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别人应该十级伤残一般可以赔偿多少钱钱钱?

最近有一则新闻,引起了网上一片唏嘘之声。简单地说就一句话,北京的王女士做了5年全职太太,老公出轨后提出离婚,法院判决男方补偿女方5万元家务补偿。

这新闻乍一看,全职太太,北京,五万,太少了吧,保姆都得一个月一万。免费给你睡,给你生孩子,还兼职保姆的老婆怎么能就值一年一万?

事情不是这么简单,我们细细看这个案子,就知道背后藏着多少婚姻的真实与真相。

王女士与陈先生2010年相识,2015年结婚并且生下一子。

2018年产生矛盾,同年8月开始分居至今,孩子一直跟随王女士一起生活。

2019年陈先生诉讼离婚,随后撤销离婚请求。2020年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一审驳回。10个月后,陈先生又提起诉讼。

陈先生的要求很明确:法院判决离婚,孩子要归自己,要求共同分割财产及共同债务。

王女士并不同意离婚,她觉得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唉,女人犯起傻来,真的是不撞到头破血流不回头。

后来,可能后来又觉得法院判离婚的概率比较大,又提出了新的要求:

婚后自己一直在照料孩子和家务,陈先生几乎是撒手掌柜。他们居住的房子,也就是陈先生母亲名下的房子,自己曾出资装修,还有陈先生与第三者同居,给自己造成精神损失。要求分割财产,并赔偿16万元。

唉,女人犯起傻来,真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最后,法院的判决,也就是我们看到的样子,孩子判给王女士,陈先生每个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享有探视权。共同财产平均分割,陈某给王某家务补偿5万元。

至于装修所花费的费用,以及与第三者同居的情况,并没有相关证据,法院不予以支持。

当然,我们得承认,这五万块的补偿虽然不多,可也算是一种司法进步。

在曾经的《婚姻法》中,也有相关“家务补偿”的规定,只不过一直是形同虚设。

这次的判决,除了平分财产,还给了女性额外的家务补偿,也算是对女性家庭价值的一种认可。

新实施的《民法典》第1088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赔偿是要赔偿,只不过赔偿多少还是看法院的裁决。

本次5万的超低补偿额,也在暗示着一种信号:不管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不建议男性或者女性全职在家。

这个新闻非常有意思,它一边标志着司法进步,一边又在给女性下“婚姻预警”。

在中国现行的法律,以及公序良俗之下,女性在婚姻中就是处于弱势群体。

我们所说的“女性”不是电视剧里那些杀伐决断,自己买房,年入百万的白领。而是月薪几千,又不被婆家尊重的普通基层女性。

王女士的婚姻悲剧,真的可以给广大的女性一些警示。

一、结婚别扶贫,你没那么富有

可能有人会觉得,王女士获得一半的家庭财产,她不亏呀!

我们想象的“一半”是好几套北京的房子给前妻分一半,好几百万的存款给前妻分一半。

但是实际上,这“一半”能有多少?

婚房是男方母亲名下的,王女士一分钱得不到。她出资装修的钱,没有证据而且基本上贬值率很高。遇见特别渣的,来一句“没钱,有本事你把装修抠下去”,你一点脾气也没有。

一个月2000块的抚养费可以看出来,陈先生收入并不高。法院的自由裁量,也是根据男方的收入来决定的,在北京只能支付2000块抚养费,可见一斑。

还有“家务补偿”的5万元,也是考虑到以下因素:

双方婚后共同生活的时间;

女方在家务劳动中具体付出的情况;

