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白圩镇的南宁可以补办身份证的派出所是在南宁那个区的公安局办

“现在不用回到户籍地黑龙江,在南宁就能给我的孩子申领身份证,省时省力又省钱,真正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11月2日,来自黑龙江的胡女士在南宁市公安局南湖派出所交验材料,顺利为自己的孩子申领首次居民身份证。胡女士在为孩子申领首次居民身份证。来源:南国早报据介绍,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11月1日起,自治区公安厅在南宁、柳州、桂林、北海市所有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开展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这项业务的开通是广西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的有力举措,对于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图为群众在南宁市公安局南湖派出所办理业务。黄宗湟 摄 按照以往申领首次居民身份证的规定,群众需回到户籍地办理。对于已经在外省居住生活的人,在户籍地和居住地来回跑,既要花费一笔不少的费用,也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极为不便。广西公安机关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功能,优化系统业务流程,打破了异地办理的地域阻隔,优化了服务方式,丰富了办事渠道。截至目前,广西已与内蒙古、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重庆、贵州、四川、辽宁、西藏、云南、甘肃、湖北、江苏、海南、浙江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通“跨省通办”。身在广西的这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户籍居民,可以向南宁、柳州、桂林、北海市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户籍派出所、政务大厅公安窗口)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无需返回户籍地办理。据了解,12月1日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将在全区全面铺开。1.年满16周岁公民,本人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2.未满16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受理地公安机关核验申请材料,并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的,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可确认申请人身份信息准确无误的,于5个工作日内审核签发。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存疑,经核查仍难以确认身份的,申请人需回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居民身份证。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需缴纳工本费。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也可以委托亲属到受理点代为领取,代领人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领证回执和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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