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断交几个月可以续停交多久能生效

在我们缴纳的社会保险中,险种是比较多的,除了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险种外,还有生育保险,这个险种主要用于在生育分娩期间。那么,生育险交了2年停了能报销吗?进来了解下。

值得一提的是,生育保险交了2年停了是不能报销的,也就是说,无法享受到生育险报销待遇。因为生育险报销条件主要有这两点:一是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且继续为其缴费;二是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但是,如果丈夫有在单位缴满12个月以上的生育保险,妻子没有生育保险的情况下,可以给妻子进行报销,男性职工未就业配偶,按职工参保地规定的生育的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且给予一次性生育津贴。

一、参保人如何进行职工/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待遇资格认定申请?申请需要带哪些材料?到哪里去申请?多长时间能够拿到资格认定结论(是否承诺在20个工作日内)?

(1)对于恶性肿瘤的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限心脏、肝、肺、肾、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

(2)参保人申请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病种,可于每周三上午(节假日除外)到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历山路院区(原山东省胸科医院)门诊楼一楼或每周五上午(节假日除外)到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蟠龙山院区)门诊三楼门慢鉴定室提交相关病历资料进行鉴定。鉴定通过后自备案之日起享受待遇。

(3)参保人申请结核病,可于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到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鲍山院区(历城区烈士山东路12 号)门诊二楼结核第九诊室,提交相关病历资料进行鉴定。鉴定通过后自备案之日起享受待遇。

(4)对于无法在医院申办的门诊慢特病,如: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病及综合征(只适用成年居民),精神障碍,苯丙酮尿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重症肌无力,肝豆状核变性,强直性脊柱炎,高血压(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糖尿病(有心、脑、肾、眼、酮症并发症之一),冠心病或脑梗塞安装血管支架的抗凝治疗等,参保人去所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工作站申请,区医保医学专家审核鉴定。大学生申办门诊慢特病,由市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

参保人到所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工作站申请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鉴定表》(可从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下载打印填写)。

(2)参保人身份证明。

(3)申请病种的相关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原则上提供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化验报告等原始材料。精神障碍病种需提供明确诊断的二级及以上专科医院近两年内的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时间需超过一周);未经住院治疗的,需有近期连续就诊超过半年的二级及以上专科医院的门诊诊疗记录并同时提供该医院的诊断证明。

(三)门诊慢特病待遇标准

同住院报销标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特病实行限额管理。高血压年限额1100元,糖尿病年限额1800元。凡是符合该病病种的药品费用、相关检查治疗合规费用皆属于报销范围。报销比例详见下图:


恶性肿瘤的治疗、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限心脏、肝、肺、肾、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血友病、精神障碍、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病及综合征(只适用成年居民)、苯丙酮尿症、四氢生物蝶呤(BH4)缺乏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重症肌无力、肝豆状核变性、强直性脊柱炎、结核病、高血压(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糖尿病(有心、脑、肾、眼、酮症并发症之一)、冠心病或脑梗塞安装血管支架的抗凝治疗、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后抗凝治疗、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

200元;社区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无起付线;精神障碍无起付线

70%;精神卫生专科医院75%

80%;精神卫生专科医院85%

一级及以上医院80%,乡镇卫生院90%

恶性肿瘤的治疗、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

各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低于75%的统一按75%执行

结核病、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

各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低于60%的统一按60%执行

25万元,与住院合并计算

在门诊使用康柏西普、雷珠单抗、阿柏西普和地塞米松玻璃体内植入剂治疗黄斑变性,使用特立氟胺治疗多发性硬化,使用重组人生长激素治疗儿童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使用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治疗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使用波生坦治疗肺动脉高压,使用芦可替尼治疗骨髓纤维化。其中,重组人生长激素、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每人每年报销不超过3万元

在街道医保工作站申办门诊慢特病的,我区7个工作日内办结。

①申办“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病种的: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与申报病种相关的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单等材料,可于每周的周三上午8:0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历山院区)申请,也可于每周的周五上午8:0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蟠龙山院区)申请;申请“结核病”门慢待遇的参保人,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到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鲍山院区(历城区烈士山东路12 号)门诊二楼结核第九诊室,提交相关病历资料进行鉴定,鉴定通过后,系统推送各区县确认备案,自备案之日起享受待遇。

②申办“精神障碍”病种的: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加盖红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病历原件及诊断证明等材料,于每周二至周四上午8:30~11:00(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或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申请。

