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离婚怎样可以起诉父母的抚养权方不愿意带孩子参加庭审,而孩子自己想参加怎么办?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父母孩子不需要到场。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

某男与某女于2020年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约定其婚生子女都归男方抚养,女方不支付抚养费,并有探视权。原告某男诉称被告某女自离婚后从未进行探视,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均由原告独自承担。但目前原告由于患病无法继续工作,致使家庭失去经济来源,一直靠借钱生活,故希望将未成年儿子的抚养权变更至被告。

被告某女辩称,未成年儿子一直随原告生活,并且原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有能力抚养孩子,至于其陈述的借款度日、患有重大疾病均不属实,要求驳回原告诉请。

法院审理查明,原、被告婚生子现年12周岁,经法院依法征求其意见,其明确表示愿意随被告生活。原告在庭审中提交其于医院住院治疗的病历佐证,其中出院诊断为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被告对原告主张变更抚养关系的证据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相应的反驳证据;被告还称其无固定收入和能力抚养其与原告的婚生子,亦未能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佐证。

综上,法院认为被告身体状况与原告相比较为优越,且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合法收入,应认定被告具有相应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并且原、被告婚生子现已年满超过八周岁,其明确表示愿意随被告生活,应为真实意思表示,故原告要求变更婚生子的抚养权归被告,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被告某女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期间,被上诉人提交了医药费发票及诊断证明书、银行信用卡逾期记录等证据。上诉人对上述证据不发表意见且亦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二审法院审理认定某女的上诉请求不成立,维持一审判决。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在父母双方都无意愿拥有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情况下,法院应将抚养权判予哪方?在本案中,男方有明确证据证明自身患有多种疾病,失去收入来源,女方虽辩称不具有抚养孩子的经济基础,却无确切证据加以证明。且本案中未成年人已超8周岁,具有一定的自主意识和认知能力,其个人亦愿随同其母被告生活。综上,在保护未成年人的首要前提下,在法理与情理的综合考量下,判决支持男方诉求,将抚养权变更至女方。

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是解决抚养纠纷的基本价值取向。我国《民法典》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提出了“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抚养教育保护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因离婚而受影响或消除。是否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既要尊重子女个人意愿,也要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予以综合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本文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杜虬律师,现任天津天悯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共党员,专注于房产纠纷案件及房产涉及相关法律领域,思维严谨,逻辑缜密,善于从不同角度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具有良好的办案经验和专业技能。

  杜虬律师在办案中兢兢业业,热情细心,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当事人利益为基础,从诉与非诉、法与情理等多方面为当事人分析案情利弊,帮助当事人了解自身真正需求,制定解决方案,获得了信任,赢得了口碑。

  杜虬律师在办案之余还注重于理论学习和技能强化,拓展相关知识研修,并已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证,运用心理学知识辅助办案,在诉讼、调解、谈判等多个领域中均已取得成效。

  杜虬律师还积极发挥社会职能,担任北辰区三处社区法律顾问,用多样化形式向社区居民普法宣传,受到广大居民一致好评,同时担任北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未成年人辩护律师,因表现突出,被评为北辰区十大青年律师。

业务专长:离婚 继承 房屋买卖纠纷

国际家庭日2020国际家庭日是哪一天?全国各地亲子教育宣传策划日?5月15日为国际家庭日,致力于弘扬家庭美德弘扬家庭文化...更多国际家庭日2020的这个问题,以及大家所关心的从“家事”到“国事”:一场家庭教育令的司法实践的内容,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我们高考指导网提供的精彩分享。

全国各地亲子教育宣传策划日?

5月15日为国际家庭日,致力于弘扬家庭美德弘扬家庭文化!心怀感恩家庭和睦社会发展!一家人在一起最重要并不是衣食无忧的生活状态、用之不尽财富、高大上的车子房子! 若亲人不可以友好相处, 即使大福大贵,也心灰意冷; 若家中并没有欢歌笑语, 即使衣食无忧,也枯燥无味!

一家人在一起真情最重要。 父母能迁就小孩的艰辛, 孩子能爱惜父母付出的努力。!我累你给我端茶倒水, 你病我对你精心照料!

一家人在一起和谐最重要。 !家并非竞技场必须争王夺霸。 家也不是擂台无需一比高低, 家并不是论胜负的辩场宽容豁达最重要!友好相处最重要 !

