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解一下成3都这边房屋抵押贷款哪家风评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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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二次抵押贷款,只要你符合申请二次抵押的贷款条件,征信良好,没有不良记录,同时有还款能力,银行流水符合要求,就可以申请二次抵押贷款。
很多人都会误解贷款中的房子就不能再次进行贷款,其实是可以的。我就来告诉你房屋二次抵押怎么办理。

一、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条件

1、借款人无欠息行为,收入稳定且信用良好;

2、借款人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并已按期偿还本息两年以上;

3、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4、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办理银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5、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银行执管;

6、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较大的住房和商业用房。

二、房屋二次抵押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值*抵押率-原贷款的本金余额。

其中,房屋价值是将房屋的原购买价和二次抵押时的评估价相比较后,以这两者中的较低者为准。自住型房产二次抵押的抵押率高不超过70%,而商业用房二次贷款的抵押率高不超过50%。

三、房屋二次抵押贷款利率

二次抵押贷款的贷款利率是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商业贷款利率的基础上浮动。此外,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若遇法定利率调整,则按原合同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若遇法定利率调整,则于次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利率。

如果你名下有按揭房,且已还款一段时间,那么可以在同一家银行办理贷款,这种贷款方式就是我们常说的“二次抵押”。以成都农商行为例,如果借款人在该行办理了住房按揭贷款,且已经偿还贷款一段时间,在房产有剩余价值的情况下,可以在该行办理二次抵押,抵押率最高可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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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二次抵押贷款,只要你符合申请二次抵押的贷款条件,征信良好,没有不良记录,同时有还款能力,银行流水符合要求,就可以申请二次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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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平安银行可以二次贷款吗 平安银行没有二次抵押贷款。应答时间:,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2021年一整年,国内理财圈不太平,信托产品爆雷频率大增。转眼间,2022年即将到来,春节的脚步也近了,但对于踩雷的普通投资者们而言,这个年可能并不好过。
11月下旬以来,个人投资者王希(化名)与平安银行之间,发生了一场“望不到尽头”的维权之争。王希表示,她于2020年2月17日在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广渠路支行的私行客户经理杜女士推荐下,购买了本金300万元的“陕国投·九通基业永续债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陕国投·九通基业”)信托理财产品。自2020年12月12日收到季度分红51566.67元后,该款理财产品便出现了逾期情况,截至发稿,300万元的本金以及累计分红17.34万元仍未得到兑付。
25亿元信托爆雷,永续债权或劣后?
据王希提供的资料以及口头介绍,早在2015年12月,她就在平安银行开户,到2016年2月22日,其资产已达到平安银行私人银行客户的标准,后来也与平安银行的私行客户经理杜女士混成了“老熟人”。
王希告诉银柿财经记者,出于信任,近年来自己已陆续把夫妻二人及双方老人的积蓄都转移到了平安银行。2020年2月10日,杜女士通过微信主动找到王希,向她推荐了陕国投·九通基业。据杜女士介绍,因为监管限制,永续债不能在产品合同里写固定期限,但发行方为了避免增加融资成本,基本上都会在第一阶段即一年时间内终止,此前代销过的产品也大多如此,杜女士强调:“就算真的延期了,第二阶段也能收到更高的收益。”
(杜女士向王希销售产品的微信对话。受访者提供)
彼时,杜女士还告诉王希,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通基业”)是华夏幸福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而华夏幸福跟平安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平安集团还是华夏幸福的第二大股东;平安银行与平安信托合并后,信托体量大概有几千亿,没有一支出现过问题。
在杜女士连续两天的“信息轰炸”下,王希于2020年2月17日购买了本金为300万元的该信托产品。据王希提供给记者的《陕国投·九通基业永续债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信托合同”)电子复印件,陕国投·九通基业信托计划的预计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可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募集的信托资金用于向九通基业发放永续债权投资资金。九通基业将获得的投资资金用于九通基业产业新城原材料采购、运营维护,不得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或补充房地产流动资金。
企查查显示,九通基业的确是华夏幸福(600340.SH)的全资孙公司。记者翻阅公开资料得知,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经营范围包括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房地产开发投资等。
