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容留他人怎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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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容留他人吸毒罪

  1、《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的是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不是判刑的法律依据。简单的说,就是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已被刑事拘留。

2、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容留他人吸毒罪刑事拘留要多长时间?

刑事拘留最多37天,之后可能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有案底是吸毒

吸毒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最多拘留十五天,如果被刑事拘留了,可能会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刑事拘留最长可达37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 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 基 苯 丙 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 *** 品、 *** 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八十条犯罪人一般判多久

第80条是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的规定,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只是说明该人可能触犯刑法,应受刑法制裁,但与以后能定什么罪,判什么刑基本没有关系。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消防责任事故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的内容是关于刑事拘留的规定,具体如下: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而消防责任事故罪的相关规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内容如下: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防碍公务罪

刑事诉讼法第80条只是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的条件,至于构成妨害公务罪的量刑要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由人民法院审理确定 .
一般处二年左右 .如果能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八十条将涉嫌介绍容留妇女卖淫判几年

这种行政拘留一般都是与刑事拘留互相衔接的,这个问题就是刑事拘留最长期限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这条规定,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37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八十三条第二款

刑事诉讼法八十三条第二款,就是下列法条中的第二自然段。此款法条规定的刑事拘留后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污染环境罪

刑诉法是程序法不是实体法,不可能规定具体的处罚标准。因此刑诉法第八十条规定的是一种刑侦措施,即公安机关对具有该条文规定的7种现行或者重大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行为人,可以先行采取拘留措施,当然程序上首先要报检察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介绍卖淫罪

是刑法规定而非诉讼法规定
第三百五十九条 第一款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2019年7月的一天,甲某与乙某联系,想让其帮助购买毒品“K粉”及“神仙水”,乙某便联系上了贩毒人员丁某(另案处理),丁某称可以买到毒品。甲某得知这个“好消息”后,立即将购毒资金转给乙某,乙某便拿着毒资与丁某一同去购买“K粉”。取得毒品后,丁某从中扣留部分作为报酬,乙某也从中扣留部分与丁某一起吸食。由于此次只购买到毒品“K粉”,乙某就让好朋友丙某在当地等候丁某购买“神仙水”,自己携带着“K粉”先回到周宁与甲某会合。丙某将乙某视为好朋友,便答应帮其去拿“神仙水”。拿到“神仙水”后,丙某回到周宁与乙某会合。当晚,甲某在一宾馆开房,与乙某、丙某等人一起吸食了上述毒品。

  承办检察官指控,被告人甲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乙某变相加价为他人代购氯胺酮(“K粉”),并指使丙某运输复合型毒品“神仙水”,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被告人乙某刑事责任,以运输毒品罪追究被告人丙某刑事责任。根据指控,周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甲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判处被告人乙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判处被告人丙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我国对毒品是零容忍,与毒品相关的非官方行为几乎都可涉嫌违法犯罪。例如刑法中就规定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

而所谓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进而构成犯罪的行为。 《刑法》第354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在犯罪的具体认定上,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12条的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354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

(1)1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2)2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3)2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4)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5)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6)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向他人贩卖毒品后又容留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向其贩卖毒品,符合前款规定的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罪条件的,以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

容留近亲属吸食、注射毒品,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综上,容留他人吸毒的,根据情节大小,可考虑犯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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