一家人在一起身心健康最重要无论有钱没钱只需健康快乐健康平安才是最大的资本;

一家人在一起温暖最重要家是惬意的海港不必不少花言巧语, 多一些包括,少一些苛刻, 家是人生中安乐窝也是是心灵深处的心灵的港湾。 !身累有家可归身心疲惫有些人可诉, 家永远是最温暖的地方!

一家人在一起是同甘共苦的守卫也是风吹雨打陪伴。 !富也罢穷也好风景也罢穷困潦倒也好, 只需亲人始终风雨同舟一辈子彼此挂念!

一家人在一起齐心合力把普通日子度过友好相处把真情牢固! 我觉得就是幸福快乐的!祝愿大家都可以珍惜亲情!天天都是国际家庭日!

2020上海市女性人口数量总数?

新华社客户端上海市5月14日电(新闻记者袁全)5月15日是第28个“国际家庭日”。现场记者上海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计划生育协会举办的主题宣传活动上获知,据预测,2021年至2025年上海户籍人口、居住人口出世总数整体也将呈逐渐下跌趋势。

按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数量检测统计分析,2020年上海市人口出世12.76数万人,在其中上海户籍人口出世6.81数万人,占53.4\\%;非上海户籍人口出世5.95数万人,占46.6\\%。

全国各地亲子教育宣传策划日?

每一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属周为全国各地亲子教育宣传周。

家中是人生中第一个课堂教学,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较好的亲子教育可以把美好价值观念打小就传达给小孩,促进她们健康快乐成长。家教老师宣传策划日,造成社会关注家中教育的意义,文化教育不单单是学校的事。

国际家庭日2020拓展阅读

从“家事”到“国事”:一场家庭教育令的司法实践

从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10年,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刑事法官徐长芳反复看到一些未成年人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最极端的一个例子,一名叫小辉的男孩在她的庭上出现三次,从未成年一直到成年。小辉的父母离异后各自再婚,他在两个新家庭都成了多余的,父亲的教育仅限于在庭审时恨铁不成钢的责骂。从第一次审判的悔过认罪到第三次审判的胡搅蛮缠,徐长芳看到小辉滑向犯罪的深渊,她很惋惜但又无能为力。

随着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与实施,这种局面得到了改善。

根据该法规定,相关司法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也就是可以发出“家庭教育令”。

据新华社报道,《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以来,北京、内蒙古等多地人民法院陆续发出家庭教育令。

为了配合“家庭教育令”对未成年人进行更好地教育,北京朝阳人民法院等法院引入专业力量,邀请了解青少年问题、家庭教育指导的专家为涉诉家庭提供教育指导。在帮助涉案未成年人的同时,法官们希望将家庭教育工作向前延伸,帮助更多需要教育指导的家长,把孩子的问题从小解决,让未成年人更好地成长。

法官徐长芳在审理一起团伙盗窃案时,对其中一个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发出的家庭教育令。新京报记者 乔迟 摄

2022年4月,17岁的少女周澄,因为参与多起敲诈勒索案,被北京市朝阳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负责审理该案的法官张妍,有着20年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经验。在为周澄惋惜的同时,张妍也探究了她的成长轨迹。

周澄来自一个父母离异重组的家庭。她4岁时父母离异,从小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父母分别重组家庭后,很少有精力关照她。

初中辍学后,周澄在社会上结识了一些朋友,之后跟随他们来到北京。没有生活来源,缺乏谋生技能,还想获得高收入。2021年5月至10月,在朋友的蛊惑下,周澄参与了多起敲诈勒索案。

张妍认为,周澄的犯罪问题,跟家庭教育有很大的关联性。父母长期跟周澄的交流少,对她的教育和关注程度弱,对她心理的成长、性格的形成有很大的伤害。

而且,在女孩步入青春期时正值生理发育,母亲对孩子的关注是不可或缺的。

在张妍看来,周澄的母亲李云并不是一个对女儿不管不顾的母亲。

刚离婚时,因为跟公婆存在矛盾,李云很难拉近与女儿的距离。再婚后,由于经济方面比较吃紧,也无法给周澄提供帮助。但在心里,李云始终挂念着女儿。

女儿犯案后,李云来到北京陪她做笔录,帮助退赃退赔,求得对方谅解等,积极配合司法部门的工作。

李云也想修复与女儿的关系,但缺席13年的母爱,让母女俩间的隔阂就像一条河床,没有共同生活的时光像一条源源不断的河流,把河床侵蚀得又深又宽。

张妍记得,案件线上宣判时,周澄在视频里见到了母亲,她表现得很平静,并没有那种亲切、高兴的情绪。“心理上对母亲还是有一定的隔阂。”

