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账号社保卡注销了还可以继续缴纳社保吗能查到缴费记录吗?

1、我市目前已实行“一照一码”商事登记制度,用人单位的《社保登记证》还需办理年审验证吗?

答:我市“一照一码”商事登记制度已正式实施,用人单位可无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验证。

2、职工社会保险参停保及资料修改在什么部门办理?

答:2009年7月1日起,我市职工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全责征缴。因此,职工社会保险参停保、资料修改等相关业务已归属于地税部门业务范围,由地税部门负责处理。地税咨询电话12366-2。

3、因工作转换中断养老保险缴费,中断期间是否需要补缴养老保险?

答:中断未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如无事实劳动关系可无需补缴,中断前后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4、如何上网查询社会保险缴费?

本市户籍人员及新生儿出生前以母亲名义参保的人员,在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参保后,无需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确认;非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在网上服务平台做参保信息登记后,需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参保缴费开始年月以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时间为准。

28、如何办理参保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以及参保单位缴费记录查询打印?

答:一、参保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及参保单位缴费记录查询打印需提供以下资料:

1.参保人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书面委托材料。     2.参保单位查询本单位参保缴费记录或职工在本单位参保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书》或单位成立登记证等其中一项资料的原件,以及参保单位开具的委托证明、单位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公检法等执法机关因履行工作职责,需查询相关单位或个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应2人以上持有效执法证件,并提供本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需查询的内容)、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4.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与其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①查询委托方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应提供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委托方的授权委托书及申办人律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查询非委托方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应提供法院的调查取证令、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及申请人的律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查询非委托方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未能提供上述第②项相关材料的,应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书面申请(注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地址、电话,申请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申请公开的原因、依据和申请公开的内容与其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依据)、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及申请人的律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单位(含行政事业单位)申请查询非本单位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应提供单位出具的书面申请(注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地址、电话,申请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申请公开的原因、依据)。

二、参保人和参保单位可以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上查询打印相关社会保险缴费及个人权益记录,网址:。

三、参保人和参保单位也可在我中心设置的自助机上查询打印相关社会保险缴费及个人权益记录。自助机除了设置在社保经办机构外,在我市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即原劳动所)及部分建设银行的网点也放置有自助机。具体地址请打开以下链接查看:。

四、在网上服务平台及自助机打印的个人权益记录均有电子印章及验证码,其法律效力与在社保经办机构前台打印的相同。如有疑问可登陆输入验证码查询核对。

29、注销户籍移居境外后,原在珠海的社保关系如何处理?

答:(1)如在我市用人单位参保的,应到市地税部门将原公民身份号码变更为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外国护照号码。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同时应到市地税部门办理停保手续。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的,应按规定继续参加职工社会保险。

(2)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的,携带公安机关出具的注销户籍证明和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外国护照原件到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

(3)参保人应到原开户银行注销原社会保障(市民)卡,仍在参加医疗保险的,以港澳台居民或外国人的身份到中国银行重新申办新卡。

30、市外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否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市外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我省户籍人员),可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到市地税部门办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1)本省户籍: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最后参保地在我市且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

    (2)外省户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我市是参保人在广东省范围内的最后参保地,且在我市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

(3)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31、农村户籍的女职工满50周岁后继续在单位工作的,还需缴纳职工社保费吗?

答:农村户籍的女职工,在满55周岁前,用人单位还需继续向市地税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32、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满15年吗?

答:国家、省和市至今没有出台过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一次性缴满15年的规定。

33、为何有人在法定退休年龄能通过补缴缴满15年?

答:这种情形一般是参保人符合现有养老保险补缴或一次性缴费政策规定的条件, 办理补缴或一次性缴费后,缴费累计满15年的,而这些政策所涉及的对象是必须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人。

34、参保人什么年龄应办理延续缴费手续?

答:参保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属我市,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视同及实际缴费累计不满15年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单位已办理停保的情况下,应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延续缴费手续。具体的年龄为:

(1)男性参保人:60周岁。

(2)城镇户籍的非管理岗位女职工:50周岁。

(3)以下情形的女性参保人,均为55周岁:

③全参保时段为灵活就业的女性参保人员。

④全参保时段为女性城镇个体工商户的。

35、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还需缴纳社保费吗?

