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江苏常州、首例故意伤害罪的案件、只因看病问题,与医生发生争执、男子获刑5年造句?

1. 以爱心和责任构筑家喻户晓的未检品牌

——记重庆市三级检察机关“莎姐”团队

2. 大手拉小手,十七年守护孩子的明天

——记湖北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大手拉小手”工作室

3. 指引迷途少年返航的明灯

——记江苏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小橘灯”团队

4. 以“纳爱”精神助力少年成长

——记四川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纳爱”团队

5. 走近校园的亲切形象

——记黑龙江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检察院“冬梅姐姐”团队

1. 25年的坚守,只为每一朵鲜花都灿烂开放

——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处处长张宇

2. 辛勤耕耘在紫禁城下的未检业务专家

——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处长杨新娥

3. 岭南未检的一面旗帜

——记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科科长潘媚

4. 用爱和专业知识抚慰受伤的幼小心灵

——记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王英

5. 匠心雕琢,护航孩子未来

——记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副科长刘力萍

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团队1

以爱心和责任构筑家喻户晓的未检品牌

——记重庆市三级检察机关“莎姐”团队

“莎姐”源于重庆一名基层未检检察官的名字,2012年7月,重庆市三级检察机关全面设立莎姐青少年维权岗,选取有办案经验、充满爱心和责任感的检察官组建莎姐团队,构建“司法保护、犯罪预防、心理矫治、帮教挽救”四位一体的未检工作模式,“莎姐”便成为了全市416名未检检察官的代称。

三年来,重庆“莎姐”团队立足办案,积极搭建未检工作机制创新平台,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5240人(次),开展社会调查4924人(次),建成包括心理咨询专家、教育专家等共计1000余人的合适成年人库,封存犯罪记录4936份,推动全市未检司法办案水平稳步提升;积极担当普法责任,以亲和形象、生动内容、活泼形式面向学生、家长、留守儿童人群进行普法宣传,开展普法活动700余场,覆盖人群近10万人;将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心理矫治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组建专业心理咨询师队伍,为1252名嫌疑人和218名被害人提供个性化心理帮助;探索建立社会化帮教矫正机制,以莎姐检察官为主体,招募848名莎姐志愿者,帮助664名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

经过三年多的不懈努力,重庆市检察机关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数量逐年下降,广大青少年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普遍增强,“莎姐”已成为重庆家喻户晓的未检工作品牌,深受社会群众和广大师生、家长喜爱。

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团队2

大手拉小手,十七年守护孩子的明天

——记湖北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大手拉小手”工作室

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活跃着一支“检察官妈妈”团队——郭艳萍“大手拉小手”工作室。17年间,为了扶正长歪的小树,“检察官妈妈”夙兴夜寐,风雨兼程。

17年来,从一个人的坚持,到整个团队的耕耘,她们创新凝结出一整套办案程序:案前提供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案中落实亲情会见,被害人救助;案后采取“五个一”帮教、心理疏导。她们伸出自己的“大手”,希望帮助更多的孩子无痕回归社会。这套办案程序在当地广泛推广,并被新闻媒体多次报道。

17年来,“大手拉小手”工作室的办案模式也由“捕诉一体”升级为“捕、诉、监、防、护”五位一体,有了更专业的团队、设施齐备的活动中心和全省首家青少年维权网站。17年间,共审查逮捕未成年人案件431件732人,审查起诉383件674人。更值得欣慰的是,工作室重点帮教的6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全部顺利回归社会,无一重新犯罪。

这群“检察官妈妈”们始终坚信,教育挽救才是未检工作的核心,她们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守护好孩子的明天,守护好孩子的人生,也守护好这个社会的希望。在许多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人的心中,“大手拉小手”不仅仅是人民检察院的一个办案团体,更是一个亲切又充满温度的影像——“大手”拉着“小手”,就像母亲一样,为他们抵挡逆境中的风雨,成为他们无遮挡天空下的荫庇。

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团队3

指引迷途少年返航的明灯

——记江苏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小橘灯”团队

近年来,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在青少年维权的道路上不断探索,2013年注册成立全国检察系统首家公益法律服务类社会团体“小橘灯公益法律服务汇”,全力打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专业化与社会化体系。

正是这样一盏“小橘灯”,将失足少年带回正途。2008年新北区检察院与辖区爱心企业共建常州市首家青少年观护矫正工作站。为了失足的孩子们,“小橘灯”团队精准定制四大“帮教菜单”:法律意识强化、生存技能培训、人格自信和社会责任培育,帮助每一位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在这里,一个常人眼中大字不识几个的“盗窃犯”,半年后,会成为一个能够看懂全套技术图纸,同事领导交口称赞的优秀技术员工。

正是这样一盏“橘灯”,为每一个孩子撑起保护伞。2014年,该院成功立案监督一起性侵女童案件。从这起个案出发,他们为更多的孩子撑起一把 “大保护伞”。“小橘灯”团队开启了“3+3”的宣传模式:重视基础,夯实学校、社区、公益嘉年华三大预防阵地;丰富形式,推广微信、自护舞蹈、防性侵读本三大宣传媒介。

