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被交警查到会影响上次犯的罪吗?

(2011)平刑初字第40号
公诉机关平舆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青松,男,1970年5月12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中共党员。2005年10月至2009年10月任平舆县人事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因涉嫌行贿犯罪于2010年6月3日被平舆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行贿犯罪于2010年6月15日被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2010年11月26日被平舆县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辩护人王文芳,河南小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平舆县人民检察院以平检刑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青松犯贪污罪,于2010年12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平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虎小功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青松及其辩护人王文芳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平舆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青松在任平舆县人事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期间,在管理退休人员工资发放中,办了18个假的退休人员工资卡,后从所办工资卡上取出263749元,开支用去121366元,给郭志刚(另案处理)等人送礼用94234元,将余款48149元非法占为己有。为此,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有被告人张青松的供述及辩解;证人郭志刚、王X、王X、杨XX、侯XX、马XX等人的证明;书证被告人的主体身份证明、平舆县财政局预算拨款凭证、平舆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平舆县古槐中心学校证明、平舆县万冢乡人民政府等单位证明、中国邮政储蓄帐号活期明细及银行存款凭单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青松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构成贪污罪。请求依法惩处。
被告人张青松辩称,我们单位从财政套取养老金是事实,指控我贪污48149元中有19200元是在检察机关未介入前,市纪检会在对我调查后,我主动将准备在中秋节送礼还未送出的款主动存到郭XX的本上交给了我单位的有关领导;其中有2000元是给财政局的有关单位结的加班就餐费;还有10000元给财政局的郭志刚了,当时还录的有音;市纪检会对查处时经算帐套取的款是22.6万多元与县检察院经算帐套取的款数是24万多不一致。我具有自首情节,2009年驻马店市纪委在例行检查时,我在市纪委未通知我之前,主动到市纪委工作组如实供述了向县财政局套取养老金的事实。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青松犯有贪污罪的证据不足,理由如下:1、本案检察机关是建立在有罪推定的基础上进行的,只要张青松供述的该款去向不能查明的就认定是张青松贪污了,其中的19200元现有证据中即无被告人的供述自己贪污了,也无其他相关证据证实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被告人供述此款是准备用于在中秋节送礼的,因市纪检会当时已在进行查处,在还未送出去的情况下又将该款存到了郭XX的工资本上了,在合理怀疑得不到排除的情况下就推定被告人从中占有了19200元,显然证据不足。2、指控张青松非法占有48149元,其中对郭XX的工资本上代发的只有20138.65元,而从本上取出36488元,多计算有16169元,是属计算有误;通过法庭调查我方出示的张青松所在单位会计王X的证言与财政局张XX的证言,可以证明从套取的款中有2000元支付了财政局的加班就餐;另我方出示的录音也可证明从套取的款中向郭志刚送有10000元现金的事实,且被告人在市纪委未传唤之前,主动到市纪委供述了自己套取财政养老金的事实,后市纪委也给被告人留党察看一年,撤销职务的处分。综上应宣告被告人张青松无罪。
经审理查明,2005年10月至2009年10月,被告人张青松在任平舆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期间,利用管理退休人员工资发放便利,先后办了18个假的退休人员工资卡,后从所办工资卡上先后取出247580元,除开支及送礼用去227600元外,将其余的19980元占为已有。
上述事实,有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一、被告人张青松供述,2009年11月我受市纪委调查,因套取财政资金,给别人送礼金及行贿、挥霍浪费公款,受到留党查看一年、撤销职务的处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是人事局的二级机构,是财政全供的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是2005年10月份成立的,由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是新成立的单位,办公条件比较简陋,也没有什么业务,为了改善办公条件,开展业务,我就想着利用造假退休人员名单的手段套取点国家资金。2007年初我把这个想法给当时主管发放退休人员工资的副主任杨XX说了,他当时也同意了。2007年4月,财政局乡财县管办公室主任郭志刚给我提出让我们出资出去旅游,我说我单位没钱,他说他先给我们拨点钱,于是他就往我单位的养老保险支出户上拔了14000元钱左右,我就安排杨XX把这个钱取出来交给了会计王X,王X汇到旅行社5000多元钱,余款我拿着和郭志刚夫妇一块去旅游了。以后,郭志刚每次多给我们拨了钱就先给我们说,我们就造假退休人员套出来。从开始到被查处,一共造了15名假退休人员,多套出来22.6万国家资金,这个钱数是市纪委算的。套出来的这22.6万元钱主要是分两块支出的。一是给有关人员送礼用了109900元,二是为公开支了。套取国家资金前我都和杨XX、王X说我们单位经费紧张,想办法造俩假名字弄点钱。给郭志刚分四次共送了35000元和一部相机2900元;给侯XX分两次共送了10000元;给马XX分三次共送了10000元;给高XX分三次共送了3000元;给王XX分四次共送了6000元;给程X分两次共送了1000元;给宋XX分三次共送了9000元;给胡X送了5000元;给崔XX送了13000元。其中高XX、王XX、程X、宋XX、胡X、崔XX都是在逢年过节时送的。给上述人员送礼的目的和动机是一方面想着协调好关系,一方面是想着让他们给我们拨多点钱。套出来的这226000元钱当时是由会计王X保管着,这笔钱没有上单位的帐,也没有记收入帐,不入账的钱好开支,因为这是假的,一查款的来源就暴露了,王X只保管现金和支出的票据,那些支出的票据当时市纪委全部拿去了。给领导及相关人员送礼的95900元钱,这钱每次送之前都是从会计王X那拿的。送礼的事没有给人事局的领导说过。给郭志刚送礼是为了他审批假的退休名单时给予方便,别把假的退休名单核出来。给马XX、王XX、侯XX、高XX这些人送礼是因为他们都是财政局的人,对于退休人员工资的拨付或是经办人或是把关人,给他们送礼也是为了他们审批我们报的这些退休人员工资时给予方便。胡X、程X、崔X、宋X这些人是领导,给他么送礼是为了他们对我工作支持,也是为了我个人的进步。在市纪委调查此事之前,郭志刚退我3万元是我主动给他要的。市纪委从中心搜走的从套取的资金中开支的票据有11万元左右,这些票据没有虚假的支出。
通过王X计算,用15个假名字共套取财政资金223923元,我认同。除了这15人,还有教育上的三个人,一个叫孟X,一个叫郭XX,另一个可能叫高XX,2008年4月份报的他们的退休名单,我们在2008年4、5月份发现他们三个还没有办理退休手续,就没有发给相关的中心学校。当时是经办人王XX发现的,她跟我说了之后,我让她先拿着,后我安排她把孟X他们三的工资本交给了王X。王X拿的有一年多,于去年10月初和那15本假名字的工资本一块给了我。2009年11月3日我交给了崔局长,上面的钱我们一分钱没动。因孟X他们三人没办退休手续不该发放,我当时也是想着我们取出来自己花。用这三个本取过钱,用郭XX的本取过19200元。当时是2009年春节前我叫王X取出17000元,不知道是给有关人员送礼还是发福利用了,2009年4、5月份我用郭XX的本取了2000元,是我去驻马店学习或者开会用了,那200元是2009年7、8月份,不知道是给谁送礼,我叫王X用郭XX的本取了200元,每人100元,红白事送礼用了。2009年11月份用自己的钱还上了,存到郭XX工资本上19200元。这三本上的钱截止到上交时该加到我们套取资金的总数上。2009年10月10日我主动找市纪委交代的问题,当时市纪委是例行检查,查的有民政、救灾办、发改委等单位,还有我单位,在去找市纪委的人交待问题前,把我保管的一部分为公开支的票据交给了王X,有多少票我没具体算。现在我手里没有为公开支的票据了,全部交出来了。
关于单位的支出情况,王X写了个情况说明,市纪委从他办公室拿走的支出票据计款68608元,这些支出我认同,那些都是为公开支的,我自己提供的14985元支出票据都是为公开支。王X写的为公支出的情况说明情况属实,但我认为我们2008年5、6月份装网线开支的2100元尚未冲账。

2009年9月份王X说那15个本上的钱已经花完了。除了我安排王X直接开支的外,其余的钱王X都给我了。郭XX的工资本上我所知道的取了19200元。有一个2000元是怎么回事我不清楚。2009年11月2日夜晚,我到王X家问王X郭XX工资本上取了多少钱,她说她取了一个17000元,一个200元,提醒我说我也取个2000元,共19200元。第二天我就往郭XX工资本上存了19200元钱,随后我就把郭XX等三人的工资本交给崔XX了。从郭XX的本上取了17000元,当时是过节时给有关领导送礼和发福利用了。取2000元当时我到驻马店开会或者学习用了。市纪委从王X办公室拿走的票据计款68608元,自己提供的票据计款14985元,为公开支无票据的24370元,总共开支107963元,是对的。有为公开支无票据的情况。2008年6月我自己开车,为车共开支了1030元。这1030元我没有用票冲。2007年、2008年在办公室买过两次上门推销的茶叶大概花1700元;2009年在竞争酒店结了1970元的就餐费。这两笔的票第一次时已经给你们了。汶川地震捐了2000元特殊党费,是我让王X从那些钱中支出的。从郭XX、孟X、郭XX三人之外的15人的工资本上支取了242549元我没有异议。当时往高XX的工资本上打的这个9500元时,高XX的工资本给郭志刚了。又往上边打9500元应该是又一次给郭志刚送礼。2008年3月份郭志刚说又给我们多拨钱了,让再给点,我说高XX的本你不是拿着吗,直接给你打本上吧,他就同意了。从郭XX本上取了21200元,共计取出263749元,

扣好第一粒扣子北京市三起青年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雍雍鸣雁,旭日始旦。”青年如旭日初升,生机勃勃,本应是奋发有为的年纪。但是,北京市东城区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3起案件,让我们看到了3名刚步入职场不久的年轻人,面对欲望和诱惑,因私心贪欲占据上风、荣辱观发生错位、价值观出现偏差,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导致美好的青春戛然转折,令人痛惜。如今,失去自由的他们悔恨不已。

为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要求,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本版特将这3起案例集纳刊发,警醒党员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切勿重蹈覆辙。

1“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根本不考虑价格这种小事儿”

王雪,1990年出生,北京市东城区某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原出纳员。2019年3月,因涉嫌贪污罪被东城区监委留置,同年9月被开除公职。2019年12月,被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走进王雪的房间,一个不到10平方米的空间里,堆满了各式各样的奢侈品,与周围环境形成巨大反差。

“之前那段时间,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不停地逛,不停地买,根本不考虑价格这种小事儿。”因为钱不是靠自己辛苦工作赚来的,王雪消费起来一点也不心疼,用的东西大都是奢侈品牌,其中一件衣服价值6.4万元,一个包超过20万元。买完东西,王雪就拍照发朋友圈,在大家另类的追捧中获得心理上的满足。

王雪对网络游戏还有一种畸形的执着。她是一个游戏群的群主,每个月都会花3000元至5000元请其他玩家帮她升级,仅网络游戏一项,投入的钱就多达70余万元。

“在工作、生活和网络游戏中,王雪结交了大量‘出手阔绰’的朋友,养成了及时行乐、恣意挥霍的不良消费观念,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严重扭曲。”专案组工作人员介绍说,在这些不良观念的影响下,王雪进入某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不到一个月,就开始想方设法侵吞、骗取公共财物,以满足日渐膨胀的消费欲望。

仅一年多的时间,王雪就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款多达720余万元,均被其个人奢侈消费、高档生活挥霍一空。而这种挥霍的“快感”,让王雪的精神世界彻底沦陷。

失效的监管,给王雪的疯狂作案提供了便利条件。“我自己一屋,财务室其他工作人员不会随便进入,这给了我很多机会。”正常情况下,会计应和出纳一起办公,也起到互相监督的作用。但是,王雪所在单位的财务管理存在漏洞,不仅让出纳王雪独自在一间办公室办公,而且其他工作环节负责人也未尽心履职,总是敷衍了事,日常监督管理严重缺失,复审复核层层失守。

“王雪通过假的银行对账单,模仿单位领导的签字,使用现金支票,把公款转移到个人的银行账户。后来,连现金支票都懒得用了,直接通过银联转账将单位账户的钱转到自己名下。”专案组工作人员介绍说,在一年零三个月的时间内,整个单位对王雪的违法犯罪行为毫无察觉,致使其更加肆无忌惮。

“对即将面临的严重后果,王雪缺乏清醒认识,在最后一刻,她还觉得自己能够掌握局面。”专案组工作人员表示,王雪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年轻干部和公职人员疏于教育,政治教育、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流于形式,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重缺失,压力传导出现断层。本案涉及的分管领导、相关负责人等6人已被立案追责。

2“没能抵挡住不法利益的诱惑,毁了自己的前途”

肖一南,1991年出生,原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科员。2017年11月,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东城区监委留置,2018年7月被开除公职。2018年11月,被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2017年11月10日,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到一名考生奇怪的要求,这个已经报名参加消防工程师考试的考生要求修改报名系统里的照片,理由是系统里的照片不是本人。

报名用的照片都是由考生本人上传至系统,按理说不应该弄错。情况蹊跷,市人事考试中心立即对考生报名情况开展调查,一桩隐藏在人事招考背后的腐败案件就此浮出水面。

“这种情况太不正常!”调查发现,在考试资格审核结束前的晚上,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集中审核确认了1000余名考生的考试资格,市人事考试中心在密切关注这些考生的同时,立即与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数据,经初步判断,这些考生的资格审核存在违规操作。

上千名考生涉嫌舞弊,问题非常严重。第二天一早,东城区纪委监委获知这一问题线索,立即成立专案组,连夜进驻区人事考试中心固定证据、开展现场调查。

迫于形势,肖一南前往东城区纪委监委投案。肖一南主要负责考务管理和资格审核相关工作,平时跟领导和同事们的关系也相处得很好,工作期间,他还考上了在职研究生、经济师和高级工程师。但是,一名正值大好年华的年轻人,为何会一步步走向堕落?是什么原因让他原本美好的人生轨迹彻底偏航?

