智能手机
均采用了柔性OLED显示,致使柔性OLED显示相关材料的需求急速增加。柔性显示基板材料是实现OLED从硬屏转化为柔性
屏的必需材料。5G时代,更轻、更薄、更大尺寸将是智能手机屏幕形态的趋势。除了折叠屏手机,其他折叠形态的应用也
会进入日常生活,比如:汽车领域、智慧医疗、人工智能、智能家居等。创新应用场景都可以促进柔性OLED市场的持续增
长。公司持续推进柔性技术研究,从盖板玻璃原片扩大至防眩光(AG)玻璃基板、车载用盖板玻璃、移动终端盖板玻璃、
智能家电盖板玻璃等各种平板显示行业。 
伴随疫苗接种加快,生产高端药用玻璃瓶所需材料――中硼硅玻璃管的需求出现激增。随着疫苗规模化生产的推进,疫
苗瓶需求数量爆发式增长。国内大部分中硼硅管制瓶原材料为进口肖特、康宁等中硼硅玻璃管。目前,已有多家中企在中硼
硅玻璃制造上取得技术突破,并建立了产能。东旭光电布局中性硼硅药用玻管国产化领域,致力于攻克技术壁垒,推动国产
产品实现进口替代进程。 
(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主要从事玻璃基板的生产和销售业务,产业基础和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未来公司仍将以聚焦光电显示核心
主业,剥离与现有产业无正相关资产为主要发展方向。尽全力增强公司经营实力,进一步推进平稳化解债务违约风险,积极
维护与金融机构的正常合作,努力推动公司信用的逐渐恢复,确保产业经营能够长期、稳定、健康地发展。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随着OLED柔性显示发展趋势,公司在夯实液晶玻璃基板主业的基础上,将继续推进产业链横向拓展策略,采取多种合
作方式探索,加强与各地方政府产业投资合作,依托国有资本的力量,继续推进OLED载板玻璃、LTPS玻璃基板、车载3D
盖板玻璃、耐摔玻璃、UTG超薄柔性盖板玻璃等为代表的光电显示新材料的产业发展。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技术优化和产
业升级,提升光电显示业务经济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 
1、聚焦主业,提升市场地位 
一方面,公司痛下决心断臂求生,对所有产业进行梳理,保留一批、发展一批、淘汰一批,甩掉包袱,做好主业,聚焦
发展。特别是对于成本占用高、市场份额小、竞争能力弱、盈利水平差的非主营业务,关停并转,加速转让或淘汰。另一方
面,加强与政府平台合作,引入战略投资者,拓展OLED柔性显示领域,进行技术优化和产业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主营业
务核心竞争力, 进一步增强经营实力。 
公司积极开展清收盘活工作,通过内部挖潜开展自救,强化盘活,增加活力,突出资源整合和产业整合,提升实力和增
强竞争力,利用现有资源为重生再造创造有利条件。 
3、组织再造,降本增效 
公司通过开源节流确保公司主业正常运营。公司加强内部控制,严控各项费用支出,改革过去成本管理过于粗放的弊端,
实行薪酬总包和费用总包“双包管理”,大幅度压缩成本费用。对组织架构和产业板块进行重整,优化再造,人员实行竞争上
岗,优胜略汰。强化创收组织推动和项目推动,全面推行组织再造,降本增效,激发全员创业激情。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资金流动性困难的风险 
因公司流动性困难尚未全部解决,公司未能如期兑付于2020年5月19日到期的公司债券“15东旭债(112243.SZ)”本金及
利息合计10.21亿元;未能于2020年11月17日、12月2日如期兑付“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一)”(债券简称:16东旭
光电MTN001A,债券代码:)、“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二)”(债券简称:16东旭光电MTN001B,债
券代码:)以及“201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6东旭光电MTN002,债券代码:)的应付利
应对措施:公司目前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自身经营,努力提高偿债能力,通过和地方政府产业投资平台合作,依托
政府提供的资源及优惠政策,获取更多的产业发展机会,为早日化解债务危机提供帮助,并积极与债权人协商,最大程度保
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提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技术升级替代风险 
TFT-LCD玻璃基板的下游液晶面板技术成熟度高,适宜大规模生产,液晶玻璃基板尤其是大尺寸液晶玻璃基板虽然可
覆盖产线多,生命周期较长,但平板显示技术属于技术更新换代较快的领域,虽然目前TFT-LCD技术仍占据主导地位,但
随着市场对柔性显示技术的突破和需求,柔性化日益成为当前电子产品的主流趋势。若下游平板显示TFT-LCD技术被OLED
等其他新技术完全取代,则公司将面临一定的技术升级替代风险。 
应对措施:为了应对技术替代的风险,公司在已取得的产业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顶住流动性紧张的压力,继续夯实研
发,专注自主创新,继续不断进行技术探索与改良。公司已经在载板玻璃、GOG技术、耐摔玻璃领域取得了突破性成果,
UTG超薄柔性盖板玻璃研发相关指标也达到国际领先水准,努力为技术迭代升级做好光电显示新技术储备。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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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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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近 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8年度,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5,730,250,118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
元人民币(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19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20年度,公司计划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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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
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如果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
交易系统出售所持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
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 5%及以上
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
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披露内容比照《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
限售提示性公告格式指引》相关规定执
1、截至本声明与承诺做出之日,除托管
公司外,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东旭光电的
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2、在本公司/本
人作为东旭光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期间,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将避免与东旭光电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从事任何相同或相似且构成
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从事
任何可能损害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的活动。如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遇到东旭光电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内的业务
机会,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将该等合作机会让予东旭光
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3、在本公司/
本人作为东旭光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期间,将继续严格履行本公司/本人此
前做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声明
1、截至本声明与承诺做出之日,本公司
/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其他企业与东旭光电(含其子公司,下
同)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2、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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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
避免与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
事任何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
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
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活动。
如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遇到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主营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本公司/
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
该等合作机会让予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本人与
东旭光电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未经东旭
光电依《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东旭光电《公司章程》、《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审议通过,
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
将尽可能避免与东旭光电产生关联交
易,不会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力,