这三条本质就是第三条,男方到底有多少钱。

说白了,这段婚姻就是王女士带着十几二十万的装修款结婚,为家庭付出了5年后,成为一名单身妈妈,分得不一定比装修款多的钱。

不管是曾经的《婚姻法》还是现在的《民法典》保护的都是财产,或者说保护的是拥有财产的一方。

现实中,很多女方家长都会提出“有房”的硬性要求,然后自己家提供装修或者买车。

装修不值钱,车是贬值的,如果真有离婚的那一天,你的女儿就成了“扶贫”。

不要羞耻于谈钱,更不要羞耻于思考“将来离婚”的事。

我们系好安全带是为了保护自己,而不是为了出车祸。

二、对方出现过错,记得取证

王女士的事情中,恐怕她最生气的一点在于,前夫实打实出轨了,但是法院就是不承认。

哪怕你捉奸在床,也不能把眼珠子抠下来给法官。

而且有的男人就是这样,别看赚钱的本事没多硬,出轨的时候倒是挺硬的。

法律是保护受害方的,但关键在于你要证明对方是过错方,口说无凭。

如果伴侣真的出轨了,不管你决定不决定离婚,都要保存好证据。

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要求提供的证据一定是合法的,所以偷拍或者闯进酒店猛拍照,都不能作为呈堂证供。

也就是说,即使你家里有摄像头,渣男为了省开房的钱把人带到了家里。你观看到了真人动作片,那也没有用。

一般情况下,男人出轨第一次被抓包后,第一反应是忏悔和求原谅。

傻姑娘们,不要光顾着哭了,让他跪着写个保证书,或者录个音,以后万一用得上呢。

还有他们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或者有些消费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

具体的还能有哪些操作,我一个外行人就不多说了,如果不幸遇到这种情况,赶紧咨询律师吧。

律师能给你的帮助,远比你在法庭上说一句“他就是出轨了”,要有力量得多。

三、不要嫁给那个不尊重你的男人

都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这个社会对女性就是不太友好,“嫁错”对于女性的代价真的挺大的。

真正的离婚,不会是像我们看到综艺节目里,贾静雯再嫁遇到真爱,伊能静遇到好男人秦昊。

姐姐们都能找到有钱有颜的小狼狗,对你比对他亲妈都好。

我身边更多基层女性的离婚,别人对她看法都是“她肯定有问题”。再婚的时候,也很难跨过自己心里这道坎。

并不是歧视女性,而是成本太高,我们一定要谨慎下单。

最好让醒悟发生在婚前,擦亮眼睛,免得到了婚后只剩下擦眼泪了。

我们在婚前,往往看到的是对方的优点,想象的是婚后两个人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

到了婚后,才发现对方的缺点,觉得自己真是瞎了眼。

其实他还是那个他,只是你没有看清楚。

婚姻要看他的最低点,你能不能接受;婚后要看他的最高点,能给你们的小家带来什么。

如果一个婚前就不足够尊重女性,就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婚后大概率也不会尊重你的付出。

男人可以提裤子走人,我们女性真的不一样。我们会生孩子,会为家庭牺牲很多,这些成本我们真的赌不起。

我并非物化女性的生育价值,而是我真的知道不被伴侣尊重的女性,到底有多难。

最后,给儿子准备好爱,给女儿准备好钱

有一种“新型重男轻女”几乎在很多家庭都存在,给女儿所有的爱,给儿子所有的财产。

将来长大后,女儿不至于嫁不出去,儿子也继承了家里的矿,完美啊!

但是实际操作中,女性在婚姻中承担的风险太大,两手空空步入婚姻的,往往浑身狼藉地退出。

一旦有了那一天,她们连退路都没有。没有钱,没有家,没有事业。

而男性在婚姻中吃亏就在于他们太“精”了,他们不懂爱,不懂尊重女性的价值。

以为自己占到了便宜,不用做家务,不用生孩子,财产还都是自己的,可他们可能一辈子都不能拥有幸福的婚姻。

不管我们有女儿还是儿子,都应该改变一下观念,融合一下古老的理念。

女孩多给她准备点嫁妆,将来她被欺负的时候,不至于太落魄。男孩多教他爱人,将来不至于当个自以为是的渣男。

最后的最后,还有一句话要重复——不管男人女人,不要全职做全职主妇(夫),哪怕你的工资和保姆是一样的,也不要在家当保姆。

“你在干什么?站住,别走,你是不是在偷拍?”大学生小美和同学在学校餐厅就餐时,遭遇了裙底偷拍,当场抓住偷拍者,把他围起来质问,并要求该男子删去偷拍的视频。

今年看到了多条关于高校大学生偷拍女同学的新闻,这不仅仅是个别现象了,国内多所高校均有这样的事情被爆出来,其中不乏有一些名校。偷拍不仅是不道德的,而且是违法行为,大学原本是一个象牙塔,现如今偷拍频发,这到底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