针对这种情况,依照《家庭教育促进法》,张妍对李云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令”要求李云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定期与女儿联系,了解她的心理状况、情感需求、社交情况,对她进行道德法治教育;要求李云在5月至8月期间,每月接受一次家庭教育指导。

就在2022年2月,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刑事法官徐长芳审理了一起团伙盗窃案。2021年7月至8月,三个未成年人被一个成年人带着在九原区一工地上盗窃了15次,偷走建筑材料当废铁变卖,换取网费和生活费。

其中一名涉案的未成年人孙阳,已经是第二次盗窃。法官认为,孙阳的父母以忙于工作为由,疏于对被监护人管教,忽视了孙阳的异常行为、交友情况,最终导致孙阳形成不劳而获的错误观念,交友不慎、屡教不改,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最终,法院对其中两个未成年人家庭发出了家庭教育令。

针对周澄的教育问题,教育专家陈刚线上对周澄的母亲李云提供一对一指导。受访者供图

“家庭教育令”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

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张妍告诉新京报记者,在《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前,发现案件有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官也会对其家庭予以关注。民事案件比如离婚等,法官会向未成年人的父母发出书面或口头的家庭教育提示,提醒监护人重视家庭教育。

如果未成年人涉及刑事案件,检察机关会向法官提供涉案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报告包含身体情况、专业的心理测评、成长经历和环境、家庭成员情况和经济情况、奖惩情况等,法官可以通过社会调查报告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是否存在问题。

但法官能做的还是比较有限。徐长芳负责未成年人审判有十个年头了,面对涉案的未成年人父母,她无法提出过多要求,最多在法庭上进行一些头口教育。“有时候实在没忍住,也只能家长里短地训诫一下。”

而《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后,法官了解未成年人家庭情况后,如果发现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问题比较严重,通过书面和口头提示后,家长仍然不重视教育问题,就可以发出家庭教育令。

《家庭教育促进法》对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了要求,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针对离婚、分居家庭,该法要求父母应当互相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对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该法还提出了制裁措施。

在传统观念里,教育孩子是家事,别人很难插手。但是随着近年来人们对未成年人教育问题的重视,法律把触角伸向了私人性质的家庭领域。在张妍看来,这代表着我国法律正在进一步完善。

“法律赋予了我们更多的权利,除了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干预和指导,还要对他的整个家庭进行干预和指导。也就是说我们从公法的领域里,进入了私人的自治领域。”徐长芳说。

徐长芳认为,《家庭教育促进法》对社会大众有引导功能,让家长意识到,国家对孩子的教育是有要求的,并不像家长认为的,“孩子的教育完全由我自己做主。”

2022年2月,《社会治理》杂志发表的《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国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解读》称,该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家庭教育从个体家庭家族的家传、家训、家规等传统模式,向全社会的以法治为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新模式转换,家庭教育由传统的“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国事”。

“我们从未成年犯罪的案例发现,家庭教育的问题往往会对孩子的发展产生比较大的影响,甚至对孩子造成一定的伤害,其实孩子的问题就是一个国家的问题。”张妍说。

据新华社报道,《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以来,湖南、北京、江苏、山东、河南、内蒙古、广东、甘肃等多地人民法院陆续发出家庭教育令。

新京报记者梳理各地发出的家庭教育令发现,父母和监护人被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主要缘于三种情形:一是家长因疏于管教或教养失当,导致未成年人罪错或不当行为;二是因婚姻破裂等情况影响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三是缺乏对未成年子女网络活动的监管。

在朝阳社区学院家庭教育咨询中心,专家对有困惑的家长进行一对一的教育指导。受访者供图

确保家庭教育令取得实效,是需要进一步考虑的问题。

2022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与区妇联、朝阳社区学院联合设立涉诉当事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探索引入专业力量。

据张妍介绍,法院处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的前端,主要负责发现案件中忽视教育或教育方式有问题的家庭,法官会及时把情况向区妇联和社区学院进行通报;而社区学院负责安排具体的课程,制定课程计划,安排专家进行相应的辅导,家长的上课和作业情况,也会反馈给法官;区妇联则主要负责统筹协调。