答:在单位工作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还需缴纳社保费。

36、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延续缴费人员在什么条件下可一次性缴满15 年?

答: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延续缴费人员,可以一次性缴满15年:

(1)2011年7月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

(2)本市户籍,且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且取得本市户籍累计满15年。

(3)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

(4)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并且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

因被保险人号码不一致或单位填报错误导致一人有多条缴费记录的,应申请合并缴费记录。

必要材料:深圳市补退/合并申请表(需要现场填写,以便窗口处理)。

1.因身份证号码变更需要提供:户籍地公安机关身份号码变更证明

2.如果单位申报有误,应提供:单位证明(深圳)

单位已注销的,应当提供个人陈述、户口本、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劳动关系证明。

3.以mainland China户籍投保。移居台或移民后,用新的证明重新投保。合并后,要求提供: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必须加盖注销章并注明注销时间。

4.参保时为内地户籍。移居港澳台或移民后,用新的证明重新投保。合并后,要求提供:户口注销证明(验原件)

必须注明取消时间。如果账簿能够反映注销情况、注销原因、注销时间,则不能再提供此材料。

5.如果将1992年8月以前缴纳的历史电脑号与目前参保的电脑号合并,应提供:招工表或者调动通知的历史档案资料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点击文字跳转)并点击“立即办理”;

登录账户后,选择“保险支付管理”-“支付记录合并”,根据提示输入补充信息,根据系统提示和业务办理指南上传业务材料,系统受理后将业务转入后台审核;

2.检查验收窗口是否符合要求:

(1)当场受理,签发《受理告知书》。

(2)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反馈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

(3)如果不满足申请条件,系统会反馈申请人不申请。

3.工作人员审查(5个工作日内);员工批准(5个工作日内)

4.社保部门为申请人办理企业职工个人缴费记录合并;申请人可以在线查看处理结果。

1.申请人到深圳行政服务大厅社保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引导填写申请表,并按照业务办理指引准备业务材料。经办部门当场取号,在深圳行政服务大厅社保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申请。

2.检查验收窗口是否符合要求(立即):

(1)当场受理,签发《受理告知书》。

(2)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材料不全的,当场退回,开具《业务指引告知书》。

3.工作人员审查(5个工作日内);员工审批(5个工作日内);

5.社保部门为申请人办理退费。之后,申请人可以在线查看处理结果。

法定完成时限为20个工作日;

承诺完成时限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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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类

1、用人单位如何办理单位参保登记?

答:用人单位成立三十日内,先向辖区税务机关登记后,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加盖公章),属于社团组织的另需提交成立文书,向福清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中心)窗口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参保单位变更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应如何办理?

答:参保企业更改社会保险登记信息的,携带相应的信息变更材料,填写《单位登记信息变更申请表》(加盖公章),向市社保中心窗口申请变更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

3、参保单位如何办理注销登记?

答:第一步,办理单位全部职工养老、工伤保险减员手续。

第二步,申请办理单位社保注销,并提交以下材料:a)《社会保险(养老、工伤)注销结算登记表》(加盖公章);b)《注销申请报告》(加盖公章);c)《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企业提供);d)主管部门或审批部门出具的准予注销的文件材料(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提供)。

4、参保单位如何申请开通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申报系统?养老保险业务各类表格从哪里下载?

答:填写《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开通(变更)申请表》加盖公章到市社保中心窗口申请开通,或邮寄至市社保中心申请开通。开通后请登录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记后使用具体网址为:

养老保险业务各类表格可到福清人事人才网(/)-下载专区-社保中心中下载,也可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中下载。

5、在单位就业的首次参保职工应符合什么基本条件?

答:首次在单位参保登记的职工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年满十六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内;(2)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6、单位职工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答: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1)网上参保登记: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理参保登记;(2)市社保中心窗口参保登记:单位经办人持《参保单位新增加养老、工伤保险职工申报表》(加盖公章),到市社保中心窗口办理职工参保登记。

7、单位职工如何办理离职减员手续?