华夏幸福曾于2019年12月12日发布公告称,九通基业与陕西国际信托签署了《永续债权投资合同》,就九通投资与陕西国际信托就本次交易签署的所有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义务的履行以及其因违反前述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九通投资依据约定应付的费用和陕西国际信托实现前述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等,华夏幸福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记者翻阅《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发现,“永续债劣后于发行方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的,通常表明发行方没有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可以将该永续债确认为权益工具;“合同规定发行方清算时永续债与发行方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处于相同清偿顺序的,应当审慎考虑此清偿顺序是否会导致持有方对发行方承担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合同义务的逾期,并据此确定其会计分类”。
值得注意的是,陕国投·九通基业的信托合同中并未明确该产品是否劣后,该信托合同中“特别风险提示”一项标明:本信托向九通基业进行永续债权投资,就永续债权是否劣后于其他普通债权,目前尚无相应的司法理论和实践定论。在九通基业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导致清算、破产重组或终止经营时,可能因为永续债权劣后于其他普通债权而不能获得或不能全部获得企业清算财产的分配,进而导致信托财产的损失。
对于陕国投·九通基业永续债权产品是否劣后于其他普通债权,记者询问了多位律师,律师们纷纷表示不好判定,暂时无法确认。
宣称平安背书,代销银行是否尽责?
王希表示,因为平时工作较忙,且出于对平安银行的信任,起初并没有注意到陕国投·九通基业的分红逾期情况。直到2021年11月15日,她收到了平安银行发来的“关于召开陕国投·九通基业永续债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期第二次受益人大会通知”的短信,在询问客户经理杜女士后,她才得知,产品兑付出现了困难,最近几个季度的利息也没有到账,自己这是“踩雷”了。
收到短信刹那,王希感觉”天塌了“,一款平安银行销售的、底层资产是中国平安战略合作伙伴的信托产品竟然出现爆雷,更让她不敢相信。为了尽快追回本金,王希踏上了坎坷的维权之路。
尽管信托合同中黑字加粗提示道:代销银行不对本信托产品承担任何合规风险、兑付风险和风险管理责任,不承担信托项下争议的处理和解决责任。受托人和代销银行对信托计划均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刚性兑付承诺,委托人投资本信托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但王希认为,自己之所以购买该产品,是出于对平安银行及客户经理杜女士的信任,杜女士多次告诉自己风险条款只是应监管要求才列出。很明显,平安银行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暗示产品保本保收益等严重的诱导和欺诈嫌疑。
据王希回忆,客户经理杜女士在一开始介绍陕国投·九通基业这一产品时就告诉她,九通基业是华夏幸福的全资子公司。据王希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显示,杜女士称,平安集团与华夏幸福签订了一个战略合作协议,平安现在是华夏幸福的第二大股东,最近也发了不少华夏幸福的产品。平安作为华夏幸福的融资方,有险资,有全金融综合牌照,可以给华夏幸福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流。
此外,杜女士还曾多次提及华夏幸福与中国平安的战略合作关系,暗示平安会给产品背书。
王希记得,在买这款产品前,曾反复询问期限问题。在推荐产品过程中,杜女士强调,永续债因为监管限制,不能在产品合同里写固定期限,然而根据过往经验,此前所发的永续债全部在第一阶段即一年时间内结束。在产品收益方面,一年期6.8%的收益是同类产品里最高的,融资方华夏幸福也是一年来和平安关系最紧密的。虽说延期概率很小很小,但是万一延期一年,第二年还可以享受8.8%的高收益,也不错。
此外,杜女士还称,信托类的产品因为应监管要求,肯定要在合同里写着有一定投资风险的。她表示,平安银行跟平安信托合并后信托体量大概有几千亿,这种固定收益类的产品没有一支出现过问题,不止是本金,甚至利息都不会损失一点。
记者了解到,《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十二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向投资者主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资产管理产品募集信息、资金投向、杠杆水平、收益分配、托管安排、投资账户信息和主要投资风险等内容。”
投资者能否因为产品销售违规向银行方追责?记者就此咨询了浙江万高律师事务所的沈律师。沈律师表示,银行作为理财产品的代销方,在正式合同中有责任规避条款,理财亏损将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但如果王希拥有银行方在销售过程中违规的实质性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追责。
至于能否通过诉讼让银行偿还王希的本金及分红,沈律师表示,“有一定风险。”因为以代销银行方欺诈认定合同无效是比较难构成的,且王希签署的信托产品合同的相对方是信托公司,如果信托公司无力偿还金额的话,风险需要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
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陈诗杰律师称,追回本金很难,因为合同白纸黑字提示了相关风险,当事人签字了就代表了认同,且投资有风险是共识,包括一般的理财产品也不可能保本保收。
随意修改风评,平安银行难让客户“平安”
在整理自己保留的相关证据时,王希还回想起来,平安银行有诱导投资者刷高风评等级,以购买高风险等级产品的嫌疑。
在理财产品销售中,风险测评是合格投资者认定的重要环节。
在发现陕国投·九通基业爆雷后,王希查询了此前在平安银行做过的风评测试。王希表示,风评是每年到期重新评估一次,但是如果推销产品超过了风评等级,客户经理会让她重新做一遍风评,把等级调高以满足购买的需求。
2021年一整年,国内理财圈不太平,信托产品爆雷频率大增。转眼间,2022年即将到来,春节的脚步也近了,但对于踩雷的普通投资者们而言,这个年可能并不好过。
11月下旬以来,个人投资者王希(化名)与平安银行之间,发生了一场“望不到尽头”的维权之争。王希表示,她于2020年2月17日在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广渠路支行的私行客户经理杜女士推荐下,购买了本金300万元的“陕国投·九通基业永续债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陕国投·九通基业”)信托理财产品。自2020年12月12日收到季度分红51566.67元后,该款理财产品便出现了逾期情况,截至发稿,300万元的本金以及累计分红17.34万元仍未得到兑付。
25亿元信托爆雷,永续债权或劣后?
据王希提供的资料以及口头介绍,早在2015年12月,她就在平安银行开户,到2016年2月22日,其资产已达到平安银行私人银行客户的标准,后来也与平安银行的私行客户经理杜女士混成了“老熟人”。
王希告诉银柿财经记者,出于信任,近年来自己已陆续把夫妻二人及双方老人的积蓄都转移到了平安银行。2020年2月10日,杜女士通过微信主动找到王希,向她推荐了陕国投·九通基业。据杜女士介绍,因为监管限制,永续债不能在产品合同里写固定期限,但发行方为了避免增加融资成本,基本上都会在第一阶段即一年时间内终止,此前代销过的产品也大多如此,杜女士强调:“就算真的延期了,第二阶段也能收到更高的收益。”
