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寄按:本篇香港租房攻略是寄托港版版主kaywoo辛苦撰写而成,同时还有版主QPSK和柳蝉蝉的参与分享经验。最新信息实时更新,更多问询敬请阅读原文回帖。劳动成果请勿轻易窃取,谢绝中介机构转载!
/bank//thread--1.html。目前,香港政府对每个住宅用户都有每月150港币的电费补贴,但新一年的财政预算案会取消此项补贴,不知还会补贴到何时。水费津贴方面,每4个月一次结单的首12立方米用水豁免收费。煤气费暂时没有任何津贴。有的房东会按自己的帐户直接向租客收水电费,此时租客就要注意问清补贴的事宜。
网络的开通稍微复杂一些。香港有好几家家居网络供应商,选网络,首先要注意网络的覆盖范围。比如香港宽频很多唐楼都覆盖不到,试过有版友一高兴就在路边的推广小摊买了网络服务,结果回到出租屋发现没有覆盖,于是急忙在寄托上转手网络。其次要注意网络的合约期,比如大多数公司都要求新用户一签约就是签24个月,少数公司允许开通12个月,例如3。寄托租房版每年夏天都有很多网络转手,是不错的选择。买转手的网络建议去门市做转户,这样网络合约就是购买人的了,对出卖人和购买人都有保障,出卖人不需要担心别人买走网络后欠费,购买人也可以确认网络合约的有效期及每月确切的网费。
另外,现在大部分都是出租裸房(无家具家电),所以大家可能还需要去置办,买全新的可以去宜家、实惠、DSE、日本城等。二手的当然是淘寄托租房版啦,价格实惠品种繁多。
香港政府驻大埔区的租务主任明确告诉我,只要业主和租客双方同意,任何死约都是可以提前解除的,只需订立一份「提前解约协议」,不存在说已经签约就要把房租给到合约完结的那一天。不过当然,不是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死约是不可能单方面、无条件解除的,非要解约的,违约方须向另一方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由于解约造成的房租损失的金额。如果是房子出了问题或者是找到下家接手,提前解约就不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合同按照条款规定到期就自动解约。签了「一年死一年生」的租约的人士住了一年如果下一年不住了,则需要在住满11个月后向业主提出解约。最好能保留书面证明(信件、短讯等),证明自己已经和房东解约。
需要将自己租住的房子转租出去,则需注意现有租约的规定、逗留条例以及短租条例。如果现有租约上明确写著「不可分租」,租客自行将房子转租出去即违法。即便是租约允许转租,持学生签注的内地生转租也有可能涉及违反逗留条例及违反旅馆业条例。
以学生身份在香港逗留的人士只能就读于指明的学校、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修读入境处处长批淮修读的课程,并不得在未有入境处处长批淮下接受有薪或无薪的僱佣工作,以及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入狱两年。
连续出租少于28天的房屋即属旅馆,就须向政府申领旅馆牌照。经营或管理无牌旅馆均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判监禁,最高罚款200,000元及监禁两年。
7. 租务纠纷及法律援助
房东苛扣租客的房租押金等任何租务纠纷、谘询,都可以找政府免费法律援助之——租务主任,详见:http://www.rvd.gov.hk/tc/public_services/tenancy_matters.html。他们会就租务事宜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以及解决方案。
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政府还会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帮助有需要人士,详见:http://www.dutylawyer.org.hk/ch/free/legal.asp。 有纠纷要对簿公堂前可以先谘询一下律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