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一巴掌报警怎么处理两巴掌过多长时间会报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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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我无故被人打成轻微伤 请问打人者是什么罪

首先,轻微伤的程度还没有达到刑事立案的要求,因此你要求派出所立案可能比较麻烦。
调解和治安处罚虽然也是解决方法之一,不过从你情况来看,如果在机关或者派出所没有关系,也许这个方法也行不通。
所以,我的建议是告诉他如果不能调解的话您就要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人身伤害赔偿。如果他愿意调解当然最好,如果他不能接受的话也有必要使自己受到精神和物质双重损害。

问题二:无故打人者犯什么罪,2016年(农业久月十五)我16岁的儿子在财神镇上被谭帅等5人无故殴打,一晚上

是否犯罪,要看被打的伤势情况。如果构成轻伤的话,那就是涉嫌故意伤害罪了。如果是轻微伤的话,可能也就是行政拘留、罚款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问题三:如果一个人无缘无故被打,打人者逃逸,动手那人是否构成犯罪?或者应负哪些责任?

看被打之人伤害程度,无伤、对方则无责,轻微伤,可民事要求赔偿,轻伤,己构成刑事犯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前提是得报警,也可民事起诉赔偿,重伤,刑事必究,逃逸也会被通缉,有伤要有伤害鉴定确定逃逸者应负什么责任。

问题四:无故殴打他人,犯什么罪?如何起诉实施殴打者?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你家人被人殴打、鉴定为轻伤,如果当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就可以按公诉程序,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如果是自诉,由于轻伤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受害人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顶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问题五:被人指使,见到别人就打,拳打脚踢,把人打成轻伤,打人者犯了什么罪

如果有人指使当事人殴打别人,现在行为人将别人打成轻伤,行为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追究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
教唆或者指使的人,构成同案共犯,应追究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
公安机关完全可以对二人采取强制措施。

问题六:无故殴打他人犯什么罪

无故殴打他人,如果造成轻伤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题七:老人无缘无故被打成重伤,打人者可被判什么罪

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上7以下有期徒刑

问题八:无缘无故被人打,打人者应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10分

如果打人者没有缘由的伤害别人,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或是故意伤害罪,都是由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

问题九:无故打人犯罪吗

轻微伤可够成治安案件,派出所立案后可以对其作出罚款或行政拘留的处罚。

问题十:打人一巴掌算犯罪吗

区分犯罪与否主要郸一点:你的一巴掌对他造成了什么样的伤害。
我国刑法规定,对人体伤害经鉴定在轻伤以上程度的构成犯罪(包括轻伤);轻微伤不构成犯罪。
一巴掌有可能造成的伤害就是耳膜穿孔。再看:
8条 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11条2款 外伤性鼓膜穿孔
构成轻伤。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是我想一般人不会一巴掌就会那么大的劲。
实际点讲,如果对方非要走法律途径,你就多少给他一点钱补偿一下点钱算了。
别让这件事闹起来,因为一闹起来你花的钱绝对不仅仅是这点钱。

  自己错过登机时间竟殴打工作人员

  1日上午,武汉某大学博士张丹一家三口抵达机场,距办理值机手续截止时间已过去15分钟,无法登机。张丹情绪失控,居然3次掌掴柜台工作人员。视频显示,1日10时25分许,一名工作人员坐在柜台内,一名身穿红裙子的女子走进柜台,与工作人员相距不到1米,对话时频频摊开手,神情似乎有些不耐烦。不一会儿,一名拖着行李箱的中年男子领着一个5、6岁的小男孩也来到柜台前。

  画面中,两人一番交涉后,10时26分12秒,工作人员拿起手机正准备打电话,令人吃惊的一幕发生了:红裙女子突然走上前,对着毫无防备的工作人员脸部连打三下。

  工作人员愣了一下,双手抱住脸坐在椅子上,双肩抖动,抽泣起来。此时,柜台外的中年男子连忙上前将女子拉住,柜台外的其他工作人员闻讯赶来,将两方隔开。

  红裙女子的这三掌不仅打懵了工作人员,柜台外的那名男童也愣住了,在一旁露出惊恐状。

  工作人员迅速报警,机场民警赶到,将涉事人员带到派出所调查。

  出警民警吴泽轶告诉长江日报记者,被打的是天河机场国际航站楼的地面服务人员雯雯(化名)。打人的是武汉一所大学的在读博士生张丹。

  据悉,张丹今年36岁,近期要去德国参加一个学术会议,计划带着老公、儿子一同前往,会议结束后再自行安排行程。

  事发当日,一家三口准备乘坐AF139次航班由武汉飞往巴黎,再由巴黎转机飞往德国。9时49分,他们才抵达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国际航站楼值机柜台。