(杜女士向王希销售产品的微信对话。受访者提供)
彼时,杜女士还告诉王希,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通基业”)是华夏幸福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而华夏幸福跟平安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平安集团还是华夏幸福的第二大股东;平安银行与平安信托合并后,信托体量大概有几千亿,没有一支出现过问题。
在杜女士连续两天的“信息轰炸”下,王希于2020年2月17日购买了本金为300万元的该信托产品。据王希提供给记者的《陕国投·九通基业永续债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信托合同”)电子复印件,陕国投·九通基业信托计划的预计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可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募集的信托资金用于向九通基业发放永续债权投资资金。九通基业将获得的投资资金用于九通基业产业新城原材料采购、运营维护,不得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或补充房地产流动资金。
企查查显示,九通基业的确是华夏幸福(600340.SH)的全资孙公司。记者翻阅公开资料得知,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经营范围包括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房地产开发投资等。
华夏幸福曾于2019年12月12日发布公告称,九通基业与陕西国际信托签署了《永续债权投资合同》,就九通投资与陕西国际信托就本次交易签署的所有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义务的履行以及其因违反前述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九通投资依据约定应付的费用和陕西国际信托实现前述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等,华夏幸福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记者翻阅《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发现,“永续债劣后于发行方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的,通常表明发行方没有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可以将该永续债确认为权益工具;“合同规定发行方清算时永续债与发行方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处于相同清偿顺序的,应当审慎考虑此清偿顺序是否会导致持有方对发行方承担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合同义务的预期,并据此确定其会计分类”。
值得注意的是,陕国投·九通基业的信托合同中并未明确该产品是否劣后,该信托合同中“特别风险提示”一项标明:本信托向九通基业进行永续债权投资,就永续债权是否劣后于其他普通债权,目前无相应的司法理论和实践定论。在九通基业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导致清算、破产重组或终止经营时,可能因为永续债权劣后于其他普通债权而不能获得或不能全部获得企业清算财产的分配,进而导致信托财产的损失。
对于陕国投·九通基业永续债权产品是否劣后于其他普通债权,记者询问了多位律师,律师们纷纷表示不好判定,暂时无法确认。
宣称平安背书,代销银行是否尽责?
王希表示,因为平时工作较忙,且出于对平安银行的信任,起初并没有注意到陕国投·九通基业的分红逾期情况。直到2021年11月15日,她收到了平安银行发来的“关于召开陕国投·九通基业永续债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期第二次受益人大会通知”的短信,在询问客户经理杜女士后,她才得知,产品兑付出现了困难,最近几个季度的利息也没有到账,自己这是“踩雷”了。
收到短信刹那,王希感觉”天塌了“,一款平安银行销售的、底层资产是中国平安战略合作伙伴的信托产品竟然出现爆雷,更让她不敢相信。为了尽快追回本金,王希踏上了坎坷的维权之路。
尽管信托合同中黑字加粗提示道:代销银行不对本信托产品承担任何合规风险、兑付风险和风险管理责任,不承担信托项下争议的处理和解决责任。受托人和代销银行对信托计划均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刚性兑付承诺,委托人投资本信托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但王希认为,自己之所以购买该产品,是出于对平安银行及客户经理杜女士的信任,杜女士多次告诉自己风险条款只是应监管要求才列出。很明显,平安银行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暗示产品保本保收益等严重的诱导和欺诈嫌疑。
据王希回忆,客户经理杜女士在一开始介绍陕国投·九通基业这一产品时就告诉她,九通基业是华夏幸福的全资子公司。据王希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显示,杜女士称,平安集团与华夏幸福签订了一个战略合作协议,平安现在是华夏幸福的第二大股东,最近也发了不少华夏幸福的产品。平安作为华夏幸福的融资方,有险资,有全金融综合牌照,可以给华夏幸福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流。
此外,杜女士还曾多次提及华夏幸福与中国平安的战略合作关系,暗示平安会给产品背书。
王希记得,在买这款产品前,曾反复询问期限问题。在推荐产品过程中,杜女士强调,永续债因为监管限制,不能在产品合同里写固定期限,然而根据过往经验,此前所发的永续债全部在第一阶段即一年时间内结束。在产品收益方面,一年期6.8%的收益是同类产品里最高的,融资方华夏幸福也是一年来和平安关系最紧密的。虽说延期概率很小很小,但是万一延期一年,第二年还可以享受8.8%的高收益,也不错。
此外,杜女士还称,信托类的产品因为应监管要求,肯定要在合同里写着有一定投资风险的。她表示,平安银行跟平安信托合并后信托体量大概有几千亿,这种固定收益类的产品没有一支出现过问题,不止是本金,甚至利息都不会损失一点。
记者了解到,《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十二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向投资者主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资产管理产品募集信息、资金投向、杠杆水平、收益分配、托管安排、投资账户信息和主要投资风险等内容。”
投资者能否因为产品销售违规向银行方追责?记者就此咨询了浙江万高律师事务所的沈律师。沈律师表示,银行作为理财产品的代销方,在正式合同中有责任规避条款,理财亏损将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但如果王希拥有银行方在销售过程中违规的实质性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追责。