③住院后申办除“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障碍”以外19种门诊慢特病(其中: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限相关介入术后)的:在指定的医院办理完出院结算手续后,向医院医保部门提出办理申请,申请的病种应为本次住院的主要诊断疾病。

不符合在住院医院直接办理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病历资料于每周周一或周二上午8:30-11:00(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东省总队医院门规鉴定中心办理。

(1)《申请鉴定表》(可从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下载打印填写)。

(2)参保人身份证明。

(3)申请病种的相关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原则上提供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化验报告等原始材料。精神障碍病种需提供明确诊断的二级及以上专科医院近两年内的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时间需超过一周);未经住院治疗的,需有近期连续就诊超过半年的二级及以上专科医院的门诊诊疗记录并同时提供该医院的诊断证明。

(三)门诊慢特病待遇标准

同住院报销标准,报销比例详见下图。

Ⅰ类病种:恶性肿瘤的治疗、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限心脏、肝、肺、肾、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精神障碍、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Ⅱ类病种: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结核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血液系统疾病(血友病、骨髓增生性疾病、骨随增生异常综合征)、慢性肾衰竭(非尿毒症期)、苯丙酮尿症、四氢生物蝶呤(BH4)缺乏症;Ⅲ类病种:糖尿病(有心、脑、肾、眼、酮症并发症之一)、高血压(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肺心病(并发右心衰竭)、冠心病(反复发作心绞痛或心肌梗塞)、脑血管病(并发后遗症)、慢性心力衰竭、风湿性疾病、间质性肺疾病、重症肌无力、癫痫、帕金森氏病及综合征、多发性硬化

起付线(1类病种无起付线,中医医院降低20%)

起付线-1万元报销88%;1万-40万元报销91%;建国前老工人在以上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40万-60万元报销90%

起付线-1万元报销93%;1万-40万元报销96%;建国前老工人在此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100%。40万-60万元报销90%

长期异地备案人员在备案地治疗

参保人临时在省内异地治疗

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60万元,与住院合并计算

在门诊使用康柏西普、雷珠单抗、阿柏西普和地塞米松玻璃体内植入剂治疗黄斑变性

审核期为2-10个工作日,认定结果由市医保中心发短信通知。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精神障碍等病种,随时申报、即时办结,次日享受待遇;其它病种随时申报、20个工作日内办结,次日享受待遇。

二、参保人因病需要去外地治疗,在哪里可以办理转诊手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经办人员能否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并指导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在服务窗口能否即时办结?能否通过电话、网络、APP 等渠道实现“不见面”备案?

答:(一)参保人到外地就医,不需要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异地就医保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一般是指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另一类是“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指的是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

(二)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就医(含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一律取消备案手续,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仍需备案。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就医(包括省内跨市、跨省)实行承诺制备案(个人承诺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

备案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可以通过各市医保官方网站、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济南医保小程序(在支付宝、微信中搜索)实现网办、掌办,也可以到区县医保大厅、街道医保工作站办理,还可以通过医保部门公布的服务电话等多渠道办理。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享受与参保地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疗费用(含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职工医保:省内报销比例与本市相同,省外报销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居民医保:(1)住院医疗费用按照省(部)三级医院的标准支付。(2)普通门诊统筹临时外出的居民医保参保人,起付线、报销比例及封顶线与本地一致,不受医院等级和数量限制。(3)门诊慢特病(含参照门慢管理病种)临时外出的居民医保参保人,门慢报销比例统一为省(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含特殊比例病种),起付线与封顶线与本地一致,但不受医院等级和数量限制。

(四)异地联网结算不成功时,可拨打电话0进行查询处理。

起付线(中医医院降低20%,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无起付线

70%;精神卫生专科医院75%

80%;精神卫生专科医院85%

异地安置人员在备案地住院

按照省部三级医院的标准支付

25万元(含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

起付线(中医医院降低20%,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无起付线)

第一次住院1000元;第二次住院500元;第三次及以上0元

第一次住院400元;第二次住院200元;第三次及以上0元

第一次住院200元;第二次住院100元;第三次及以上0元

起付线-1万元报销88%;1万-40万元报销91%;建国前老工人在以上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40万-60万元报销90%

起付线-1万元报销93%;1万-40万元报销96%;建国前老工人在此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100%。40万-60万元报销90%

长期异地备案人员在备案地住院

参保人临时在省内异地住院

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三、参保人因病在外地就医,如何办理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手工报销?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多长时间能够拿到报销款?经办人员能否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报销流程并承诺办结时效(30个工作日以内)?