“就是一个心理失衡的问题。”专案组工作人员介绍说,肖一南在与培训机构打交道的过程中,一直觉得自己工作的付出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这种落差感让他对工作有些心灰意冷。

“当时有点茫然,觉得自己在一个基层事业单位也没有什么晋升空间,就动了歪心思挣钱。”肖一南不甘于只做本职工作,他发现了一条迅速积累财富的捷径。一天,某培训中心主管张某找到肖一南,说有一些不符合考试资格的人,请他帮忙通过一下,每名考生有200元至300元的提成,肖一南动心了。

在接下来的建造师考试、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等九次国家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核期间,肖一南违反相关规定,通过不正当手段确认了3800余名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考试资格,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9万元。

“在这个应该好好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年纪,我却没将心思用在正道上,没能抵挡住不法利益的诱惑,毁了自己的前途。”肖一南贪图享乐,胆大妄为,纪法意识淡薄,行为不计后果,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相关负责人未有效履行主体责任,对干部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干部队伍纪律涣散,监管缺失,导致人事考试资格审核制度以及钥匙盘管理制度在日常业务工作中无人遵循,密钥不密,失管失控,代价惨痛,教训深刻。

3“现在回想,上次看书学习已经是七八年前的事情了”

赵晶,1986年出生,原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二中心人事干部。2019年3月,因涉嫌贪污罪被东城区纪委监委留置,同年8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9年10月,被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在负责补发退休人员工资的时候,我截留了一部分钱,打到自己的银行账户里了。”赵晶,一名30多岁的年轻干部,正是年富力强、干事创业的时候,却将本该用在工作上的心思放在为己谋利上,利用职务之便,向本应补发给退休职工的补贴、抚恤金伸出了“黑手”。

“性质非常恶劣,赵晶为了私利,可以说是不择手段,不计后果,不选择对象,这是一种极端贪婪的心态。”东城区纪委监委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说,2014年7月至2019年2月,赵晶利用职务便利,截留单位退休人员企业补贴款、抚恤金,打入其个人和家属银行账户,非法占有公款共计人民币163万余元,用于其个人消费、购买理财产品等多项支出。

令人费解的是,赵晶作为人事干部,却长期从事向银行递交工资数据材料这项本该由财务人员负责的工作,但就是这样一个财务“门外汉”,却能利用单位管理漏洞,在近五年的时间内屡屡得手。

“已有财务制度和审核制度没有得到执行,监管也存在漏洞。”专案组工作人员表示,赵晶在数据制作和递交的整个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员、主管领导并未对其进行认真审核,使制度执行流于形式,也为赵晶贪污公款打开了方便之门。

“现在回想,上次看书学习已经是七八年前的事情了。”长期的不学习、不思考,让赵晶的价值观发生变异,开始盲目追求奢侈生活和物质利益带来的满足感,初心丢了,使命忘了,理想信念、宗旨意识、责任感也都必然会丧失。而当精神家园杂草丛生,出现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等行为,也就不足为怪了。

以打牌为幌子收受好处 最终一败涂地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非常惭愧、内疚,由于忽视了党纪国法学习,滋生了侥幸、贪婪的心理,走到今天这个地步。”2019年国庆节期间,湖南省衡阳市纪委监委留置点内召开了一次特殊的组织生活会。留置对象衡阳西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刘运文痛哭流涕,向组织深深忏悔。

为了收钱,刘运文绞尽脑汁,企图以打牌为幌子来收受好处,虽然在牌桌上获利颇丰,但终究一败涂地,付出惨重代价。

独辟蹊径的“致富门路”

在组织的关心下,刘运文由农民成长为乡村教师、干部,历任副乡长、乡长、乡党委书记,2012年9月任衡阳西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此时西渡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开,刘运文大权在握,贪欲也逐渐滋生。

“机会”很快就来了。2013年底,某公司老板为请刘运文帮忙尽快启动项目用地报批、征地拆迁等工作,来到刘运文家送上20万元现金。刘运文谨小慎微,面对送上门的诱惑,推托半天才收下,事后又忐忑不安,2个月后退还给该老板。

“到手的鸭子飞了”,刘运文心有不甘。看到身边的老板在项目中赚得盆满钵满,他内心又动摇了,认为不收白不收,决定捞些好处。可是,就在他前后收受10余名老板所送的200余万元礼金后,看到身边多名领导干部被查处,他胆战心惊、诚惶诚恐,又退还老板160余万元。

几番思量后,刘运文终究抵不住诱惑,决心“独辟蹊径”,找一条安全稳定的“致富门路”。想到自己拥有打牌的“特长”,便决定以打牌为幌子来谋利。不久,刘运文打牌的“爱好”流传开来,老板们闻风而动,想方设法挤进他的牌局。

心照不宣的“牌桌交易”

2014年7月,杨某公司与西渡高新区签订合作协议,投资核心片区约15亿元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联络感情,杨某一到周末便邀请刘运文前往长沙某豪华酒店打牌。“杨总这么多钱了还赢钱,怎么用得完啊!”几番较量双方互有输赢,刘运文感觉“不尽兴”,半认真半开玩笑地暗示杨某,杨某起初未能领会。

没过多久,西渡高新区基础设施工程正式施工,西渡高新区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配套工程款,并偿付杨某公司非建安投资3亿元的30%。长期和刘运文在牌桌上切磋,杨某逐渐发现了一条“规律”:“每次赢了刘运文的钱,工程款就会拖延甚至拒付,只有输钱给他,才能把工程款拿到手!”于是,杨某和合伙人周某商量,由周某安排专人陪刘运文打牌,并明确告知“只能输、不能赢”,输的钱由周某公司报销,一场精心策划的“牌局”就此展开。2015年12月后的每个周末,在长沙某豪华酒店,刘运文成了“赌神”,逢打必赢,每次赢一两万元,仅3个月时间就“赢”了约20万元。

打牌“尽兴”后,西渡高新区项目资金审批以及工程款支付也变得十分顺利。2015年底,西渡高新区分4次偿付了杨某公司非建安投资款共计9000万元,每完成5000万元建安工程量的配套工程款支付也分次按约如期进行。

2016年、2017年,西渡高新区核心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资金投入越来越大。即便如期收到西渡高新区支付的工程款,杨某公司资金周转仍然十分紧张。为筹集资金,杨某向刘运文提出从西渡经开投公司向信托公司融资款中借款的请求。为确保审批顺利通过,杨某故伎重演,继续组织原班人马陪刘运文打牌。2016年2月到2018年2月,刘运文两年时间在牌桌上又“赢”了约70万元。

“赢钱”赢到手软,“帮忙”自然义不容辞。2016年9月,刘运文帮杨某公司在西渡高新区拆借了4000万元。此后,刘运文还以西渡经开投名义,帮助杨某公司周转融资借款8000万元,解决了其资金周转的困难。

“满盘皆输”的惨淡下场

对于打牌“赢”来的钱,刘运文自认为合理合法,花得心安理得,一部分用于家庭开支,一部分用来花天酒地。

然而,让刘运文乐此不疲的牌局,在持续2年多后戛然而止。

2018年5月,衡阳市公安局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原支队长唐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杨某涉及此案被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刘运文得知消息后,犹如惊弓之鸟,立即向老板退还收受的红包礼金,并将一部分现金上交纪检监察机关。在杨某被解除措施后,刘运文向其打听情况,一边就打牌赌博一事串供,一边与家人统一口径隐瞒财产,还主动来到衡阳市纪委监委“汇报”,妄图逃避组织调查。

然而,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2019年5月,衡阳市纪委监委对刘运文进行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在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铁的证据面前,刘运文从抵触到配合,最后和盘托出。经查,刘运文严重违纪违法,涉嫌受贿犯罪和贪污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贪婪毁了我的事业、毁了我的家!”从家族的“骄傲”沦落成贪腐分子,刘运文的忏悔已然太迟。

破坏一方平安的“保护伞”

——重庆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简小雨案件警示录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简小雨,男,汉族,1967年1月生,重庆涪陵人,大学文化。1983年5月参加工作,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8年8月,简小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9年2月,简小雨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9年7月,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简小雨热衷任性用权,无视肩上责任担当,出位举动让人瞠目。在永川区工作的3年半时间里,作为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他的“懒”在干警队伍中饱受诟病。无视中央决策部署,从未对全区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从未调研扫黑除恶支队;因为“不喜欢开会”,便用“餐间会”代替局长办公会,就这样,有的时候4到5个月才开一次;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他甚至直接要求局纪委书记“板子高高举起,还要轻轻放下”。

然而,他在“贪”上面却显得分外用功。贪权位,作风霸道,独断专行,工作中随意辱骂下属、拍桌子、砸东西,影响极为恶劣;贪钱财,利用职权在职务调整、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大肆权钱交易;贪享乐,个人旅行、定制高档服饰等私人开销均在单位报销。

简小雨既没有对权力的敬畏心,也缺失担当的宽肩膀。如此的“懒”和“贪”,撂荒了“责任田”,带坏了风气,污染了政治生态。在他治下,永川区公安局多名领导干部和民警违纪违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破坏了一方平安,令人痛心、发人深省!

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也会如警示教育片中那些官员一样接受组织审查调查。这不怨任何人,都是自己一手造成的!

随着职务的不断晋升、地位的不断提高,恭维的话语多了,批评的声音少了,我逐渐淡忘自己坚守的那份初心,理想信念开始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变化,廉洁自律的防线开始渐渐松动。我志得意满,错误地把取得的成绩归结于自己的才干和努力,以有功之人自居,觉得没有人能够监督我了,自己过去辛苦了,现在可以也有条件享受、补偿一下了。于是,我逐渐在莺歌燕舞、声色犬马中迷失,在灯红酒绿、觥筹交错中沉沦,无法回头、越陷越深,到后来我甚至把出入高档场所、接受高档宴请看作是我这个级别的干部应有的常态;工作中,“家长制”“一言堂”的作风在我身上逐渐盛行,个人说了算、听不进反对意见;特别是到永川区任副区长、公安局长后,我变得更加狂妄自大,认为在辖区内可以只手遮天,为所欲为,谁也别想管到我。现在回想起来,正是理想信念的一步步滑坡,导致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行越远,最终无法回头。

2018年5月以来,永川区的多个涉黑涉恶团伙被查处,区公安局多名民警沦为黑恶团伙的“保护伞”。自己2013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永川区公安局局长,对辖区内涉黑涉恶犯罪猖獗是负有很大责任的!

我扭曲的政绩观是导致这一恶果的根本原因。为达到尽快调回主城任职的目的,片面追求考核结果。对于扫黑除恶工作,认为是“吃力不讨好”,根本没有把它当成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完成,而是做起了“甩手掌柜”,让分管局领导和相关警种负责人对照上级文件去随便抓一下,从不开展调研,从不对辖区内涉黑涉恶形势组织研判,甚至还经常抽调扫黑除恶警力去完成那些考核权重占比较高的工作。我盲目下达工作指标,导致基层一线办案单位和民警在查办案件时,打小不打大,打易不打难,只打击参与者,不深挖细查背后的组织者,一味追求“短、平、快”。我甚至为保住考核名次,给每个派出所查办暴力案件定“配额”,以控制发案数来减少考核扣分!

我未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导致多名民警沦为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主要原因。我不重视党内政治生活,从不跟班子成员交心谈心,搞形式、走过场。每次民主生活会,都抱着“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想法,不愿也不敢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总是敷衍几句,草草了事,根本起不到互相监督、互相提醒的作用。

我贪念之欲、侥幸心理越来越强烈,以为收受红包礼金,开假发票报账都是小事情,不像那些在城市规划建设、刑事案件上“捞大钱”一样明显,组织察觉不到,也不会认真来管这件事。于是把公家的“钱袋子”当成自己家的,借“工作经费”的名义,把单位当成“提款机”;我生活奢靡,贪图享乐,长期向下属索要大量当地的名优土特产;我甘于被老板们“围猎”,进出私人会所,接受高档宴请。我的种种违纪违法行为,在永川区公安局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污染了政治生态,带坏了队伍、带坏了风气。

我始终不能忘记,审查调查组的同志给我带来32年前的入党志愿书,我看着自己年轻时的照片,读着入党志愿书上的一句句话语,惭愧不已,后悔不已,现在的自己早已忘掉了入党时的初心啊!

临聘出纳竟能819次"蚂蚁搬家"挪用公款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她,一名普通的出纳员,却因虚荣作祟,挪用公款169.3万余元;她,1993年生,乖巧、文静,正值花样年华,却将等待法律的严惩。

“三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三江县科协技术协会临聘财务人员唐嘉彤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监察调查。”今年8月5日,广西柳州市三江县纪委监委通报了唐嘉彤涉嫌挪用公款严重违法事实,并于9日将其涉嫌违纪违法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唐嘉彤,出生于一个生活富足的家庭,是家中的独女,从小受到长辈的宠爱。大学时,她对身边同学的新款手机、名牌奢侈品,心生羡慕,但生活费无法满足她的欲望。于是,在虚荣心作祟下,唐嘉彤开始染指校园贷,至大学毕业前,唐嘉彤共欠了9万元。

最终,这9万元的校园贷“窟窿”被唐父为其填平。但是,刚毕业的唐嘉彤无稳定收入维持其高消费,其又在网络平台上借款,并拆东墙补西墙,以借贷来还贷,原本几千元的借款如同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

2017年6月,唐嘉彤临聘为三江县科协出纳。面对债主的电话威胁,唐嘉彤在上班的第三天便打起了公款的主意。此时她手上正握着上一任出纳交接的出纳Ukeg、会计Ukeg及密码,而单位财务报账存在严重管理漏洞,更是为唐嘉彤挪用公款敞开大门。

唐嘉彤第一次挪用的资金是1万元,据她回忆,恰巧当天主要领导不在,她就打电话假借说要盖领导私章报账,顺利拿到私章并至银行办理,取到了第一笔“赃款”。“当时我是一边发抖一边录支付单”,此时唐嘉彤心里还是特别紧张,但惶惶恐恐地过了一个多月后,发现“一切太平”。

有了这次经验,唐嘉彤觉得钱来得太容易,贪念开始膨胀。她像蚂蚁搬家一样将公款挪为己用,短短2年时间,从科协和文联4个账户挪用公款共819笔,金额高达169.3万余元,平均每笔1700元左右,最疯狂的一天竟然挪用19笔款。这些公款除了偿还网络贷款外,还有几十万元用于唐嘉彤个人奢靡的生活消费。

渐渐地,单位账户被转空,以至于无法保障正常单位活动开支,在单位领导和同事的报账催促下,唐嘉彤玩起了“三十六计”。她利用修图软件制作虚假支付凭证及流水凭证,给单位领导和有业务往来的人员看,以拖延时间。在挪用单位大笔资金,导致单位账户出现“0”余额时,唐嘉彤又偷偷指使吴某某假扮成县财政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和短信告知单位领导“你单位账户上其实还是有很多钱,只是这段时间财务系统出现错误,才导致单位账户出现‘0’余额”。

即使挪空单位公款,唐嘉彤依然没有醒悟,直到接受调查,唐嘉彤才如梦初醒:“我现在觉得自己好可怕,我的虚荣心让我失去控制,那个看到钱就像失心疯的自己,我再也不想看到了。”然而这样的醒悟来的还是太迟,正值花样年华的唐嘉彤将面对法律的严惩。

唐嘉彤在追求享乐中,迷失自我,沦为欲望的“俘虏”,而监管缺失也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和反思。由于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才使得唐嘉彤有隙可乘,挪用公款屡屡得手;单位主要领导用信任代替监督,客观上为唐嘉彤违纪违法提供了便利。三江县文联、科协主要负责人,因在唐嘉彤挪用公款案中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已被立案审查调查,也付出了沉重代价。

伪造文件违规办理职称证书 这个“办证科长”胆子太大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如今,痛定思痛,悔恨万分,无颜面对父母,无颜面对家庭,更无颜面对原单位和同事,愧对组织培养,愧对领导信任,愧对父母教诲。每每思至家中妻子无助的双眼,思至身患先天性疾病的大女儿和年幼的小女儿,心似刀绞……”这是四川省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原科长左向平在移送司法机关前迟来的忏悔。面对镜头,他泣不成声、泪流满面、后悔莫及。