至于能否通过诉讼让银行偿还王希的本金及分红,沈律师表示,“有一定风险。”因为以代销银行方欺诈认定合同无效是比较难构成的,且王希签署的信托产品合同的相对方是信托公司,如果信托公司无力偿还金额的话,风险需要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
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陈诗杰律师称,追回本金很难,因为合同白纸黑字提示了相关风险,当事人签字了就代表了认同,且投资有风险是共识,包括一般的理财产品也不可能保本保收。
随意修改风评,平安银行难让客户“平安”
在整理自己保留的相关证据时,王希还回想起来,平安银行有诱导投资者刷高风评等级,以购买高风险等级产品的嫌疑。
在理财产品销售中,风险测评是合格投资者认定的重要环节。
在发现陕国投·九通基业爆雷后,王希查询了此前在平安银行做过的风评测试。王希表示,风评是每年到期重新评估一次,但是如果推销产品超过了风评等级,客户经理会让她重新做一遍风评,把等级调高以满足购买的需求。
王希整理发现,自己按照正常周期(即一年1次)的平均风险等级应该是2~3级,而自己在2016年7月11日、2019年7月15日和2020年10月20日这三次风评未到期的时候所作的风险评测等级则有所异常。根据王希提供的风险测评表,记者发现,在非正常时间节点上王希所作出的风险等级结果均明显高于3等级。
王希向记者表示:“未到期加测刷高风评等级,是平安银行的客户经理为了向我推销高于我的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并且促使我购买,而采取的规避监管的操作。”王希的理财记录进一步显示,她于2019年7月16日购买100万元的理财产品,2020年10月20日购买400万元的理财产品,分别发生在刷高风评等级的第二天和当日。
依据《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风险匹配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只能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对于上述情形,记者拨打了平安银行相关客服电话进行询问,该行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记者所提到的相关情况已记录,后续会安排专人对接联系。截至发稿,暂未收到相关回复。
陈诗杰律师表示,银行的这类行为是诱导消费者进行非真实的风险抗压等级,有明显的促使消费者购买高风险等级理财产品的目的。但个人投资者也需要提高个人风险防范意识,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要有自己的判断力,按照自己实际的风险抗压能力去购买理财产品。
协商方案出炉,平安银行的诚意如何?
经过多次投诉及沟通,平安银行方向王希提出了信托收益质押贷款的解决方案。
方案具体内容为,投资人将信托产品质押给平安银行,银行以债券70%价值即210万元,对投资人提供2年期、约定利息为4.5%的贷款。而剩下的90万元,需要等华夏幸福方展期方案确认完毕后,银行再根据情况出具对应方案。
银行方强调,该方案实际上不需要投资人额外交付利息,且不会纳入征信。平安银行相关负责人还称,现在能够保证客户拿到70%的本金对客户而言是一种资产保全,目前北京已经同意该方案并进行操作的客户大概有200~300个了,其他银行也在效仿平安银行推出这样的方案。
据银行方提供给王希的《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显示,为了保证甲方(质权人平安银行)与债务人合同的履行,确保债务人与甲方间一系列债务的按时足额清偿,乙方(出质人)愿意以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及权利向甲方提供最高额度质押担保。
银行方提供给王希的另一份《私信贷业务循环授信额度合同》中显示,甲方(借款人)向乙方(平安银行)申请私信贷业务循环授信额度,乙方经审查同意授予此项额度。甲方在还款时需要利随本清,本金还款日为贷款最终到期日。
平安银行提供的解决方案涉及的相关合同中并未标明“不需付本金及利息”,王希质疑道:”如果后期平安银行起诉,要求我偿还贷款,我不仅需要偿还本金及相关利益,还会对个人征信产生负面影响,甚至会直接危及到整个家庭发展。“
银行方相关负责人则反复对王希表示,银行是通过可行可控的方式,基于华夏幸福产品的状况,基于解决问题而制定推出的这个方案的,银行会对方案及客户负责。合同是标准合同,列的是金融约束,而没有作行为约束,银行不会跟客户追偿贷款,也不会让客户征信出现问题,但这不能作为附加条款列在合同中。
王希认为,没有在合同中标明只是银行口头承诺,该行为和之前客户经理欺诈销售如出一辙,这样的解决方案毫无诚意,无疑又是一轮新的诱导和“欺诈”。
浙江万高律师事务所的沈律师表示,银行出具的很明显是一个协商方案,只要双方一致同意,在不侵害国家利益的基础上,这样的解决方案是没有问题的。但沈律师也指出,在合同上没有体现“不需付本金及利息”等相应信息,会存在银行方后续追责的风险。
“陌生且复杂艰难的诉维权”
“维权真的不容易!”王希不禁向记者感叹,自11月中旬以来,她多次投诉并积极寻找银行方沟通,但银行方在承认销售过程中出现违规的前提下,仍多次漠视和延迟回复王希的诉求,甚至还出现过约定好时间面谈却遭遇爽约的情况。
“银行在承认自己存在销售问题的时候明确告知我,银行违规监管可以处罚银行,但是赔偿个人金融用户损失只能通过法院裁决。”王希认为,尽管从法律角度这样说没错,但就银行的种种行为及态度而言,这无疑是银行倚仗自己的大体量对弱势的个人金融用户的欺压,“淘宝卖家描述与事实不符淘宝都会支持消费者维权,要求卖家退货及承担往返运费,用店铺押金先行赔付并对卖家进行处罚。银行是推销自己发行的产品还是推销代销产品,从客户角度其实是分不清楚的,客户对的唯一接口就是银行,然后由于银行欺诈造成客户损失银行却零责任不赔偿,需要客户用完全陌生且复杂艰难的诉讼方式维权。银行是国家募集民间资本的金融窗口,可以不用承担责任、肆无忌惮地欺诈销售,个人金融消费者作为非专业人士如何分辨和保护自己?国家金融信用又用什么来保证呢?”
王希还感叹道:“我的教育和从业经历让我还可以找到渠道跟银行进行维权,对于一些自我权益保护意识更为薄弱的投资者,遇到爆雷,真的是更加绝望和无力。”
另一方面,12月10日,华夏幸福公告称,《债务重组计划》已获华夏幸福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表决通过。据其《债务重组计划》显示,对2192亿元金融性债务,华夏幸福将通过卖出优质资产回笼资金、出售资产带走债务、现金清偿、债务展期等方式,分批实现债务化解。
遗憾的是,12月15日晚间,华夏幸福再发公告称,公司委托理财服务相关方对接人失联,已就此向公安机关报案。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华夏幸福向Wingskengo Limited指定主体中科创资本支付理财资金合计3.13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0亿元),预期收益率为每年7%~10%,协议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截至目前公司未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华夏幸福而言,20亿元并非小数目,尤其是在公司积极推进债务重组事宜的当下。
华夏幸福的债务重组之路又添波澜,王希的维权之路还要走多远,仍是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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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项目贷款操作,加强项目贷款管理,有效防范信贷风险,促进项目贷款

