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被下药了酒后乱性可以报警吗?

  “无酒不成席”是百姓口中的俗语,无论是多人欢宴还是两人小聚,总少不了饮酒,尤其是在春节期间。但是,很多人在酒后难以自控,稍遇摩擦便拳脚相见,轻则把别人送进医院,重则把自己送进了牢房。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通过调研近一年来查办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妨害公务、强奸等213起恶性案件,检察官发现,其中57件69人为酒后犯罪,约占全部案件的四分之一,尤其是寻衅滋事与强奸案,酒后犯罪的比例几乎高达40%,成为滋扰社会治安的一大公害。

  醉酒固然是引发这些犯罪的元凶之一,但并不是每个醉酒的人都会去犯罪。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一些人酒后难以自控甚至犯罪?

  外来务工人员释放暴力

  西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发现,在近一年查办的涉嫌酒后犯罪的69人中,有27人属无业,38人从事服务员、临时工等不固定职业,仅有4人有固定职业,而且这些人大多数为外来务工人员。

  犯罪嫌疑人范某从老家来到北京后,曾在一个烤串摊位给别人当伙计,后来因为老板欠了他一个月的工资便辞职不干,并且对此事一直怀恨在心。2012年7月21日晚,范某吃饭时喝得酩酊大醉,之后便拿了两把刀和一根铁棍,扬言要杀了烤串摊的老板。范某的朋友邹某急忙上前劝阻,但范某依然不管不顾,拎着刀来到老板所住的楼挨家挨户敲门,执意要“砍了他”。因担心范某惹出事来,邹某极力阻拦,不想这时的范某已经失去了理智,用酒瓶将邹某砸伤。

  “水是无形的,难以控制的,但可以通过管道让水按照我们的预设流动,这是管道对水的‘约束’力量。映射到社会中,就是秩序对人行为的约束,这就是‘水管定律’。人在社会中会受到各种秩序的约束,内心的秩序、道德的秩序、职业的秩序、法律的秩序等等,发挥作用的秩序越多,人便越遵守规则。”参与调研的西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对记者说,对于外出打工者而言,他们背井离乡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从事着并不稳定的工作,“对他们来说,一方面缺少环境与职业带给他们的约束,降低了作案后被认出的可能,也降低了即使被认出后在熟人面前‘丢脸’的羞耻感,因此违法成本相对较低,而且不稳定的职业让他们并不珍惜甚至不满于现在的生活,这样缺乏约束的状态让他们更容易冲动而不计后果”。

  调研检察官说,另一方面,外来务工人员过着与周围人相差甚远的生活,这种落差使他们很容易处于一种无安全感的心理失衡状态,这使得他们对周围的环境和人充满畏惧,这种畏惧又很容易变为敌意,而酒精恰好是把畏惧变成敌意,并以暴力方式释放出来的最好催化剂。

  酒后冲动折射道德缺失

  2012年8月18日傍晚,刘女士在一家小超市门前等男朋友。这时,几个浑身酒气的男子到超市买东西,其中一人没有进去,而是站在门口打量着刘女士,并在言语间调戏刘女士。不一会儿,另外几个喝过酒的男子从超市出来后,几人一起把刘女士围在了中间,脏话不断,还动手动脚。刘女士的男朋友胡某正好赶来,见此情况急忙上去解救刘女士。几个醉汉一看,便把胡某按在地上一顿拳打脚踢,刘女士急忙拨打电话报警,直到民警赶来才将几个醉汉制服。

  调研检察官认为,对于这种酒后寻衅滋事的现象,社会上普遍认为是因为犯罪嫌疑人法制观念差造成的,应该加强普法教育。“但实际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并不是法制缺失,因为‘调戏妇女违法’是一个非常基本的常识,并不需要通过普法来广而告之。而且这些人在酒醒之后也多表现出较好的悔罪态度,表示如果不喝酒的话不会犯这样的错。事实上,这种问题反映出个人道德失衡,我们应该加强心理健康和道德规范教育,引导人们在生活中遵守社会公德,控制自己言行和不良欲望,通过正常的方式表达情绪,以免借醉‘撒酒疯’,害人害己”。