谋求与东旭光电在业务合作等方面优于
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谋求与东旭光
电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若存在确有
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
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与东
旭光电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东旭光电《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遵循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
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3、本企业/本人保证不以与市场
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东旭光电进
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
害东旭光电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
为。4、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东旭光电进行
交易而给东旭光电造成损失,由本企业/
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未经东旭光电(含
其子公司,下同)依《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旭光电《公司章
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决策
程序审议通过,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
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东旭光
电产生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对东旭
光电的影响力,谋求与东旭光电在业务
合作等方面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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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谋求与东旭光电达成交易的优先权
利。2、若存在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
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
制的企业将与东旭光电按照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东旭光电《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遵循公平、公允、等
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
法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3、本企业/本
人保证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
条件与东旭光电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
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东旭光电及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4、如违反上述承
诺与东旭光电进行交易而给东旭光电造
成损失,由本企业/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声明出具之日,本企业未与东旭
光电任一股东签订任何一致行动协议或
实施任何其他可能促使东旭光电数名股
东共同行使股东权利从而实际控制东旭
光电的行为。本次资产重组及募集配套
资金完成后,本企业将直接持有东旭光
电股份从而成为其股东,基于此,本企
业承诺将独立行使股东权利,未来不会
与东旭光电其他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或于私下达成一致行动的意思表示。 
(一)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二)不会侵占公司利益。(三)若中国
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本
人有关确保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事项
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有
不同要求的,本公司/本人将自愿无条件
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
求予以承诺。(四)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
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本人承诺严格
履行本公司/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
项,确保公司/本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本公司/本人若违反上述承
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
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
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
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一)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二)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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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
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
害公司利益;(三)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
进行约束;(四)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
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五)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参与决策时对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投赞成票;(六)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
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
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参与决策时对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
成票;(七)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
易所对本人有关确保本次交易摊薄即期
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
的承诺有不同要求的,本人将自愿无条
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要求予以承诺;(八)作为填补回报措施
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严格履行
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
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
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积极协调配合申龙客车未获登记发证的
房产的权证办理事宜,确保该事项不会
影响申龙客车正常生产经营。如未来申
龙客车在经营过程中,因该等权属瑕疵
导致影响申龙客车正常生产经营而遭受
任何经济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相
关公司因此遭受政府部门的罚款、滞纳
金等以及因该等需解决并完善相关房产
问题而使相关公司不能正常生产经营而
遭受的损失等),在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依法确定该等事项造成申龙客车
的实际损失后 30日内,上海辉懋给予申
龙客车以足额赔偿。 
年和 2019年经审计的实现净利润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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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承诺期间内,截至 2017年末(当年
实际利润未能达到对应各年度的累计承
诺净利润数,则上海辉懋对不足部分优
先以股份补偿的方式进行利润补偿,股
份补偿不足部分由上海辉懋以现金补偿
的方式进行利润补偿。 
1、本企业因本次资产重组取得的东旭光
电股票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
内不对外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经营,亦
不得要求东旭光电回购。本企业基于本
次交易所取得东旭光电定向发行的股票
因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
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
定安排。2、东旭集团承诺,本次交易完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
易完成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的,东旭集团因本次资产重组取得的东
旭光电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东
旭集团认购的东旭光电的股份,自上市
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在此之后按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
东旭集团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
因获得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此规定。 
融资时所作承诺 
1、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除委托给宝石
股份管理的托管公司外,本人及控股子
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