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项目贷款,是指(以下简称本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以下统称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新建、扩建、改造、购置、安装固定资产等资本性投资支

出的本外币贷款,不含房地产开发贷款。

项目贷款发放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

贷款条件。借款人申请项目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具备贷款申请资格;

(二)借款人达到本行客户质量评级

级及以上。如借款人为新设法人,其控股股东

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借款人质量评级不应低于

(三)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国土、环保及节能减排、资源、城市总体规划、区

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他相关政策和本行的信贷准入要求与投向政策;

(四)国家对拟投资项目有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应符合要求;

(五)项目已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六)需要申请使用土地的项目已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手续;

项目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家和本行有关规定。

项目各项资金来源明确并得到落实;

(八)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

(九)能够提供本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一)项目贷款期限是指从项目第一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借款人应还清全部

贷款本息之日止的时间。

应在审慎评估项目风险和偿债能力的基础上,

投资回收期、项目融资金额等因素合理确定。

(二)对于仅能以项目产生的收益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的项目贷款,可根据客户和项目

具体情况给予宽限期。宽限期应与项目贷款同时申请。建设期超过

得超过项目实际建设期。

在宽限期内借款人只偿还贷款利息,

年的项目,不给予宽限期。给予贷款宽限期应满足:宽限期内所建设项目无法投产,

或即使部分投产,但产生的收益不足以归还贷款本金。

(三)项目融资应实行分期还款。还款计划应与项目预期现金流情况相匹配,不得集

中在项目融资到期前偿还。

借款人直接将项目资产转让,

贷款利率。项目贷款利率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和本行贷款定价政策确

贷款额度。项目贷款额度应综合考虑借款人的实际资金需求、偿债能力、风

险保障措施、本行的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有关规定。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随着“万宝之战”的落幕,已经鲜有人再提及宝能系,反倒是之前落下的一段段故事,耐人寻味,值得说道说道。

过去数十年间,姚振华掌控的宝能系逐渐发展成为了房地产、保险、物流、教育、农业等诸多领域的商业帝国。

姚老板在没有介入“万宝之战”之前,几乎不显山不露水。直到2016年,姚老板开始不断举牌万科,才在资本界名声大噪起来。

2016年胡润百富榜发布,姚振华以1150亿元财富,位列第四名。

姚振华是广东潮汕人,农贸生意起家,从网上的资料来看,胆子大,做事情带着一股狠劲儿。

1992年成立宝能集团,2003年借助深物业上市,无论是在商场上还是在资本市场上,姚老板打法以激进,凶猛著称。

也曾被称之为“野蛮人”。

但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的风评并不算好,曾经有人在网上这样说道:

“宝能的发家史并不干净,当初靠的是坑国企、蒙私企、赂高官起家的(凡是当年做过新保康、钜盛华及宝能地产的承建商,没有一家不起诉他们的,而他们几乎注册的都是项目公司,楼卖完,钱转走,就不跟你结算,留下一个空壳公司等你去起诉,最后是赢了官司却收不到钱)。”

还记得王石曾经说过一句话:深圳企业大家都知根知底。这句话信息量很大,也可以知道王石对于宝能当年为何如此反感。

宝能这种带着极强进攻性和侵略性的打法,就像是一匹随时伺机而动的狼,从资本的角度来说,高风险与高收益并存,但是在那个监管并不算那么完善的年代,通过一些手段,往往能够在短期内不断扩大自己规模。

总而言之,宝能是从民间野蛮成长起来的,资金和实力确实强大,但是路子太野,很多人认为双姚缺乏企业家精神,因此也不招人待见。

万科,股票代码是000002,众所周知,房地产中的顶流,过去那些恢宏伟业这里也不消多说了,大家可以自己去网上找找看,加上这一次文章的重点并不在于这里,便不多赘述了。


但对于后面的内容而言,这里是需要对于万科做一些重要说明的。

万科的前身是一家深圳国企,叫深圳现代企业公司,而王石则为其总经理。

该国企1988年才改名万科,1989万科股改,国家占60%,职员占40%,再公开募资2800万。

虽然王石是万科的管理者,但并不是其背后的大股东,根据过去披露出来的股权结构来看,王石持有的股份只占不到0.1%。

至于说网传的,在股改中,王石主动放弃了40%股权,听一听就好了。注意,这是一家由国企改名而来的房地产公司,并非王石个人创业所得,所以王石只是万科的管理者。

但王石虽然不是万科明面上的控制人,但是不得不说王石绝对是万科的灵魂。在王石带领下面,万科营业收入从1991年上市之初到2014年,从4.2亿一路涨到1400亿,利润从2300万做到192亿,稳稳成了中国地产一哥。

虽然按照西方那套理论,公司属于所有股东,而王石只是作为职业经理人。在明面里的规则,只要通过第一大股东左右股东大会的决议,或者在董事会中占据多数票,左右董事会决议,如果大家对管理者能力有怀疑,就可以走相关程序换人。

而在中国企业这边,公司的管理也结合了人治。虽然有规则的限制,但是人治的影子总是穿插在日常的管理之间。所以王石虽不是万科的主要控股股东,但作为长期以来的创始人和一把手,他本人对于整个公司的影响力巨大,说他是实际控制人也不为过。

关于华润,华润在“万宝之争”还没开启之前, 一直是万科的第一大股东。

但在最开始的股改之后,万科最大的股东是特发,当时的万科资金并不充裕,万科希望打通增资扩股的渠道,但都未得到特发的同意,因为特发并不希望自己的股权被稀释。

后来王石便想着特发能卖掉万科的股权,然后引进更具有实力,并且愿意去扩张的股东。再三斟酌之后,王石选择了华润。对于万科来说,华润不管是从资金来说还是从价值观来说,都符合万科当时的需求。

