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哪交里办理

摘要:每年9月至年底是城乡居民医保的集中缴费期,2021年度参保集中缴费工作已于2020年12月31日结束。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有部分城乡居民错过集中缴费期,没有参保缴费,影响医保待遇。

陕西省社保处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特殊人群缴费政策解读

  每年9月至年底是城乡居民医保的集中缴费期,2021年度参保集中缴费工作已于2020年12月31日结束。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有部分城乡居民错过集中缴费期,没有参保缴费,影响医保待遇。为此,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于今年1月发出通知,决定重新开通缴费通道。缴费时间从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目前缴费通道已关闭。但特殊人群可以根据政策继续缴费。

  问:2021年度参保集中缴费工作已经结束,但特殊人群可以根据政策继续缴费,那对特殊人群是如何定义的?

  答: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特殊人群的参保缴费工作,省税务局联合省医保局出台了《》(),对特殊人群参保缴费进行了明确。特殊人群主要指以下几类:

  (一)贫困人口。在2020年8月31日前由相关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贫困人口,尚未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

  (二)职工医保断保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因故发生中断且退出停保后,需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

  (三)错缴异地人员。非因本人原因出现错缴异地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人员。

  (四)新生儿。2020年年底出生,且出生日期距2021年3月31日在90天内新生儿。

  (五)其他特殊人员。2021年1月1日起年度内退役士兵、应届外省毕业回陕大学生、刑满释放人员、失联人员等其他特殊人群。

  问:特殊人群的缴费标准和待遇享受有变化吗?

  答:按照《》()及“政策解读”规定的范围、时间和缴费标准执行。

  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含持居住证在我省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83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50元(中央440元,省、市(区)110元,省、市(区)财政补助配套分担比例为5:5),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80元。

  (一)退役士兵、应届回陕大学生、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按照缴费时间区分缴费标准。2021年6月30日前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2021年7月1日后参保,个人缴纳标准为830元。

  举例:A某为2021年河南省应届毕业大学生,2021年6月份回陕参加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果6月20日缴费,缴费标准为280元,7月30日缴费,则需要缴纳830元。

  举例:B某为2021年9月份刑满释放人员,参加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缴费标准为830元。

  (二)202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参保缴费时间最长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必须在出生后90天内),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登记的新生儿,待遇享受期自出生之日计算。

  (三)非因本人原因出现错缴异地的参保人员,由原缴费地负责办理退费,拟参保地重新缴费的方式办理,待遇享受期从首次缴费时间算起。

  错缴异地的退费申请,可由缴费人向原缴费地税务部门提出申请,拟缴费地税务部门与原缴费地税务部门传递退费资料,经原缴费地医保部门终审通过后,原缴费地医保部门完成退费工作。

  举例:赵先生2020年10月份缴费参保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2021年生病出院报销时,系统显示赵先生2021年的参保地是咸阳市,而赵先生已于2019年将户籍迁到了西安市,2020年在西安市重新做了参保登记,本意是参加西安市居民医保。出现这种非本人原因出现的错缴异地的情况,原缴费地咸阳市负责退费,拟参保地西安市重新缴费,赵先生首次缴费时间按照2020年10月份起算。

  (四)不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特殊人群,按规定缴费后,待遇享受期自缴费之日的次月起。

  举例:李某为2021年的退役士兵,2021年8月份回陕参加陕西省居民医保,按规定,待遇享受期应从9月份算起。

  问:如何办理特殊人群的缴费呢?具体流程是什么?

  答:一是特殊人群2021年缴费时,符合条件的需参保人员应先到居住证地或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做身份认定和参保登记,医保经办机构传递给税务部门进行办理后续业务。

  二是税务部门根据医保部门传递的人员身份完成身份认定、信息确认和维护。

  三是登记信息核实无误后,缴费人可通过税务部门合作的各商业银行提供的各类缴费渠道和银联云闪付等方式、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各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

  问:公众很关心新生儿的医保政策,能否再明确一下?

  答:新生儿主要分两种情况:

  一是202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须在本人户籍地或居住地医保部门或社区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医保部门会及时将参保信息传递税务部门,确保2020年度新生儿下一年度参保缴费不受影响;为确保集中缴费期出生的新生儿能够正常进行下一年度参保缴费,参保缴费时间最长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必须在出生后90天内);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登记的新生儿,待遇享受期自出生之日计算。

  二是2021年1月1日起当年出生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须在本人户籍地或居住地医保部门或社区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参保登记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当年不缴费,次年以自然人身份参保缴费。

  举例一:2021年3月1日出生的新生儿,须在出生90天内即5月29日前完成参保登记,当年不缴费,待遇享受期可从2021年3月1日算起,至2021年12月31日。假如2021年6月1日完成参保登记,不缴费,但待遇享受期只能从2021年7月1日起,不能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举例二:2020年10月1日出生的新生儿,参保地2020年政策规定须在出生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那么该新生儿须在2020年12月29日前完成当年参保登记,同时也要完成2021年度参保缴费。

  问:城乡居民医保有哪些缴费渠道?税务部门如何优化服务?