朝阳社区学院院长蔡芳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从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接两个涉诉家庭后,社区学院有针对性地按未成年人的年龄段给家长们提供匹配的课程。

5月到8月,家长们共接受过4次线上课程和两次专家一对一指导。

线上课程包括视频课和音频课,每节课一个小时左右,课程内容包括如何认识家长的角色,孩子的生理心理特点、家庭教育方法的指导等。

社区学院邀请了北京市教育学会青少年成长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陈刚,为家长进行一对一指导。

据介绍,一般是在家长下班后,用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一小时左右的专家线上指导。由家长介绍家庭教育情况,提出困惑。针对具体的问题,陈刚进行一对一的指导。

但周澄的家庭教育相对比较棘手。她已经4年没和父亲沟通过,母亲也有13年的时间没在一起生活了。

在李云的印象里,女儿还是4岁时乖巧的模样。再次见到女儿时,李云发现已经不太了解女儿。在她看来,女儿一意孤行,谁的话都不听,母女俩打了一个小时电话,女儿甚至连两句话都没听进去。

她还发现女儿特别懒,打电话时总说自己在睡觉,一睡一整天。说起工作,女儿总说想赚钱,挣高工资。

听了李云的困惑后,陈刚建议,首先要努力跟孩子成为朋友,让孩子能够敞开心扉,有心事能跟妈妈说,而不只是对孩子“指手画脚”。

在陈刚看来,母女已经缺少十几年的情感连接,在心理上,女儿并没有把李云当做母亲。而在沟通中,李云潜意识里总是摆出“你是个做过错事的孩子,我来告诉你怎样做是正确的”。这会让孩子产生心理错位,认为母亲总是高高在上的。

其次,陈刚认为,李云需要帮助孩子建立信心。

陈刚拿到的一份周澄的心理诊断显示,周澄属于敏感度比较高的孩子,对于别人的反应和态度非常关注。

周澄曾经对母亲吐露过父母离婚给她造成的心理创伤。上小学时爷爷接她放学,不管遇到熟或不熟的老师和家长,爷爷都会念叨,“这孩子爸妈离婚了,就我和她奶奶带着她。”父母离婚对周澄来说是一道疤,爷爷无意的唠叨等于揭开她的伤疤,慢慢地,伤疤难再愈合了。

甚至有一次过生日帮孙女请假时,爷爷也会跟老师念叨父母离婚的事。这在周澄心里埋下了自卑的种子,她认为,同学们和老师因为爷爷的话看不起她。

陈刚分析认为,因为父母离婚,周澄总是认为自己不如别人,从而学习专注力不足,最终辍学。他建议李云对女儿表达信任,增进感情,再引导女儿帮助爷爷奶奶做些事,通过给最亲的人提供帮助来获得信心。

9月,法院和社区学院回访时,李云反馈母女二人的关系有缓和,周澄不再那么较劲,愿意沟通了。

虽然改变女儿很难,但接受专家指导后,李云比以前有信心了许多。

实际上,在家庭教育指导方面,朝阳社区学院已经做了11年。2011年7月,朝阳区教委在社区学院成立朝阳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面向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和社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派教育专家进入社区和学校组织讲座,请专家在网络做直播课,解决家长们的教育问题。

2020年,社区学院开设了家庭教育咨询中心,在各个学校里发放海报和传单,有家庭教育问题的家长可以求助,中心会安排专家对家长进行一对一或者团体指导。

据朝阳社区学院家庭教育咨询中心负责人杨庆华统计,不到3年的时间内,咨询中心组织了90场个体咨询,服务268个家庭,团体咨询45场,服务1450多个家庭。

“提供教育咨询的专家有大学老师、科研机构教研员、中小学德育干部、教育方面的专家、教育咨询机构的咨询师等。由朝阳区教委负责出资,面向家长的咨询服务都是免费的。”杨庆华说。

朝阳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已经运行了近半年时间,三方不断加强沟通和协作。张妍希望能完善教育内容、丰富指导形式,比如等疫情过后采取线下的指导方式,或者把一些有相同问题的家长聚在一起开个小课堂。“指导形式上丰富一些,可能家长的接受程度会更好。”

2022年6月2日,徐长芳(左二)和白莉(左一)前往涉诉家庭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受访者供图