两者一拍即合,在特发换领导班子之后,王石终于说动特发将所持有的所有万科国有法人股一次性转让给华润,而华润也顺理成章成为了万科的第一大股东。


华润和万科的联姻,碰上了那个风起云涌的时代,万科搭上了房地产的这趟列车,公司的发展扶摇直上,可问九天。

而华润对于万科的态度,一直坚定的支持王石管理团队且高度放权,相应的,王石也公开将华润捧为“大股东典范”,可见双方关系的亲密。

伴随着万科的迅速发展,公司的业绩大幅上升,但奇怪的是,万科的股价却长期在一个比较低的位置上面徘徊,这就给了宝能系机会。

到2014、2015年附近,虽然房地产的增长势头有所放缓,但是由于整个产业之前的野蛮发展,房地产已经绑架了整个经济,而当时房地产供给侧积压了大量库存。为了防范系统性风险,2015年3月,监管层继续放宽房地产政策,增加居民购房杠杆。

而当时整个A股正在冲5100,知道什么意思吧。在这场盛宴之下,整个房地产板块都在拉升,像恒大的股票更是涨幅超过125%,而这时候的万科依然躺在地上,仿佛置身于牛市之外。

而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这需要从万科的股权结构说起。

上面提到过,万科第一大股东是华润,整个公司实行的是混合所有制,而剩下的股权非常分散,对于王石来说,这样的股权安排下,既保证了自己的控制权,又存在比较大的自由度,房地产中只此一家。

对于王石来说,找一个有钱有实力的国企大股东,再把其它的股权分散,这样的股权架构在面对同行、公众和监管时,存在很大的弹性和优势,既有国字光环,又有民企的自由。

而当时网上对于股价一直不涨,盛传一个说法:管理层似乎在一边打压股价,一边暗中低价买进,在浪潮之下偷偷增持。

如果真的是这样,后来被宝能盯上,也算是自食其果了。因为在2015年7月万科股价在14元左右,此时万科市值为1540亿上下。也就是说,若股价不变,仅需230亿左右的资金就能成为一家彼时销售额在2600亿、总资产在5359亿的旗舰地产公司的大股东。

来看一张“万宝之争”还没打响之前的股权图。


当时万科第一大股东华润持有14.89%,而管理层的盈安合伙人控制4.14%,万科工会持有0.61%,还有王石的老盟友刘元生个人持有1.21%,所以王石盟友这边的股权大约是21%。

05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面对万科这块肥肉,看到了机会的姚老板,早已蓄势待发。

2015年七月开始,宝能系利用其下控制的前海人寿和钜盛华,开始疯狂举牌万科股票,一时间势如破竹。

2015年7月11日,宝能系首次举牌万科,前海人寿通过二级市场买入万科约5.53亿股,占万科总股本约5%,此次耗资约80亿。

2015年7月24日,宝能系再次举牌万科,前海人寿、钜盛华持股数量达11.05亿股,占万科总股本约10%。据披露信息,钜盛华与前海人寿为一致行动人。

2015年8月27日,万科发布公告,钜盛华及前海人寿再次增持万科约5%股票,合计持股数超过15%,成为万科第一大股东。

在短短50天内,宝能系通过险资、融资融券、收益互换、资管计划、股权质押等方式,直接骑脸万科,一时间势如破竹,万科管理层这边被这样的攻势打乱了阵脚。

在这三次举牌期间,王石曾经与姚老板约谈过一次,期间谈成了什么又或者谈崩了什么,没有人知道。

但是从公开的资料来看,万科这边虽然发布公告说宝能系信用不足、民企背景、能力堪忧等等,实则是担心姚老板的野心——拿下整个万科。这突如其来的袭击一下子打破了万科管理层原来的计划,原本的股权结构很难抵御姚老板的短期凶猛的袭击。

在姚老板的攻势之下,万科这边开始艰难的防守。

在姚老板三次举牌之下,宝能系的持有的万科股权达到了15.04%,超过原本第一的大股东华润的14.89%,变成万科新的第一大股东。8月31日和9月1日,华润增持了少许,股权比例从14.89%达到15.29%,以微弱的优势再次反超宝能的15.04%。

大家不觉得奇怪吗?照理来说,华润如果不想失去万科第一大股东的位置,应该会积极配合万科防守,但是在王石多番请求增援之下,当时华润傅育宁只是说了像【不再增加对地产的布局】,【资金紧缺】这样的理由。

对于华润这样的集团来说,国企背景,但在关键时刻停止增援,背后到底是谁的决定,大家心里应该明白,这里无需多表。台前的傅育宁只是配合着找了一些像样的借口,到此时,万科和华润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嫌隙。

至于说宝能系背后有没有大的推手,虽然当时网上阴谋论甚嚣尘上,但是并没有什么直接的证据能证明这点。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面,大家互相打打嘴炮,场面一下子冷了下来,就像是暴雨来临前的宁静。


又过了几个月,宝能再次展开攻击。

2015年12月4日,万科发布“关于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宝能系通过资管计划在二级市场竞价购入万科A股票,占比4.97%。截至当日,宝能系合计持股20.00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而当时炒股的朋友们应该知道,A股正在经历新一轮的股灾。

在多次求援华润不成的情况下面,王石几近绝望,虽然心里并不想承认宝能的大股东地位,但是股权结构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宝能系胜利似乎指日可待。

2015年12月17日,万科董事会主席王石在一次内部讲话中,宣称不欢迎宝能。据媒体报道,王石认为其了解宝能发家史,认为宝能信用不够、能力不足,且短债长投,风险巨大。事实上确实也是如此,这点放到后面再说。

