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
也没有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
在交叉路口转弯的白色小轿车那样着急抢行
发生两车相撞的危险交通事故
2022年3月26日,赤峰市巴林左旗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报警称,华馨佳苑附近有人被撞,接到指令后,事故处理民警迅速出警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当日上午9时许,郝某某驾驶蒙DL****小型普通客车,沿延和街由西向东行驶至迎宾路交叉路口实施右转弯时,与沿迎宾路自北向南正常行驶的张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某受伤轻微,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碰撞后,被撞的张女士对民警说:“我按交通规则骑车,我看到小车从我旁边过去了啊,不知怎么回事就给我撞倒了,直接把我怼蒙了?!。”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车辆转弯有明确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事故认定: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郝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张某某无责任。
所谓转弯让直行,就是说道路行驶的过程中,原则上向左(右)转弯的车辆要为直行的车辆避让。因为直行车速度较快,车流较大,转弯车速度慢车流相对较小,转弯让直行能够减少道路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转弯让直行”并不意味着
直行车辆在通过路口时不用观察、不减速
“灯头让灯尾”实际上指的是在十字路口时,先进入交叉路口的车辆有优先通过权。
如果白车越过停止线通过交叉路口过程中,信号灯由绿变红,另一方向信号灯由红变绿,这时后进入交叉路口的红车辆,必须让行白车通过,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则红车全责,白车无责。这种情况非常常见,但是责任如何认定,很多人并不十分了解。
一般在大城市,道路都设有主干线和支线(联络线),所以,支线(联络线)上的车辆须给主干线上的车辆让行,就算是支线车辆直行通过交汇路口,也要让行主干线的车辆,不然发生碰撞,责任可是计算到支线车辆上的哦!
这种情况可不少见,一般当主路车辆右转汇入辅路时,即使辅路车辆是直行状态,也万万不可抢行。若坚持抢行,一旦发生碰撞,辅路车辆可是负全责的。
闯入导流带的直行车负全责
在城市主干路上,一些并入主干路的辅路入口,都会有转向并入的导流带,而在入口之前也会有相应的导流带,引导主路车辆避让前方入口车辆。如果此时有车辆直行闯入导流带,与正在转向进入主路的辅路车辆发生事故,那么,闯入导流带的车辆,是要负全责的。
路口都设置了“让”行的标志牌,你还硬着脖子不让行吗?别问为什么,反正遇到“让”行标志的路口,就安分给其他路口并入或转弯的车辆让行就对了。
交警提示:“让”出平安,“抢”出祸端,在实施转弯前一定要减速观察前后方来车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实施转弯;其实,事故的发生并非偶然,而是一次又一次的侥幸所酿成的后果,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牢记交通安全知识,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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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赤峰市巴林左旗公安局交管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