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群殴一个未成年人怎么处理

【20岁“花臂大哥”替朋友出头群殴未成年人 打的是谁竟都不知?】今年20岁的宋某因被控“寻衅滋事”,昨天站在了通州法院的被告席上。检方指控,今年4月,他和一帮 “朋友”在通州区梨园镇“麦颂”歌厅门口,群殴了几名未成年人,而被打的人,他并不认识。 他说,把他叫过去的人是彭某,彭某让他打,他就打,至于为什么打,对方是什么人,一概不知

2015630,网传视频:

“福建一中学女生,3分钟狂扇小学生25个耳光”;

据调查,视频拍摄时间:617

视频拍摄地点:南安水头一公园绿地;

打人者:南安水头某中学学生,读初一;

被打者:南安水头某小学学生,读五年级。

还是在630,网传视频:

“广西多名中小学女生围殴一女生”;

据当地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

涉事的7个小孩子,有613周岁,一个14周岁多一点;

被打者11岁,读六年级。

被打学生的家长发现后报案,当地派出介入调查处理。

经医院鉴定、司法鉴定,被打者轻微伤,怎么处理?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有关法律,

派出所只能警告教育,责令家长加强管教孩子。

当地警方表示,进行了双方调解,对涉事学生批评教育;

涉事学生当当事人做了道歉,说了“对不起”。

网传:江西南丰一初中被学妹轮流掌掴,

已是江西校园第三起“暴力”;

浙江庆元初中生暴打残害一小学生;

泉州一中学女生打群架,一人被殴打致耳膜穿孔;

山东兰陵多名女生在河边群殴女同学,并摆剪刀手势;

深圳六年级小学生被打破脾脏,因被打者辱骂同桌引起。

今年5月份以来,未成年人暴力事件就像病毒迅速蔓延,

不断通过互联网传播出去;

中学生、小学生、男生、女生,一律以众欺寡,洋洋得意。

甚至,有的孩子说出这样的话:“犯罪要趁早。”岂有此理。

他们下手之恨,情节之恶劣,令社会震惊与叹息;

也引发人们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的关注与热议。

5月初,浙江庆元初中生殴打一小学生,处理:批评教育;

617,福建南安市两名中学生扇一女耳光,处理:批评教育;

622,广西北海市一小学生被7名女踢打,处理:批评教育。

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几个特点:

文化程度较低;犯罪年龄较低;

外来未成年人占比较高,共同犯罪居多;

所犯罪名集中,犯罪手段趋向成年暴力。

有人问:为什么仅仅只有 “批评教育”的方式?

按照现有法律,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免于刑事处罚;

但谁来保护被侵害孩子的利益?

发生了孩子被殴打、侮辱的事,被伤害的孩子不知所措;

家长知道后也不知所措;面对这些恶劣事件,社会还能不知所措吗?

有人可能会问:这段时间这么频繁、反复看到这些视频?

是绝对数量在上升?还是传播广而给了错觉的认识?

在《2013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抽样调查分析报告》里,

有许多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数据: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显著,未成年犯的年龄以14岁至16岁的居多,

约占总量的三分之二,其中14岁未成年人发罪的比例呈上升趋势,

大学教授康颖指出:14岁是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高峰,从16岁之后往下降低……

初中阶段,学生有比较大的学业压力,处于青春期、叛逆期,

如果没有有效的沟通、疏通,青春的能量会借此宣泄出去。

14岁以下的犯罪,不负刑责;

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犯重罪,应负刑责;,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犯罪,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16周岁犯罪,不予刑事处罚,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

201571,检察日报发表评论—

《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应对“熊孩子”?》;

评论指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不断上升趋势;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显示:

青少年犯罪总数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

其中14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又占到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以上)。

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对201515月媒体曝光的40起校园暴力进行了分析统计:

75%发生在中学生之间,42.5%32.5%,这分别是初、高中学生的占比;

初中未成年人多处于易冲动的叛逆期,缺少基本的罪恶感与罪责感。

评论指出:年龄不够成施暴少年免罚“护身符”;亟待把保护处分制度建立;

关于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引发争议。

有司法专家认为:过于宽容就是纵容:

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存在一些问题:

形式上有宽的一面,教育、感化、挽救,

但宽了之后,又没有防止纵容的制度设计;

要么就是一放了之,要么就严格惩罚,容易陷入两个极端,走偏激。

有法制专家比喻我国现有的关于处治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

不到处罚年龄一放了之,一到处罚年龄就严加管制;

应有较为恰当的法律,填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真空”期。

30%的被打的未成年人,会选择“以暴制暴”的方式;

他们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他们缺少法律常识;

学生的缺乏,就是老师和家长的缺乏;

教育引导不到位,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之一。

是不是降低刑事责任的年龄,各家说法不一。

面对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的趋势,什么是解决问题的根基?

有人认为:孩子不能穿成年人的衣服;

儿童病了,应该去儿童医院去医治,不能吃成年人的药济。

对于孩子犯错了、犯罪了,是不是要用上成年人的法律?

外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错、犯罪了,可以惩罚父母;

可以强制父母参加相关学习,参加亲子活动,提高家教效率;

还可以罚款,甚至公布家长相关信息,

追加父母的教育责任,给家长必有的压力;

但我国当今的法律,就缺少这些东西。

随着通讯技术的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许多未成年人,都拥有一部智能手机,

可以拍摄、照相、上网、上传,可以发布各种信息;

于是,网络中不断出现未成年人相互殴打、虐待的视频与照片,

引起了人们的震惊、关注、思考与叹息。

新形势、新特点、新趋势……

法律的修订也应该与时俱进,

要能够解决当今时代出现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问题。

有的孩子说出这样的话:“犯罪要趁早。”真是无知;

以为14岁以下犯罪免于刑事,就可以肆意为之?

