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否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下列选项中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有()。

本题考核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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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用期有多长时间?试用期是如何转正的呢?试用期过后是自动转正吗?或许大部分人对这些问题都还是很不了解,那么,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针对这问题整理以下相关内容,提供参考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试用期过后是自动转正吗

  试用期的长短一般是在劳动中有约定,如果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没有通知劳动者离职,应当视为劳动者符合试用期的规定,以及通过试用期的考核,自动转正。试用期满不给转正,用人单位是违法的。

  二、试用期三个月合法吗?

  试用期三个月合法。

  《》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无试用期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吗?

  劳动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不影响劳动。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我国的劳动法律规定双方认可,且对双方平等有力的劳动合同我国的相关劳动部门都予以认可。而无试用期是属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互相约定行为,具体的情况可由双方进行制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综上所述,试用期过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出辞退的,仍然继续用工的,那么算为默认转正。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试用期过后是自动转正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为你提供帮助,如果您还要其他疑问,请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下列事项中,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A劳动纪律B补充保险C劳动报酬D违反劳动合同责任

下列事项中,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③劳动合同期限。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⑥劳动报酬。⑦社会保险。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法》规定的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不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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