正是这样一盏“小橘灯”,为困境孩子带来“家”的温暖。父亲入狱,母亲出走,10岁的小刘转眼成了“孤儿”。为了他,未检干警当了七年的“临时家长”。对于像小刘这样的困境儿童,“小橘灯”全面建立涉诉困境儿童档案,开展“心理救助先行、法律服务对接、经济救助解急”的三位一体救助。

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团队4

以“纳爱”精神助力少年成长

——记四川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纳爱”团队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充分运用检察职能整合社会力量,建成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观护帮教常态化的“纳爱”模式,形成了一支充满朝气的“纳爱”团队。

2011年,纳溪区检察院成立了该市首个未成年人检察科,提出了“纳百川、爱无疆、扬法治、助成长”的工作理念,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专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并开展互联网+等多样化跟踪帮教。2013年,纳溪区检察院建成了省内首个集“捕、诉、监、防、教”于一体的青少年阳光成长“纳爱”基地,通过吸纳社会关爱力量,组织搭建覆盖全区三维体系团队:一级团队——以“纳爱”基地为中心;二级团队——以15个镇(街)“纳爱”服务站为分支,由15名青年检察官和62名镇(街)工作员推动未检工作实施;三级团队——以33所学校、47个企业和“纳爱”少年司法社工事务所为载体,由70余名熟悉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的“纳爱”志愿者协助开展未检工作。

“纳爱”基地自成立以来,共办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52件76人、审查起诉案件72件117人,决定不起诉25人,帮教涉罪未成年人80人,先后让5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校园,3名涉罪未成年人走入就业岗位,对86名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开展犯罪预防宣传活动90余次,发放资料10万余份,使全区6万余名未成年人受益。纳溪区未成年人犯罪率呈下降趋势,2015年,未成年人犯罪率同比下降31%。

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团队5

——记黑龙江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检察院“冬梅姐姐”团队

早在1998年,针对辖区内在校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居高不下的问题,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检察院开始集中办理全市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其中,一位美丽的女检察官,叫付冬梅。2012年,东安区检察院以一直从事未检工作的付冬梅的名字,设计了生动形象的未检标识和未检检察官的卡通形象——“冬梅姐姐”,由此,“冬梅姐姐”不仅是亲和温情的付冬梅个人,更成为东安区检察院未检团队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形象代言。

为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冬梅姐姐”深入推进听证会制度常态化、不起诉案件增量化、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化、预防帮教工作社会化、未成年人维权工作网络化五项措施。多年来,“冬梅姐姐”始终用爱心和温情鼓励、帮助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新步入人生正轨。其中,4 名因故意伤害而面临丧失高考机会的高三学生,通过“冬梅姐姐”的心理疏导和帮教,不但顺利参加高考,还全部考上大学,一名考上重点大学。多名涉罪未成年人通过帮教有了一技之长,一名未成年人因为掌握了数控机床专业技能,由一名盗窃犯变成一名在大型企业供职的自力更生、自食其力的技术人员。

十八年来,“冬梅姐姐”坚持不懈的走进校园,开展法律咨询和宣讲,4万多学生受到法制教育,预防犯罪取得明显成效,在校未成年人犯罪率同比下降49%,“冬梅姐姐”已经深入每个在校学生的心中,未检微博的阅读量近6万人。“我是初三的一名学生,过去经常打架,我经常听冬梅姐姐讲法律故事,受了教育,不惹事了。”“我和同学们经常听冬梅姐姐讲故事,学习也跟了上来。感谢冬梅姐姐,我会加油!”这些微博跟贴,就是“冬梅姐姐”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真实写照。

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进个人1

25年的坚守,只为每一朵鲜花都灿烂开放

——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处处长张宇

“我愿为每一朵鲜花的灿烂开放而不懈努力。”这是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处处长张宇的愿望。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自1988年从事检察工作至今,她29年的检龄中,有25年坚守在基层未检工作的一线。

25年来,为惩治犯罪,她办理、审批了千余件案件,每一起,她都一样细致入微、准确定性、不枉不纵。25年来,为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她将慈母般的爱心倾注在每一个孩子身上,为涉罪的孩子打造个性化的教育矫治方案,为被害的孩子落实“法律、医疗、心理、经济”全方位的保护救助,为回归社会后就业受阻的孩子封存犯罪记录,为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权益奔走呼吁。25年来,为探索具有浦东特色的未检工作机制,她敢为人先,在全市乃至全国率先探索诉前考察、刑事污点限制公开等特殊制度,建立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实现合适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参与诉讼全程化,建立了全市最大的社会观护体系。25年来,为扩大办案效果,她走进学校、社区,编写法制宣传资料、拍摄法制微电影,开展法治教育,成为孩子们最贴心的编外辅导员。25年来,她荣获了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上海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二次。