宝石股份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
务,将来也不会从事与宝石股份及其子
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2、本人保证不
利用对宝石股份的控制关系做出任何有
损宝石股份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利益,
或导致与宝石股份及其全资、控股子公
司形成业务竞争的决策。3、本人不会直
接投资、收购与宝石股份业务相同或相
似的企业和项目。4、如果将来因任何原
因引起本公司所拥有资产与宝石股份发
生同业竞争,本人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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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此类竞争业务。5、若因本人原因导
致与宝石股份产生同业竞争,并致使宝
石股份受到损失,本人将承担全部相关
责任。6、在符合证券监管相关条件的情
况下,本人承诺将所持有的委托给宝石
股份管理的托管公司的全部股权注入宝
石股份。在本人作为宝石股份的实际控
制人期间,承诺书为有效之承诺。 
1、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除委托给东旭
光电管理的托管公司外,本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
与东旭光电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
务,将来也不会从事与东旭光电及其子
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2、本公司保证
不利用对东旭光电的控制关系做出任何
有损东旭光电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利
益,或导致与东旭光电及其全资、控股
子公司形成业务竞争的决策。 3、本公
司不会直接投资、收购与东旭光电业务
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和项目。4、如果将来
因任何原因引起本公司所拥有资产与东
旭光电发生同业竞争,本公司将积极采
取有效措施,放弃此类竞争业务。5、若
因本公司原因导致与东旭光电产生同业
竞争,并致使东旭光电受到损失,本公
司将承担全部相关责任。6、在本公司作
为东旭光电的控股股东期间,承诺书为
鉴于:(1)东旭光电的主营业务为
TFT-LCD玻璃基板的生产,目前正在申
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东旭集团为
东旭光电控股股东,在东旭集团控制东
旭光电期间,东旭集团与东旭光电及其
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芜湖光电”)、芜湖东旭光电装备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装备”)
和石家庄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石家庄装备”)分别签署了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为此,东旭集团
做出以下承诺: 
鉴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在
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公司
债券总规模不超过 10亿元,在扣除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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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投入玻璃基板及其装备的研发、生产,
以及原材料采购,以适应公司业务运营
和拓展的需要。公司承诺:一、本次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不会直接、
间接地投资房地产开发业务,不会用于
增加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的资本金
或对其借款;二、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不会以任何方式用于或者变
相用于房地产开发业务。承诺的有效期
与公司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存续期一
基板的生产,目前正在申请非公开发行
股票;(2)东旭集团为东旭光电控股股
东,在东旭集团控制东旭光电期间,东
旭集团与东旭光电及其子公司芜湖东旭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光
电”)、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芜湖装备”)和石家庄东旭
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
庄装备”)等分别签署了《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为此,东旭集团作出以下承诺:
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涉及专利权
的有效期限内,无论东旭集团是否控制
东旭光电,承诺上述《专利实施许可合
同》到期后,东旭集团仍将根据东旭光
电的要求,无条件按原合同条款与东旭
光电及其子公司(芜湖光电、芜湖装备
和石家庄装备等)续签《专利实施许可
(一)为避免将来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
争,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控股股东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承诺:1、截至本声明
与承诺做出之日,除托管公司外,本人
(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东旭光电的业务不
存在同业竞争。2、在本人(本公司)作
为东旭光电实际控制人(东旭光电控股
股东)期间,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与东旭光
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任何相同或
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
务,亦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东旭光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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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活动。如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遇到东旭光电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内的业
务机会,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该等合作机会让
予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3、在
本人(本公司)作为东旭光电实际控制
人(东旭光电控股股东)期间,将继续
严格履行本人(本公司)此前做出的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声明和承诺。本
人(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
因此而给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造成的一切损失。 
基板的生产,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
司在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期间承诺:鉴
于:(1)东旭光电的主营业务为
TFT-LCD玻璃基板的生产,目前正在申
请非公开发行股票;(2)东旭集团为东
旭光电控股股东,在东旭集团控制东旭
光电期间,东旭集团与东旭光电及其子
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芜湖光电”)、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装备”)和
石家庄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石家庄装备”)等分别签署了《专
利实施许可合同》。为此,东旭集团作出
以下承诺: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
涉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无论东旭集
团是否控制东旭光电,承诺上述《专利
实施许可合同》到期后,东旭集团仍将
根据东旭光电的要求,无条件按原合同
条款与东旭光电及其子公司(芜湖光电、
芜湖装备和石家庄装备等)续签《专利
实施许可合同》。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
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二)承诺对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
束。(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肖召雄;周波 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
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
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五)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
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六)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
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
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
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
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
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
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
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全部八
位股东陈威、朱雷、王颖超、靳秀珍、
江维、李洪雷、北京合宜友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及钱新明自愿对明朔(北
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来三年的盈利