答:(1)网上减员:12333网上办理减员手续;(2)市社保中心窗口减员:单位经办人持《参保单位减少养老、工伤保险职工申报表》(加盖公章),到市社保中心窗口办理职工减员手续。

8、哪些情况无法通过网上平台提交增员、减员申请,一定要前往市社保中心窗口办理?

答:增员申请无法通过网络平台提交的情形:(1)首次参保的外省户籍中女性超过40周岁或男性超过50周岁;(2)首次参保的本省农村户籍中女性超过50周岁;(3)首次办理参保的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         

减员无法通过网络平台提交的情形:(1)在职职工办理退休减员;(2)在职职工办理死亡减员;(3)单位法人代表办理减员;(4)单位全体在职人员办理减员。

9、在福清用人单位就业的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能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可以。用人单位填报《参保单位新增加养老、工伤保险职工申报表》(加盖公章),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外国人参保:a)《护照》原件;b)《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等就业证件原件;

2)港澳台居民参保:a)《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b)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材料;

3)华侨参保:中国《护照》原件。

10、参保职工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在新单位重新就业,新旧单位同属福建省范围的,如何办理新单位职工参保登记手续?

答:第一步,原用人单位办理职工减员手续(参照第7条);第二步,新单位办理职工参保登记手续(参照第6条)。

11、原参保单位已倒闭,但未按规定办理参保职工减员申报的,职工个人可否办理减员申报?

答:若用人单位因倒闭等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账户处于未使用状态的,可以由职工本人提出减员申请,经市社保中心审核后办理强制减员手续。

12、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到单位就业后应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答:第一步,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减员:(1)本人通过关注“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网上办理减员;(2)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至市社保中心窗口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减员手续;(3)单位经办人在办理职工参保登记时,持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为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减员。

第二步,用人单位办理职工参保登记手续(参照第6条)。

13、在单位参保,养老保险费中哪些由职工个人承担?

答:按规定,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按照职工工资基数的16%缴纳,职工个人按照工资基数的8%缴纳,并且职工缴纳部分直接由单位代扣代缴。

14、福清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或接续参保)的对象?

答:(1)福清市户籍人员或持有福清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2)年满16周岁以上,且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超过退休年龄后延缴费的除外)。

15、福清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或接续参保)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灵活就业人员持以下材料到市社保中心窗口办理登记手续:a)二代身份证原件;b)户口簿原件;c)居住证原件(福清以外户籍人员需提供)。现场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申报表》或《灵活就业人员接续社会保险申报表》。

参保人员办理登记手续5个工作日后,携带身份证、《申报表》及银行卡到税务部门缴费窗口办理申报缴费事项。

16、港澳台人员办理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首次参加(或接续参保)养老保险的,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港澳台人员需持以下材料到市社保中心窗口办理登记手续:a)《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b)《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现场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申报表》或《灵活就业人员接续社会保险申报表》。

参保人员办理登记手续5个工作日后,携带身份证、《申报表》及银行卡到税务部门缴费窗口办理申报缴费事项。

17、我市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由本人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自行选择,2021年月缴费基数范围是3488元-17442元,每年会按规定调整。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12%划入社会统筹基金。

18、我市城镇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的方式和时间?

答:我市城镇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可自主选择年交或者月交的方式缴纳,从每年缴费标准公布起至每年11月底前都可缴纳。(如有变化,以税务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19、福清户籍的参保职工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不符合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可否在用人单位继续缴费至满15年?

答:可以。我市户籍参保职工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经确认缴费不满15年的,若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按照国家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可以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其中在2011年6月底前参保,经过延长缴费60个月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20、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缴费年限不足15年该怎么办?

