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徐矿集团工人技师在徐州经济开发区英才网最新招聘信息丰县买房有补贴吗

  近期,徐州50个地方又传来一些征迁消息,涉及云龙区、鼓楼区、经开区、丰县、邳州等地,一起来看看有你家吗。

  云龙区发布三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丁庄村、崔庄两山口村、郭店村有拆迁计划!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3条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近日,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3条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方案主要涉及徐州市商聚路西站、塘坊村站、新城区纬17路建设三个项目。

  据悉,本方案开发范围内以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为基础设施建设。各个项目详情:

  6号线一期工程商聚路西站项目: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徐州市云龙区彭祖大道以南,湘江路南北两侧,拟征收土地面积约4.63亩,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6号线一期工程塘坊村站项目: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徐州市云龙区商聚路以南,湘江路南北两侧,拟征收土地面积约3.89亩,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新城区纬17路建设项目: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徐州市云龙区湘江路以南,扬子路以北,拟征收土地面积约18.06亩,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丁庄村、郭店村列入2022年度征收计划

  另外,经省政府批准,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同意云龙区大龙湖街道丁庄村集体土地1.0345公顷(其中农用地1.0230公顷(耕地0.9033公顷)、建设用地0.0115公顷)征收为国有。

  被征地村集体为大龙湖街道丁庄村,具体位置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3月12日,有市民在云龙区领导信箱询问,请问崔庄两山口村今年是否拆迁?

  官方回复:崔庄村已拟列入徐州市2022年征收计划,具体情况以市政府正式发布政府发布公告为准。

  ▼3月18日,有市民在云龙区领导信箱询问,郭店庄何时动迁何时拆迁?

  官方回复:郭店村拟列入2022年度征收计划,具体以现场公告为准。

  鼓楼区大新庄旧城区征收改造,北区马场湖板块将有大变化!

  徐州北区马场湖板块的大新庄旧城区改造项目(集体部分)已列入征迁计划,已经发布公告决定对该项目范围内土地及房屋实施征收!

  可以看到这次的征收范围是:天齐南路以东、绿健乳业公司以西、奔腾大道以南、马场湖路以北。大新庄位于徐州市鼓楼区马场湖,距离九龙湖仅有900多米,距离市中心仅有3.5公里左右。

  地理位置不错。周边配套比较全面,附近学校有徐州二中、九龙湖小学,大约1.2公里处有马场湖公园、君盛广场,北区股份制医院。

  大新庄板块公共设施破旧,对于很多生活在那里老年人来说并不方便,并且在遇到雨季时道路泥泞不堪!

  这个堪称北区黄金地块的大新庄,之前就进行过部分拆迁,安置地点为苏宁悦城小学东定销商品房、和美佳苑定销商品房、宜居嘉园定销商品房等。而这一次是对集体部分的进一步征收,安置的位置和价格应该不会相差太多。

  九里山片区项目(杨山村)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出炉!

  近日,徐州三环内——九里山片区项目(杨山村)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出炉!

  据此前规划,征收范围为:东至李沃村,西至刘楼村,南至李沃路,北至丁万河。

  被征收的居民可以选择要钱或者要房,其中定销商品房为徐矿城西、新彭花园、西月河西、苏宁悦城小学东定销房。征收时间为3月18到2022年4月16日。

  根据此前报道,改造征迁的这一大片地方,未来将用作九里山景区建设和住宅建设用地。

  经开区超大工人村再迎拆迁!

  徐矿工人村位于大庙街道徐海路以北、徐贾快速以东,与大黄山街区连为一体。工人村原属徐矿集团大黄山煤矿,由华新社区、安顺社区、华美社区组成,拥有近5000户居民,房屋分别建于50年代、60年代、70年代,由于建筑低矮且年久失修,居住条件较差,不少已成危房。

  徐矿集团和经开区,将按照梯次征迁、先急后缓的原则,近年陆续进行了部分“棚改”。去年底,经开区与徐矿集团共同决定对工人村进行大规模改造,目前靠近杨山路与徐贾快速路的地块已拆迁,靠近城东大道的地块已出让,目前其它区域征迁也正在有序推进。

  样板示范区项目其实就是孤山市场片区综合项目,早已列入《徐州2021土地推介手册》中,项目已于去年实施。片区是以棚户区、市场为主,到处都是脏乱差的景象,作为徐州城东的“窗口”亟需“擦亮”。

  该片区位于大庙中心片区,城东大道出入口,南侧紧邻三条地铁,包括地铁1号线延长线(规划中)、2号线延长线(规划中)、S1号线(规划中)在大庙交汇,是徐州东区门户

  片区所处的重要位置需要它进行改造旧貌换新颜,待片区拆迁完毕后,未来规划成居住、商业、医疗、教育用途。由于片区介于大庙和大黄山之间,衔接了大庙小城市(无锡徐州工业园区)和大黄山硅科技小镇,改造后,片区将是大庙和大黄山的新界面,同时把这两大片区连为一体,共同组成了徐州城东核心区,也是城东的“窗口”,对提升徐州东郊的城市面貌有重大意义!

  邳州发布一批土地征地公告,涉及24个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邳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土山镇街南村、土山镇街南村南门七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4月1日。

  拟征收土地公告结束后,邳州市人民政府将于2022年4月2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字或盖章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邳州市人民政府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邳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运河街道河湾社区、运河街道河湾社区四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4月1日。

  拟征收土地公告结束后,邳州市人民政府将于2022年4月2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字或盖章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邳州市人民政府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邳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戴圩街道林子村、戴圩街道林子村林子一组、戴圩街道林子村林子二组、戴圩街道林子村林子三组、戴圩街道林子村林子四组、戴圩街道林子村林子七组、戴圩街道戴场村、戴圩街道戴场村戴场二组、戴圩街道戴场村戴场三组、戴圩街道戴场村戴场四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4月1日。

  拟征收土地公告结束后,邳州市人民政府将于2022年4月2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字或盖章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邳州市人民政府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邳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炮车街道、炮车街道墩集社区、炮车街道墩集社区二组、炮车街道墩集社区三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4月1日。

  拟征收土地公告结束后,邳州市人民政府将于2022年4月2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字或盖章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邳州市人民政府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邳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炮车街道刘口村、炮车街道刘口村刘二组、炮车街道红卫村、炮车街道红卫村王一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4月1日。

  拟征收土地公告结束后,邳州市人民政府将于2022年4月2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字或盖章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邳州市人民政府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邳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东湖街道后沙沟村、东湖街道后沙沟村七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4月1日。

  拟征收土地公告结束后,邳州市人民政府将于2022年4月2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字或盖章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邳州市人民政府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沛县发布一批土地征地公告,涉及5个地方!

  沛县2021年度第8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沛县2021年度

  第8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你县呈报的(沛)地呈字〔2021〕第25号沛县2021年度第8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该批次由徐州市人民政府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沛城街道孔庄村和大屯街道郝尧村9.2462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8.766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沛城街道孔庄村和大屯街道郝尧村8.0418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7.2880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9.2462公顷,征收集体土地17.2880公顷。

  二、同意你县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县要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

  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沛县2021年度第9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沛县2021年度

  第9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你县呈报的(沛)地呈字〔2021〕第27号沛县2021年度第9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该批次由徐州市人民政府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沛城街道东关社区、南关社区、蒋庄村20.1385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12.191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沛城街道东关社区、南关社区、蒋庄村10.544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0.682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0.138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30.6829公顷。

  二、同意你县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县要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丰县发布一批征地告知书、征地补偿方案,涉及6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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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楼市徐州、徐州易百房、徐州城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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