答:(一)参保人异地就医可在“济南医保”的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致电医保经办机构等方式办理备案后可在异地直接联网报销。

(二)如果没有在异地联网结算,可出院后带住院发票、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费用清单到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手工报销9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参保人申请出具《参保凭证》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如携带资料齐全能否即时办结?参保人能否通过网络或APP等渠道查询和办理电子《参保凭证》?如何办理医保关系转出?

答:(一)参保人可带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凭证》,材料齐全即时办结。

(二)参保人也可网上办理:通过“济南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办事—个人业务”或微信、支付宝“济南医保”小程序办理。

(三)医保关系转出办理流程:

参保人在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保停保手续后,可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出。

1. 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并发送至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2. 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接收《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后,开具《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发送至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3. 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医疗保险转移类型变更信息表》;

4. 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参保人办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或提取手续。

5、参保人也可通过电子化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

柜台工作人员根据参保人身份证信息、参保地、银行账户信息在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转出手续。

(四)医保关系转出办理时限:省内全流程办完9个工作日,跨省15个工作日。

(五)医保关系转出办理进度查询:可现场查询或电话查询()或网上查询:通过“济南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办事—个人业务—关系转移—转移接续查询”查询。

五、参保人申请办理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转入)需要提交什么资料?经办人员能否一次性告知所需提交的全部资料,并指导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是否承诺在规定时间内(20个工作日)办结?

答:(一)参保人在新参保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可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将原参保地开具的《参保凭证》交至医保经办机构,材料齐全即时办结。

(二)参保人也可网上办理:通过微信、支付宝“济南医保”小程序或微信“济南医保”公众号办理。

(三)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办理流程:

参保人在新参保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可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1. 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接收《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后,开具《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发送至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2. 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医疗保险转移类型变更信息表》;

3. 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参保人办理转入手续

4、参保人也可通过电子化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

柜台工作人员提供参保人身份证信息、参保地、银行账户信息在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可办理转入手续。

(四)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办理时限:省内全流程办完9个工作日,跨省15个工作日。

(五)医保关系转入办理进度查询:可现场查询或电话查询()或网上查询:通过“济南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办事—个人业务—关系转移—转移接续查询”查询。

六、社保卡丢失。参保人社保卡丢失,怎么办?去哪里挂失和补办?多长时间能办好?丢失期间住院如何报销?

答:参保人丢失社保卡可办理无卡就医进行住院,出院时出示电子医保凭证可办理结算。社保卡挂失电话,补办可去社保卡发卡银行办理,即时制卡。

七、参保人如何进行不见面办理个人医保业务?

答:(一)掌上办:参保人登录微信、支付宝“济南医保”小程序可自主查询办理个人账户收支明细、缴费记录、个人基本医保信息修改、医保电子凭证信息维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断登记、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等医保业务。

(二)网上办:参保人可登录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在首页点击“网上办事——个人业务”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自行办理。

(三)电话办:我区医保咨询电话(个人业务)、(征缴业务)。参保人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由工作人员协助办理。

八、职工生育险待遇有哪些可全市通办?

答:(一)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1)申办材料:医院收费有效票据,住院、门诊费用清单,出院记录,门诊病历。承诺书一份。

(2)办结时限: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9个工作日。

(3)办理地点:各区县医保经办大厅均可办理。

(二)生育医疗费补助:

(1)申办材料:医院收费有效票据,出院记录,承诺书一份。

(2)办结时限: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9个工作日。

(3)办理地点:各区县医保经办大厅均可办理。

   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或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一年以上的参保人,可以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一)医疗专护(以下称专护),是指定点医护机构为入住本机构的参保人提供以安宁疗护为主的医疗护理服务;

(二)机构医疗护理(以下称院护),是指定点医护机构为入住本机构的参保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及相关医疗护理服务;

(三)居家医疗护理(以下称家护),是指定点医护机构为居家的参保人提供上门照护或社区日间集中照护等基本生活照料及相关医疗护理服务。 

因疾病、伤残等原因长年卧床已达或预期达6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病情基本稳定的参保人(享受工伤保险支付生活护理费待遇或享受残疾人保障、军人伤残抚恤、精神疾病防治等国家法律规定范围的护理项目和费用待遇或第三方已支付护理待遇的除外),可按下列规定申请专护、院护或家护服务。

(一)申请专护的,《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评定分数≤50分,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患终末期恶性肿瘤的(呈恶病质状态);