答: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根据个人情况可以选择如下处理办法:

(1)继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

A、在福清市社保中心延长缴费。我市户籍或按规定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我市的参保人员,可以在我市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其中在2011年6月底前参保,经过延长缴费60个月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B、归集到户籍地或待遇领取地继续缴费。外地户籍或按规定待遇领取地为外地的参保人员,可以将福清的缴费年限归集到户籍地或待遇领取地的企业保经办机构。

2)转入户籍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想延长缴费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将福清企业保缴费年限,转入户籍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3)申请终止企业保关系一次性支取个人账户储存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不想延长缴费,又没有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终止参保关系,并一次性支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类

21、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就业参保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不同地区企业保之间互转)?

(1)福建省范围内(除厦门)转移。福建省范围(除厦门)已实现联网,无需办理转移手续。联网前在各地有多个账户的,参保人员只需持身份证原件到现参保地申请办理账户合并。联网后在原参保地减员的情况下,在现参保地增员即可。

(2)我省厦门与福清之间转移。

A、厦门转入到福清。首先需在福清市社保中心参保缴费,然后持厦门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以及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福清市社保中心窗口申请转入。符合转入条件的,窗口给予受理。

B、福清转出到厦门。参保人员持福清市社保中心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到厦门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3)外省与福清之间转移。

A、外省转入到福清。首先,需在福清市社保中心参保缴费,然后申请转移。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申请转入;或持外省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到福清市社保中心窗口申请转入,符合转入条件的,窗口给予受理。

B、福清转出到外省。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申请转出;或持福清市社保中心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到外省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22、参保人员如何查询并打印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答:参保职工在福清市社保中心中止参保关系后,可以打印《参保缴费凭证》。(1)网上打印。通过手机关注“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进入,绑定个人邮箱注册登记后,可下载打印带有电子印章的《参保缴费凭证》;(2)本人持身份证到市社保中心窗口自助机打印或柜台人工打印;(3)委托亲属代办,代办人持本人身份证、被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市社保中心窗口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3、建立个人账户之前(1996年之前)首次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跨省参保缴费的,其1996年前缴费年限如何办理核实、转移手续?

答:参保人员持身份证原件,以及1996年以前缴费凭据(如“两个确认表”、养老手册等)或职工个人档案,至市社保中心窗口核实缴费年限、缴费基数。1996年前缴费记录核实无误后,再申请办理转移业务。

24、退役军人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答:军人退役后(2012年1月1日后退役),持原所在部队开具的《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证,至市社保中心窗口办理。市社保中心审核《转移接续信息表》数据无误,确认转移资金已到帐后,给予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5、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答:首先,申请人需在福清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并缴费。然后,持原所在部队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市社保中心窗口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6、省外户籍40、50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异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能否转入?

答:在福清市社保中心建立临时基本账户的参保人员,其异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能转入。根据国办发〔2009〕66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27、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基金如何转移?

答:在转移统筹基金(单位缴费)时,统一按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的12%的总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时,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11%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转移;2006年1月1日之后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转移。

28、跨省就业参保缴费人员在多个参保地区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答: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29、企业保与机关保之间转移,如何办理转移手续?

答:(1)企业保转出到机关保。第一步,参保人员打印企业保《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照第22条)。第二步,参保人员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机关保申请转入。

2)机关保转入到企业保。首先,申请人需在市社保中心参保缴费。然后,参保人员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以及机关保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市社保中心窗口申请转入。符合转入条件的,窗口给予受理。

30、什么时间可以申请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答: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时间为达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申请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之前。

31、企业保与城乡居民保之间转移,如何办理转移手续?

答:(1)企业保转出到城乡居民保。第一步,参保人员打印企业保《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照第22条)。第二步,参保人员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城乡居民保申请转入。

2)城乡居民保转入到企业保。首先,申请人需在市社保中心参保缴费并满足领取企业保养老金条件。然后,参保人员持身份证向市社保中心提出转入申请,现场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

32、城乡居民保转入到企业保,如何计算年限?

答: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保转入企业保的,城乡居民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企业保个人账户,城乡居民保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企业保缴费年限。

三、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类

33、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识别码是什么?

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识别码即是社会保障号码(即身份证号码)。

34、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

户的起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35、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如何计息的?

