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

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在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过程中,可以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而刑事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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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武器装备罪的判刑标准

1、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处五年以下或者;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而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重要武器装备,是指部队的主要武器装备和其他在作战中急需或者必不可少的武器装备。这里的其他严重情节,是指指挥人员带头遗弃的;煽动他人遗弃的;战时遗弃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任务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等。

社会救济又称“社会救助”。国家和社会对公民中生活困难者给以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项目。世界各国都很重视社会救济工作,有的国家以保障最低生活水平为目标,有的国家以保障基本生活水平为目标。各国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生活水平不同,社会救济标准存在较大差异。


  专业基础课考试是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招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全国联考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研人是否具备继续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评价的标准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能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利于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择优选拔,确保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质量。


  专业基础课考试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在考查刑法学和民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研人运用刑法学原理和民法学原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表达的能力。考研人应能:
  1.准确地再认或再现刑法学和民法学的基本知识。
  2.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学和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及其法律规定。
  3.运用刑法学和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
  4.结合社会生活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事件,找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5.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律专业术语,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三、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单项选择题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多项选择题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简答题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论述题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案例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刑法的定义、形式和特征。
  二、刑法的目的和任务
  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四、刑法与刑法学的意义

  第二节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二、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第三节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刑法的效力范围的概念和种类
  二、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确立刑法空间效力范围的学理根据: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
  三、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的时间效力的概念;刑法的生效时间;刑法的失效时间;刑法的溯及力;我国《刑法》第12条关于刑法溯及力的规定。


  一、犯罪的定义概述
  犯罪定义的类型,不同的定义反映出不同的犯罪观。
  二、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定义及其意义。

  第二节犯罪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第一节犯罪构成概述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
  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其内容;犯罪构成与犯罪的联系和区别;犯罪构成的意义。
  二、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
  三、犯罪构成的分类
  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标准的犯罪构成和派生的犯罪构成。

  一、犯罪客体的概念
  犯罪客体的概念及其内容;犯罪客体在刑法条文中的体现;犯罪客体的意义。
  二、犯罪客体的种类
  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
  三、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犯罪对象的概念和内容;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和区别。

  第三节犯罪客观方面
  一、犯罪客观方面概述
  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犯罪客观方面的主要内容;犯罪客观方面的意义。
  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危害行为的分类;不作为构成犯罪的条件;纯正不作为犯与不纯正不作为犯。
  危害结果的概念;广义的危害结果和狭义的危害结果;危害结果在刑法中的意义。
  四、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概念;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地位;因果关系对承担刑事责任的意义。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特点:客观性、相对性、必然性、复杂性。
  不作为的因果关系。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认定:特殊情形因果关系的认定。
  刑法中因果关系的几种主要学说。
  五、犯罪的时问、地点、方法
  犯罪时间、地点、方法的法律意义。

  犯罪主体的概念和种类。
  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四分法规定,即:不满14周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为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6周岁为完全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为减轻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精神病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的确认;醉酒的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四、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
  单位犯罪的概念、要件、处罚。

  第五节犯罪主观方面
  一、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和意义;罪过;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罪过形式);犯罪主观方面与犯罪客观方面的关系。
  无罪过事件:意外事件、不可抗力
  犯罪故意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故意的种类: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异同。
  犯罪过失的概念和特征;犯罪过失的种类: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异同。
  四、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犯罪目的的概念,犯罪目的在犯罪构成中的作用;犯罪动机的慨念,犯罪动机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关系。
  五、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种类:法律上的认识错误和事实上的认识错误;法律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表现形式及评价;事实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分类及评价。

  第一节正当化事由概述
  一、正当化事由的概念
  二、正当化事由的种类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限度条件。
  特别防卫的概念;特别防卫的成立条件。
  三、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的概念;防卫过当的基本特征;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紧急避险的概念;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限制条件、限度条件、特别例外限制。
  二、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
  三、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避险过当的概念;避险过当的基本特征;避险过当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一节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的定义;犯罪停止形态的特征;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一、犯罪既遂的概念和标准
  犯罪既遂的概念;犯罪既遂的判定标准。
  二、犯罪既遂的形态
  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的定义及其特征。
  三、对既遂犯的处罚
  对既遂犯,按照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处罚。