2015年12月18日,宝能在官网上表示,集体恪守法律、相信市场力量。

就在大家认为宝能即将获得胜利的时候,事情又发生了一些反转,安邦入局。

2015年12月18日,据港交所披露,安邦保险增值万科约1.7亿股,此时每股均价在21元-23元,安邦占有万科A股股份7.01%。

一开始大家并不知道安邦对于万科来说是敌是友,但是几日后的一则公告说明了安邦的身份。

2015年12月18日-23日,万科停牌,官网发布声明,欢迎安邦成为重要股东。很明显,安邦是万科的盟友,它是王石之前埋下的一张底牌,而到此时,战局又焦灼起来,胜负的天平又一次出现倾斜。

截至12月31日,宝能系持股合计24.2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华润系持股合计15.29%,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安邦持股7.01%。统计一下,宝能系这边股份24.26%,而万科这边加起来的股份大约为28%,万科防守成功。

之前埋下过一个伏笔,说宝能系的资金是有问题的,是加杠杆借了资金进行短贷长投的。对付这种资金最好的办法就是停牌,消耗其时间成本,时间一到就需要还钱,并且还需要支付大量的借贷利息。

所以万科在12月18开始了长达半年的停牌,这一手牌打得非常好。

关于宝能系的资金来源,通过网上整理出来的资料发现,主要来源是资管计划、发债、信用贷款、股权质押,以及一直受争议的万能险保险资金,同时这些资金都是层层嵌套,股权也是层层抵押,这一连串下来操作,杠杆倍数可达2-5倍。

这其实是非常危险的,假设万科的股价一旦开始大幅下跌,就存在强平爆仓的风险,这里感慨一句不愧是姚老板,胆子也是真得大。

大家也都知道姚老板旗下是有保险业务的。对于险资来说,一般都有最低保障收益率的,既然要保障投保人的利益,理论上就应该将资金投入低风险的领域。而这种玩法就不免让人猜测宝能系拿着险资来撬动杠杆,让大众诟病。

而万科的管理层也看到了这点,在舆论上面狂轰乱炸,并且直接向管理层举报。因此宝能后期还被保监会处罚了,具体放到最后总结来说。


在万科停牌的这段时间,万科打了很多舆论牌,同时王石也在尽力拉拢新的力量来扭转目前的困局。

2016年3月14日,万科突发公告,宣布重大资产重组取得进展,万科于3月12日于深圳地铁集团签署合作备忘录。公告提及,地铁集团将注入部分优质地铁上盖物业项目资产,万科拟采用向地铁集团发行股份为主,差额以现金补足的形式收购地铁集团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或,初步预计交易对价介于人民币400-600亿间。

此外,万科在后续公告中亦提及于2015年12月25日与另一名潜在交易对手签署了一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意向书,同时洽谈其他潜在对手。

因为这是王石私下的决定,这个操作自然是让原来的股东十分不舒服。2016年3月17日,在临时董事会结束后,华润代表突然对万科发话,态度很明确,称万科与深圳地铁的合作公告未经董事会讨论及决议。

由于华润之前的态度冷漠,王石大力声援都没有得到支持,两者之间本来就有嫌隙,王石这次的操作,两家也算是明面上闹掰了。

2016年6月18日,持续停牌3个月后,万科发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详述其与深圳地铁的交易细节:万科拟发行股份购买地铁集团持有的前海国际100%股权,初步交易价格为456.13亿元,初步确定对价股份的发行价格为每股15.88元,本次交易拟发行28.7亿股A股股份。

而标的物是前海国际的主要资产为前海枢纽的T201-0074地块、安托山T407-0026地块及T407-0027地块。

由于当时华润在王石求救的时候没有得到回应,从那时候起两者就已经貌合神离,现在王石顶着华润的反对独自宣告深圳地铁的入场,两者直接从貌合神离走向了分道扬镳。

对于深铁入场,华润对此自然存在异议,表示需要开董事会议决定。在董事会上,华润方三名董事投出反对票,其他七名董事投出赞成票,而独董张利平由于存在关联关系不参与投票,万科管理层认为7/10的赞同比率超过2/3董事同意,决议有效。

对于当时董事会的决议来说,独立董事张利平非常关键,因为他的一票起决定作用。

规则上面独立董事不投票可以,但不投票也分情况,有【回避表决】和【弃权】两种。

如果他选择回避表决,那票数就是7票赞成3票反对,一共十票,独立董事那一票不存在,那么票数为7票赞成占总10票的10分之七,赞同票数超过三分之二,决议就能通过;但如果张利平说弃权,那就是7票赞成3票反对1票弃权,总票数将由10票变为11票,这时7票赞成就无法占到11票的三分之二了,决议就无法通过。

很明显张利平选择了【回避表决】,至于说暗潮底下又存在哪些博弈,我们也无法得知,但是想必应该是非常精彩。


到这里,一切都还没有结束,博弈仍在继续。

宝能先是发声明反对万科资产收购方案,指责万科董事会不顾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丧失独立性,直言万科已实质成为内部人控制的企业。

在2016年6月26日,宝能系提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申请罢免彼时现任所有董事,包括王石等。

按照当时宝能的出招和法定程序,万科要再召开董事会,来审议是否召开股东会罢免现在的董事,结果自然是不能如宝能所愿,宝能也知道基本上会被一票给否决。但是这个行为可以给华润传递出一个信号【我们可以站在一边】,秉着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原则,希望华润能够反水倒戈向宝能。