2.因病情需长期保留气管套管、胆道等外引流管、造瘘管、深静脉置管等管道(不包括鼻饲管及导尿管),需定期对创面进行处理的;

3.因神经系统疾病或外伤等原因导致昏迷、全身瘫痪或截瘫,且双下肢肌力或单侧上下肢肌力均为0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住院医疗护理的。

(二)申请院护及家护的,《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评定分数≤55分,且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达到专护申请标准的;

2.需长期保留鼻饲管、尿管的;

3.患骨折长期不愈合,合并其他慢性疾病的;

4.患有严重不可逆性疾病导致失能或半失能,需要长期护理的。

(一)参保人(或家属)携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最新的完整住院病历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自愿选择一家定点医护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家护服务的参保人,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济南长护险”提出申请)。

(二)定点医护机构安排医护人员上门初评。

(三)初评通过后,经办机构上门复评,复评通过后即可按规定享受长护待遇。 

专护评定结果有效期为1年,院护、家护评定结果有效期为2年。评定通过的,通过日期即为核准建床的起始日期。

六、支付范围和待遇标准

专护的支付范围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济南市护理保险服务项目》,院护的支付范围为《济南市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符合规定的费用,参保居民报销70%,参保职工报销90%。

参保人需更换定点医护机构的,需先持社保卡在原定点医护机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再持社保卡到新的长护定点机构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参保人享受长护待遇期间,需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应先持社保卡在定点医护机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再持社保卡到定点医院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一、门诊慢性病患者使用特药流程是什么?

答:门慢患者购取“特药”采用“双轨制”,患者既可选择在定点医疗机构购取药,也可凭处方、病历、《济南市基本医保特药使用申请及评估表》(以下简称《申请评估表》),到特药零售药店持社保卡购取药品。

(一)在门慢定点医院购取药

门慢患者在门慢定点医院购取“特药”要完成评估备案手续。责任医师严格把握药品适应症、限制用药范围开具处方和申请评估表,医院医保部门审核备案后,患者直接在医院按照门诊规定病种结算,医保即时报销。

(二)在特药定点零售药店购取药

特药定点零售药店实行联网即时结算。

门慢患者购取药具体流程如下:

1.首次在特药药店购药

①医院办理事项。医院特药责任医师开具处方、填写《申请评估表》并签字盖章,医院医保部门审核后盖章备案,留存《申请评估表》(并拍照上传医保经办机构),通过特药系统进行备案,备案后录入购药信息。

②特药定点药店办理事项。药店通过系统审核处方备案,结算发药,医保即时结算。

2.已备案患者在特药定点药店购药

①医院办理事项。责任医师开具处方,医院医保部门审核病历用药合理性,审核是否与备案信息一致。通过特药系统录入购药信息。

②特药定点药店办理事项。通过系统审核处方备案,结算发药,医保即时结算。

1.开具《申请评估表》和处方的责任医师须是市医保局公布的门慢定点医疗机构注册的“特药”医师库责任医师。

2.门慢患者所选择的定点零售药店须是我局规定范围内的特药定点零售药店,选定后原则上一年内不能变更。

(四)“特药”现金报销结果(异地安置参保人)

“特药”现金报销费用直接打入社保卡金融区。

二、办理了异地备案的参保人申请特药的相关流程?

答:办理了异地备案的参保人,申请特药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拨打电话、说明申请特药业务。

(二)到当地医院或药店购药。

(三)持报销材料到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医保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特药费用报销。

三、“双通道”是指什么?

答:“双通道”是指通过国谈药定点医疗机构和国谈药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一、济南市医保个账共济的政策依据?

答:济医保发〔2020〕20 号《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现就我市职工医保部分政策调整如下:

(一)职工医保参保人可用医保个人账户金支付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及其查体中心发生的健康检查费用(含产前检查费)。

(二)职工医保参保人可用医保个人账户金支付其近亲属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的费用。

(三)职工医保参保人可用医保个人账户金支付其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按规定需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济南市参保人,因工作原因长期驻外已办理异地备案,是否可以申请医保个账共济或申请被共济?

答:不可以使用。异地备案人员个人账户金定期划拨至其本人金融账户。

三、个账共济可以重复绑定吗?

答:不可以。授权人、被授权人均不得重复绑定,授权人一经办理绑定,不可以再充当被授权人的角色;被授权人被绑定后,无法被其他人再次绑定,也不可以充当授权人角色。如须修改须解绑后重新绑定。

四、个账共济的近亲属指的哪些人?