度的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以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孰低原则确定)分别不低于
创新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宝创
新”)实现净利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7500万。为避免歧义,上述净利润指三
宝创新各承诺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税后净利润,具体以当年度审计报告
记载为准。如上述业绩承诺累计未完成,
各方同意按照未完成净利润差额,由承
诺方从其所持三宝创新股权中折算相应
股权份额无偿转让给公司,业绩承诺期
内承诺方无偿转让累计不超过三宝创新
8%的股权用于补足业绩承诺差额部分。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1、详见公司 2020年 6月 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申龙客车 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及《关于明朔科技
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的承诺情况 
2018年6月,公司投资并购三宝创新,根据与三宝创新股东林绿德、庄永军及深圳市三宝创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统称“承诺人”)签订的《关于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承诺人自愿对三宝创新未来三
年的盈利作出承诺:三宝创新20年实现净利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2020年度三宝创新实现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净利润为-5,198.80万元,20年实现净利润累计-6,933.32万元,未能达到承诺人做出的业绩承诺(以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原则确定),差额为-14,433.32万元。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公司已于2019年度将三宝创新商誉全部计提减值。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此董事会表示理解,董事会将切实推进消除相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监事会将持续关注非标意见事项的推进工
作,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相关事项的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同时我们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妥善处理好相关事项,努力消除该等事项对
公司的影响,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司权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表按照新收入准则编制。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
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执行新收
入准则对2020年期初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②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无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无会计估计的变更。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处理程序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间 
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
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
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
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
母公司受限资金变更 董事会批准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合并受限资金变更 董事会批准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能装备有限公司 
材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名称 丧失控制权
能装备有限公司 
 安徽威宇医疗器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2、本期新增子公司情况 
(1)2020年7月6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子公司北京东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河北电兴
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00.00万元,实收0.00万元,其中: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7,000.00
万元,持股90%,北京东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000.00万元,持股10%。 
(2)2020年7月8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万利信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绵阳泰卓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其中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6,500.00万元,持股
65%,北京万利信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500.00万元,持股35%。 
(3)2020年7月8日,绵阳泰卓实业有限公司与成都市雅冰汇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绵阳博涛高新技术有
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其中:绵阳泰卓实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7,000.00万元,
持股70%,成都市雅冰汇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000.00万元,持股30%。 
(4)2020年7月15日,河北电兴技术有限公司与尚义县天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河北光阳电子技术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实收0.00万元,其中河北电兴技术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9,400.00万元,
持股98%,尚义县天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认缴出资600.00万元,持股2%。 
(5)2020年7月29日,绵阳博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与成都东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绵阳骏伟科技有
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其中:绵阳博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认缴出资98,000.00
万元,持股98%,成都东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000.00万元,持股2%。 
(6)2020年7月30日,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绵阳旭虹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
(7)2020年9月15日,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广西旭龙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8)2020年12月7日,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申龙(青岛)车辆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00
(9)2020年12月28日,绵阳骏伟科技有限公司与绵阳博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设立四川虹科创新科技有限
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实缴0.00万元,其中:绵阳骏伟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9,000.00万元,持股
90%,绵阳博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00万元,持股10%。 
3、本期注销子公司情况 
(1)2020年3月4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旭恒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协议注销解散。 
(2)2020年6月17日,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广源君泰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已协议注销解散。 
(3)2020年8月4日,深圳市新盈通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旭盈科技有限公司,已协议注销解散。 
(4)2020年12月19日,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口申龙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已协议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8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齐正华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7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无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单