一旦拉动华润和宝能联手,姚老板的胜率就大大增加。

就在大家都猜测的会怎么样的时候,华润发声表明对于罢免万科董事、监事存在异议,王石松了一口气。

虽然华润没有和宝能联手,但肯定也不会再和万科站在一起,一时之间又陷入了僵局。

面对市场的质疑和猜测,2016年7月4日,万科时隔半年终于复牌,又恰逢股灾进行时,万科的股价从24附近跌到了16块多。

就在刚复盘4日后,宝能又开始增持,公告表示宝能的持股来到25%。而万科这边则继续向监管层举报宝能的资金问题。

就当战局已经非常混乱的时候,在2016年8月4日,据恒大公告,恒大系购入约5.2亿股万科A股股票,持股比例约4.68%,成本91.1亿。

突然杀入局的恒大,让战局又变得扑朔迷离起来,大家纷纷猜测恒大到底是站在哪一边的势力。

接连几个月,恒大持续增持,到2016年11月29日,恒大发布公告,其共持有万科15.53亿A股股票,占万科总股本14.07%。根据万科11月30日的公告,恒大的持股成本为23.3元/股。

当时各方势力的扫货,客观上面也把万科的股价拉抬了上去,而在15附近成本入场的姚老板,也因此大赚一笔,但是在这里赚得钱,和后面的惩罚比起来,总体算下来也不好说到底是赚还是亏。

到这个时候,再来看下万科的整个股权结构。


宝能以25.4%的股份获得第一大股东身份,华润持有15.31%位列第二,后来拼命扫货的恒大持有14.07%,安邦系持有6.73%,市场上面还剩下38.49的零散股权。

而到这里,整个故事还没有定数,各方势力混战成一团。

这场混战,牵扯到的东西过多,似乎一切都在朝着不可预料的方向发展时,背后的大手终于决定拨乱反正。

还记得之前的深圳地铁吗?从某种程度上面来说,它只是一个符号,政府有必要维持市场的秩序,以免发生灾难性的后果。

2016年12月,深圳市介入协调,与华润、万科达成有关股权转让的协议。消息称,华润亦受到国资委监管层面的压力,国资委要求华润配合深圳市政妥善解决问题。

2016年12月19日,万科宣布终止与深圳地铁的资产重组事项。

2017年1月13日,万科发布公告,深铁与华润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每股22元的价格收购了华润持有的万科15.31%股权,成本约372亿。同时,还获得国资委的批复。1月25日,此笔股权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

2017年3月16日,万科发布公告,恒大与地铁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恒大持有万科14.07%股权的表决权、提案权及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地铁集团,期限一年。

这两次收购加起来,深铁成为了万科的最大股东,持股比例达29.38%。

监管力量出手,一切尘埃落定,偃息旗鼓。


2016年12月,保监会下函责令前海人寿整改,并要求停止开展万能险新业务。

2017年2月24日,保监会下发处罚决定书,对前海人寿编制虚假资料、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等事项进行处罚,给予姚振华禁止进入保险业10年处罚。

2017年2月25日,保监会对恒大人寿亦进行处罚,对其副总刘浩禁业5年处罚。

2017年6月21日,深铁改组万科董事会,王石卸任董事长,聘为名誉董事长,郁亮,原万科总经理,接任董事长职位。

2018年4月,宝能开始陆续减持万科股份,再到今年6月30日,根据财报,宝能彻底消失在万科前十大股东名册上。

2019年9月,大家保险(安邦)开始减持万科股份,到2019年12月只剩了5%。

深铁两次出资约664亿,获得万科29.38%的股权,成为万科第一大股东,得到了万科的控制权,虽然不知道万科何去何从,但是改朝换代,必然有新的格局。

王石失去了万科的控制权,但对于王石来说,这算是最体面的离开了。在这次战役中,王石已然尽力,虽然被众人广为诟病,个人形象负面化,但他从各方势力中斡旋试图保住万科,对得起创始人的地位,值得尊重。

宝能姚老板我们以持有的股票简单计算,姚老板的买入成本约在15元附近,从0买到25%,动用资金400多亿,后面万科在20到40之间横盘,我们以30元左右的成本去计算姚老板的出货位置,算下来大约可能获利400多亿。

当然如果扣除各种资金的费用,猜测还是能获得一笔250亿到350亿左右的利润。但是吃了一记政府的监管罚单,丢了万能险并且不能进入保险业十年。这样算到底是得还是失,需大家自己去评判了。

对于华润来说,失去万科并不伤筋动骨,整件事情闹得沸沸扬扬,但是不影响华润。

恒大就比较惨了,恒大平均持股成本23.3元/股,出售价格为每股18.80元/股,每股亏损4.5元,合计亏损约70亿元。但恒大愿意亏损退出后面肯定有所交换,比如说深铁后续和恒大的地块交易,以及相关地块的开发。

安邦的话,持股成本约18元,减持价在26元以上,预计收益约70亿。但是参与这场战争,对于后续的发展,影响深远,现在来看,混得比较惨。

“万宝之争”算是资本界里面参与势力最为多,也最为精彩的一场战役,最后的反转虽然出乎意料,但也在情理之中。

宝能这场战役输了,是它忽视了“相关利益者”。

商场如战场,没有一个人的屁股可以说是完全干净的,但宝能游走于底线的边缘,他利用资管计划举牌,曾被时任证监会主席公开反对,后又被保监会抓了典型。万科作为极具影响力的上市公司,宝能作为强势的进攻者,它的行为扰乱了监管需要的市场稳定。

对于监管层来说,扶持企业发展、规范金融市场是第一要务,万宝之争已经影响到了健康的资产市场、社会利益的发展,该出手的时候决不能留情。也许宝能符合资本市场的既定规则,但却不符合社会主义的规则。

若是不信这个邪,那社会主义的铁拳便会无情的挥下。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特别说明:文章中的数据和资料来自于公司财报、券商研报、行业报告、企业官网、百度百科等公开资料,本报告力求内容、观点客观公正,但不保证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等。文章中的信息或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人须对任何自主决定的投资行为负责,本人不对因使用本文内容所引发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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