并非所有的家长都能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愿意接受指导。

今年2月,徐长芳审理了团伙盗窃案后,对涉案未成年人孙阳的家庭进行了走访。

徐长芳在走访中发现,孙阳的家庭教育问题比较复杂,孙阳父亲的教育方式简单粗暴,而姥姥和母亲都溺爱孩子。于是,在家庭里形成对立的局面,因为孙阳的教育问题,孙阳父亲还曾把孙阳姥姥家给砸了。

庭审时,孙阳痛哭流涕,认错态度很好。法院、妇联等部门对其父母进行了教育座谈,徐长芳觉得效果还不错。

但出狱没多久,孙阳在小区门口摆摊卖草莓,仅卖了一周,就拿着赚到的钱离家出走了。

得知这一情况,6月2日,徐长芳和区妇联办公室主任、二级心理咨询师白莉一同前往孙阳家做家访。但与徐长芳约定好回家的孙阳没有现身,电话也联系不上。孙阳又回到了脱离家庭监管的状态,他住在哪儿、干什么,其父母一概不知道。

在两次家访中,不但孙阳没有出现,其父母也不太配合。对于法官的问询,孙阳父母要么是一问三不知,要么就是抱怨孩子不听话,他们对于孩子的叛逆很无奈,“我们一点办法也没有了。”

徐长芳发现,得不到孩子和家长的配合,家庭教育指导难以推进。到了今年10月,孙阳年满18岁,已经超出了家庭教育指导的范围。

不配合的情况,在朝阳区的家庭教育指导中也存在。

今年5月,在审理一起男女双方同居关系纠纷案件时,朝阳法院宋晓佩法官向双方发送了家庭教育令。

该案中,男女双方未婚同居并生育有一个五岁的男孩元元。二人感情不和,结束了同居关系。两人在财产分割、抚养费等方面有争执,针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也没有谈妥。元元被父亲放到母亲所住的村子外,当时天已经黑了,气温很低,元元在村外很久才被母亲发现。

杨庆华记得,元元父母的矛盾很深,只能分开单独指导。在前期了解家庭情况时,两人一直在指责对方的不是,但都很关心孩子。

杨庆华说,家庭教育指导方向主要是告诉元元父母,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一般会出现哪些问题,家长应该如何保护孩子的心灵等。

但元元父亲因为不服法院的判决,法官和家庭教育咨询中心多次打电话发短信提醒,他都拒绝参加第二次的专家指导。面对家长的不配合,法院和社区学院也很困惑,除了口头上的督促和批评教育之外,目前并没有更多更有力的惩戒手段。

“如果家长有侵害孩子权益或者有伤害孩子的行为,我们会有更严厉的措施,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家长只是不配合,我们也在思考更好的方法,让他更好地配合和完成家庭教育指导。这其实是法院和社区学院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张妍认为,法律的实施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法院会及时收集、整理相关问题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共同研究、解决问题,促进法律更好地实施和完善。

朝阳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办讲座,帮助家长们解决家庭教育的问题。受访者供图

在包头这样的四线城市,还面临着家庭教育专家匮乏的问题。

在徐长芳的规划里,4月21日,九原区法院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后,先建立家庭教育专家库,需要专家对涉案的未成年人家庭进行指导,提供具体的指导计划等。

但她发现,要在包头找一个懂未成年心理咨询、家庭教育的指导师太难了。团伙盗窃案的两个家庭,都是徐长芳和白莉多次去家访指导的,他们并没能建立起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团队。这对于以司法审判工作为主的法官来说不仅很难,还增加了许多工作量。

今年“十一”假期前,九原区法院受理了三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一起强制猥亵案,两起强奸案。两个被害女孩,一个未满14周岁,一个刚满14周岁,心理创伤比较严重。

通过家庭教育评估徐长芳发现,其中一个被害女孩嘉宁的家庭教育有严重问题,而且案件发生后,嘉宁无法进入正常的生活和学习轨道。嘉宁的母亲再婚后,另育有一子,对大女儿不太关心,嘉宁至今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

案件发生后,嘉宁的性格发生了改变,对母亲的唠叨特别敏感,会发生自残、自杀这类非常激烈的反应。

面对敏感的案情,徐长芳感觉有些无从下手,需要借助专业力量来引导嘉宁回归正常生活。但在包头,她发现,找不到适合的心理咨询师来给嘉宁做创伤心理治疗,也找不到专家来为女孩的家庭教育做指导。

后来,徐长芳联系到“女童保护”公益项目团队,希望能通过公益团队接触到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女孩提供心理救助。

徐长芳计划着,下一步最重要的是解决部门资源共享和协调的问题。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包含妇联、团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11家成员单位,法院希望把相关部分的资源充分利用起来,打造一个有专业能力的家庭教育指导团队。将家庭教育令的重点放在后续的未成年人帮扶,让未成年人回归社会走上正途。

徐长芳还有另一个困惑,就是该如何判断,经过指导后的家庭教育是否已经达到合格?