位,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55万元整。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融借款合同纠纷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融借款合同纠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融借款合同纠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伙)投资合同纠纷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胡恒广、冯秋菊 高级管理人员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三条的规定。 
保, 未及时报告
东旭光电 ,导致
保, 未及时报告
东旭光电 ,导致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保, 未及时报告
东旭光电 ,导致
保, 未及时报告
东旭光电 ,导致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东旭光电在2019年年度审计工作中,通过自查发现部分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未及时报告,东旭光电未能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东旭光电发现此违规事项后,董事会积极整改,对担保事项履行了补充审议及信息披露。对违规对外担保相
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并对其处以通报批评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同时公司成立了违规担保处理小组,由董事长郭轩负责,
安排专人对担保事项进行跟踪,制定解除担保责任的具体方案并积极落实。截至2020年7月23日,东旭光电提供担保的被担
保方已经分别完成清偿义务,与之对应的东旭光电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责任已经全部解除,东旭光电已于2020年7月24日将担
保责任解除进展情况对外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1、通过万德数据查询,获知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截至目前已经违约的企业债券包括“18东集02”、“15东旭集02”、“15东旭
集”、“16东旭02”、“17东旭01”、“17东旭02”、“H7东集01”、“16东旭01”、“H6东集06”等,合计违约本金111.47亿元。 
2、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存在3项被执行案件。 
3、因公司未对相关担保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作为东旭光电的实际控制人,
以及东旭光电子公司芜湖装备和石家庄装备(现更名为河北光兴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相关担保合同上签
字盖章,对东旭光电的违规行为知悉且负有直接责任,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李兆廷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前述相关违规行
为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计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2020年3月26日,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及《东旭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
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公告》,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
售及后续安排进行了公告。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
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一方面是公司
受资金流动性持续紧张影响,订单推进速度较慢,减少了部分关联交易的发生;另一
方面部分关联交易由于市场环境影响,相关业务存在不确定性导致关联交易金额少于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
的原因(如适用)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法合规运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坚持以“为员工谋发展,对社会做贡献,为股东创价值”为经营
理念,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保护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诚
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全力降低能源消耗与污染物排放,积极从
事公益事业,努力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从而促进公司与全社会的和谐发展。 
(1)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是公司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完整的内控
制度,建立了与投资者的互动平台,在机制上保证了对所有股东的公平、公正、公开。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股东大会实行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让广大投资者充分参与股东大会的全过程,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公司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进行常规信息披露,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对公司重大事项和经营业绩的知情权,杜绝内幕交易的
发生,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通过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提
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 
在保障股东利益的同时,公司同样注重债权人利益的保障。在公司的经营决策过程中,公司充分考虑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公司债券违约后,公司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义务,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为制定详细的偿债方案形成
定期沟通机制,及时履行债券违约后的信息披露义务,发布债券违约进展公告,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员工权益保护 
公司进一步深化“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严格遵守《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并实施了科学
的人事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符合法律要求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规范的员工社会保险管理体
系,构建了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定期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建立并不断完
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职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员工健康管理办法,每年安排员工
进行体检,并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的劳动生产和休息休假。公司为员工规划良好的职业生涯通道,
重视员工职业技能的提升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注重选拔人才、使用人才,关心、爱护、信任人才,积极开展职工培训。公司
关注员工身心健康,开展职工趣味运动会、组织节日特色活动,丰富员工生活。定期开展上、下级员工谈心交流活动,组织
员工座谈,疏导员工情绪,营造良好工作环境与氛围。  
(3)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始终秉持“客户第一、服务至上、携手共进、合作共赢”的客户服务理念,一直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积
极构建和发展与供应商、客户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注重与各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构筑信任与合作的平台,为客
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切实履行公司对供应商、对客户、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 
(4)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在“感恩做人、敬业做事”的企业宗旨引领下,勇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持续关爱贫困人群,慈善捐助救难济
困。2020年,公司为云南、新疆、四川等地捐赠扶贫资金,为安徽捐赠防汛物资。多次捐助物资、资金用于贫困地区脱贫及
灾区救援。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公司先后多次向国内部分省市捐赠防疫物资及现金,努力践行着对社会、对人民诚信奉献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报告期,公司多次捐助物资、资金用于贫困地区脱贫及灾区救援。包括: 
1、公司子公司上海申龙为响应上海市闵行区(贫困村)结对帮扶省县(市、区)活动,为瓦窑镇阿依寨村委会捐赠帮扶项
目资金10万元;为云南保山市隆阳区捐赠结对帮扶资金10万元;为广西省捐赠防疫物资15.96万元;为上海市抗击疫情捐款
50万元;为浙江省捐赠防疫物资2.1万元; 
2、公司子公司道隧集团为新疆、四川扶贫捐款100.5万元; 
3、公司子公司芜湖科技为安徽捐赠防汛物资0.57万元; 
4、公司为广西及内蒙古防疫指挥部、医院捐赠价值5.14万元的防护服。 
(3)精准扶贫成效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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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有限公司 后,进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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