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容留他人吸毒罪的量刑标准?


2020年5月26日,泉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一审开庭并当庭宣判,区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提出的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9年11月,黄某因吸食毒品被泉州市戒毒所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在此期间,黄某主动反映其曾多次先后邀约拥有共同“爱好”的陈某宗、陈某彬来到其租房内吸毒。案发后,黄某、陈某宗、陈某彬均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黄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无偿容留他人吸毒怎么会获刑呢?

容留他人吸毒是违法犯罪行为,性质很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容留他人吸毒,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这里的容留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主动要求时被动提供。

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的情形

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向他人贩卖毒品后又容留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向其贩卖毒品,符合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罪条件的,以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

单纯吸毒就一定不会坐牢吗?

不要以为单纯吸毒不是犯罪行为就放任自流,吸毒成瘾严重会被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吸毒者本身持有毒品,当持有的数量达到立案追诉标准,可能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从而被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近年来,本区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且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犯罪地点多选在住所、宾馆、租房等隐蔽性强的处所。作为公民,我们不仅要远离毒品,同时应拒绝为他人吸毒提供“方便”,在“瘾君子”面前要杜绝“好客”,坚决对毒品说“不”。

切记!今日你容留他人吸毒,明日监狱收留你改造。

(文字:陈玲玲 排版:林清香)

抵制诱惑 远离毒品 珍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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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

201751日起试行)

  为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进一步扩大量刑规范化范围,根据刑法、刑事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结合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八种常见犯罪的量刑

  1.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危险驾驶行为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1.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非法吸收存款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构成集资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集资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四)信用卡诈骗罪

  1.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信用卡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合同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六)非法持有毒品罪

  1.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可以在七年至九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非法持有毒品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毒品数量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七)容留他人吸毒罪

  1.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容留他人吸毒的人数、次数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1.构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基础上,可以根据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数、次数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利用本单位的条件,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20%

  1.本指导意见规范上列八种犯罪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案件。

  2.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3.本指导意见自201751日起试行。

  4.相关刑法条文: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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