80后、名校大学学历、省委选调生、市人社局专技科科长、引智办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拥有这些标签的左向平,本来前途充满希望,却在2018年6月29日黯然退场。这一天,经广安市纪委监委批准,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左向平被采取留置措施,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左向平出生在四川省蓬安县一个普通家庭,十八年前,他和众多选调生一样,胸怀大志来到广安,扎根基层,心怀民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很快得到组织认可。两年后,调市人社局工作。经过多年历练,2012年底,在局机关内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中,左向平如愿当上了市人社局专技科科长。这个职位,本应是他一展抱负的起点,然而在贪欲面前,却成为他人生中的一个污点和仕途的终点。

2012年底,广安市建筑行业职称评审工作如期而至。就在左向平刚刚担任专技科科长不久后的一天,也是职称评审工作的关键时候,一位建筑公司的朋友邀他吃饭,在酒足饭饱之后提出了为部分未通过评审人员“想办法”的请求。喝得高兴的左向平,全然忘记了纪律规定,不假思索就答应了。他通过伪造文件等方式违规为26名未通过人员办理了中级职称证书,同时也收下了这位朋友的“感谢费”2.6万元。

很快,两家建筑公司又找到左向平的一位“朋友”,要求帮忙办理18本中级职称证书,并按每本2000元的标准收取办证费用共计3.6万元。收到钱后,这位“朋友”通过左向平为这两家建筑公司伪造了18本中级职称证书和1份任职文件。2013年初,在左向平办公室领取职称证书和任职文件时,这位“朋友”将事先用信封装好的1.8万元现金送给左向平。

渐渐地,左向平的所谓“爽快”在广安建筑行业不胫而走,慢慢形成了“有困难找左向平朋友”的“潜规则”。

在左向平看来,能为朋友办事是个人能力的体现,也是讲哥们义气的表现。他认为,在领导的位置上坐不了一辈子,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于是乎,凡是“朋友”有求于他的事情,他都有求必应。

2014年下半年,因住建部门要求各建筑企业资质就位,造成各建筑企业急需大批中级职称证书,但由于按正规途径向市人社局申报中级职称证书通过率较低,因此左向平多年的朋友、某建筑公司黄某找到左向平帮忙办理一批中级职称证书,并许诺事成后会感谢左向平。2014至2016年,短短三年时间内,左向平先后分5批次为黄某违规办理了职称证书508本,收受贿赂99.25万元。2017年,因其为某公司办理的9个职称证书被发现无法使用,他还退还了9个证书费用1.8万元给黄某。

2012年至2017年,左向平在担任市人社局专技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办理职称证书共计1533本,非法收受财物224.85万元。平均下来,除节假日外,他在任专技科长的五年时间里,几乎每天为他人办证1本,进账2000元。

2018年8月,左向平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9年4月,左向平因犯受贿罪,被武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在贪欲中迷失“优秀教师”走进铁窗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十多个月的焦虑,终于等来了今天的结果,此时的内心反而安定了下来,有的只是无尽的忏悔,我服从判决,不上诉。”2019年8月7日下午,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对该县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杨春挪用公款、受贿案公开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曾经的“优秀教师”“骨干教师”

1985年,杨春站上三尺讲台,成为了一名小学老师,先后在畜牧场中心小学、县实验小学工作,历任教师、年级主任、教科室副主任。在同事眼中,他一直是“踏实、勤奋、友善”,也是县教育系统人尽皆知的老实人,从教20年,凭借刻苦钻研、踏实肯干的劲头,杨春多次获得“骨干教师”“优秀教师”“明星教师”“优课评选一等奖”等荣誉。2005年,靠着自己的努力,他从一线教师转型成为一名教研员。

留置期间,杨春回忆,刚成为教研员的时候,他也是雄心壮志,干劲十足,蹲点调研、跑片学习一样不落,多次深入教学一线,指导教学工作,为全县小学培养了多名优秀语文教师,这些优秀教师很多也都走上了学校的领导岗位。随着名声与社会地位的转变,各种邀请也纷至沓来,有到学校作讲座的,有给年轻教师评课的,有进行教学指导的。慢慢的,他的心态发生了变化,在各种奉承中开始飘飘然,逐渐放松了自律,变得计较个人得失。

2010年,杨春在南京参加活动时认识了朱某,朱某是南京凤凰母语研究所发行的《七彩语文》杂志在泗洪地区征订工作的负责人,杨春帮朱某引荐了县乡7所小学的校长,并利用教研员的身份向几位校长宣传《七彩语文》杂志,使得该县7所小学顺利征订了该杂志。朱某为了表示感激,先后7次共计送了4.5万元现金给他,他都“一一笑纳”。

2016年,某镇中心小学副校长杨某,先后两次请杨春为其家属陈某送教下乡、到市里上示范课进行指导和帮助,杨春也爽快地答应了,他认为这是自己作为教研员的分内工作。在杨春的指导下,陈某的两次课都上得很成功,也拿到了相关的示范课证书。事后,杨某表达了自己的“感谢”,分两次将2000元超市购物卡交给他,他收得“心安理得”。

也就是从那时起,杨春发现,教研员这个身份带给他的不止是尊严和荣誉,还有意想不到的“商机”,只要自己还是教研员,“商机”就会源源不断。同样的“套路”,他3次“笑纳”了城区某小学副校长韩某的“感谢费”3000元超市购物卡。

此时的杨春,已经渐渐开始模糊教研员的定位,分不清界限,抵制不住诱惑,开始偏离轨道。

随着角色转换,杨春身居的地位、交往的群体、工作的对象、研究的内容,都有一定的特殊性,在履行教研员职责的过程中,有了更多与权和钱打交道的机会。

2010年,“现代与经典”培训机构负责人陈某向县教育局教研室发送邀请函,杨春主动和陈某取得联系,并在联系过程中商谈好组织老师参加培训活动优惠的比例。杨春以教研员的身份向全县小学组业务校长下发“现代与经典”培训通知,陈某根据泗洪地区参加培训的人数给其“好处费”。2010年至2018年,杨春共收到陈某的“好处费”10余万元。

“我也知道他们是看中我手中的权力,如果我不是教研员,没有一定的影响力,他们不会找到我,那我既然付出了‘劳动’,拿一点报酬也不为过。”

就这样,杨春多次把教研员的职权当成自己敛财的“法宝”,在一点一滴的“默契”中丢失了自我,走向深渊。

家风不正成为自己走进铁窗的“帮凶”

家风不正,祸患不远,不良家风成了杨春走上不归路的“帮凶”。

7年前,杨春的儿子杨某退伍回家无所事事,前前后后四五份工作均不如其所愿,不是嫌脏就是嫌累,要么就是工资低。母亲程某竟也跟着帮腔,袒护孩子,就这样,杨某养成了追求金钱、依赖父母、坐享其成的不良习惯。

2012年10月,杨某在农村商业银行贷款25万元,用于农桥工程投资,贷款期限为两年。到期后,杨某本息无归,无力偿还,杨春第一个想到的“救星”竟然是《阅读》杂志款。

2014年至2016年,杨春担任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泗洪地区《阅读》杂志通联员期间,全县所有征订《阅读》杂志的学校杂志款都由其收取、保管。杨春将杂志款保管在自己的银行卡上,并由其统一打给江苏教育报刊总社。2014年9月,杨春挪用了《阅读》杂志款25万余元用于偿还儿子杨某的银行贷款及利息。

“当时我也没多想,就是拿来救个急,贷款还了再还回来,而且我一直以为账户是我个人申请的,和单位无关,可以随意从卡上支配,只要我按时把钱款汇过去就可以了。谁知道一笔一笔,越来越多,洞越来越大,如果在家人最初动钱的时候,能够坚守,我也不会错这么离谱。”杨春忏悔道。

2015年12月,杨某再次从农商行贷款2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到期后杨某仍无力偿还。2016年11月,杨春挪用《阅读》杂志款11万元转账到杨某的账户,杨某归还了部分借款,部分钱转到自己的银行卡上,并未用于归还贷款,之后这11万元也未归还。

“这张卡很快就成了家里的‘提款机’,儿子需要用钱,老婆需要用钱,都可以从这张卡上直接提取。大账小账进出太多,到最后,有的进出账连我自己都搞不清楚是什么钱,我真是到了肆意妄为的地步。”留置期间,杨春悔不当初。

在关键的时候,家人没有及时阻止,反而变本加厉,成为了杨春腐败的“帮凶”,直至接受调查,杨春仍有18万元欠款尚未归还。

在接受审查期间,杨春对自己一路走来所犯的错误深刻忏悔。因其具有自首情节,并在审查调查期间能够如实交代,真心悔罪,积极退赃,泗洪县纪委监委依纪依法,提请司法机关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理。

从“优秀教师”腐化成“阶下囚”,杨春的案例不禁让人警醒、惋惜,本应学为人师,行为示范,但他为了一己私利,失守底线,以身试法。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只有守住清廉才能站得直、行得正,任何形式的贪腐必将“引火自焚”。

党外不是“例外” 违法必受严惩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为在人大机关工作的领导干部,我对法律不知敬畏,多次侵占老百姓的利益。我愿意接受处理并认罪悔罪。”法庭上,吉林省双辽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民革四平市委原委员杨静几度哽咽、追悔莫及。

2018年12月29日,杨静因犯职务侵占罪、行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自认为“党外干部不受党纪约束,出了事组织也许会网开一面”

2018年3月30日,杨静接受监察调查的消息一经发布,在当地引起不小的震动。一个在人大机关工作了8年的领导干部,本应作知法守法的楷模,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缘何沦为违法犯罪的反面典型?

大学毕业后,杨静被分配到双辽市林业局工作。凭着突出的工作业绩,年仅39岁的她便被任命为市林业局副局长,负责全市退耕还林工作。随着职务的升迁、权力的扩大,逢年过节总有人送红包、赠礼金。杨静从最初的拒绝,到后来在半推半就中接受,底线渐渐失守。

杨静在加入民革,并担任双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四平市人大常委等职务后,不仅没有更好地利用手中权力为人民服务,反而背离了初心使命、抛弃了职责担当,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

杨静也曾有过一丝恐惧。然而,“党外干部不受党纪约束,出了事组织上也许会网开一面”的想法,却犹如一针麻醉剂,让她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监察体制改革之后,监察对象扩展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杨静成为四平市监委成立以来,首例被留置的非中共党员的国家公职人员。

杨静受到法律的惩处完全是咎由自取。她以自身的惨痛教训诠释了一个道理:反腐败没有“盲区”,党外不是“例外”。任何领导干部只要走上背离人民的道路,终将自食其果,受到法律严惩。

讲义气、重感情的“老大姐”利用职权大肆捞取好处

在当地一些基层干部的眼中,杨静是讲义气、重感情的“老大姐”——她会动用手中权力帮助他们。同样,当杨静有“难处”的时候,这些人也会“挺身而出”帮助她。

经查,2007年,时任双辽市林业局副局长的杨静找到时任吉兴村党支部书记赵品青(已故),在未缴纳任何费用、未签订任何协议、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前提下,先后索要9块共计284亩集体机动地用来栽植树木。2010年至2013年,杨静利用职务影响,先后用其亲属和朋友名字,以伪造退耕还林合同的方式,为其在吉兴村违法获得的林地办理了林权证,并全部违规纳入退耕还林指标。为此,杨静先后获得退耕还林补贴款23.26万元。

2013年下半年,杨静得知自己在吉兴村的林地将被双辽市工业园区征占后,找到时任双辽市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张某(另案处理),就补偿问题进行商量。在张某的帮助下,杨静以朋友和弟媳名义,先后获得485万元的征地补偿款。杨静送给张某10万元作为答谢,并为时任吉兴村党支部书记赵品德(另案处理)购买了价值8.03万元的欧米茄手表一块。

在双辽市工业园区征地过程中,吉兴村有部分群众上访,反映非吉兴村村民获得征地补偿款。杨静和赵品德商议后,决定用吉兴村村民赵某、冯某为她在吉兴村的被征占林地顶名,并签订虚假的《林地转让合同书》。2014年,赵品德以赵某、冯某名义,先后领取征地补偿款229.26万元,并分多次以现金形式转交给杨静。杨静按照约定支付给赵某、冯某36万元后,将其余资金用于投资理财及为家人购买奢侈品。

“对于一些党内文件,我一目十行,看过就丢弃”

“我把违纪款都上缴了,是不是就可以回家了?”留置期间,杨静经常这样问办案人员,其法律意识之淡薄可见一斑。

作为人大机关的领导干部,杨静本应知法、学法、用法、敬法,而她却恰恰相反。在赵品德因严重违纪违法被采取留置措施后,杨静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她不仅没有悬崖勒马,反而心存侥幸,多次安排张某为其打探相关案情。

回顾自己一步步走入犯罪深渊的过程,杨静总结出一个重要原因:自己总以党外干部自居,而忽视学习。她忏悔道:“单位组织的各种主题党日活动和各类警示教育活动,我以不是中共党员为由而拒绝参加;对于一些党内文件,我一目十行,看过就丢弃;党纪条规、法律法规更是放在书架上束之高阁。特别是走上领导岗位后,我把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当成放松休闲的大好机会。”因日常学习流于形式,导致杨静对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认识非常肤浅,思想上没有是非界限,心理上没有敬畏戒惧,行动上脱轨越界。

杨静案警示我们:无论党内党外干部,都必须坚持终身学习、入脑入心,严格遵纪守法,不徇私枉法,不以身试法,否则必将付出沉痛的代价。

总想跟组织说清楚 但总有一种侥幸心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我也是曾经有着26年党龄和32年工龄的公务员和干部,做了一些对不起党、对不起组织、对不起群众的事情……”2018年10月30日,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秀洲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区委、区政府原正科级信访督查专员陈建祥涉嫌受贿案,陈建祥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经查,2009年至2017年,陈建祥在先后担任秀洲区油车港镇党委书记、新塍镇党委书记,秀洲区政府党组成员及区委区政府信访督查专员等职务期间,单独或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50万元,其中陈建祥个人实得人民币124万元。

2018年12月14日,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陈建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六十万元;扣押在案的贿赂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我比较喜欢抽烟喝酒,对于老板送的烟酒总是收受的多,拒绝的少。”

陈建祥出生于1966年,20岁时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31岁时担任了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三年后出任秀洲区王江泾派出所所长。2008年11月,不到42周岁的陈建祥走上了让人羡慕的秀洲区油车港镇党委书记的领导岗位。

孔子曰:“四十而不惑”。本应明辨事理一心一意为当地谋发展的陈建祥却抵挡不住外物的迷惑。经查,2013年至2017年期间,陈建祥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烟、酒以及消费卡,折合价值人民币1万余元。

“总想跟组织上说清楚,但总有一种侥幸心理,心想自己的事情组织上不会发现,拿点烟酒总感觉很正常,其他人也有类似的情况,钱嘛,送的人和我之间也就是你知我知天知地知,总好像不会有什么意外。”陈建祥在接受审查调查时表示。正是这种侥幸心理,让陈建祥置中央的三令五申于不顾,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我没有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对党不忠诚。”