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进个人2

辛勤耕耘在紫禁城下的未检业务专家

——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处长杨新娥

娃娃脸、梳着齐耳短发的杨新娥,笑起来还有几分孩子气,却早已成为海淀未检“4+1+N”模式的实施者和代表人。作为北京市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专家、北京青年五四奖章等诸多称号的获得者,她十几年扎根检察基层,不断学习与思考,不断探索与创新。未检工作,已经随着每次闲聊中灵感的迸发、每个夜晚辗转反侧的思索,成为她人生中时刻无法或忘的重要部分。她曾办理李某涉嫌强奸等疑难复杂案件,也胼手砥足地推动了海淀区检察院未检建设观护基地、开办亲职教育等制度的建立。海淀区检察院未检“4+1+N”模式,已经成为中国少年司法领域颇具影响力的品牌。

而这个模式的背后,是杨新娥为代表的未检人,在教育、帮助、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方面所做出的努力。他们探索附条件不起诉等未检特殊制度,他们在未检工作中引入社工、心理、教育等专业力量,他们通过设立观护检察官组、创建青少年维权岗等渠道,向社会传播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国家监护等理念。他们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法治工作经验交流,为推动未检事业的蓬勃发展做出了力所能及的贡献。

为了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杨新娥带领海淀区检察院未检处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开通官方微博,就法律问题与网友互动交流。2012年3月,她们开办了“守护青春”网站,利用网站宣传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知识,并与辖区30多所学校合作开展“守护青春”网站在线学习计划,宣传法制教育微案例、安全自护知识、提供在线咨询,得到学校和家长的普遍认可。

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进个人3

——记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科科长潘媚

潘媚,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科长,是“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手”获得者。她一手抓司法办案,一手抓教育保护,探索创新办案机制16项,挽救迷途少年215人,用实力打造了未检工作的“佛山样本”——潘媚团队。

潘媚团队较早建立分案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犯罪纪录封存和心理辅导等特殊制度,推行批捕、起诉、庭审、判后帮教、案后回访“一条龙”办案体系,年均办案1100余件2020余人。创新的“彩虹计划”等社会化帮教体系,为各地提供了专业化参考。

专职8年未检工作,让潘媚体会很深。一是未检工作必须靠实干。未检工作的特殊性,有很多不同的声音,她用实干战胜了起步的艰难、赢得了各方的信任。二是未检工作必须有规矩。从2008年被高检院转发制度建设经验,到2011年完成《办案指引》《业务汇编》《适用手册》三本办案宝典,她坚持用规范保证了专业化成果。三是未检工作必须大家做。她始终注重社会共鸣,创新开展“关爱流动儿童”“新生代农民工法治教育”等专题活动,积极争取更多社会力量加入少年保护大家庭,先后推出“阳光维权站”“心理咨询热线”等创新举措,帮助迷途少年重获新生。

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进个人4

用爱和专业知识抚慰受伤的幼小心灵

——记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王英

“我得能看见案件里所有的孩子,我也要有能力解决孩子的心理和行为问题。”这是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科长王英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她独创“王英工作法”。她2008年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又自费20余万元学习国际最先进的心理学方法并运用到办案实践,她办理的近百起案件中都运用了独创的未成年人检察心理疏导机制,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评和人格甄别,从而有的放矢地进行心理疏导和认知矫正,把“教育、感化、挽救”落到实处。

她创建“王英工作室”。针对留守儿童、职业高中学生、涉案未成年人三个群体,她带领同事创建了以其个人名字命名的“王英工作室”,采用团体心理疏导加模拟法庭、法制课等互动式、体验式的方式,有效提升三个群体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法制观念。

她是同行眼中的“未检专家”。她总结办案经验,精心制作课件《未检办案实务》《心理学方法在未检工作中的运用》等,分别为全国未检业务培训以及全国10多个省市的未检业务培训授课。她的多篇论文在《青少年犯罪问题》等核心期刊上发表。

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进个人5

匠心雕琢,护航孩子未来

——记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副科长刘力萍

她,来自于山东省未检工作的发源地“芝罘未检”,她,根植未检工作15载,匠心于办理的每一起未检案件,帮教的每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的每一次普法活动。她,是全市检察机关首个国家心理咨询师、培训师、山东省优秀检察官、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

匠心源于爱心。因为对孩子充满爱,她组建了芝罘区检察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在公益活动中温暖、感化涉罪少年尘封的心,定期向辖区外来务工子女送书籍伸援手,荣获了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重新扬起了一张张充满青春活力的笑脸。

匠心推动发展。她开创了本地多项未检工作的实践先河,牵头探索羁押必要性审查“芝罘模式”机制;创新“四测评一访谈”的心理测评疏导模式,获得了多方好评;与职业学校联合成立法制自治社团,引导学生自我教育提升教育效果的模式,深受家长和学生的欢迎。

芝罘区检察院未检部门连续十二年保持“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荣誉,近年来所在辖区未成年人再犯罪率为零,刘力萍也被孩子们亲切地称为“检察官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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