答: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要求,全面按照《关于做好省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近亲属共济使用的通知》(鲁医保中心函〔2020〕9号)执行,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可绑定的近亲属:配偶、子女、本人的父母、配偶的父母。

五、个账共济已激活,符合什么条件的近亲属可被绑定?

答:绑定的近亲属需为山东省内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正常参保人(不含已经办理了异地备案的人员)。

六、个账共济绑定成功后什么时候生效?

答:共济账户授权成功后即可使用,如不能即时使用,为省平台同步存在延迟,可以稍后再试。

七、个账共济申请成功后,个人关键信息发生变化或存在多条个人信息需要合并,该怎么操作?

答:共济账户关联人员的关键信息变更、合并时,须先解除绑定关系。修改、合并成功后再重新绑定。

八、个账共济申请成功后,可以用于健康体检吗?

答:可以,目前仅限济南市定点医疗机构的体检中心使用。

九、医保个账共济后,被授权人在医疗机构消费出现退费,钱是退到谁的账户中?

答:原渠道退回至原消费账户中。

十、个账共济申请成功后,如何查询本人和近亲属相关信息?

答:授权人与被授权人可分别登录济南医保微信小程序查询相关信息。

十一、个账共济绑定成功后,可以在外地使用吗?

答:目前仅能在省内异地使用共济账户,必须是支持省内异地个账支付平台上的定点医药机构。在省内异地的定点医药机构使用,按照省医保局不支持混合支付的要求,本次消费金额如大于本人医保账户余额,将直接调用授权人余额。

十二、个账共济绑定成功后,可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消费吗?

答:可以使用医疗电子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消费。

十三、医保个账共济哪些医药机构可以使用?

答:我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已完成系统升级,截至目前已有4000家医药机构支持使用共济账户结算就医购药费用。定点医药机构的名单可以通过济南医保官网查询。

十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一.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优先。二是坚持市场主导,

促进竞争。三是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四是坚持政策衔接,部门协同。

二.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范围是什么?

答:按照保基本、保临床的原则,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逐步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做到应采尽采。

三.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企业范围有哪些?

答:已取得集中带量采购范围内药品注册证书的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由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指定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义务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在质量标准、生产能力、供应稳定性等方面达到集中带量采购要求的,原则上均可参加。参加集中带量采购的企业应对药品质量和供应保障作出承诺。

四.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机构范围有哪些?

答: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均应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按照定点协议管理的要求参照执行。

越来越多的女职工生娃去了,对于自己能否享受生育待遇也特别重视,总会来问各位经办人自己生育保险断缴过怎么办?还能享受生育待遇吗?可以补缴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职工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具体条件是:

1、职工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

2、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条件1中的“连续缴满12个月”的意思是:在生娃或者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当月之前,包括生娃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当月在内的,连续缴满12个月。

就算生育保险一直连续缴了好几年,但在生娃之前一个月断缴了,就不符合“连续缴满12个月”,按照规定,是无法享受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待遇。

如果是因为单位原因断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就要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这种情况下,麻烦的就是经办人自己了!

那要怎么办?有补救措施吗?不要方,往下看↓

生育保险断缴可以补缴吗?

《福建省职工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第三条:(二)职工生育保险关系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且中断期间的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现行工资基数补缴的,缴费时间连续计算,中断期间产生的符合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政策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支付;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根据福建省上述文件规定,生育保险断缴的符合以下条件,是可以补缴的:

① 福建省内(不含厦门):中断时间不超过(含)3个月的,是强制要求补缴;超过3个月的,则不能补缴。

② 厦门:中断时间不超过(含)3个月的,是可以申请补缴;超过3个月的,属于单位应缴而未交的,才可由单位申请补缴。

各地市生育保险补缴比例:

福州、厦门、龙岩、莆田:0.7%;

泉州、漳州、南平、宁德、三明:0.5%

福州、泉州、漳州、南平、宁德:0.35%;

生育保险补缴后,什么时候生效?

1、福建省各地市(除厦门)

生育保险费只要是在3个月内(含3个月)补缴的(福建省除厦门外),缴费时间就可以连续计算,能享受到的生育待遇不受影响。

厦门地区是要在3个月内(含3个月)补缴到账,缴费时间才能连续计算,保费未在3个月内到账的,连续缴费月份重新计算。

判断标准:到账月-应缴月≤3个月

例如:某参保人2018年7月与8月断缴,单位在2018年10月为其补缴到账, 10月-7月(8月)≤3个月,因此,是在3个月内(含3个月)到账的,可以视为连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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