2016年9月,陈建祥调任秀洲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委区政府信访督查专员。当年年底,某公司老板柴某与陈建祥商量成立一家电子商务公司。2017年1月,以柴某、王某以及陈建祥女儿为股东的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该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至案发时实际出资额为230万元。根据协议,陈建祥女儿出资20万元、占20%股份。

对这一投入和占股比例明显不符的行为,陈建祥与柴某商量,以人才股的形式增加其女儿13.3%的股份,并签订了《股份协议书》,以此妄图掩盖柴某送给陈建祥股权的事实。

2017年3月,他在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先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的“注册资本”一栏内填了600万元,但之后想想这个股权比例不对,怕组织上查出来,又把注册资金改成了100万元,这样他女儿占20%股份就和实际出资相符了。2018年,陈建祥也没有对该事项进行更正,勾选的是“无变化”。

“当时我想这个事情肯定是不对的,那时我有两种心态,一是贪便宜;另一个反正我也不拿他现金,也没有拿回家,总感觉有一种侥幸的心态。通过党纪法规教育,我认识到钱虽然没有到我口袋,但我是以我女儿的名义在运作,没有全部按比例出资,也是一种利益输送。”

“我贪图私利,将手中的权力当作谋私的工具。”

纪律的底线一旦失守,法律的底线也必将溃堤决坝。令人没想到的是,在干部、群众眼里能力很强、工作很“拼”的“陈书记”,却在担任油车港镇党委书记仅仅六个月后,便将贪婪的手伸向了经济薄弱村的工程补助款。

2008年,秀洲区油车港镇杨溪村开始实施高标准鱼塘改造项目,该项目是秀洲区列入省政府“百万亩生态型水产养殖塘标准化建设工程”的重点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860余万元,实际投资近760万元,其中350余万元是省、市、区三级财政的补助。

2009年初的一天,时任油车港镇农技中心主任的周惠华(另案处理)在向陈建祥汇报工作时,希望陈建祥在杨溪村高标准鱼塘改造项目上多支持,如果个人资金有需要,他会去想办法操作,会从村里去弄些钱。对此心领神会的陈建祥,向镇里有关人员打招呼,指示凡是涉及杨溪村的补助资金要及时下拨,不要拖欠。为了感谢陈建祥的支持和关照,在周惠华的操作下,时任杨溪村党总支副书记、杨溪村经济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周明华(另案处理)先后两次给周惠华、陈建祥送去了现金50万元,其中陈建祥个人实得24万元。

“我没有正确处理好亲、清的关系,收受他们的钱财,其实这也是一种交易。”

“作为党委主要负责人,对经济工作我应该是一直抓着手里的,所以对镇上企业、新招商引进的企业,只要在推进过程中,只要他们找到我,我都会竭尽全力帮忙协调。”但如何在同企业交往中如何做到既“亲”又“清”,自觉抵制诱惑,克己慎行,成了陈建祥面前一道未能迈过去的坎。

到油车港镇赴任后,陈建祥接手了油车港镇政府与某外商开发麟湖新城项目的洽谈。在洽谈过程中,陈建祥与外商代表蒋某渐渐熟悉起来。为了加快开发建设麟湖新城,2009年,油车港镇下属国资公司与该外商共同投资成立了某建设开发公司。根据开发协议,油车港镇主要负责农户拆迁安置、土地征收、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项目开发规划等。

2010年12月,该公司召开董事会。在会上,陈建祥表态会加大拆迁力度,加快土地供应。对此,外方感到满意。为了感谢陈建祥对项目的支持,会后蒋某来到陈建祥的办公室,将事先准备好的10万元现金送给了陈建祥,陈建祥客气了一下欣然接受。在随后的具体实施中,为请陈建祥帮忙解决项目遇到的拆迁、规划等方面的问题,2011年3月,蒋某又给陈建祥送上了10万元现金。

2012年11月,陈建祥调任秀洲区新塍镇党委书记。为了能和企业老板打成一片,陈建祥不仅经常组织商会会员企业老板到外地学习考察,而且经常与老板一起吃饭喝酒。2014年下半年,因为偶然机会,张某得到了陈建祥的信任,张某的公司也被列入了新塍镇承接拆迁工程的入围企业。随后几年,张某在新塍镇承接了大量的拆迁、拆违工程。张某也“投桃报李”,为了感谢陈建祥对自己在承揽拆迁、动迁业务、拆迁工程款结算、企业经营发展等方面的关照和帮助,先后四次送给陈建祥现金共计20万元。

“我这个教训不是一点点,那是类似于‘血’的教训。”

回首过去,陈建祥确实也是一个积极要求上进、奋发有为的青年。他在公安队伍里的17年,先后10多次受到嘉奖、两次荣立三等功,并被省公安厅评为优秀人民警察。

那是1994年的5月,时任新篁派出所副所长的陈建祥在一次缉捕杀人犯的行动中主动请战,面对穷凶极恶的罪犯,临危不惧,英勇顽强,头部负伤后仍战斗在前,最终缉捕小组将负隅顽抗的杀人犯当场击毙。1999年11月的一天,嘉兴市区越秀桥上有一女子跳河自尽。时任巡特警大队大队长陈建祥接到报警后急奔出事地点,不顾湍急、寒冷的河水,跳入河中,奋力救起了落水者。

从意气风发的警界英豪、领导干部沦为身败名裂、身陷囹圄的阶下囚,陈建祥案给人的教训是深刻的。正如他自己在悔过书中所写的:首先是贪求权力,在工作中只讲集中、不讲民主;其次是贪图私利,将手中的权力当作谋私的工具,从烟酒开始,到大额现金,有来无回;第三是贪图享受,根本忘记了自己是个党员,是名领导干部,把遵纪守法作表率忘得一干二净,腐朽的思想装满了脑海。直到此时的陈建祥才感觉到了失去自由的可怕。

2018年8月20日,陈建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终止其区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同日,陈建祥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工资表里的“百万蛀虫”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您好!这是工商银行。注意到这个月贵校工资代发放系统中,有人有5笔共6万多元的工资收入,特提醒。”2019年12月5日,河南省工艺美术学校财务处叶处长收到工商银行的提醒电话后大吃一惊。这也揭开了学校会计谢屾贪污的内幕。

谢屾,男,1986年3月出生,2009年7月会计专业毕业的他被录用为河南省工艺美术学校会计,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发放工作。

2019年12月9日,河南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对谢屾进行谈话。在确认谢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后,经指定管辖,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监委当晚依法对谢屾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小漏洞打开贪欲的“潘多拉”魔盒

被留置后,在扎实的证据面前,谢屾主动配合调查工作,坦白了自己非法占有公款的问题。

那么,他怎么会想到在工资表上动手脚呢?这还要从谢屾无意间发现的一个财务漏洞说起。

2014年4月的一天,他将领导审批过的工资表内数据导入银行代发数据模板时,发现银行代发数据模板中,实发工资合计数小于审批过的工资表实发工资总数。“实发工资总数应该等于应发工资总数减去‘五险一金’的合计数,数据不一致,肯定是有地方算错了。”作为财务人员,谢屾本应该在发现问题后予以修正,可他却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

经重新计算,他发现学校工资发放表内在职人员扣缴个人所得税一栏算错了,少合算了几千块钱。他决定将错就错,将多出的几千块钱在银行代发数据模板表内直接加到自己的实发工资上。

从2014年4月开始,谢屾把在职教职工应上缴的个人所得税数额多次进行篡改。仅此一项,他累计贪污127万多元。

贪念驱使黑手伸向公积金、养老钱

不满足于每个月不劳而获几千块钱的谢屾欲壑难填,他把手伸向了新调入人员的公积金。

学校新进教职工从调入到手续办好,一般需要几个月到一年时间。这期间,学校一般会先替新调入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待工资手续办好后,再将之前垫付的钱从工资里扣除。谢屾便把黑手伸向了这本应扣除后返还学校的钱。

谢屾在银行代发数据模板中把应扣除的钱又直接加到自己的实发工资上,这样,本应扣回学校的钱,又到了他的工资账户。他以此方式共贪污58万多元。

很快,“熟能生巧”的他将目标对准了学校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和补贴。

离退休人员离开学校后,跟学校联系少,沟通也少,年底的奖金、补贴等,他们可能不怎么清楚。谢屾认为,动这些钱更不容易被发现。他在离退休人员银行代发工资数据模板中,直接将姓名和银行卡号改为自己的,这些钱又发到了他的工资卡上。

连续得手没有被发现,让他变得更加肆意妄为。2018年11月,他一次性将26人共计30多万元的养老金分4笔直接发到了自己工资卡上。

经审计,2014年至2019年,谢屾共篡改200多人次的工资数据,累计贪污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公积金、养老金等款项近300万元。

工资表里的“百万蛀虫”被严惩

“感觉自己像吸毒一样,深陷其中,不能自拔。”谢屾说,自己之所以这么贪婪主要是因为玩物丧志。

据审查调查人员介绍,他将贪污的大部分款项用于购买模型玩具和充值游戏,购买最贵的一个模型玩具达3.5万元。

“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原则,不做假账”是对财务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职业要求。然而所谓的嗜好驱使和贪念驱动,却让谢屾一次次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用断送个人前途命运和牺牲家庭幸福的代价,把“玩具总动员”变成了自己人生的“滑铁卢”。2020年1月6日,谢屾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1月13日,因涉嫌贪污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谢屾案件教训深刻,背后暴露出的监督盲点和制度漏洞发人深省。”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案警示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财务法规,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党风廉政教育,健全完善财务制度,从源头上堵塞财务漏洞。

我以为不是党员不需要学这些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不守规矩,哪有幸福的日子可过。”浙江省淳安县浪川乡原副乡长郑飞在忏悔书里写道。这也是郑飞被留置后,他女儿通过淳安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带给他的话,希望爸爸能真心悔过,出来后重新开始,做个守规矩的人。

郑飞,男,无党派人士,淳安县浪川乡原副乡长,曾任淳安县城市管理综合监察大队城西副中队长、督查科副科长、副大队长等职务。2019年6月,因涉嫌职务犯罪,郑飞被淳安县监委留置,9月被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12月,郑飞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我哪像公职人员,简直就是一个小丑,为了利益不择手段。”郑飞在忏悔书中如此评价自己。

1975年,郑飞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父母为了营生在千岛湖镇开了个小饭店。“那时追求的是铁饭碗,开店做生意很让人看不起,说话声音都要比别人小一点。”

“这段经历给郑飞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长大后一直有着‘能比别人说话声音更大一点’的想法。”据调查人员介绍,郑飞进入城管监察大队后,作风强硬,敢打敢拼,从一名普通职工,逐渐成为小组长、副科长、副大队长,并开始负责部分城市管理相关建设工程项目。

随着手中权力慢慢变大,郑飞成了诸多商人“围猎”的对象。本就不够坚定的内心,在出手阔绰的商人面前逐渐失衡,朝着追求利益方向倾斜。面对阿谀奉承的优越感和对商人生活的崇拜感,郑飞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被内心对金钱和利益的贪欲逐渐吞噬。平日里的服务对象变成了勾肩搭背的“江湖兄弟”,正常的业务往来演变成了“利益团体”,手中的权力也成了他贪财敛财的“变现工具”。与他关系最好的章某、管某正是盯准了他对金钱贪婪“软肋”,乘虚而入迅速形成了利益小团体。随后,郑飞利用职务之便,为章某、管某大开方便之门,并合伙承揽园林绿化、城建设施等工程,从中渔利近百万元用于购置高档轿车、境外旅游等高档消费。至此,郑飞在对金钱贪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我当时就吓了一跳,把钱扔在柜子里一直没敢动。”郑飞在接受审查调查时谈到自己第一次收取好处费的心态。

2009年,郑飞利用负责监管某渣土消纳场工作的职务便利,帮助唐某在该消纳场经营过程中获取利益,唐某给他3万元“好处费”以表感谢。面对相当于自己大半年的工资收入,郑飞在犹豫了半年之后,揽入囊中,据为己有。

尝到这种不义之财的“甜头”后,郑飞欲望的闸门彻底打开。从最初的战战兢兢,到后来的堂而皇之,郑飞把手中的权力当做撬取利益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大发不义之财。在任职县城管监察大队期间,他便开始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好处费。担任浪川乡副乡长之后,更是变本加厉,凡是经手的项目都要“雁过留毛”,甚至把高档烟酒作为办事收受好处的标配。

不仅如此,对于“悟性差”的单位,郑飞会通过旁敲侧击的形式进行暗示。更有甚者,他还会巧立名目强行索贿。

2017年,郑飞利用分管水利工作的职务便利,帮助某公司成功承接了工程材料供应业务。为表感谢,该公司送给郑飞了2万元红包,并请他一起吃饭打牌娱乐。因为在打牌时输了1万余元,郑飞便在工程结算付款时,以“审计费”的名义强行扣留2万元。同时,还提出了“让利点”“借款”等等各类借口,费尽心机索取“好处费”。

不仅如此,他还在公款上打起了主意,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工程量、误工费等,套取乡财政资金,用于个人购买香烟、请客吃饭。

“我以为我不是党员,不需要学这些。”在被审查调查人员问及“县里开展这么多次警示教育学习活动,你当时就没有什么触动?”时郑飞面露羞愧地说。

党的十九大以来,正风反腐力度持续加大,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面对如此鲜明的正风反腐态势,郑飞依旧视而不见,不收敛、不收手,对有关规定置若罔闻,把组织的苦口婆心当“耳旁风”,我行我素。十九大之后,他依旧频繁收受、索取礼品礼卡,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全然抛之脑后。2009年至2019年,郑飞先后数十次向多人收受、索取财物,其中80%发生在十九大之后。“侵欲无厌,规求无度。”领导干部手握权力,更该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郑飞却受俘于贪欲,为了一己之利追逐利益,最终越过红线,走上了违法的不归路。

“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要求,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重点领域反腐败工作。郑飞一案正是工程建设及涉农资金等重点领域腐败的典型案例,公权变现,利益勾结。”淳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徐恒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此,我们一方面将推进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做到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同时增强监管力度,倒逼制度执行,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通过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尤其针对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强化党性修养和底线思维,不断巩固红线意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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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年事已高,我却不能膝下尽孝;孩子尚年幼,我却无法伴其左右;妻子瘦小文弱,我却不能为其分忧。痛彻心扉,得不偿失啊。”这是浙江省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原药剂科工作人员王晓俊财迷心窍,以身破纪、以身试法付出惨痛代价后的幡然悔悟。

2020年1月14日,桐庐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王晓俊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4万元,对王晓俊犯罪所得赃款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组团盗取、售卖数据,他拼起了“统方”版图

1998年学校一毕业,王晓俊进入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药剂科工作,从编外人员到正式员工,这一干就是21年。工作之初,王晓俊也曾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但他的思想却逐渐发生了变化。他说:“那时候工作压力大、强度高,经常上夜班。看到个别医生明里暗里拿着两份收入买房买车,心里就产生了不平衡,想找个途径赚点钱。”