  办理值机手续时,工作人员雯雯告知其所乘坐航班已于9时35分截止办理值机手续,建议其改签或退票,并主动帮其联系航空公司协调。张丹自称要出国参加重要会议,执意要乘坐该航班。

  吴泽轶说,张丹情绪越来越激动,提出要投诉雯雯,并询问雯雯工牌号。雯雯称要请示领导,正举起手机准备请示时,就发生了视频监控中的一幕。

  吴泽轶告诉长江日报记者,调查过程中,张丹一直称雯雯“态度不好,不作为”,并未提及雯雯有什么过激行为或侮辱言语。

  张丹说,之所以迟到,是因为早上一起来,发现儿子发烧,丈夫给儿子洗了一个澡,待烧稍退,才从家里出发前往机场。可偏偏不巧的是,路上遇到堵车,赶到机场时,错过了登机时间。

  经调查取证,张丹已构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机场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吴泽轶说,将张丹送往看守所的路上,近1小时时间里,张丹一路痛哭,连称后悔:“真的是一时冲动,现在回想起来,真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做出了那样的行为!”

  事发当天正是“六一”儿童节,为了不给张丹的儿子造成心理上的不良影响,在去看守所的路上,吴警官特许张丹给儿子打一个电话。电话中,张丹哽咽着向儿子说了谎:“妈妈要去开会,过几天就回。”

  目前,打人者已被法航列入黑名单,在全球范围内,她将无法再坐法航航班。天河机场地服也在申请将其列入中国民航黑名单,一旦申请获批,她将无法乘坐国内任何一家航空公司的航班。

  昨天,漳州的朋友圈突然传出一段校园暴力事件的视频,视频中,某中学初三年级教室,5名女生闯进教室,对一名女生一顿暴打,甩巴掌、踹肚子还不解恨,还用铁棍、畚斗、椅子等工具,狠狠地砸在被打女生身上。这过程中,教室里外都围满了学生,无人劝架,甚至有人在起哄。海都记者获知信息后报警。由于视频中对话均是芗城南靖一带口音的闽南语,芗城警方迅速排查,并汇报上级,最终确定,事发南靖草坂中学。

  正在看书被暴打近两分钟无人救

  记者从视频中看到,事件发生地点是一间教室,从背后的黑板报看出,是初三年级。一位女生正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看书,突然,闯进5名女生,二话不说,轮番往她脸上扇耳光。被打女生摔倒在地,5名女生继续用脚往她身上踹,不解恨,其中一名女生拿出一根黑色棍子,往她身上打,这时,旁边一名男生起哄,大喊道:“要用椅子砸才威风!”

  这5名女生似乎受到启发,抄起一把椅子和一个畚斗,继续往被打女生身上打。

  教室里、教室外的窗户前都围满了学生。在视频持续的1分钟50秒里,没有人上前劝架,被打女生也没有反抗。

  视频中的对话,全是闽南语,口音类似芗城、南靖一带。

  记者看到这一段视频后,迅速报警。昨天中午,经漳州市公安局确定,事发地是南靖县靖城镇草坂中学。


  打人女生做完笔录依旧嘻哈打闹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草坂中学。南靖警方已在学校进行调查。打人的5名女生、被打的女生及其家长、当时围观的学生,均在接受调查。

  5名打人女生做完笔录,坐在楼梯口,依然嘻哈打闹。“要不是你们年龄小,你们已经触犯法律了!”现场,一办案民警教育她们,她们似乎不为所动。民警称,这几个女孩子不以为然,甚至记不起她们什么时候打过人。见到记者,她们躲远,不愿交流。

  另一边,被打女生小燕(化名)、小燕父亲王先生及两名打人女生家长就这一事,与海都记者详细对话。

  被打女生小燕:“是上个月12日,下午第二节课下课,我在做作业,她们闯进来,指责我说她们的坏话,我说没有,她们就开始打我。”“我想逃当时无处可逃”,“不敢说出去,想着过几天就放假了,以后就不用再见到她们了,忍一下就过去了,说了等下又打我。”

  据小燕父亲王先生介绍,他的女儿已不是第一次被打,“年初,孩子回来,脸上有巴掌印。我问了好久她才说是被同学打的,我要带她去学校找老师,她一开始死活不去。后面找到老师,老师批评教育了下那个女孩子,说以后不会了,我也就没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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