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股权转让的价格-股权转让价值的确定格的确定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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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8
30036 人看过公司在实际中分为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的类型股权转让价格不一。虽然新公司法填补了原立法上的漏洞与空白,但股权转让价格如何确定,仍然缺乏具体的标准。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价格怎么确定呢?华律公司法律师为你讲解。一、此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与程序却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转让股权的价格。那么股权转让中,什么样的价格最能体现公平呢?实务中,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1、以公司设立时的股权价格作为股权转让价格;2、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股权转让价格;3、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二、以上几种方法均有其可取的方面,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现分述如下:(一)将出资额作为股权价格的计价依据此方法简单明了,便于计算和操作。但是,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经营决策和市场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较大,公司的资产状况往往处于变化当中,随着公司经营的不断变化,股东的出资与股权实际价值往往存在较大的差异。如果对股东的股权未经作价直接以原出资额转让,混淆了股权与出资的区别,往往导致股权的价值大大脱离了实际。(二)以审计、评估价作为股权转让价格该方法通过对公司会计账目、资产负责的清理核实,能够较为准确地体现公司的资产状况。如果采用评估方式,需要支付的评估费用往往都是不小的数额,无论对股东还是公司或是受让人都是一笔不轻的额外负担。尤其是在小股东欲转让股权时,对小股东来说,如果主张以评估方式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就有可能出现小股东的转让所得连评估费用都不足以支付的极端情形,这样的结果肯定是任何小股东都难以接受的。因此,该种股权转让价格确定方式现实可行性就被大大的削弱了。(三)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转让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转让价格,最能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缺陷是:作为利益相对方的当事人,在信息不充分、不对称的情况下,往往很难达成一致意见,故此种方式被使用的几率也较小。基于上述原因,实务中往往综合采用。例如,综合采用评估方式和协商方式。评估确定股权转让的基准价格,再由双方在此基础上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你讲解的相关知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的,欢迎在本网站进行法律咨询,我们将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律师推荐:合肥律师晋中律师杭州律师池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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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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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更新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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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律网律师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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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股东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那么,如何确认股权转让价?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如何确定股权转让价款,在实务中常常引起争议。当前,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除了对国有股权的转让估价作了限制性规定外,对于普通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并未作具体的规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股东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在法律实践中,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由以下几种方式确定:(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4)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评估价法”。(5)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虽然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以上方式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但仍需遵守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股权转让价格与股权实际价值(或市场价值)差距过大,往往容易产生股权特让纠纷,有异议的一方可能会以此为由主张股权转让双方恶意串通。而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恶意串通约定股权转让价格,致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受损的,将导致股权转让行为无效为了避免此类法律风险,保障股权转让各方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应尽量采取反映股权实际价值或市场价值的价格确定方式。例如。可以先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整体评估、审计,确定转让基准价格,并以此为基础协商确定转让价格,还可以结合公司不良资产率、国家产业政策等因素确定转让价格,或者引进拍卖、变卖的市场竞争机制转让股权。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举报联系删除我是平台公司法律师团队,擅长公司法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点击展开完整知识剩余阅读时长约1分钟公司法相关分类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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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几种做法:(一)将股东出资时股权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二)将公司净资产额作为转让价格;(三)将审计、评估价格作为转让价格;(四)将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5.也有采用其他方法来确定转让价格的。一、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时应注意的问题(一)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必须约定股权转让的价格?不是。股权转让除了以交易的方式实现,也可以赠与的方式实现,因此股权转让协议并不一定要约定股权转让的价格。而且,即使是以交易方式实现股权转让的协议也可以约定由补充协议来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不过必须要注意的是,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具有任意撤销权,加上《民法典》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以赠与方式转让股权的,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并不稳固。(二)股权转让的价格是否需要与出资额相同?如果公司发展良好,其股权转让价格一般高于股权对应的出资额,如果公司连年亏损,则有可能低于出资额。事实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在证券交易所内交易,其价格明显与出资额并无绝对关系。(三)哪些属于股权转让价格低于成本的合理理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明确以下是股权转让价格低于成本的合理理由: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二、公司股权转让价格如何确定如果公司发展良好,其股权转让价格一般高于股权对应的出资额,如果公司连年亏损,则有可能低于出资额。事实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在证券交易所内交易,其价格明显与出资额并无绝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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