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后妈被继子打后如何起诉妈报警有用吗


2023-09-11 16:26
来源:
小舞的爱好发布于:浙江省
近日,江苏法院公布了一起让人瞠目的纠纷案:一位父亲离世,按照生前的约定应该由儿子处理丧事,然而亲儿子却玩起了消失,继母报警找人未果之下,操办了丧事。更让人无语的是,事后男子却将继母告上法院,要求归还父亲骨灰并索要精神损失费1万元。家住江苏无锡的李先生,有一个儿子,早年成家立业,两人分开居住。而李先生的妻子朱女士,并不是原配,和李先生一起居住。随着年事已高,李先生也要开始为自己百年之后的事情做打算。于是,李先生、朱女士和儿子小李,一起协商了李先生离世之后的相关事宜。2020年9月30日,三人协商好之后,一同去了当地的社区居委,会签署了一份协议。协议上写着,李先生千年之后的丧葬费由小李承担,坟墓必须是一个双人墓,妻子朱女士百年之后合葬一起。整个丧事都是由小李全部从承担,朱女士不用承担。2022年2月底,李先生离世了,然而儿子小李却玩起了失踪。按照当年签订的协议,李先生的丧事应该由儿子小李全权处理,现在可好,继母朱女士怎么都联系不上小李。为了这事,朱女士当时还去社区寻求帮助,同时也报了警,最终都没有找到小李。朱女士一看,这不行,这事没办法等的。于是朱女士就自己为李先生操办了丧事、丧礼、买了墓地,最终在2022年3月8日下葬。然而就在下葬的当天,继母朱女士却收到了一条短信,问朱女士自己父亲的骨灰被她拿到哪里去了?自己已经买好了墓地,请尽快告知。朱女士也是气不打一处来,找的时候人不出现,都现在这个时候了,来说买好了墓地?当时朱女士没有搭理小李。然而,没过多久,小李把朱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朱女士返还父亲的骨灰,并且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1万元。江苏无锡法院受理并审理了案件。法院方面认为,骨灰的安置应该由亲属共同承担,但是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三方约定由小李承担费用,但是小李没有遵照约定。朱女士为李先生办丧事、买墓地符合善良风俗,无任何过错。而小李要求返还骨灰,不符合落地为安的民间习俗。最终法院驳回小李的全部诉求。此事于近日在网上曝光,也引发了网友的吐槽,纷纷指责小李的行为是典型的恶人告状。首先,从关系上来讲,小李和继母朱女士之间肯定是不融洽的。虽然我们不知道李先生的原配妻子,是什么原因离开了李先生。但是可以看出,李先生和朱女士感情是非常深厚的,不然也不会说要一个双人墓去合葬。而这种亲密的关系,无疑会让儿子小李,对朱女士产生排斥的情绪,从而也连带着对李先生本人也有意见。其次,小李对继母朱女士和李先生有意见的事,肯定都是公开的。李先生生前对儿子小李还有一定的威信,但是考虑到自己生后朱女士的处境,这才会有3人一起去居委会签协议的事情发生,也是对朱女士的一种保护。然后,小李的失踪和履行签署的协议义务,是故意的。在李先生离世之后,小李就对李先生的身后事不管不顾,也是对李先生和朱女士的一种报复行为,他虽然消失无联系,但是也关注这件事情的进展,不然也不会在李先生刚下葬之后,就说墓地买好了要下葬父亲,这种巧合就是专门恶心朱女士的。最后,小李起诉朱女士也是故意的行为。人家出钱出力的给你父亲安排身后事,你本身不管不顾的,于情与理在这件事情上都是你亏欠人家,可你倒好,最后反过来告人家,还要精神损失费,这纯粹就是给对方添堵,不让人家痛快的行为表现。这也反映了一个普遍的状况,二婚或者再婚,在原始家庭成员之间的地位是比较尴尬的。有的是自己本身行为有失,造成自己没法被接受。有的是原始家庭成员过不去心里的坎,没办法接受对方。继母难当,这是很多人的感慨。但是死者为大,而且还是父子关系,再大的矛盾,也不能在父亲离世之后不管不顾,这有违社会道德。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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