  一、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预备的概念;犯罪预备的三个特征;犯意表示和犯罪预备的区别。
  二、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别
  三、对预备犯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一、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未遂的概念;犯罪未遂的三个特征;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别。
  二、犯罪未遂的分类
  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迷信犯、愚昧犯与不能犯未遂的区别。
  三、对未遂犯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一、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中止的概念;犯罪中止的三个特征;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区别。
  二、犯罪中止的分类
  预备阶段的中止和实行阶段的中止。
  三、对中止犯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第一节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
  二、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
  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
  三、共同犯罪的认定

  第二节共同犯罪的形式
  一、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
  任意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必要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二、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三、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
  简单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复杂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四、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一般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特殊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第三节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一、主犯及其刑事责任
  主犯的概念;主犯的种类;主犯的刑事责任。
  二、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从犯的概念;从犯的种类;从犯的刑事责任。
  三、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胁从犯的概念;胁从犯的刑事责任。
  四、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
  教唆犯的概念;教唆犯的特点及其成立条件;教唆犯的刑事责任。
  五、共同犯罪与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一节罪数形态概述
  二、罪数的判断标准

  一、实质的一罪的概念及其种类
  继续犯的概念;继续犯的特征;继续犯的意义;继续犯的处断原则。
  想象竞合犯的概念;想象竞合犯的特征;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
  结果加重犯的概念;结果加重犯的特征;结果加重犯的处断原则。
  法条竞合的概念;法条竞合犯的概念;法条竞合犯的特征;法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

  一、法定的一罪的概念及其种类
  结合犯的概念;结合犯的特征;结合犯的处断原则。
  集合犯的概念;集合犯的特征;集合犯的处断原则。

  一、处断的一罪的概念及其种类
  连续犯的概念;连续犯的特征;连续犯的意义;连续犯的处断原则。
  牵连犯的概念;牵连犯的特征;牵连犯的处断原则。
  吸收犯的概念;吸收犯的特征;吸收犯的形式;吸收犯的处断原则。

  第一节刑事责任概述
  一、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刑事责任的概念;刑事责任的特征。
  一、刑事责任的地位
  刑事责任在刑法中的地位;刑事责任在刑法理论体系中的地位。

  第二节刑事责任的根据和解决方式
  一、刑事责任的根据
  刑事责任根据的学说;刑事责任的哲学根据;刑事责任的法学根据。
  二、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
  刑事责任解决方式的学说;刑事责任解决的几种方式。

  第一节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三、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

  一、刑罚功能的概念
  二、刑罚的基本功能
  刑罚对犯罪人的功能;刑罚对被害人的功能;刑罚对社会的功能。

  一、刑罚目的的概念
  二、刑罚报应的观念
  三、预防犯罪的目的
  特殊预防的概念及其主要内容;一般预防的概念及其主要内容;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关系。


  第十章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

  第一节刑罚种类概述
  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资格刑。

  管制的概念和特征;管制的执行。
  拘役的概念和特征;拘役的执行。
  有期徒刑的概念和特征;有期徒刑的执行。
  无期徒刑的概念和特征;无期徒刑的执行。
  死刑的概念和特征;死刑的适用;死刑的限制;死刑的执行方法。

  罚金的概念;罚金的适用方式;罚金数额的确定;罚金刑的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范围与适用对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
  没收财产的概念;没收财产的适用方式;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的执行。
  驱逐出境的概念;驱逐出境的适用对象。

  第一节量刑的概念和原则
  一、量刑的概念、功能、特征
  以犯罪事实为根据的量刑原则;以法律为准绳的量刑原则。

  一、量刑情节的概念、特征、种类
  法定情节的概念;从轻处罚情节和从重处罚情节的适用;减轻处罚情节的适用;免除处罚情节的适用。
  酌定情节的概念及其作用;酌定情节的种类;酌定情节的适用。

