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中共凉山州委保密机要局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凉山州保密密钥技术中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本次公开考调综合管理岗位(管理九级)工作人员1名。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审原件,收复印件;
(7)所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及有无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证明(需所在单位加盖鲜章);
(8)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的签章,并说明是否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9)根据考调岗位要求,还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州委保密机要局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达不到5:1的,经组织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考调名额。
5.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州委保密机要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自负。
本次考调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保密机要基础知识、计算机专业知识测试,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考调名额3: 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由州委保密机要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考调岗位差额1名确定考察人选。由州委保密机要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在公务员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进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按照考调名额等额进入试用,试用期3个月,以考察人岗适应度。如试用结果达不到考调要求或试用期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考调资格。
试用期满后,州委保密机要局根据岗位要求、试用情况,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局务会讨论决定拟调入人员。
州委保密机要局对拟调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影响考调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及因体检、试用、公示及以后环节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须经中共凉山州委保密机要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三)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候考时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测量。不按规定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本公告由州委保密机要局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凉山州委保密机要局: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调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将考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通知如下:
(1)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来(返)川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2)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来(返)川考生,需提供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参加首场考试前三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本土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返)川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4)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5)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需提前调出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6)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调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调资格。
(7)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照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8)笔试和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9)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调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共凉山州委保密机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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