  2012年5月6日晚上,犯罪嫌疑人孙某和几个朋友在饭店喝完酒后准备回家。喝多了的孙某走路踉踉跄跄,在经过一个箱包店门口时,险些被摆在外面的旅行箱绊倒。孙某于是大骂店老板,而店老板也不甘示弱,争执中双方动起手来。路人报警后,派出所民警李某等人迅速赶到现场处置。见孙某等人都醉醺醺的,民警便将孙某拉开准备带回派出所醒酒。孙某见民警来了并未收敛,趁乱一把拽掉了李某的肩章并把他推倒在地,以致李某的头磕到台阶。后经鉴定,李某颅脑损伤、颅骨骨折。

  在西城区检察院的检察官看来,与酒后寻衅滋事类似,上述问题的存在也不仅仅是法制缺失所导致的,因为“打警察犯法”同样是妇孺皆知的常识,而且也并不是所有人在酒后都会攻击他人,“这种问题的出现与个人的人格缺陷有着重要的关系,这些人在日常生活中就经常表现出暴躁、易怒,社会责任感不足,有较强的攻击性和不稳定性。在饮酒之后,酒精对神经系统的刺激使人产生运动性兴奋,导致这类人的攻击性突破理智的约束,从而出现侵犯他人的攻击行为”。

  恍惚中难以保留证据

  2012年11月25日,郭女士应邀参加朋友曹某的生日聚会。由于郭女士很喜欢曹某,但对方只把她当作普通朋友,心情郁闷的郭女士便借机喝了很多酒。不胜酒力的郭女士很快便醉得一塌糊涂,迷迷糊糊地与曹某和李某来到一间屋子。曹某走后,郭女士开始向李某哭诉自己与曹某的感情问题。不知过了多长时间,郭女士恍惚中觉得自己的衣服被脱掉了,而李某正趴在自己身上,她想反抗却手脚不听使唤。直到第二天,郭女士才发现自己被强奸了。

  2012年12月15日,张小姐到某影视公司应试平面模特。由于迟到,张小姐赶到时面试已经结束,彭某等负责人员正准备吃晚饭。见此情况,彭某等人就邀请张小姐一起吃饭。几个人边吃边聊,并且喝了不少啤酒。饭后,彭某提议去KTV唱歌,颇有醉意的张小姐也欣然同意。在KTV包间里,几个人又继续喝酒,直到张小姐醉得不省人事。彭某见状,便借着酒劲将其带到一个酒店,趁着张小姐没有意识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在这两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是借着酒劲起了‘色心’,而被害人也是由于醉酒之后不省人事才给犯罪嫌疑人机会。在部分案件受理过程中,检察官对被害人询问取证时,有些被害人只是依稀记得曾被性侵,连是否真正发生了性关系都记不清了,只能通过其他物证来判断是否有犯罪事实,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很大困难。”检察官说,另外,受害人醉酒后的一些做法也在某种程度上让犯罪嫌疑人误以为是“暗示”,认为其“也有这个意思”,起到了强化犯罪意图的作用。“其实此类犯罪并不难预防,只要被害人多一份警惕、留几分酒量,或者犯罪嫌疑人事前也少喝几杯,保持头脑清醒,也许这些事情就不会发生了”。记者赵丽

再过14天,就是樱晴19岁的生日,然而,两个月前那个晚上的噩梦,在她的脑海中至今依然挥之不去。日前,在宝安区西乡一家金融公司上班的她,因公司聚会醉酒,醒来后其报警称遭强奸.