  累犯的种类;一般累犯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特别累犯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累犯和再犯的区别。
  自首的种类:一般自首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特别自首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自首的认定:共同犯罪自首的认定;数罪自首的认定;过失犯罪自首的认定;自首与坦白的界限;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
  自首情节的处理原则。
  立功的概念和意义;立功的种类及其表现形式;立功情节的处理原则。
  数罪并罚的概念、特点、意义;数罪并罚的原则;我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原则;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原则的基本适用规则;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三种情况。
  缓刑的概念和意义;缓刑的适用条件;缓刑的考验期限;缓刑的考察;缓刑的法律后果。
  战时缓刑的概念、适用条件及其法律后果。


  第十二章刑罚执行制度

  减刑的概念和作用;减刑与改判的区别;减刑与减轻处罚的区别。
  对象条件;实质条件;限度条件。
  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

  假释的概念和作用;假释与释放的区别;假释与减刑的区别;假释与缓刑的区别;假释与监外执行的区别。
  对象条件;限制条件;实质条件。
  三、假释的考验期及其考察
  四、假释的法律后果


  第十三章刑罚消灭制度

  第一节刑罚消灭概述
  一、刑罚消灭的概念
  二、刑罚消灭的法定原因

  一、时效的概念和意义
  时效的概念;追诉时效与行刑时效;时效的意义。
  追诉期限的规定;追诉期限起算的规定;时效中断的概念及其起算方法;时效延长的概念及其起算方法。

  赦免的概念;大赦与特赦的区别。
  二、我国的特赦制度


  第十四章刑法各论概述

  第一节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和体系
  一、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
  刑法各论在我国刑法学中的地位;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
  二、刑法分则与刑法总则的关系
  刑法总则所规定的内容,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内容;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联系。
  三、刑法各论的体系
  犯罪的分类和排序。

  第二节罪状、罪名、法定刑
  一、刑法分则条文的基本结构
  罪状的概念;罪状的种类:简单罪状、叙明罪状、空白罪状、空白罪状与叙明罪状并存形式、引证罪状
  罪名的概念;选择罪名和单一罪名。
  法定刑的概念;法定刑的种类: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和相对确定的法定刑;相对确定的法定刑在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的具体规定方式;宣告刑的概念及其与法定刑的关系。


  第十五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第一节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六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节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劫持航空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七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伪造货币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洗钱罪,集资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偷税罪,抗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杈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八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一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虐待罪,遗弃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九章侵犯财产罪

  第一节侵犯财产罪概述
  侵犯财产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二十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妨害公务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招摇撞骗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伪证罪,窝藏、包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脱逃罪,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传播性病罪,嫖宿幼女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二十一章危害国防利益罪


  危害国防利益罪概述
  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二十二章贪污贿赂罪

  第一节贪污贿赂罪概述
  贪污贿赂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渎职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食品监管渎职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二十四章军人违反职责罪


  军人违反职责罪概述
  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战时违抗命令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战时自伤罪,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虐待部署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一、民法的起源和发展
  二、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二、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第三节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八、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三节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民事权利的概念;民事权利的本质;民事权利的分类;民事权利的保护。
  民事义务的概念;民事义务的分类。
  民事责任的概念;民事责任的特征;民事责任的分类。

  一、物的概念和特征

  第五节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三、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三、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宣告

  一、监护的概念和作用

  第五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宣告失踪的概念;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宣告失踪的后果;宣告失踪判决的撤销。
  宣告死亡的概念;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宣告死亡的后果;宣告死亡判决的撤销。

  第六节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三、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一、个人合伙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三、个人合伙的责任承担

  一、法人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第二节法人的民事能力
  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第三节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
  法人成立的原则;法人成立的条件。

  第一节非法人组织概述
  一、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二、非法人组织的类型
  三、非法人组织的责任承担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二、合伙企业的类型
  三、合伙企业的设立
  四、合伙企业的内部与外部关系
  五、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


  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第二节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单方行为和双方行为
  二、单务行为和双务行为
  三、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
  四、诺成性行为和实践性行为
  五、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六、主行为和从行为
  七、有因行为和无因行为
  八、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

  一、意思表示的概念和特征
  二、意思表示的形式

  第四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有效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第五节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附加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加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条件的法律特点及其分类。
  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期限的法律特点及其分类。

  第六节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特点;无效民事行为的认定。
  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类型;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
  三、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第七节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一、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概念
  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类型
  三、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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