错误的认识,往往带来错误的行为;

谁的责任?是家长?是社会?是老师?兼而有之;

最大的问题是教育的却失。

看当今中国的教育,丢不掉应试教育。

为了升上更好的中学与大学,为了今后更好的就业与发展,

学生、家长、老师,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让学生为分数而搏击;

分、分、分,学生的命根;

为了学科的学习和分数,自然会把未成年人的思想工作忽视。

学生思想行为复杂,即使思想工作耗去许多时间和精力,

都未必能看到明显的效益;于是,抓容易的,抓主要的;

但是,被忽略了思想品德教育,又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东西。

尽管学校未成年人思想教育抓了多年,

但在不少学校里,未成年人思想教育空洞、形式;

为了应付检查,可以杜撰许多“虚”的文字和数据。

为什么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上升?

就是因为家长、老师、社会对孩子教育的缺失。

由于普遍学生都具有可以录像、拍照的手机;

学生也提高了自己的“民主”意识,

有的学生们动不动就把学校发生的小事“捅”到网上去。

出于自保,有不少教师战战兢兢、慎言慎行、不敢越“雷池”;

你听也罢,不听也罢;教还是要教,听不听由你;

把学生“现状”告诉了家长,就算尽到了教育的本职,

不再苦苦追求思想教育的效果与效率。

现在有不少年轻老师本身修养不够,太过于利己和“现实”;

教师不会待人接物,又怎能教会学生做人做事?这是老师的问题。

现在的家长就是学校以前的学生。

以前没有教好学生,今天就难以有高素质的家长;

没有高素质的家长,也难以有高素质的学生;

如此恶性循环,无休无止。

有的家长自私自利,口出狂言,不善于说话、宽容、忍让,

容易造成家庭的、与他人的问题;

如果家长出了问题,家庭出了问题,孩子也会容易出问题。

学生出现问题,家长负第一责任,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一个没有文化修养的家长,就很难培育出有文化修养的孩子。

修养不在乎学历的高低,而在于会不会为人处世。

“熊孩子”往往诞生于低素质父母组成的家庭或“不幸”的家庭;

为了眼前、为了生意、为了自己,有的父母往往把孩子“忘记”或“遗弃”。

还有什么比孩子更重要的吗?

孩子是自己的未来,是国家的未来;

一个孩子犯错、犯罪,往往牵涉几个家庭,

甚至影响自己、孩子、他人的一辈子。

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孩子太容易获取外界的信息。

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宣传、教育与舆论环境,

孟母三迁,说明了教育环境的重要性;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

净化媒体宣传环境,推出教育“适销对路”的共享资源,

有计划、有组织引导教师、学生、家长学习,

把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真正落实在教师、学生、家长的心里,

让他们都学会做人做事,这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围栏与根基。

应该引进外国先进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条款;

督促、强制家长尽到教育孩子的责任与义务,

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亲子教育,提高教育效果与效率。

只有家长、教师和全社会的人士的共同努力,

才会见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明显的成绩……

一个个学生,就是家长、教师和社会共同“雕琢”的一件件“作品”。

它是否称、丰满,是否符合全国家长的审美要求,

就要看大家如何精心雕琢,称使力;

如果“工匠们”思路不对、各自为政,或放任自流,甚至相互掣肘,

又如何使“作品” 称、丰盈、美丽?

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怎么治?

最重要的是:家长、教师、社会要形成教育的合力,

让孩子从小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有自尊心,有羞耻感,能够换位思考、反省自己;

让孩子知道错,知道错在哪里,知道错的危害性,知道改错的方法方式。

治本,要从孩子的内心开始;

堵与疏结合,有效沟通与疏通,

提高孩子思想觉悟与认识,善于导行,是教育的基石。

只有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教育网络,各自给力,

方能更好教育“熊孩子”,改造“熊孩子”,甚至是消除“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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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有市民向华商报爆料称,22日下午6时许,在西安城北红旗东路大明宫钢材交易中心附近发生一起群殴事件。

  市民提供的视频显示,22日下午6时许,一名穿黑衣、黑裤的男子等在路中央,7名青少年模样的男女迎面走来,其中一名女生穿着校服。看到黑衣男子,7人中一身穿红衣的男孩独自站在马路一侧,其余6人和黑衣男子凑到一起相互交谈,期间一男孩手中不知从哪儿冒出来根木棍。从视频分析,红衣男孩是被其他人带到这一偏僻处的。

  说话间,黑衣男子冲过去对红衣男孩拳打脚踢,并将其推搡到一辆面包车后。7人中的另一黑衣男孩也手持木棍冲上去,将红衣男孩堵到面包车后,十几秒后这名黑衣男孩回到视频画面中,将木棍递给另一名黑衣男孩,男孩手持木棍走到车后……之后红衣男孩两度从面包车后走出,又遭3人轮番殴打,退回到面包车后。大概4分钟后,轮番打人的3名黑衣男子和一旁围观的4名男女捡起棍子和一个书包样的黑包一同离开,红衣男孩则站在原地。

  据视频提供者称,被打的红衣男孩吐了两口鲜血。

  昨日,华商报记者向公安未央分局徐家湾派出所反映此事,一民警称已接到报案,目前打人者正接受调查,并称打人者都是未成年人,但非在校学生。 华商报记者 付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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