  女子聚餐后醉酒被开房 酒后乱性失身霸道总裁竟是流氓

  再过14天,就是樱晴(化名)19岁的生日,然而,两个月前那个晚上的噩梦,在她的脑海中至今依然挥之不去。日前,在宝安区西乡一家金融公司上班的她,因公司聚会醉酒,醒来后其报警称遭强奸

  公司聚餐后女子醉酒“被开房”疑遭强奸

  嫌疑人与其一同喝酒并半夜进入酒店房间,目前已被逮捕并起诉

  再过14天,就是樱晴(化名)19岁的生日,然而,两个月前那个晚上的噩梦,在她的脑海中至今依然挥之不去。日前,在宝安区西乡一家金融公司上班的她,因公司聚会醉酒,醒来后其报警称遭强奸。警方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古某怀承认在牡丹花酒店与被害人发生关系的事实。目前,嫌疑人古某怀已被逮捕并起诉。

  事发后樱晴一直没回单位上班,她说不敢面对单位的同事和朋友。而对于事发经过,樱晴内心还有诸多疑惑:公司方面是否和古某怀串通故意灌她酒的?为何送了另一个女同事回家而不送樱晴回去,而是开了一个房间送她住进酒店?为什么不联系她的家人?酒店为什么要给古某怀开门……她说自己联系了酒店、公司以及嫌疑人家属,但没有人给她一个准确的答复,“我需要赔偿和解释”。

  再过14天,就是樱晴(化名)19岁的生日,然而,两个月前那个晚上的噩梦,在她的脑海中至今依然挥之不去。日前,在宝安区西乡一家金融公司上班的她,因公司聚会醉酒,醒来后其报警称遭强奸

  樱晴来自四川,自去年开始,她入职位于宝安区西乡商会大厦的深圳市钱海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当文员。3月29日晚,公司在大厦二楼的餐厅聚餐,邀请了深圳前海广电联投资管理公司的董事长古某怀作为嘉宾出席。

  据当晚参与酒席的一知情人称,因为樱晴是公司的前台文员,两家公司尽管业务上没有来往,但古某怀因为跟老板相识,也常来公司坐坐,“见到面都会打打招呼,但私底下应该没有什么接触”。

  “她是前台,平时客人进门她总要起身打招呼,比起我们就相对熟悉些,”该知情人透露,当晚,因为公司签约成功,大家开始喝酒助兴,席间古某怀不断地给樱晴敬酒,而在吃完饭后,众人又来到楼下的酒窖喝酒。

  据介绍,当晚喝醉酒的有3名女孩子,除了樱晴喝得不省人事外,另外两名女孩都有同事或者家人送回家,“我们都不知道她住在哪里,开始还以为她跟公司的另一名女同事在商会大厦13楼的牡丹花酒店开房睡觉,”该知情人如是说。

  “打下这些字的时候我很纠结,我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去处理,我很累,也很崩溃,生活在地狱里已经两个月的我,不知道如何面对即将到来的十九岁”……这是樱晴在知乎问答社区上的文章《被强奸了 我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中的一段留言。

  联系上樱晴时,她住在东莞母亲家,她说现在不敢回深圳,不敢去上班,怕见到老同事,怕见到熟人,“我没有辞职,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樱晴回忆,3月30日下午下班前,公司领导突然告诉她们一起吃饭,“我以为是同事聚餐便去了,结果到了才知道是老板和一些合作伙伴的酒局多点了一桌,当时也并没有觉得什么,和聚餐也没差别”。

  席间喝酒在所难免。樱晴说,饭后“领导提议让我们30多人一行去旁边的私人酒窖喝酒,很多人都答应了,我当时也一起去了,想着坐一会儿就回家了”。

  于是,第二场酒继续进行着。“感觉坐得差不多的时候,就在我要张口提出回家前,我们公司的领导突然说让我和另外两个女孩子继续敬大家一杯酒,接着就是大家起哄”,樱晴说,看到身边的女同事没有拒绝,自己只能端杯硬顶着上阵,“或许是我对职场的规则还了解不透,又或许我对这个工作很珍惜,想留个好印象,或许是我不想表现得不合群”。

  三杯、四杯、五杯、六杯……樱晴醉了。

  “醉倒后我一直处于‘断片’状态,我一直都在睡觉,而这后面所发生的事也都是警察告诉我的,”樱晴后来跟同事了解后才知道,给她开房用的是一名保安队长的身份证,自己醉后,送自己进房间的则是公司一名女同事、一名领导以及古某怀。

  对于古某怀,樱晴称自己平时与他并没有任何联系,“席间他问我要过微信,但我的第六感告诉我他不是好人,婉拒了,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来送我,也是在那个时候,他记住了我的房间号”。