2009年,县第一人民医院搬入新院区,王晓俊被调入药库,做起了药品采购员。掌握用药信息、新药进院初核及日常采购权力的他,成为了医药销售人员眼中的“香饽饽”。但他不满足医药销售人员送的“小恩小惠”,而是一门心思想着赚“大钱”。“还在老院区的时候,我就耳闻医院信息科有人在用‘统方’数据赚钱,而且这么多年也没出过什么事。我就觉得别人可以这样赚钱,自己也可以。”就这样,王晓俊把目光投向了贩卖医院“统方”数据。

所谓“统方”数据,就是医生处方用药量的数据统计。医药销售人员依据“统方”数据向医务人员发放药品回扣,制定营销策略。因此,“统方”数据被一些医药销售人员视如“珍宝”。2010年,瞅准“商机”的王晓俊找到了相熟的县第一人民医院信息科工作人员蒲某某,共商发财大计。两人一拍即合,约定由蒲某某利用工作便利收集“统方”数据,王晓俊负责售卖,所得好处两人均分。

第一笔“统方”好处费到账后,王晓俊又打起了“小算盘”。他觉得一家医院的利润空间毕竟有限,长久之计是扩大“统方”版图,把其他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统方”数据收入囊中。打定主意后,王晓俊故技重施,分别和县中医院信息科工作人员雷某某、县卫健局信息科工作人员李某某结成利益同盟,利用雷某某、李某某职务便利,非法收集并售卖“统方”数据。

一心想把“生意”做大做强的王晓俊,甚至指使其表弟金某某,多次入侵县第一人民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破解处方药品统计权限,非法获取相关处方药品信息数据进行售卖。

直至案发,王晓俊非法获取的“统方”数据覆盖桐庐10余家公立医院(卫生院),涵盖药品种类达数百种,王晓俊和他的同伙们赚得盆满钵满。据调查,2010年至2019年王晓俊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药品销售人员送予的“统方”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31.02万元。

精心布局,幕后操盘,他做起了“药代”生意

贪欲的种子一旦生根发芽,便一发不可收拾。财迷心窍的王晓俊被欲望拖着一路狂奔。

2012年,在药品采购岗位深耕多年的王晓俊对药品采购操作流程已经非常熟悉,且与众多药商接触密切,这让他萌发出做药品销售代理的念头。但是作为公职人员,他不方便抛头露面。有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呢?想瞌睡,很快就有人送来了枕头。一次家居装修,让他结识了做橱柜生意的潘某某。在推杯换盏中,王晓俊提出做药品销售代理的想法,潘某某也产生了浓厚兴趣。一拍即合之下,两人便开始默契配合,潘某某在台前操作,王晓俊躲在幕后遥控指挥。

“最初,尝试性选了一两种药品,我们很顺利把药开发进了医院,药品省代也很快把费用给了我。一次成功的尝试消除了我之前的种种顾虑,也大大激发继续做药代的兴趣和信心。”就这样,两个人里应外合,成功将几十种药品打入县第一人民医院,占据了不小的市场份额。至案发,两人共同收受医药销售人员给的药品回扣共计人民币1019万余元。

“‘徐奇’是谁,和你是什么关系?”办案初期,一个神秘人物“徐奇”进入了办案人员的视线:多次与药商、药企联系,很多结算款都打进了“徐奇”的银行账户,而涉案药企销售人员都不知道“王晓俊”是谁。面对办案人员的连环讯问,王晓俊如实供述了自己冒用他人名义做医药销售代理的事实。

原来,为了规避风险,王晓俊行事极为谨慎隐蔽,在早些年就精心布局,下了很大一盘棋。据办案人员介绍,王晓俊的绝大多数违法行为在外人看来都不是由其本人所为,他从来“不亲自出面、不直接经手”,而是一直冒用“徐奇”身份与医药公司、医药代表联系,所有结算款均直接打到“徐奇”银行卡上。王晓俊这种金蝉脱壳的作案手法自以为高明,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狡兔三窟终是作茧自缚。

铤而走险,怆惶出逃,最终身陷囹圄

很多医院同事评价王晓俊“脑子很灵光,人很聪明”,可惜这种聪明用错了地方:工作20余年不思进取,至今仍是药学初级职称“药剂士”身份,但在敛取不义之财道路上却不撞南墙不回头。

在县第一人民医院担任采购员期间,王晓俊多次收受医药销售人员送予的礼金礼卡,其中大部分发生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当接受办案人员讯问时,他笑嘻嘻地说:“我根本不知道什么中央八项规定,说白了就是法盲,啥也不知道。”

2019年3月开始,桐庐县纪委监委先后对县医疗卫生系统多名工作人员涉嫌受贿犯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查处力度的加大,让王晓俊惶惶不可终日。为了逃脱惩处,他和潘某某等人订立“攻守同盟”,以他人名义大量购买新手机和新号码进行联系。看到县第二人民医院王某某因出售“统方”数据被采取留置措施后,他立即教唆同伙雷某某销毁一切与犯罪事实有关的材料、电脑硬盘等证据。

“本以为一切做得天衣无缝,以为自己的障眼法可以瞒天过海,以为药商和自己是同一根绳上的蚂蚱不会指认自己,却没想到最后都是一场空。”2019年4月,王晓俊预感不妙,谎称“温州舅舅”出车祸向单位请假,三天后又编造“温州舅舅”车祸去世理由向单位续假,这之后就失去了联系。其实王晓俊并未到访“温州舅舅”家,而是在同学帮助下,6天5晚辗转杭州多个区县。在这期间,王晓俊为逃避调查人员抓捕,换乘4辆轿车,携带25部手机,频繁更换手机及号码,为躲避路边摄像头拍摄,专门在途中监控盲区下车……

一系列反调查的举动给抓捕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但再狡猾的狐狸终究斗不过好猎手。在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王晓俊最终落网。当办案人员拉开黑色本田车门时,王晓俊正蜷缩着身体躲藏在车辆后排座位上,手中抱着一只装满钱的蓝色旅行箱。办案人员的到来让他始料未及,惊慌失措,其随身携带的280余万元现金也被当场缴获。

“逃跑的那几天,让我真正感受到什么是‘度日如年’。看到任何一个陌生电话,都会让我心惊胆战,觉得那就是纪委打来的电话。晚上更是久久不能入睡。我多年不抽烟的,那几天也抽上了。实在是饿了,也是草草吃上几口完事。”面对调查人员,王晓俊说道。

“今天是我40周岁生日,没想到却是在这里度过,心里很不是滋味。追悔莫及啊,对不起妻子孩子,我的事把全家搞得天翻地覆。”四十不惑,本是事业发展黄金期和赡老抚幼的重要阶段,王晓俊却因为财迷心窍走上了不归路,让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翻看着妻子专门叠成心形的家信,王晓俊数度哽咽:“没办法,自己种下的苦果只能自己尝。

集体资金为何频频转入村会计个人存折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自从将村集体账户上的钱转入会计个人存折上,用起来很方便,第一次借给一位工程老板,短短20多天,就得了3600元利息,让我尝到了甜头,一些需要周转资金的老板也不停找上门来,他们常给我送些烟酒……”谈话室内,在向调查人员谈起挪用第一笔资金后的心理时,江苏省滨海县界牌镇三坝村原支部书记赵伍军低下了头。

2019年9月27日,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赵伍军、周廷干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赵伍军退出非法所得人民币3600元,滨海县监察委予以没收。

今年3月,滨海县审计局向该县纪委监委移送了关于该县界牌镇三坝村党支部书记赵伍军、会计周廷干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线索,引起该县纪委监委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核。当天晚上,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四室主任召集调查组的同志,就如何开展初核问题反复讨论,制定了详细的初核方案。

“从2014年9月17日至2017年1月15日,界牌镇三坝村集体账户上的1500万元先后被多次转出,资金为什么被转出?转到哪儿?”面对银行流水反映出的异常现象,调查组同志当机立断,对村支部书记赵伍军和村会计周廷干同时展开调查谈话,重点以村会计周廷干为突破口。

“请你回想一下,你个人账户上这3次大额资金转出是做什么用的?一次20万元、一次50万元、一次30万元。” “用于发放群众补偿款,账上都有发放明细的。

”周廷干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

面对工作人员的问话,会计周廷干最初给出了这样的回答,将集体账户上的资金转存到我个人存折上,这样方便群众取款,听上去似乎也有道理……

“好啊,你将账本拿来看看。”

待真要查看账册时,周廷干磨磨蹭蹭、迟迟拿不出来。

“别去拿了,发给群众的钱怎么不久又转回来了,这符合常理吗?究竟怎么回事?请你如实回答。”面对调查人员的问话,周廷干再也无法自圆其说。

随着调查的深入,赵伍军、周廷干的笔录也与“借款”老板的证言得到一一印证。一起村干部合伙挪用集体资金的腐败案件渐渐浮出水面。

在证据和证言面前,赵伍军、周廷干再也无法狡辩,交代了挪用村集体资金的犯罪事实。

原来,早在2014年,因海港大道、征地拆迁等补偿资金陆续进入村集体账户,最多时达1500万元。时任村支部书记赵伍军就动起了歪脑筋,安排会计周廷干以个人名义开设账户,并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上,为他们下一步动用资金做足准备。

2015年1月16日,赵伍军与周廷干商量,由周廷干从私设的个人账户上取出20万元的集体资金,以月息2分借给工程老板鲁某周转。鲁某只用了20多天就归还此款,另付的3600元利息,被赵伍军偷偷揣进了自己兜里。

尝到甜头后的赵伍军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胆子越来越大,在之后不到2个月时间内又先后“借出”50万元、30万元给其亲戚,虽然这些资金不久全部收回,但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2018年10月,为逃避责任,赵伍军在明知其挪用资金涉嫌违法的情况下提议,以“亲戚无偿捐赠给村集体音响一套”为由,伪造村干部集体研究的会议记录,掩盖事实、欺骗组织。

最终赵伍军、周廷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对于该案背后暴露出的管理松懈等问题,该县监委还通过监察建议书等形式,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我们紧盯‘小微权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县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滨海县纪委监委保持惩治腐败高压震慑,查处了套取经费、截留资金、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帮困款等一批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网络购物虽便利,纪律红线不能破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又是一年“双十一”,又是一年网络购物盛会。随着电商平台的飞速发展,如今,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一种重要交易方式。但梳理近期曝光的一些案例可以看到,少数公职人员没有把握住尺度,有的将网购作为套取公款的捷径,还有的索性在网上做起了生意。我们梳理了部分典型案例,警示公职人员在这场“消费狂欢”中严守纪律红线。

爱网购的二胎妈妈,把学校食堂当成了提款机

2019年4月19日,是浙江省永康市第三中学食堂工作人员潘春艳刚生下二胎的第9天,身在哺乳期的她心急如焚地来到永康市纪委监委主动投案。

“我不能再等了,这件事憋在我心里好久了,再不说就要错过投案自首的机会了,我要主动交代,请你们一定帮帮我!”潘春艳一见到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就开始交代。

2017年5月至2019年3月,潘春艳在永康三中食堂工作期间,利用负责学生食堂卡充值的职务便利,采用虚构电脑充值系统故障的手段,侵吞充值款48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支出。今年4月她请产假生二胎,意识到贪污公款的犯罪事实将很快纸包不住火,因此决定主动投案。

“潘春艳很爱购物,平时吃穿用很讲究,她随便买一件开衫都要两三千呢!”“她家孩子穿的用的都是网上代购的外国品牌,可舍得花钱了!”……调查人员从她的同事口中了解到,这位1987年出生的年轻妈妈平时是个超爱“买买买”的典型网购狂。

潘春艳工资不高,也无其他收入来源,但平均每个月都要支出上万元用于本人及孩子的开销,有的是通过代购商家买衣服和化妆品,有的是通过淘宝买生活用品,还有的是线上支付餐费和娱乐费用。

“我喜欢浏览网络商家的朋友圈,每当他们上新品,就忍不住想下单。在这种购物欲的驱使下,我想到了截留食堂卡里的钱来供应我的个人开支。我越来越管不住自己的手,每个月都要去固定的微商网店消费,买的东西越来越贵,截留的钱越来越多,根本停不下来。有一次我给女儿买衣服,一口气就刷了2700元。无聊了要买,心情不好也要买,孩子惹我生气也要买,好像在‘买买买’的任性里,我找到了片刻的快乐和满足,也暂时忘记了生活里的琐碎和烦恼!”潘春艳说。

投案自首时,她以为挪用的数额是25万,但看到铁证如山的48万账单摆在面前,她才意识到自己花了那么多不该花的钱。密密麻麻的消费记录中,少则几十,多则上万,购买的物品五花八门,有的连她自己都记不清楚到底消费在了何处。

接受调查时,潘春艳连说了四个“对不起”,她说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家庭、对不起孩子、对不起亲朋好友。这些年如流水一样的网购支出,最后还是得由自己和家人来买单!

2019年10月25日 ,永康市纪委监委将潘春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永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用网购赚差价,副局长套取资金上百万元

高雪梅是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教体文广局原副局长,与潘春艳热衷网购为自己“买买买”不同的是,高雪梅将网购作为了套取公款的“捷径”。

2017年12月,兴文县需要购买7套音响发放到乡镇,负责此项工作的正是高雪梅。她找到一家淘宝店,按照每台5千元的价格支付商家3.5万元。随后,她找人开了9.96万元的发票,并虚构合同和委托书到单位报账。

轻而易举赚到“差价”,让高雪梅尝到了甜头,她的胆子越来越大。

2018年,县发改局和县教体文广局牵头在全县101个村实施易地搬迁文化广场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县财政补助每个村20万元,项目内容包括文化广场硬化、文体设施的采购和安装等。高雪梅利用负责此项工作的便利,召集各乡镇分管领导开会,告诉乡镇领导篮球架、乒乓球台、宣传栏由县教体文广局统一采购,每个乡镇需在县财政补助每个村20万元的经费中返款1.4万元用于采购。截至案发,高雪梅从73个村收到102.08万元经费。

但花到采购安装上的费用有多少呢?只有67.7万元。高雪梅自行在淘宝上找到山东某体育用品公司,购买了260个篮球架和50个乒乓球台,又在网上购买了100个宣传栏,总共支付了商品费用、运输安装费用67.7万元。为蒙混过关,她编造了施工合同、委托收款书,加盖了成都某体育用品公司公章并虚开了发票交给各乡镇。

还是在2018年,市文广局拨给兴文县73万元文化设施经费,高雪梅联系某公司开具73万元发票,虚构了73万元的采购合同。之后,她将虚拟的合同等资料交到县教体文广局报账。县教体文广局将73万元经费划拨给该公司,随后该公司分两次共转账72.99万元到高雪梅提供的银行卡上。

大钱敢伸手,小钱也不放过,高雪梅把“黑手”伸向了惠民书屋。在负责建设某惠民书吧工作中,她在淘宝上找到某公司定购400本图书,实际购买价1.3万元,但她要求该公司把购书款发票金额开成2.456万元。此后,她又联系该公司给某农家书屋定购400本图书,实际购买价1万元,要求该公司将发票开成1.78万元。

今年8月,高雪梅因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以爱之名做“微商”,踩的是纪律红线

作为母亲,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给孩子更好的物质生活,本无可厚非。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文广旅体局文化行政执法大队科员张某,和很多沉浸在初为人母喜悦中的新手妈妈一样,通过妈妈群、微商、代购等途径购物,做足宝宝了吃穿用的功课。但她借着这个由头,趁机做起微商生意,踩了工作纪律的红线。

2018年夏天,张某的女儿蹒跚学步,她想买一辆轻便好用的推车给女儿使用。看过一些推荐后,张某通过一个母婴群给女儿买了一辆口袋车,她也因此认识了一个住在附近的宝妈。两个新手妈妈有说不完的话,一来二去,邻居宝妈极力推荐其加入代理,这样张某购买母婴产品也都能享受相对优惠的价格。张某想到自己正好有购买需求,就马上交钱入了代理,用于为女儿购买尿不湿、玩具等。有了一次次购物经验后,张某对母婴物品购买的经验越来越丰富,因为对这方面了解比较多,也会替朋友推荐和代买。

2019年2月左右,张某的爱人开始创业,考虑到张某了解母婴产品以及有相对低价拿货的优势,由其注册了一个微信号,用于发布婴儿推车、尿不湿和其他母婴用品等产品信息,对象主要集中在朋友、亲戚和邻居中。

起初,张某利用中午和晚上帮忙回复处理买家的留言和订单信息,但有时买家也会在工作时间咨询、下单,张某怕买家等太久耽误生意,看到了也会回复和处理订单信息。由于商品本身金额不高、数量不多,且张某认为自己只是帮着丈夫处理些客服工作,心态上逐渐放松,没有意识到这已经违反了纪律。

今年4月,拱墅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收到“张某工作时间做微商”的问题线索后,迅速进行查证,很快核实了张某存在参与其配偶许某微商经营活动的情况。鉴于情节较轻,张某认识态度好,由所在单位党委对其进行谈话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检查。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公职人员在享受网络购物便利的同时,必须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恪守纪律红线、坚守道德底线,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买得开心,更要买得安心!