  答:为了给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缴费服务,税务部门与陕西信合(秦农银行)、中国银联、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中国邮政储蓄等共8家金融机构合作,包括合作商业银行网点的柜面、自助柜机具、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云闪付APP等,支持线上线下缴费渠道,在全省范围内为缴费人提供多元化缴费渠道,实现了“网上、掌上、柜面、自助”等多种线上线下缴费渠道的全覆盖,实现了“全天候”“全地域”办理缴费业务。我们也在积极拓宽渠道,目前正在通过与银联合作,实现支付宝支付等渠道。

  同时为给集中征收城乡居民社保费的学校、街道、社区、村委会等组织机构提供方便快捷的社保费申报、缴纳等渠道,省税务局统一部署应用了社保费代收客户端。各地税务部门明确集中代办缴费业务的机构,可以使用社保费代收客户端,代办分配的参保人员的缴费业务。

  通过引导缴费人通过“非接触式”方式办理相关业务,逐步形成“线上为主,线下兜底”的多元化服务格局。

  我省在线下办税缴费服务场所设置了人工现金收付通道,提供收取现金、找零服务,同时合作的各商业银行柜面也同步设置了人工现金收付通道,充分考虑不适用智能设备缴费人的需求,满足缴费人以现金方式缴费的需求。

【导语】:清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人社所进行办理,参保时间为每年09月1日至10月31日。

  清远城乡居民医保在哪里参保?

  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人社所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清远城乡居民医保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乡户籍居民;

  2.非本市行政区域户籍的城乡居民(含在华境内有外国护照的人员);

  3.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1.正在服兵役的人员以及正在服刑期间的人员不列入参保范围

  2.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能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城乡居保与新农保、城居保的关系是什么?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09年和2011年先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4年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出台了《清远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清远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并在对话框回复【医保缴费】,即可获取清远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网上缴费入口、查询入口等;

青岛市首次将一般门诊费用纳入城镇医疗保险,我们需要了解的就是老年人和严重残疾人士是第一个享受这一政策的被保险人。

根据以往的医疗保险政策,许多居民患有常见的门诊疾病,如感冒、发烧等。他们没有住院治疗,不能享受医疗补偿。为此,青岛市将首先在指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加部分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药品费用的医疗保险报销。为此,青岛市制定了《医疗保险社区普通门诊用药专项目录》。现有西药229种,中成药79种,药品300多种。

按照规定,青岛市医疗保险部门将按照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设立老年人和重度残疾患者门诊统筹基金,实行一般性门诊定点定额合同管理。耳鼻喉科医疗费,由社区指定单位调整使用。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在本人社区医保定点单位使用社区用药目录内的药品费用,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由门诊统筹金支付3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结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那么如何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呢?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什么区别?要了解更多关于如何处理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的信息,请参阅下面的介绍。

<P>1、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农村户籍购买,居民医疗保险是非农业户籍购买。 <P>2、新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允许农民在乡镇卫生院以较低的起跑线和较少的城市医院获得更多的补偿。居民医疗保险的起算线略高于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补偿率略高,在大医院缴费较多。

3、新农合可报销的医药目录比城镇医保少,新农合在乡镇医院报销比例高,在市级医院平均报销比例比城镇医保低百分之一二十,最高封顶也比城镇医保少。

各地的办理办法均有所差异,以下为某地办理办法,供参考:

具体包括了4个事项,而且还需要申办人提供资料齐全的,予以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并告知申办人应补足何种资料。具体如下: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簿》、《身份证》。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簿》、《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④低保对象:《户口簿》、《身份证》、《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①居住在惠城区的桥西、桥东、江南、江北、龙丰和河南岸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惠城区社保局关系股办理;

②居住在县城和惠阳区的淡水街道办事处、大亚湾区的澳头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办理;

③居住在其他县乡、镇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办理。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以上是小编关于如何管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知识。

公民的生活需要安全保障,如果不是,他们生病时会花很多钱。为了防止将来,很多人都会去买健康保险,但对购买健康保险的对象有相关规定,不是每个人都能买的。那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象的规定是什么?更多相关知识,请阅读内容。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象有哪些规定?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事业单位职工子女综合医疗制度的城镇户籍居民,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城市居民。

