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报警时直接去派出所吗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盛伟 通讯员 施雅菲

几天前,丽水缙云男子黄某涉嫌诈骗被刑拘了。他没想到,举报他的竟是自己的女朋友,他更没有想到的是,女友举报他就是因为一次吵架。

8月19日,缙云县公安局壶镇派出所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称自己与女朋友吵架,女朋友情绪不稳,要自杀。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民警赶到现场时,看见两人正吵得面红耳赤。

“警察同志,我要举报!我男朋友是个诈骗分子!你们赶紧把他抓起来。”

情侣吵架,女子闹着自杀,出警民警本想让双方先冷静下来再进行调解。结果,女子当面举报男子诈骗,原本以为是女子在气头上一时说的气话,没想到竟让民警有了大收获。

女子告诉警方,自己男友从事诈骗已久,手机微信聊天记录全是证据。根据女子提供的线索,民警查看了男子的手机,经过后续调查,民警确定该男子确实涉嫌诈骗。



经查,黄某,28岁,缙云壶镇人。从去年年初开始,黄某冒充女性给多名男性推送招嫖微信号,每一个招嫖微信号实际都是黄某所有,黄某从中骗取介绍费。

据黄某交代,他购买了多个微信账号,把每一个微信主体都营造成是美女的假象,通过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网络美女的生活照、写真照、招嫖信息等,吸引众多陌生好友添加,从中骗取100元至200元不等的“介绍费”。黄某一旦收到“介绍费”,就将其所控制的任意虚假微信小号推荐给网友添加,之后就再也不回复信息,直接失联。

黄某没想到陌生网友竟会相信自己发布的招嫖信息,甚至给“介绍费”都很爽快,有些还会主动给好处费。在尝到几次甜头后,黄某在明知触犯法律的情况下,用同样的手法先后作案30余起,共计诈骗人民币6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已被缙云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在此类案件中,嫌疑人往往利用受害人被骗后羞于启齿、不愿主动报案的心理,屡屡诈骗得手。网友们应从中吸取教训,在网络中发现此类信息不要理会,坚守底线,不要触犯法律这条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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