“多亏了纪检监察组的有效监督,及时发现了我们局里工作中的问题,挽救了我们的干部,同时警醒我们要健全完善制度,坚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近日,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局长于立东在收到派驻纪检监察组送达的监察建议书时,诚恳地说道。

今年6月,通州区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对监督单位公车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时,发现区民政局下属单位的一张尾号2374的公车加油卡存在加油异常的情况。

“一辆老式本田小客车多次出现连续加油、节假日当天也在加油的情况,这里面会不会有什么问题?”经过认真分析研判,纪检监察组的同志一致认为,这里面可能存在违纪行为。

制定工作方案,纪检监察组立即组成核查小组,履行审批程序后对此问题展开初步核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核查、比对行车轨迹等,事情的真相逐渐浮出了水面——该下属单位负责公车管理的副主任姚某涉嫌“私车公养”问题。纪检监察组决定对姚某开展谈话。

“你单位有辆公车3月17日、18日出现连续加油是怎么回事?”纪检监察组组长刘丰开门见山提出了问题。

“哦,我们单位的用车习惯是用车后及时加油,这事我们向局里作过说明。”姚某语气平缓,理由似乎很充分。

“6月7日,也就是端午节那天,有出车记录吗?给车加过油吗?”刘丰话锋一转又问道,“这张公车加油卡有没有给私家车加过油?”

姚某停顿了一下,“没有……”

“这张加油卡有明显的异常,到底是怎么回事,肯定是要弄清楚的。”刘丰语重心长地说道,“你再好好想想,看看有没有遗漏些什么。”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十几分钟后,姚某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我知道这种事早晚是要暴露的。我家里有2辆车,一辆在我名下,一辆在我爱人名下,我用这张加油卡给自己的私家车加过几次油。”姚某低下头接着说,“平时单位公车不在的时候,我就开自己的车去办公事,又拿不到补助,久而久之心里就不平衡了,产生了拿公车加油卡给自家车加油的想法,想补偿补偿自己的损失。”

经过纪检监察组的同志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姚某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彻底说明了情况,还主动交代了另外十几笔违规加油款,金额共计4068.98元。

2019年10月,通州区监察委员会给予姚某政务记过处分,区民政局党工委对其作出了予以免职,保留八级职员待遇的组织处理。

案件虽然告一段落,但事情还没有结束。姚某之所以能用公车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皆因其在日常工作中,既管公车又管公章,他拿着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和相关材料,私自办理了该张加油卡与对应公车车牌号绑定的“解绑”手续。

据此,通州区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区民政局发送了监察建议书,要求展开对公车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自纠,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全面整顿机关干部作风,加强对履职行为的监督管理,切实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这起‘私车公养’案件背后反映的,是当前仍然有极少数干部存在侥幸心理,利用手中的权力,绕过制度的约束,顶风违纪甚至违法。对于这样的行为,我们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通州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郑宇表示,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打造北京城市副中心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7月9日,总算是把资料整理好的我出发了,用着初代黑鲨那时不时指针给你反过来一下的导航,凭着我路痴般的方向感和还行的智商。。转了几趟车,其中错过了一回刚到站的40路公交、问了一位不知道法院怎么去的三轮车司机、经过了一段只有一条白色实线来区分人行道和车行道的正在建设的路段,总算是到达了锦江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

进去前要扫码确认是否健康,会给你张绿卡那种,说实话。。那个地方的入口摆得严严实实,门上正中贴着二维码好像还有通知之类的,里面暗漆漆的,看上去就像是某些饭店从来不启用的偏门一样,不过还是能看得清那位法警小哥耷拉着半边口罩的脸,好像是在吃什么东西,我暗自庆幸,太好了,这说明这里并不是很严格要求一定要戴口罩,公交车上的司机师傅贼严厉了,下车后又走了这么远一段,戴口罩属实有点闷。再说出口,从位置和大小还有敞亮程度上讲。。。一度让我觉得那里是入口,不过门上贴着“出口”两个字,我就从“入口”推门进去了。

说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其实也不是,只不过上次告顺丰时到最后因为一些事情没有再继续下去,所以我隐约记得进去之前好像会被看门的同志叫住,查验身份证还是什么东西,两位法警同志坐成直角,而剩下那一边是一个地铁站里那种框一样的扫描机器,我在他们面前站了一会,两位都没有讲话,一位貌似都没有看我,以前去立案的时候身份证刷的好像是那种类似地铁站进站时的那种门,这里没有,我站了半天,两位看门的同志也没有跟我说什么,我想着可能这里不需要吧,我自己拿出身份证去问他们要不要这种事情就感觉很奇怪了,我就直接通过机器,进场了,然后就听到后面有人叫,就回去出示了身份证。

我真是忘得差不多了,在大厅里转了一圈看看有什么类型的服务台,发现这里是类似银行的取票叫号的机制,可以按“立案”也可以选择“诉讼服务”等,我想着我啥都不懂,直接立案是不是不太好,还是应该先去寻求诉讼服务的工作人员的帮助,把一些没搞清楚的问题问清楚,就选择了这项,票出来,显示前面只需要等待1人,运气还不错嘛,我想。

就等着了,去上了个洗手间,洗手间和想象中“法院”这种高大上的地方给人的感觉相差甚远,那味道比我当初在下了地铁后找武侯祠走反了路然后又肚子疼刚好遇到的那个公厕还要臭,或许是人家公厕老爷爷保养得好吧,不过说起来,我在大便的时候,看到那位老爷爷直接把拖把放到尿尿的池子里面去洗。。而且我用得还是最尾端的那个便池(这个公厕是像我老家小学建的那种公共的一样,拉屎的地方就是个长方形的缺口,底下是通的,也没有门,好在两个便池间有墙挡着。)

这一个人可够久的呀,我看到诉讼服务那里只有一位工作人员,其他的都是摆着个牌子写着啥忘了,反正就是一直没人的意思,然后有人的那个柜台,前一个人走了,我想应该要叫我的号了吧?可是没有,也没有叫其他人的号,就直接上去了一位妇女同志,我结合从进这个地方开始看到的那些环境条件,很难不去想——这里处理事务的方式,可能都没有那么正规,也就是说我拿了号可能根本没有用,她们就不会叫号,或者是说这里还是得要自己排队的之类的,像有些地方,不管你拿没拿号,就往上插队,服务人员不管这种插队的事情,她对上谁就先服务谁,但是我又有另一种设想,可能那个等待一人的意思不是我前面那个人正在处理事情,而是我前面那个人正在等待,这样说来,这位妇女就是这一个人把,这样子就对了,但是我等的时间也够久了啊,不会是刚刚上厕所的时候叫过了吧。。不过我上厕所很快啊叫三次号应该不会过啊。。。

我就去等在她们旁边,在她们谈话的间隙,我插了句嘴问了句,请问A002号是不是叫过了,我知道自己这样也算是挺没礼貌的,她也没理我,我就等到那位咨询的妇女走了,这回肯定应该轮到我了吧,后面也没人,不管是叫过了,还是刚好到,都应该是我了,她仍旧没有叫号,也没有向我确认我的号码,我想可能她和我想的一样吧,不过这样子不符合规范,我稍微整理了下语言说:我想问下我的案件类型,就是我和租房公司的合同有些问题,然后他们的服务也没到家,我希望他们赔偿,这种应该属于什么类型的案件?说到“租房公司”的时候,因为我有些纠结于称呼他们为“租房公司”还是别的什么比较好,我就顿了一下,看到她的眉头立刻皱起来,一副不耐烦的样子。我装作没看到,不过这的确影响到了我后面的表达,让我描述问题描述得更简洁了,本来想说得具体一点的。

这只是我的第一个问题,我看到了左边宣传栏里写的案件类型和需要的金额的对照,觉得这个我大概该按照哪种案件来付应该先确认好,然后再去问其他问题,可是没想到,就这第一个,在我看来对他们来说应该是最简单不过的问题,这位阿姨告诉我,这个问得太具体了,她回答不了,这个不属于她的工作范畴,叫我直接去立案,然后立案的机器会告诉我。然后她把那个意思是“这里的人正在上厕所”的那个牌子放我面前一放,也无视我追询的话就那么走了。我真的很奇怪。。。我说得那么简洁,她告诉我判断条件不够要我补充我完全可以理解,她竟然告诉我这个太“具体”了?说实话这个问题我自己都可以大概判断,我只是需要向她确认一下我想得对不对,也就是说我一个几乎“法盲”都能判断的问题,她作为诉讼服务工作者答不上来?她说这个问题我要去立案的时候确认,可是现在确认又有什么关系吗,就算不能确认,给我些建议也可以啊,去买东西也没有先把东西发票开了才问价格的吧。

我等待她上厕所回来,在大厅里转悠,我明确地看到在说明立案类型和需付金额的对照表的左边有一个对“诉讼服务”的说明,上面有很多很多项,其中就有“法律咨询”这一项,可是这位阿姨这么简单的问题都。。。我对这种事情很看不惯,我觉得每个人在那个职位上就应该有那个职位的作用,我也不完全确认自己想的是对的,就拿出了手机,把我和她理论的画面拍下来,我拍下“诉讼服务”宣传栏上写的“诉讼服务”包含的项目,然后去问这位阿姨,这里不是写着有法律咨询吗,为什么不能回答我的问题,而且我话还没问完就摆个牌子走人,就算急着上厕所也可以告诉我声啊,直接无视我就走了。

她的回答就是把她前面的话重复了一遍,说因为她这里不负责那些的之类的,我心想就算我关于立案类型的问题真不是你负责,你为什么不看看我还有没有其他问题?不过当时我也没说出口这句话,本来在门口的两位法警小哥来了,一位比较矮头比较圆,脸面看起来比较面善,另一位说话冲的很,一过来就龇牙咧嘴的,在我当时看来就像土匪一样,让我想起来小时候在老家被大我五六岁的讲着方言的“农村娃”欺负时他的嘴脸,不停地用方言加上那种我感觉很挑衅的语气重复“把手机给我”,句句都像是带着“你不给我我就会把你怎么样”的意味,让我短时间有种他是来抢劫的错觉,不过他身上的警服提醒了我,他应该不是。

我是那种不怕你揍我,我只怕自己没理的人,我也就问他为什么,他说这里不可以录音录像,我当时心里就很奇怪,立案大厅这种世界上最公正公开的地方,为什么要禁止录音录像?法律会有这种规定?而且真要禁止录音录像的话,他应该告诉我的是“请你删掉视频”而不是“把手机给我”,所以这些说不通啊,这让我感觉我的手机给了他就拿不回来了,我就问他说你叫我删掉就完了,为什么要把手机给你?他好像没听见一样,就是不断地“把手机给我!把手机给我!”,这更让我觉得这种不能录音录像的说法是他的一面之词,只是为了维护工作人员和这个法院办事处的利益,我就拒绝了,我问他说真有这种规定?你把条例拿出来给我看,他不回答,只是不断很凶地重复“把手机给我”和“这里禁止录音录像”,我该拍的也拍完了,就把手机收起来,想无视他继续办我的事情,我想向立案的柜台走去,两位法警拦着我,“你不能走”,我说“我不走!我事儿还没办完呢”,这位土匪脸的法警就推我,我有点生气,我告诉他,你不要动手动脚,他又推我,经历了一些事情的我的习惯性是遇到这种事情就拿出手机录像取证,在华为手机店遇到骗子骗人说免费手机实际上是用支付宝贷款买的这种事情被我揭穿的时候,骗子们恼羞成怒,我也是拿出了手机录像,他们就不敢轻举妄动了,我想那个手机店也可以说他们有“禁止录音录像”的规定,但是在维护他们的权益的时候,也不会做得这么过火——我把手机拿出来,将他们对我的所作所为录下来,我走一步,他们身体和手臂就要挡我一下,说一句“你不能走”,然后“土匪脸”总算说了些不一样的话,他指着我站的地方,“你站这儿!你站这儿!”而我只是吵累了想要去坐在两步外的椅子上,还有我不觉得他当时那种情况下有限制我人身自由的权力,两人推着我,我还是坐下了,他一如既往是趾高气扬的样子“我叫你站这儿你听到没有?你服不服从命令?”我真的被他的态度烦到了,我拿着手机录着说“你叫我站我就站?凭什么要听你的命令?我只是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录了像又不是犯了什么错,你现在是限制我人身自由!还有不要碰我”。

我站起来,他又让我坐下,又是一顿“你不能走”加上推推搡搡。

我又站起来去立案处想要继续办我本来要办的事情,我做事情,对事不对人,而且绝不会把对某人的情绪发在别人身上,所以我还是照常的语气去告诉工作人员说我要立案,那位工作人员告诉我说,你还是把你现在的事情解决完了再说吧。

