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工作后原来城市的社保状态是什么样?

现行的社保转移接续政策是退休年龄之前,全国范围内都可以办理转移。只要在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地已缴纳最少有一个月的社保就可以接收。 跨省社保转移手续如下:所需资料: ①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②离职证明、户籍迁出证明、工作调函(三者之一)。 办理流程:①参保人本人持所需资料到我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凭证》;②参保人携《参保缴费凭证》交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 (如下手续两地的社保局自己处理,不用本人办理的,不用担心:即转入地的社保局出具社保接收函,把接收函交给原来工作城市的社保局,原社保局把钱汇入现在社保局的账户就完成社保转移手续了)。 1。你可以先不要急着去停保,你离职了,单位自然会帮你停保的,不会继续帮你缴纳社保。 2。新单位与旧单位如果是跨省或是跨市的。你都不用放弃旧单位的社保,你入职后,就把证件交给新单位,新单位负责办理社保的人员,自然会帮你参保。 3。旧单位已缴纳的社保一直都是你的,用你的身份证号码记录着。一段时间后,旧单位把你的社保停了,你就可以把旧单位的社保转出,和新单位的社保累加计算的,这你放心。

  随着就业流动性增大,企业职工社保关系转移续接的需求不断增大。而很多人在办理社保关系跨省(市)转移续接时,对办理手续仍然“犯糊涂”。烟台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的工作人员解释,参保职工在离开原参保地时,只需向当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今后都可凭此提出办理转移接续申请,无需再往返办理手续。
  社保转移接续需保存好参保缴费凭证   “今年前三季度,烟台市共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跨省(市)转出2572笔,转移资金3682。66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跨省(市)转入2840笔,转移资金3343。52万元。”烟台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的工作人员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才和劳动力流动性不断增强,随之带来了企业职工社会关系,特别是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需求的不断增大。
  而随着现在办理社保跨省以及省内跨市转移的人越来越多,新的转移接续政策与老政策相比,在便捷程度上可谓有“天壤之别”。   “职工办理跨省或者省内跨市基本养老关系转移续接的手续并不繁琐”,市社会劳动保险处工作人员介绍说告诉记者,对于职工来讲,只需要在离开原参保地时,向当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就可以了,无论再到何处参保缴费,都可以凭此提出办理转移接续的申请,无需再往返办理手续。
剩下的工作都是社保机构之间在互相联系,转移手续办结后,将通知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   非“4050”随“就业地”转 “4050”向“户籍地”转   那么,职工跨省以及省内跨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到底有哪些限制呢?市社会劳动保险处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规定,对于跨省以及省内跨市就业后的社保关系转移,如果说有限制的话,只有一点,就是年龄上的限制,就是对于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职工,除了组织、人事部门正式调动的,只允许其向户籍所在地转移,其他再没有限制了。
总而言之,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就是:非4050人员随“就业地”转,4050人员向“户籍地”转。   从“户籍所在地”的角度分析,可分为两种情况:   1、回“户籍地”就业参保,社保随便转。根据有关规定,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地市)就业并参保的,不受任何条件限制,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要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同时,如果是烟台的城镇户籍,职工回到烟台,即使没有就业也可以挂档缴费并将本人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回烟台。   2、未回“户籍地”就业参保,除“4050”都能转。根据规定,参保人员没有返回户籍所在地(地市)就业并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4050人员),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的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跨省转接同省内转接办理流程基本一致   对于目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记者了解到,省内跨地市转移以及跨省转移接续,办理流程基本都是一样的。   40岁的刘先生户口在芝罘区,由于工作原因,之前先后在济南和北京分别参加了一份社会保险,但由于当时对社保政策不了解而且办理转移手续也很繁琐,这两份保险一直没有接续到一起。
目前,刘先生回到烟台某公司工作,手头除了《养老保险手册》只有一份北京社保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所在公司HR人员得知情况后,及时向市社会劳动保险处咨询,市社保处分别与北京社保中心、济南社保处进行了业务联系,在刘先生的配合下,仅用不到1个月就办理完成了相关的转移及合并手续。
  市社会劳动保险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类似刘先生的情况,是比较特殊的一种,但办理过程一样简单。首先,刘先生需要到北京和济南的社保机构分别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在烟台参保缴费后,到烟台的社保机构提交转移申请,烟台社保机构将会向北京、济南社保分别发送《转移接续联系函》,对方社保收到烟台邮寄的《转移接续联系函》后,会将刘先生的转移信息表以及社保基金转移至烟台社保。
之后,刘先生的养老保险关系将在烟台合并。   市社会劳动保险处提醒广大参保职工,当要离开一个城市的时候,一定要到当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带走保管好。确认已经在新工作地参保后,即可凭此到接收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并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经接收地社保机构审批通过后,即可与原社保经办机构之间直接联系,为职工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延伸解释:4050人员,是指处于劳动年龄段中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的,本人就业愿望迫切、但因自身就业条件较差、技能单一等原因,难以在劳动力市场竞争就业的劳动者。
  •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跨省社保转移的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先去原交社保的地方,开出交社保的证明,也就是参保凭证,这里只需要开具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就可以。我当时因为已经不在北京,所以是以前公司的同事帮我去开的,最好是找曾经给你上保险的相关同事,他们更熟悉社保局的门朝哪个方向开。
    2、拿到参保凭证,加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接收地的社保局,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
    3、拿到两份《接续联系函》之后,直接发快递给原社保单位,原社保单位就会开出《信息变更表》。
    4、将《信息变更表》交到当地接收的社保局,如果你的《参保凭证》还在自己手里,那也一并上交。

  •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跨省社保转移的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 社保跨省转移可能有损失,各省计算社保的方式、规定的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可能不一致,会存在损失。但社保中的养老保险的转移一般无损失,其他保险例如医疗保险的转移可能有损失。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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