(1)在每个保险年度的首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居民(以下简称“老年居民”);

(2)劳动年龄段(18周岁以上,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的城镇非从业人员(以下简称“非从业居民”);

(3)在每个保险年度的参保缴费期内,仍在学校就读的幼儿园和大专段(不含大专)以下学生;以及在每个保险年度的首日,仍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居民(以下简称“未成年居民”);

(4)在每个保险年度的参保缴费期内,持有《常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城镇低保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部分残疾人员,包括视力残疾中的一级盲、二级盲,智力、肢体、精神残疾中的一级、二级(以下简称“特困居民”);

(5)具有劳动能力的参保居民实现就业后,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统筹医疗待遇的人员,;不重复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单位社保补缴是补缴什么资料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需要携带《就业登记花名册》,补缴起、止月份本人发放工资的会计凭证等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审核,补缴审核通过的,单位或个人持补缴申请表到参保统筹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补缴。

因各种原因单位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须办理单位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手续的,应到单位、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申办单位和个人补缴社保须带好以下申请材料:

1、《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已办招(录)用备案手续的无需携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如补缴1997年底前的社会保险费,还需携带补缴年度该人员工资发放的凭证复印件;

2、经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法院调解或裁决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只需携带《仲裁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限期整改指令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裁决书等;

3、农村合同制人员,还需携带该人员的《劳动手册》复印件。

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从2015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起始会议上得知,从现在起至12月25日,焦作市城镇户籍居民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18岁以下各类全日制学生和其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0元。参保居民自2015年1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逾期不办理的,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据了解,被保险对象分为三类:焦作市城镇户籍居民,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中小学(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学生。尼加尔学校、幼儿园、学院和大学)。下同)、儿童及其他城镇非就业居民;本市已转为城镇户籍的被征地农民和城镇、县、市在校的农村户籍学生;未取得城镇户籍的流动人口。曾在焦作市注册,长期居住在城镇。

缴费标准:18周岁以下每人每年40元

与往年政策最大的不同,就是我市对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进行了统一调整。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和其他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0元。

据了解,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和其他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60元,个人缴纳40元,各级财政补助320元;18周岁及以上城镇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60元,个人缴纳140元,各级财政补助320元。其中,低收入家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60元,各级财政补助400元。

此外,持有焦作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家庭成员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员(一、二级),其居民医保费按前款相应标准由财政全额负担。

享受待遇:一个年度内大额医保上不封顶

“2015年参保居民享受门诊和住院报销待遇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参保(含中断续费)居民有90天等待期(新生儿除外),90天之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方可享受报销待遇。

按规定比例报销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根据规定,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费用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学校参保学生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一个缴费年度内发生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按55%比例报销,累计报销额度为300元。

按规定比例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医保基金和参保居民个人按比例负担。

按规定比例报销门诊治疗规定病种疾病(居民门诊重症慢性病)医疗费用。凡符合门诊规定病种疾病的,在门诊治疗规定病种疾病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70%的比例报销。

按规定比例报销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用,在结算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的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缴费限额的报销比例不低于80%。自2014年1月1日起,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年度报销限额不设上限。

为城市居民开办医疗保险学校的过程是什么?下面是相关内容的小安排,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要了解更多有关为城市居民开办医疗保险学校的过程,请参阅下面的介绍。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校的办学过程

<P>1、信息查询。本校参保学生及其他参保人员信息通过网上服务系统查询。如果信息不正确,应进行识别,但不应修改。在增加或减少被保险学生人数时,应使用原始错误信息来增加或减少被保险学生人数。

2、批量减员。学校应先进行减员,将因毕业、转学等各种原因减少人员进行减少;继续在校参保缴费的学生不需要做减员,减员完成后再进行增员。

3、批量增员。学校增员时,应按学生缴费学年进行分类,即按不同缴费年限分为不同的上报文件。注意:学校应收取学生度至毕业之年的医保费用。

4、信息批量修改。学校增减人员结束后,应仔细核对缴费人员参保信息,姓名、性别、人员类别、备注等信息错误的,在基本信息修改模块上传信息批量维护文件进行修改;身份证号码、个人编号错误的,在其他信息修改模块上传信息批量维护文件进行修改。注意:这两类情况使用不同的程序窗口进行修改。