然后“土匪脸”仍不依不饶,过来推搡我,我根本没有想要离开的意思,他好像专门拿着个当借口对我动手动脚,我稍微一动,他就推我,说着“你不能走”,我都烦了,给他说“说了我不走了,你别碰我了好吧,法院不是最讲公平公正的地方吗?我录音录像留下证据难道不该得到法院的支持吗?再说了你说法院不允许录音录像可这里又不是法院,而且就算我要走了,你觉得我不对,你也可以告我啊,如果法院判断我做得不对,要求我删除,我就删除就好了,而且你一开始也没叫我删除你只是叫我把手机给你,你现在我走一步碰我一下是干什么。”

他从不正面回答我的话,只是不断地重复他所说的“规则”,我说完上面的话,他就不停地问我“法官同意你录像没”,我心想可能有这条规定就是在法院里录音录像要经过法官允许,先不说这条规定的合理性,这里是立案大厅又不是法院我就跟他说“我法官的面都没见到。。”话还没说完,他继续重复“法官同意你录像没”,我说“我在回答你了”,他“法官同意你录像没”,我说“你让不让人讲话了”他“法官同意你录像没”,我说“我刚不是在说”,他“法官同意你录像没”,我的天呐,你问问题也给个空吧?自己从不正面回答问题,自己好不容易抓到个自认为的重点就咬着不放这。。。。。

总算是他说累了,我说“你说的法官同意那是在双方申诉的法院里,不是这里,还有你真的觉得你说得这个规定是有的,你把相关条例拿出来给我看看不就好了吗,我就删了就好了,你干嘛非要我拿手机给你呢”

他说:“我没有这个义务拿条例给你,你自己去查”,然后又是不断地重复同样的句子。这种不断重复的做法在我眼中是在“刷次数”,就是正常来说应该是,他说一句,然后我问清楚原由,他再说下一句的,但是他这样子不断地说,倒时候就可以跟别人说“我跟他说了很多遍了”然后超过多少遍可以应用什么手段这个意思。

我只好无视他的烦扰,坐在那里打开手机百度,查询“立案大厅可不可以录音录像”,就这个文本,输进去,第一个答案里面被采纳了的那个,就是说的可以,我自己的思考也是,这个又不是什么违背了道德的事情,也不是危害公众利益的事情,照理说应该是没问题的,那么应该是这位法警无理取闹。当然,后来离开了立案大厅我再查询法律才发现,真有这样子的规定,就是说立案大厅里面也不可以录音录像,然后原因,这位法警也说了“法院有自带的监控”,可是我看过一些节目,遇到关键的事情,这些监控什么的就会“刚好”坏掉,所以我不相信这个玩意啊。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当时的我只是更确信自己没有做错,直到现在,我也觉得这个规定是错的,他限制了人民群众对法院机构的监督力量。而且,很多节目报道中,那些场所也是声明禁止录音录像的,但是偷拍的视频和录音仍然可以作为证据,也就是说法律默许别的场所可以无视场所的规定录音录像,而审判这一切的照理说应该更加公正廉明清白的法院却没以身作则。

我取出手机拍摄,想把我和他辩论的说法拍下来,他说他是法警,我必须听他的,我说“你是法警了不起吗,法律为大不是法警为大,我说了我会去遵守法律,但是刚刚我网上查了立案大厅是可以录音录像的”

然后我拿着手机录着,大家又都说了些什么,好像有一句话激到他了,

正在拍摄中,突然“土匪脸”冲过来抢我的手机,我赶紧收回抓得紧紧的,他双手掰着我的手想要从我手里夺过去,我喊着“你这是侵犯他人财产,你法警不是土匪”之类的话。

他好像放弃了抢我的手机,我拿着手机,他使出了一个可能是还没学到家的绊人的动作,想要把我压到地上去,我心里有些愤怒还有些好笑,一个是因为他力气太小了,绊不倒我,那动作就很滑稽,我还喊着“你干什么啊,非要把我绊倒才行?我又没有动手没做什么的你干嘛啊”一个是因为我能想象他的心里应该有点慌张,我想象到他们训练的时候,可能说明的是遇到什么紧急情况怎么样制服敌人,但是这里只是因为他想要抢夺我的手机,和对我体型的畏惧,让他肾上腺素激增,误把这种情况当作那种紧急情况了,事实上我根本就啥都没做。。。他不停地用着力,还是绊不倒我。。然后另一位也来帮忙了,双拳难敌四手啊,他们使出简单的应该是有练习过的擒拿动作把,把我的脸压在桌子上,后来的小哥的动作比较有效,把我的手腕掰到了很不舒服的位置,然后把胳膊差点没给我压断,我更愤怒和更好笑了。。。愤怒的是,我啥都没有做,他们就这样子对我,好像对一个要抢劫银行的犯人一样,好笑的是,这两位在我看来就像是刚学了两天数学乱套公式的孩子,我这什么事情啊要这么小题大做,而且我的手机已经在第二位小哥上手时掉在地上了,我手上只剩下一个黑鲨手机的框,我还拿着,我怕掉地上给踩坏了,我喊着“你们干什么啊,你们拿我当什么了,我什么都没做啊你压我干什么!你不是要手机吗,手机都不在我手上了你还压着我干什么啊!”

他们这才想起来自己到底是要干嘛,叫人去把手机捡起来,仍旧压着我,期间还上来一个人估计是个女的,在后面揪着我两个耳朵压我的脑袋,我内心吐槽,你压就算了,你用指甲抠我耳朵干嘛啊,把我的耳朵背后抓得都流血了。。。

后来中间压我头那个走了,左边小哥压制手腕的动作松懈了,我也是真的很愤怒了,不过我很少失去理智,我喊着“你们这样符合条例吗?我站在那里好好的我又没有危害到公共安全,你们就先动手了,你们不是要手机吗?手机都拿到了还不放手?你们再这样我要动手了啊!”我终于算是挣脱了压制,站直了起来,我挣脱了两人抓着我的手臂,真想上去给两人几拳,可是我还是更想和他们讲道理的,我就说“你们是法警,就可以这样子做事情吗?别人手机店也可以说禁止录音录像,但是他们店员要是这么动我我完全可以正当防卫地动手的吧?”两人又抓着我的手臂,不过已经不算是有效控制了,我还是没有动手,“土匪脸”说“刚刚跟你说了你不听嘛”,这话听起来属实是带着个人情绪而不只是为了执行公务,另一位说我情绪太激动了,我说“我是你们压着我开始才激动的好吧,你们这是正常的手段吗?我做什么了你们要这么对我?我又不是杀人放火抢劫!我就拍了个录像想维护我自己权益”,而且手机已经不知道被谁拿走了,我也并没有想要闹事。

然后来了几位同样是法警估计是他们的上司把,终于有一位没穿警服的大叔过来了,之前我也喊着请求在场的人们帮我报警,完全没有人帮我讲话,这位大叔大概更有气概一点想帮我说说话把,我就告诉他请他帮我报警,没想到他也是和他们一伙的。。。他说报什么警,他们就是警察之类的话,然后叫他们把我带进“会议室”去,我不停地挣扎着,我是真没有想到在公正廉明的法院拍下为了更好地行使公正权益的证据会造成这种情况,而且手机已经给他们了,他们还要什么?我当时心里真的害怕进去了就出不来了,我也喊着“有什么话在这里当着大家面说啊!我进去了还出得来?!”

我不停地挣扎,同时喊着请求在场的人们帮我报警,我想到电视上看到的那些屈打成招和本来关半年,进去后因为不服不断地加刑关了几十年的事情,还是有些害怕,但这种地方,现场的人们估计也会觉得我才是错的那个把,四五个人先是想抬手抬脚那样子,后来在我失去支撑后。压着我,终于把我压到地上,背上好像坐了个人,但是我使劲还是起得来的,但是我知道我也没必要挣扎了,就没怎么再动,结果他们以为我还在挣扎。。。。还是不停地把我身体往下压,拜托。。都已经压不下去了好吧。。。我心里吐槽,只是喊着“我什么都没做,你们这是把我当什么了!”

然后一人压着我左手,一人压着我右手,把我身子压得很低,第三个小哥,感觉官职应该大点,留了一圈胡子,如果没有那种胡子看上去应该年龄也不大,他也是蛮凶,不停地压着我的头喊着头低下去,我知道怎么也得给关进去了,我就喊着“行了行了别压了让我自己走行吧?”

除了胡子小哥没有人理我,他也就是骂骂咧咧也不记得说了些啥,就记得他不停地说“头低下去、我叫你头低下去”之类的,这样子给压着走路是真的累,还要上楼梯,我说“你们没必要这么压着我吧”,没人理我,头也给压得生疼,走到最后几节楼梯,我腿是真的酸了,我想着:爱咋咋地吧,干脆把双腿支撑的劲一松,让两个抓着我胳膊的抬着走算了,反正头也起不来,真TM又不是不跟你们走,我也不是犯了什么道德上的错误,甚至连偷窃都不是把,美国那黑人至少也是偷窃,给压在地上压死了,那么多人开始伸冤和质疑警察的处理方式,我只是录了个像,也没说不配合了,想好好走个路都不行。。。路上听到他们交流说要拿什么扎子没有,就拿手铐来,然后把我的手拷在背后,我一路上其实还不停地提着裤子,这天裤子本来就松,他们一擒老是要掉。。

带进了一个房间,四周是绿色的军用的布料那种感觉,也没贴满,再高点地方就看得见后面白色的墙,坐的地方好像本来就和墙是一体的,有两块地方弯出来铁丝,就当是扶手或者隔断之类的,其他地方都是布料裹着。

手铐在上楼过程中不断被碰到变得好紧啊,卡得我手生疼,我手腕转来转去找不到舒服的点,今天还看得见印子,我就说“大哥,能帮我把手铐松一下吗”,一位法警说“我没有松开你手铐的这个权力”,我说“我不是叫你松开,我意思就松一点,这个太紧了”,“我没有松开你手铐的权力”,我又说“那帮我提下裤子行吗”,他们不理我,我只好自己在背后用拷着很紧的手铐的手把裤子提了提。

我站起来走到门口想去问门口的小哥问题,他对我还有些防备,大声地喊我“坐下!”。。。我心里吐槽我又不是罪犯要不要这样子,我问他后面要怎么处理啊,他说等领导,后面“土匪脸”和“胡子”小哥进来了,我还想说明我不是罪犯,“胡子”小哥大声说着“坐下”,无视我的所有语言,“土匪脸”小哥一脸小人得志样子委婉地向我表达了“不尊重我,活该”这个意思,我也记不清怎么说得了,反正能感觉到就这么个意思,我心里很不爽,我就说“我又不是真犯了什么罪被抓进来你们说话不要像对那种罪犯一样对我好吧?”“胡子”小哥照例无视我的话,凶神恶煞地“我叫你坐下听到没有”我发现这里的人们好像都很喜欢不听解释就不断地重复一句话,还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虽然这些兵体能还没我好。。。

胡子脸小哥出去又进来了,我能感觉他的官应该比较大,说不定他有权力,我就请求他帮我把手铐松一松,你别说,他虽然压我头的时候挺凶的,这时候还是通情达理的,啥也没说,就拿钥匙给我开始松手铐,他说你别动,我说我不动我都在这儿了还往哪跑去啊,他说他意思我别动他好松手铐,我说行,松了后,我笑着说了声谢谢,你们不要奇怪,我也不是遇事喜欢嬉皮笑脸之徒,我做事情也很认真,只是我的仇怨向来对事不对人,除非这个人实在是太坏,让我记住了,这里的法警们我看得出来大多数只是觉得自己在“按规章办事”,并没有真的掺进私人恩怨在里面,而我也没有做什么昧良心的事情,所以我是笑得出来的,那我遇到这种事情也没必要怪他们什么,他们说白了只是这不合理法律规章下的棋子罢了,所以我跟他们讲话也是当作普通人。这一松总算是让手舒服了点。

只剩刚开始门口那位不讲话的小哥坐在门口,我问他他们准备怎么做,他说要请示领导,等待领导指示,期间“土匪脸”进来,仍旧呵斥我,我也生气,我说“你们不用这样吧,我又不是犯了什么道德上的错误,你们拿我当什么啊”,“土匪脸”说了啥忘了,反正我感觉意思是说,当初给我说了我不是不听嘛?这样子的。颇有些嘲讽我虎落平阳的意味。

外面不知谁抽烟了,有点呛,女法警和一人聊天说希望我好好认错,这样子就不用拘留多少天,他们也省事儿这样子的意思。

然后进来位官职应该更大的,如果说前三位没有编制的话,这两位应该有的,比较矮瘦那位问我情况,我就笑着一五一十地说了(我笑只是礼貌性的习惯,我不会把对一个人的情绪带给另一个人,所以这件事情我再生气,对于一个新认识的人,我会投之微笑),比较高胖的那位看起来、听起来,官职可能更大,老说让我不要嬉皮笑脸的,问我来这里是不是好玩,我心里有点生气,但是他说的话站在他的立场上也不无道理,我就带点情绪地解释说“又不是我想来这里的啊,这里当然不好玩了,你们本来要我手机,把我手机都收了还非要关我进来,也不要这么凶嘛,我又不是做了什么违背道德的事情的犯人”,我看得出来,要是那位“土匪脸”的小哥,绝对听不进我这话,但是这位能做上这个位置,还有看面相,他是讲道理的,即便我带点情绪,真实地表达了我的意思,他就能理解,果然如此,他也没有说什么。

我说我主要是不相信他说的规定是真的,因为我做事情会自己思考问题,我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法庭如此公正的地方就不能录音录像了,还有他说这里不允许录音录像,又说得那么冲,我还以为打劫的呢,肯定第一想到的是他是为了维护这里工作人员的利益,而不是真的有这种规章制度。他就说,我遇到对工作人员工作不满的可以投诉,但是要遵守规则,法警的命令要立刻听从,等日后再去想它是对还是错,要是觉得错了可以日后再投诉,问我认识到错误没有,我说认识到了,以后我遇到这种情况,不管我觉得规定合理不合理,会直接默认法警说的是对的。他问我还有没有要补充的,我嗯嗯嗯想了半天,说我就犯了这么一个错误把。。。他也没说我我说的是错的,他话意思好像是我说得不够深刻,还带着情绪之类的,我心里也吐槽。。。就这么一个事情,还能深刻到哪里去,而且本来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这件事里面按他所说我就是无论对错立马听从就好了,我只是把他要的结果说出来,这样子看上去的确是带着情绪,但是。。。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啊,那只能是法律错了。。。我想离开,就重整语言,把我的话文字上尽量说多点,我说我真的认识到了,这次事情是我太冲动,还有我对法律的了解不够,还有我不该质疑法警(这里我真的是还要去照顾听者的情绪,因为我觉得刚刚就是这么一句话,让他觉得我话里的意思就是说法警还是有说错的时候,这里我这样子说就好一点。。。)。。。。他终于算是满意了,在这之前他们就告诉我说这里有摄像头还有他们肩上的,领导都看着呢,认错态度诚恳点,领导满意就不用关,领导不满意就要关15天,我这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情,不要搞得还留个记录影响以后。还叫人把手机拿来,问我解锁密码,我说你手铐给我解开算了,我来删吧,他们就给我解开了,全部删除了,警官手太快,没有选上“同时删除回收站”的选项,不过他还是很有心眼的,问我这个有没有最近文件记录,他自己找到了回收站,去把那些删了,当然同时看到了我手机里好多美女的图片。。。我赶紧把手机抢过来,笑着说。。好了删完了其他就别看了吧,他说要看看微信有没有发出去之类的,我就又拿给他,他说你这个有没有发,我说没有,你随便翻,结果他翻到我我的文件传输记录。。。我后来回家一看发现我自己转了篇那个“带球飞机杯”的广告,心想,还好不是女警官看的。。

