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多久能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文件和证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对于双方当事人的民事纠纷,人民法院是可以依法判决的,人民法院的审理是需要在法定的审理期限内作出判决的。如果当事人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法院受理强制执行后多久能执行?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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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到法院最快多久开庭

  开庭时间包含在审结期限内,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  一、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二、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第二百零二条、第二百一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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