郑州经贸学院男生食堂偷拍女生裙底被抓

湖南师范大学一栋女生宿舍内有一名男子男扮女装进入偷拍、郑州经贸学院“偷拍男” 将摄像头藏在鞋里拍女生裙底、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一名男生在该校女厕内偷拍、浙江传媒学院教学楼发生一起手机偷拍异性隐私的行为、浙江温州医科大学一男生尾随女生进入女厕用手机偷拍、烟台大学有男生疑进女厕偷拍当场被抓……就今年上半年来看,被爆出来的高校偷拍事件已达数十起,没有被爆出来的不知道还有多少。相信大家都很疑惑:高校学子怎么能干出这样违背社会公德且违反法律的事情?学校方面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学生?这些偷拍者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应该受到怎样的惩罚?

一、高校偷拍频现的原因

这些寒窗苦读十几载的学子,踏入大学的校园之后,为何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干出这种龌龊之事呢?


某高校男生自习室偷拍女生裙底

1.畸形的偷窥心理。最近国内很多高校频繁爆出厕所偷拍的丑闻,有一部分偷拍者进行偷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偷窥心理,这是一种性心理变态,专业术语叫做“窥阴癖”,也是人们俗称的性变态。

2.性教育的缺失。性”在中文的话语环境中犹如洪水猛兽,父母、老师等都避而不谈,属于禁欲式的性教育。越是这样,青春期的中学男生或者是大学男生越对女生的隐私感到好奇和神秘。

3.盲目寻求刺激。现在资讯比较发达,有很多途径来充实业余的生活,但是有些人不满足于一般程度的快感,想要体验一种突破禁忌式的,想要通过偷拍或者观看偷拍的内容盲目寻求感官上的刺激。

4.获取利益。存在关于偷拍的黑色暴利产业链,科技的更新换代也让偷拍者有了可乘之机,往往一部手机或者一个摄像头就能完成,成本低、不要求技术含量、来钱还快,有些学生为了获取利益,不惜违背社会公德、触犯法律。

5.违法成本低。有些学校以“给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为理由,网开一面,从轻处罚。这样是不公平的,不能给受害女生一个交代,更严重的是违法成本太低的话,相当于变相鼓励违法者去违反法律。

就目前涉事学校的官方处理通报来看,有学校居中调停,当事人私下协商解决的、有给予警告的、有给予留校察看的、也有自动退学的,学校一般是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似乎惩戒力度不够大。当然也有高校在警方调查结果出来后,第一时间给予涉事同学开除学籍的处分,这样的效率和力度值得大多数高校学习。

温州医科大学的处理公告

马克思曾经说过:“当利润达到10%时,便有人蠢蠢欲动;当利润达到50%的时候,有人敢于铤而走险;当利润达到100%时,他们敢于践踏人间一切法律;而当利润达到300%时,甚至连上绞刑架都毫不畏惧。”

三、从法律角度分析高校偷拍事件

高校学生偷拍不仅违反了社会公德,更是触犯了国家的法律,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1.触犯了《民法典》,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偷拍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诸多民事权利,如隐私权、肖像权和名誉权。偷拍者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侵犯了受害者的隐私,给受害者的学习生活带来极大的干扰。偷拍者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应该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必要时受害人可以请求偷拍者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2.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该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查明真相之后,不能因为其学生身份而姑息,绝不可点到为止,一定要根据其情节或拘留,或罚款,要依法办事。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偷拍者利用偷拍得来的视频、图片谋取利益的情况,这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因偷拍的物品涉及淫秽物品,因而构成了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偷拍不仅违反社会公德,更是触及了法律的底线,不能因为他们是大学生就从轻处罚,这样对受害者不公,也是在变相的鼓励偷拍,要坚决打击高校偷拍行为,肃清害群之马!对于高校偷拍事件,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下方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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