我听到这话,那时候我心想了很远,我想,要是真的这样子,我得投诉到更高级的审理机关去,如果到最后都没有恢复我的名誉,这个事情真的要影响我一生的话,那说明这个国家绝对就是有问题的,我可能会像水浒传里面逼上梁山的好汉们一样,做出什么事情来,我记下了几位法警胸前的号码,我想着我会不会做那种杀人报复的行为,我又觉得我不会,我是冤有头债有主的,这个事情是国家的法律和监督审查制度不健全导致的,还有国民普遍的智力水平问题,并不全是他们个人的错,虽然我作为一个天才,我的一生比一般人的一生肯定要值钱得多,但是他们罪不至死。包括最讨厌的那个“土匪脸”,也罪不至死。所以这一切还是这个社会的进步程度不够,我还是要加油赶紧把我的APP做出来,帮助社会更快地进步——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自己无从报复,只是想要去改变社会让它变得更好,这样子,我也不至于遇到这样子的事情,至少后辈们不会再。

去了另一个房间,看起来亮堂多了,有几张办公桌,窗子大概和另一间房子分了一半,就这边这一半也是拿防护栏封着,不可能跳窗逃跑的(我也真没想过这个事情),他们给我两张纸让我写“悔过书”,期间那位法警姐姐倒是经常来宽慰我,说看得出来我是个耿直的人,只是遇到这个事情倒霉了,其他几位(除了“土匪脸”)也看得出来改变了对我的看法,就是“土匪脸小哥”这时候已经不在了,可能下去看门了,他在的时候从头至尾都没有给过我好脸色,可能就是因为他是这件事情的罪魁祸首,而我说的话又让他觉得在道理上真的争不过我把,有的人就是这样子,越没理,越大声越凶,像我最讨厌的吉娃娃一样,不断重复同样的话,就可以假装自己有理了,而且动手也是我什么都没做的情况下他就动的,这样子把其他法警吓到了,他们才一起压制我,那这样一来,整件事情,就只有他是坏蛋,他自己明白这一点。

我悔过书大概是这么写的

在7月9日这天,我为了起诉租房公司,来到了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在寻求诉讼服务中的法律咨询的时候,服务人员态度让我觉得特别不好,我就习惯性地拿出手机来取证,然后法警就过来了,他要求我交出手机。。。。。。反正我就是这一段把事情经过写了一下,写到最后我说“我完全没有要闹事的意思,只是想要维护自身的权益,取证录像,如果我当时就清楚真的有这条法律,我绝对不会违反”

第二段我开头写的大概是“我平时手上拿着垃圾都会走上上千米,遇到垃圾箱才丢,连红灯都不曾闯过,几乎把(我是这么个语序,因为想到自己还是有那么百分之1的次数闯红灯的)”然后我就说我是个比一般人还要更遵守规则的人,这次的事情属实是不知道有这样子的规则,我本是善良的人,请网开一面之类的话

再往后就是些保证,保证加强对相关法规的学习,保证以后遇到法警要求先直接听从之类的。

然后最后说“给各位添麻烦了”。

再写上姓名日期,最后那位高胖的让我补上年份。

他们拿去看,期间我又和那位法警姐姐聊了聊我设想的APP,她表示我这个APP真的很不错,她还告诉我以前有个老太太来这里闹事,骂人骂的可难听,还朝法警吐口水,拘留了5天,高胖警官说,还好我聪明,没有和他们动手,要是动手了事情就不是这么处理了。

悔过书拿回来,听他们意思应该是领导还没看过,我被关时和高胖一起来的那位警官,觉得写得不好,我其实也有心理准备了,他们说这个里面是带着情绪的,我明白什么意思,的确是,我把事情经过描述清楚了,虽然没有添油加醋,但是这个事情描述清楚貌似都能让别人觉得他们把我羁押的做法有所不妥,而我的确是故意这么做的,整篇也比较硬气地表明了,我本就不是违法乱纪之徒,只是违反了规章没有违反良心。他说我带着情绪,这个通不过,法警姐姐宽慰我,高胖打断叫我赶紧想,我也不想多去理解旁的,这悔过书本就不是出自我本意,我问法警姐姐,这个你有什么建议吗,她说还是按照老三样嘛,“事情经过”、“犯了什么错误”“保证”,我一看。。。我是这么写的啊。。。这时候矮瘦那位警官进来,告诉我说我的事情过不用写得这么具体,我心想一开始叫我写800字,这样子就写不了800字了啊,而且不写事情经过怎么认错啊。。那不成了干说自己错了,不是更不诚心吗,我也没多说,就问他“那我就把这一段全部删掉咯?”他好像还不想直接承认自己就是这么个意思。。。还是说一大堆我也没记住的话,反正我理解的意思就是这么个意思,我想了一会,还是想不出来他有什么别的意思,就又问“那我就把事情经过删掉可以吗。。。”他又说一大堆意思我感觉不是很直接的话。。我说行吧。

我就开始重写,想了半天,也想不出来不写事情经过还能凑够800字的诚心的悔过书,我就豁出去了,把事情经过2行略过,因为我觉得不写这个实在谈不到认的什么错,然后后面写得也差不多,只不过文字上改得让他们更能接受,就是没让他们看上觉得我对这个规则和这个处理方式有那么不服气。

我说我豁出去了,意思是这个写不到800字也算了,还有这第二份“悔过书”要还通不过,我也就不写了,拘留就拘留,等出来了,我一定要去寻求个道理!

其实在写之前,高胖警官不停地拿这点吓我。。说我写不好就拘留,说那里面日子可不好过,我现在也不管那些了,我开始想我拘留出来之后要做些什么,我还想到以前看到过在监狱里面可以向警官申请一些研究用的东西有些人还做出了不少专利产品有的还写书呢,我要是进去了,对我的APP的推广或许还有好处,而且这整件事情,我本就没有什么错,他们那时候叫我不要走,等领导来跟我解释这个“法规”的问题,我也没走,我拍摄视频,就算违背了法律法规,可有些法律法规本就是不合理的,我没有要离开,没有要扰乱公众秩序,是“土匪脸”他总是动手动脚,也是他为了个人的怨气上来压制我,为了执行这样子的法律法规,应该是拿出对应的条款要求我删除,而不是声称自己“没有这样子的义务”就开始动手吧,在我的认识中,法律限制的人有两种,一种是明显违背了道德的,对于这种人,比如贩毒的,你敲开他的门可以不解释就动手,但是还有一种人,就是只是不明白法律,也没有坏心思,而那方面法律也是不稳定的年年在变的,比如摆摊的摊贩,地铁站前面开摩托车三轮车拉人的司机们,今年摆摊开放了,城管还主动邀请人家回来摆摊,当年有规定不能摆摊,也本就是没有违背道德的事情,今年说开放就开放了,这种事情大家自己也不好判断是否违背了法律,在执行人员执行的过程中,是有义务出示相关的法律依据的。

我想了很多,但是也没写出什么东西来,就交给他们了,真的通不过就算了,这种事情,要我写出那种服软,全是我的错的悔过书,写不出来,真写出来了,到时候社会的舆论的掌控者们看到我的悔过书,我的名誉会更惨。

没想到竟然就这么通过了。。。

就放我走了,他们告诉我说,让我以后不要这么冲动,还说看我本来是来做原告的差点变成被告,以后要注意之类的,我心里吐槽我冲动啥了。。我啥都没做啊。。正常人好好地站在那里就突然几个人压着要拉进小黑屋,谁都会挣扎的吧,在那之前我也没做啥啊。但是现在能出去了,我也没说啥。

然后他们问我本来来这里是来诉讼的吧,我说是啊,现在下班了吧,他们说了这里的上下班时间,告诉我明天再来吧,以后好好的之类的话。

19.30分大概是,从楼上下来,都已经关门了,暗暗的,给我指了个出路,就一起出去了。

上警车前,法警姐姐笑着说我的APP是好东西,叫我加油,我真的挺高兴的,这个东西也跟别的人说过,不过很少有人这么诚心地支持我的,我能听出来她是真的觉得我的想法好,大部分人民警察还是真的为人民吧,可能他们更喜欢这种东西吧,我也笑着说谢谢。

然后我又跑到车旁边想问官儿大点的人可不可以帮我推荐一下这个APP,他们回复的意思大概是“你在想什么呢。。。”

在车上我想起来,把我身上的伤都录了下来。

这次的事情对我来说可以说是件好事把,一来是让我对于法律更敬畏,也更在意它的正确性;而来让我真正没有危险地体会到了什么叫“好汉不吃眼前亏”,还好这次把我围住抓起来的是警察,如果是黑社会或者传销什么之类的,我可能不能轻易出来了;三来让我好好动用了许久不能发泄的肾上腺素,回到家有种久违的全身是劲,身体在冒火的感受,真的很舒服;四来让我几乎没有名誉损失地体会了一番警察们怎么对待疑犯的,也算是个不可多得的体验吧。

可我还是不服,就像前面经常提到的:

1.法院本应是世界上最公平公正的地方,它下属的立案大厅为什么就不能让公民自己录音录像?这个实际上是在保护谁?录音录像又实际上让谁的权益受损了?偷拍别的公司的视频尚且可以作为证据,拍摄立案大厅就不行,为什么这个法律的至高点却不能以身作则了?

2.退一万步讲,就算它是合理的,他们要的我的手机都已经不在手上,我也没有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下,还要强行压制我,把我的脸压到桌子上,这个参照的是哪条法律?

3.在我挣脱以后,我仍然没有动手打人,也只是站在原地讲道理,这已经说明我不是坏人,还要找那么多人把我压倒在地上,强行带进小黑屋,这是什么道理?

4.为什么把我抓起来后是否拘留是由“领导”和我的“态度”决定,而不是直接由我的“罪状”?

5.真的所有的情况都应该像他所说,“无论对错,不需要自己判断,先听从法警的指挥”这样子做吗?就拿我的情况来说,拍下来的东西有他们做事情多蛮横的证据,可如果先听从他们的指挥,直接删除了录像,这样子永远没有办法证明他们的蛮横

6.接上一条,据他们所说,不让我录像的原因是他们自带着监控,先不说这个所谓的“原因”的逻辑是多么的矛盾(你自己都能录像群众就不能?),我看过无数报道里说的那种,自带的监控刚好在关键时刻坏掉什么都没有拍下来的情况。

7.这个社会有很多这种类型的人,比如这位“土匪脸”的法警,比如饭堂充饭卡的大妈,比如某些老师,还有各种公司的HR,他们的共同点就是自己的职位本没有什么大权力,但是在面对特定对象的时候,有充分的“一票否决权”,就是这些对象不敢惹他们,比如我找饭卡大妈补办饭卡,问了些问题,她一着急了“你赶紧的,能办办办不了拉倒,后面还有人呢”,某公司HR,自己本就是没有什么文化甚至对公司的理念和行为都不是很了解,招技术人员的时候他们却总是表现得好像啥都高人一等一样,实际上他们啥都不懂,只不过是技术人员们必须先通过他们这关,才有机会进入面试环节,这让这些更有文化的人对这些没文化的人毕恭毕敬,给了他们自己了不起的错觉。

最后再说法警,法律是人人敬畏的东西,或者说人人都该去敬畏的东西,但个人不能代表法律的,可是在这些也不知道有没有文化甚至是有没有正常编制的法警面前,普通人就显得那么的卑微,“先按照法警说的做”,因为他们“代表着法律”,“忤逆”他们就是“忤逆”法律,有些法警就有这样子的错觉,自己就是“法律”,自己说的什么都是对的,自己做的什么都不该被“忤逆”,一旦出现,他们就可以拿着自己的职能来压人,不管到底符不符合道德,符不符合法律

8.接上条,我这次的事情,完全可以叫我删除了手机视频走人,也不是我想要把事情闹大,可是“土匪脸”就总是咄咄逼人,讲话也不好好讲,这不是一个维护公共秩序的工作者该做的事情,对于这种纠纷应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他有很多次机会可以让我停下手中的录像,也有很多选择,可以跟我好好讲道理,可是他一来就是强硬地“把手机给我”,我叫他出示相关法律依据就可以了,他没选择这么做,我虽然在拍摄,但也没有从现场离开,而是在配合地等待他所说的领导到来,他就抢先出手把我压制在桌上,给大家造成了我会危害公共安全的错觉,这也是后来我被关进去了一会的原因,试想,好好地等到领导到来,给我讲清楚了道理,或者他直接手机拿出来相关的法律条款,我就可以直接删掉了,该做我的事情也继续做我的事情,也不用浪费那么多的警力。

9.从资源的使用上来讲,把我抓起来后来了六七位法警,而这些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本来国家就因为警力不足,出了很多不合理不讲细节的法律条款,这里还要浪费警力来应对我这种小事

10.在对问题应对措施的决策上,几位后来的法警甚至是职位更高的警官都不约而同地默许了,也就是说第一位法警做错了,后面的人都没有去判断他做得到底对不对,就只管上去帮忙,包括我一直在解释,都没有任何作用。这种先关起来再说的做法很不合理。

11.我写这篇东西可能有些记忆不清晰的地方,有少了的,颠倒了顺序的,但绝对没有添油加醋,对于“土匪脸”的认知也是我个人实实在在的对他的感受,要说完全客观那我也做不到,只能请立案大厅拿出现场的全部录像来,毕竟在我质疑录像有可能被删除的时候,警官告诉我说“那不可能,那样子我们都要受到惩罚的”,然后我也说了“那也可以权衡利弊孰轻孰重选一个轻的”。我相信完整录像拿出来,我还是讲道理的那一方,我可能是当时违背了法律法规,但是这个法律法规是极有可能被取消的,我在网上也查到有极大争议的, 就算我违反了,也不该受到那么暴力的对待!!!!!

所以我花了一天时间,把这些事情回忆下来,希望大家给评评理,主要是针对这项法规,还有这一位法警引起的暴力的处理方式,我知道道理和法律往往有很多冲突,写下这件事情也是希望能为这二者的平衡提供一个可供讨论的例子。

左手手臂到现在还是抬不高,举高点就没劲,感觉肩膀那边的关节不对劲,脖子下面的部分还是疼,头不能低太低,脖子也不能正常左右旋转,给擒拿的时候被伤到了。

写了很长,谢谢大家看完,我当然是希望大家支持我,我是那种从小玩游戏都相当遵守游戏规则到有些死板的人,直到很大了才有所改变,所以遇到这种事情我也很纠结,我是相当重视规则的,但是我也是会独立思考的,如果规则错了,怎么办,我希望能改变它。或者有人出来告诉我,讲清楚让我心服口服地承认是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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