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预缴累计月份如何确定?

  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日常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计算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上述公式中,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执行。

  采用累计预扣法的考虑

  累计预扣法主要是通过各月累计收入减去对应扣除,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累计应缴税额,再减去已缴税额,确定本期应缴税额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一方面对于大部分只有一处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纳税年度终了时预扣预缴的税款基本上等于年度应纳税款,因此无须再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汇算清缴;另一方面,对需要补退税的纳税人,预扣预缴的税款与年度应纳税款差额相对较小,不会占用纳税人过多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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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居民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时,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是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什么后的余额()。

D、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下列关于累计预扣法错误的是()。

A、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B、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C、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为负值的,应办理退税

D、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A、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B、工资薪金预扣预缴时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三
C、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并减除速算扣除数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后,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D、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此题为多项选择题。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居民个人在单位工作,取得的工资所得,应按月由单位根据该个人累计工资、薪金所得收入,减除累计可扣除费用计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并进行预扣预缴税额。()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一速算扣除数)一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自2020年7月1日,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可以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下列关于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中,表述正确的是()。

A、本月计算工资、薪金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为负值时,可办理退税

B、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在预扣预缴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C、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时,收入额为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

D、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时,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可合并多月为一次

自()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有新规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刘革 通讯员 黎牧)记者从岳阳市税务局获悉,时至年末,个人所得税申报成为关注热点。目前,2021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开始确认,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也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新方法的出台,引起了广泛关注。

国家税务总局12月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享受这个政策需要同时满足3个条件:一是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二是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三是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举个例子,员工小李2020年至2021年都是A单位员工。A单位2020年1-12月每月均为小李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假设小李2020年工薪收入合计50000元。则小李2021年可适用本公告。

这个政策减轻了部分工作稳定且年收入低于6万元群体的办税负担。还是拿小李举例子,2021年,A单位1月给其发放10000元工资,2-12月每月发放4000元工资。在不考虑“三险一金”等各项扣除情况下,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小李1月需预缴个税()×3%=150元,其他月份无需预缴个税;全年算账,因其年收入不足6万元,故通过汇算清缴可退税150元。

采用新预扣预缴方法后,小李自1月份起即可直接扣除全年累计减除费用6万元而无需预缴税款,年度终了也就不用办理汇算清缴。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对该部分工作稳定且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群体,在享受原税改红利基础上,对其税款预扣预缴方法进行优化,进一步减轻其办税负担。

预计年收入将超过6万元怎么办?

如果涨工资了,预计年收入将超过6万元,也有对应的处理方法。继续以小李举例,2021年,A单位每月给他发放工资8000元、个人按国家标准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在不考虑其他扣除情况下,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小李每月需预缴个税30元。采用新预扣预缴方法后,1-7月份,小李因其累计收入(8000×7个月=56000元)不足6万元而无需缴税;从8月份起,小李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每月需要预扣预缴的税款计算如下: 

需要说明的是,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如扣缴义务人预计本年度发放给其的收入将超过6万元,纳税人需要纳税记录或者本人有多处所得合并后全年收入预计超过6万元等原因,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可在当年1月份税款扣缴申报前经双方确认后,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计算并预缴个人所得税。

假设A单位预计2021年为小李全年发放工资96000元,可在2021年1月工资发放前和小李确认后,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每月扣缴申报30元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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