1、学生参保集中办理时间为9月1日-9月30日。

2、学生保险信息批量修改、提前就业、医疗保险人员减员时间为每月1-10天。学校应当提前领取学生医疗保险卡、发给学生就业证等材料,并到社会保障机构办理手续。

在许多情况下,最低保险是对我国无法继续赚钱的人的一种帮助,因此,切断医疗保险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那么,城市居民的医疗保险如何弥补呢?接下来安排了相关的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保险一般是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出资设立。被保险人患病时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二、城镇居民医保怎么补交

如果您在市医保办理的医疗保险,您需要把去年的补交上,并交纳相应的滞纳金,同时把今年您要交的医保费用一并交上就可以了。若您有不清楚的,建议你去相关部门去咨询。

三、购买医疗保险需要哪些条件

商业保险只需要有身份证即可,全国任何地方都可以买。社保医疗险想以个人身份购买的话就只能在你的户籍地社保部门办理,除身份证外还要看户口本。

综上所述,许多人对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卡的使用还不清楚。具体说明如下:一是普通门诊刷卡,可由指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保险卡当场报销;二是住院刷卡,必须在出院时出院。被啃过的医疗机构进入医院。注明医疗保险卡和个人身份证(户籍簿),出院时按保单比例当场报销。

我们都知道在按时缴纳了医疗保险后,就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在生病去往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后,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多少呢?本文分别为您讲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以及农村医保各能报销多少?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以及农村医保各能报销多少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一、职工医保报销多少?

注:1、每年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之后当年的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为650元;三种特殊病精神病患者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退休人员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支付比例的60%;每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2、报销金额封顶17万,其中基本医疗7万,大额互助10万。

二、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多少?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是老年人、学生儿童、无业居民三类人员;

起付线650元,一年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2000元;

老年人、无业居民超过起付线部分报销60%,最高报销15万;

学生儿童超过起付线部分报销70%,最高报销17万;

老年人、无业居民住院起付线第一次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650元;学生儿童住院起付线第一次及以后均为650元。

三、农村医保报销多少?

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2元/天,市级及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最高15元/天);

2、药品费(药品使用范围执行省规定的药物目录);

3、检查费(检查、化验等,限额600元);

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结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5、手术费(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6、输血费(手术或抢救,每次住院最高限额500元);

7、材料费(每次住院最高限额2000元);

8、各种肿瘤患者的放、化疗及肾功能衰竭需要透析的门诊费用,视同住院费用进行补偿。

剔除不可报销费用后,可报费用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级别的不同相应打折:本市乡镇卫生院100%,本市市级医院90%,市外80%,无转诊证明60%。折后费用实行分段按比例结算:4000元以内报销45%;元报销55%;元报销65%;元报销75%;20000元以上报销80%。每人每年最高补偿金额不超过3万元。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能否参加职工医保或新农合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小编了解到,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和缴费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省级统筹,全省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业务、统一信息管理。

一、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本市非农业户籍的未成年居民;

(二)本市非农业户籍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居民;

(三)本市辖区在校(园)在册的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大学生、中专生、技校生、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含非本市户籍人员)。

(四)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含非本市户籍人员)。

(五)我市户籍的新生儿。

(六)非我市户籍新生儿,新生儿出生之月,其父母一方参加我市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参保时提供父母一方医保缴费清单)。

(七)非我市户籍新生儿,新生儿出生之月,其父母一方参加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医保待遇且居住在我市的(参保时提供父母一方医保缴费清单和居住本市证明,如房产证、暂住证、工作单位证明)。

二、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能否参加职工医保或新农合?

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均属于国家建立的的医疗保险,按相关规定只能参加其中一种医疗保险,重复参保人员只能享受一种医疗保险待遇,并且城镇居民医保重复参保人员不退还个人缴费金额。

三、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一)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00元。(含60岁以上老人)

(二)未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50元。

(三)城镇非重度残疾人缴纳个人缴费标准的50%,市财政补助个人缴费标准的50%。

(四)低保对象、城镇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其个人不缴费,但必须在年度征缴期内到所属辖区办理参保登记,未在年度征缴期内办理参保登记的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五)新生儿:在年度征缴期内出生的必须一次性缴纳出生年度及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未在年度征缴期内出生,缴纳出生年度居民医保费,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四、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及享受待遇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城镇居民医保按规定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缴费制度,今年8月至12月为参保登记缴费时间,逾期不办理;集中缴费时间定为8月15日至11月15日。11月16日至12月31日是整理录入时间,居民应在集中缴费时间登记、缴费。新生儿实行全年参保登记缴费。参保后不办理退保手续。不足额缴费人员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提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均属于国家建立的的医疗保险,按相关规定只能参加其中一种医疗保险,重复参保人员只能享受一种医疗保险待遇,并且城镇居民医保重复参保人员不退还个人缴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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