  再接下来,众人离开。据知情人后来称,在送樱晴住进酒店后,古某怀还和樱晴的一些男女同事前往酒吧继续喝酒。再后来,樱晴醒来时已经是翌日凌晨,“醒来的时候,我发现已经被侵犯了”。醉倒的樱晴甚至回想不起来自己是怎么躺到酒店的床上的,而古某怀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进入酒店房间,并实施了强奸。

  嫌疑人已被逮捕并起诉

  昨日,记者从警方获悉,2016年3月30日凌晨5时26分许,共乐派出所接到当事人报警称:3月29日晚上,因其公司签约成功,吃饭喝酒,因其喝醉酒,后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商会大厦牡丹花酒店被其公司老总的一个姓古的朋友将其强奸。

  接警后,共乐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涉嫌强奸的男子古某怀带回派出所调查。经依法审讯,犯罪嫌疑人古某怀承认于2016年3月30日凌晨3时许,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商会大厦地海公馆牡丹花宾馆与被害人发生关系的事实。

  目前,嫌疑人古某怀已被逮捕并起诉。

  嫌疑人为什么能进入受害者房间?

  牡丹花酒店:给男子房卡不涉及违规操作

  据樱晴称,嫌疑人半夜返回酒店并谎称房间是给他开的,但是他没有带房卡,“牡丹花酒店没有核实任何信息,以及房间里面有没有其他人,直接开房门让他进去了,然后我就受到了侵害”。

  昨日,南都记者联系上据称此前一直代表酒店方跟樱晴协商的一名律师,而该周姓律师表示自己只是从中协调,酒店方并未给自己正式委托,随后,他以忙为由挂断电话。而南都记者通过酒店对公电话联系上酒店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会将相关信息反馈给领导,截至昨日发稿,南都记者并未收到酒店方任何回复。

  而樱晴与酒店有关工作人员协调的视频显示,工作人员表示当天由于樱晴所在公司举办聚会,老板在酒店订了几间房,涉嫌强奸的男子在进房前也登记了身份证,但服务员在未告知樱晴的情况下就给了其房卡。“当时开房的时候也没告诉我是谁住啊,那你们老板跟我们又是合作关系,他也登记证件了,让我们给他开房,那是违规操作吗?”牡丹花酒店工作人员如是说。

  公司酒宴后出事,企业是否有责?

  所在企业董事长:这个跟吃饭没什么关系

  昨日上午,南都记者联系上樱晴所在企业的董事长李某,“这件事应该是谁犯罪谁负责。”李某称,“当时已经是下班时间,她(樱晴)要喝酒,我们也控制不了,但是绝对没有跟我一起(喝),我有应酬,我们是另外一桌的。至于工作怎么办?我们尊重她,她要继续上班,我们就可以让她继续上班,她要离开也行,但是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她也没有说不上班。”李某称,吃饭的时候他是在现场,但是樱晴发生什么事儿,这个跟吃饭没什么关系。

  协商价钱谈不成醉酒女子才报警

  “这东西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我也是受害者,她就是想要钱,”据嫌疑人家属李女士称,当时古某怀和樱晴在酒店里面待了3个小时,发生了两次性关系,两个人在房间里面协商价钱,后来谈不成才报警,“是人都能推理得到,身上没有伤痕,衣服也没烂”。李女士称樱晴的行为带有敲诈的意味,刚开始要300万元,后来又要了50万元,“我哪有那么多钱?难道要我和孩子也进去她才高兴吗?现在我一个人承受各种压力,我也受不了”。

  为什么事后樱晴没有马上呼救,逃出酒店房间?樱晴说,醒后手脚都是软的,反抗很微弱,“这个醉酒过的人都知道。”当她醒来时,事情已经发生了,“我脑袋不清醒一下受的刺激又太大,一直在哭,他(古某怀)看我反抗后也没有继续侵害,而是开始诱骗恐吓私了什么的,说这样是最好的处理方式”。樱晴说,“我当时害怕得已经没了主意,下意识地想隐藏这件事。不知道纠结了多久,最终还是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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