答: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息是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信息系统自动结息,进行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年终结转,并计年利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每年6月份由人社部和财政部公布并调整,记账利率考虑职工工资增长和基金平衡状况因素确定。    36、参保人员能不能以离职、回原籍参保、参加城居保等原因申请退保(注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退回个人账户)?

答:不能。根据《社会保险法》,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37、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或登记错误),如何申请变更登记?

答:参保人员登记的个人基本信息,如民族、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户口所在地、参保人联系电话、居住地地址、性别、用工性质等信息发生变更,可申请变更登记。

1)用人单位网上申请办理。用人单位通过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

2)个人网上申请办理。个人手机关注“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通过“基本信息变更”模块,按照提示操作申请变更。

3)窗口申请办理。填报《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到社保中心窗口申请变更。

38、参保人员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或登记错误),如何申请变更登记?

答:参保人员登记的个人重要信息,如居民身份证号码、姓名、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等信息发生变更,可申请变更登记。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社保中心窗口申请变更,并提交以下材料:

a)《参保人员社会保险重要信息变更申请表》(在用人单位参保的或因单位失误造成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b)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护照、中国护照(变更身份证件号码时提供);

c)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材料(所提供上述身份证件无法证明前后证件属于同一人时提供);

d)严重差错修改申请报告,说明差错原因,需申请人、单位经办人、法人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因单位申报错误,变更职工身份证号、姓名时提供)

e)职工个人档案(变更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时提供);

39、社保全国统一咨询服务热线电话是什么?

答:社保全国统一热线电话为12333。福清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的咨询电话为:0591—。

40、用人单位如何查询、下载打印单位(或参保职工)缴费明细?

答:(1)网上获取:登录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打印;(2)单位经办人携带单位介绍信(请注明单位名称、经办人、单位社保编号、打印内容和用途)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41、参保人员如何查询本人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答:1)参保人员网上查询,手机关注微信号“福建社保fjshbx)或下载安装“闽政通”APP,按照提示先注册后查询。2)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交本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查询机自助打印或业务窗口人工查询打印。(3)参保单位办理的,单位经办人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窗口打印;或登录福建人社厅12333公共服务平台查询

42、如何申请开具退休人员收入证明?

答:退休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行动不便者可由家属代办,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及退休人员身份证原件,到市社保中心窗口办理。

43、退休人员养老金银行卡/存折丢失或损坏,该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答:可先向社会保障卡的发卡银行申请办理新的社保卡,若新的社保卡中银行账号有变化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发放账号变更:a)在申请社保卡时,填写《社会保险待遇发放账号信息登记(变更)表》,授权银行代为办理账号变更;b)手机关注“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在“发放账号变更”模块,按照提示操作申请账号变更。c)由退休人员本人持社保卡原件,到市社保中心窗口办理养老金发放账号变更手续。

44、退休证丢失,要如何补办?

答:本人持身份证原件、一寸相片,到市社保中心窗口申请补办。

四、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认定、基本养老金核定计算类

45、参保人员申请办理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下同)手续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1)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2)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十五年及以上的。

46、跨省流动就业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金领取地如何确定?

答:(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7、目前对参保人员退休年龄是怎么规定的?

答:(1)男性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

2)女性参保人员:干部、管理岗位人员、农民合同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主、私营企业主年满55周岁;其他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

48、企业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是否按其退休前的岗位确定?

答:是按其退休前的岗位确定。其中,女干部退休前在工人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并进行报备的,按年满50周岁退休;女工人退休前在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并进行报备的,按年满55周岁退休。

49、城镇户口女性,最先是灵活就业登记参保缴费,后来到企业就业并参保缴费,法定退休年龄是55还是50岁?

答:原先以灵活就业形式登记参保的女性,流动到企业参保的,退休前在生产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按50周岁退休。退休前在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按55周岁退休。

50、参保职工身份证与职工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如何认定?

答:根据《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劳社[号)规定:职工出生年月的认定,实行居民(公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原则上以本人档案中《招工(干)登记表》、《军人入伍登记表》、《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表》等最先记载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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