徐长芳希望,专家在具体指导过程中,能够形成一个有效评价家庭教育的机制。经过指导后,针对个案的情况,通过心理干预、走访调查,进行教育指导的效果评估,要有具体的指标反馈回法官,法官从而能够判定父母的监护能力、家庭教育是否合格。如果评价合格,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就能结束,如果不合格,家庭教育令的时效将延长。

“建立有效的考评,这个其实是我们进一步的工作难点。考核家庭最终目的是让涉案的未成年人最终回归到社会正常的生活,减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徐长芳说。

朝阳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业人员给家长进行团体咨询。受访者供图

“审理100起案件不如挽救一个孩子”

身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一线,张妍感受到,未成年人是很脆弱的,他们的行为多少都离不开家庭的影响,家庭教育的许多问题都暴露在案件中。

有些被告人家长不配合,不到庭,几乎放弃了承担家长的责任。有的家长教育方式过于强势、严厉,甚至有暴力行为;有的家长过于溺爱,觉得孩子干什么都是对的;还有的家长对孩子很漠视,对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一问三不知。

而在一些离异家庭,要么就把孩子完全抛给另一方,要么双方因为矛盾把孩子当做筹码互相要挟、报复,完全不让另一方探视,影响孩子的教育。

但近几年张妍感到,随着社会对未成年人和家庭教育的关注,情况已有明显的改观。更多的家长主动跟法官聊教育方面存在的困扰,跟之前回避的态度完全不一样。“有家长说,我孩子出现一些心理的问题,法官你能跟我们家孩子聊一聊吗?当家长并不排斥他人的帮助和指导的时候,也证明了家长对教育问题更广阔的接受程度和重视程度。”

《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以后,通过法律宣传,张妍发现,越来越多的家庭更加重视教育问题。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以前家长都对家庭教育指导不了解或者不关注,现在有家长会主动问,“是不是有家庭教育指导?我想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不仅教育的方法有改变,家庭教育的广度也变宽了。

张妍去学校和社区走访时发现,家长对于孩子的关注,从单纯只注重学习成绩到关注孩子性格、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

杨庆华也深有体会,在她多年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里,见证了家长对家庭教育的认识越来越多元,以前的家长会说“你只要好好学习,家里的什么都不用干”,现在,家长会问“孩子心理压力大的时候该怎么疏导?”

“更多关注孩子身体和心理上的问题,包括孩子性格的发展,对于每个家长都是一种进步。这是非常好的趋势,家长的关注度越来越宽,越来越全面,反过来印证了对于孩子的教育和重视程度就会越来越高。”张妍说。

“审理100个案件都不如挽救一个孩子。”张妍和徐长芳等法官们都在思考,通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不仅要帮助涉案的未成年人,还要把家庭教育的工作往前延伸,延伸到学校、社区,及早地发现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以及家庭的问题,早干预早预防,正确引导,及时纠正。

徐长芳希望通过工作室的活动进驻校园,通过在学校开展讲座,让老师、学生和家长了解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毕竟孩子步入到社会的第一步就是学校,学校也是最能发现孩子及其背后的家庭是否存在问题。

徐长芳表示,下一步法院将联合检察院、公安机关,对其辖区内的学校、社区进行摸排走访,了解是否有家庭教育存在问题的未成年人家庭,以及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根据职能部门的配合,把问题家庭导入到家庭教育指导的程序里,有针对性地对家庭个案进行指导,达到预防犯罪的效果。

以前在办案过程中,很多家长也有困惑,“该打的也打了,该说的也说了,还能怎么管呢?”很多家长不是不想管,而是不知道该怎么管,张妍认为,这就是家庭教育指导存在的必要性。

张妍希望通过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将妇联、社区学院的公共资源逐步扩展到案外,“让更多求助无门的家长能够得到正规渠道的资源和力量的帮助,这也是我们做工作室的初衷。家长能够接受专业人士的指导,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孩子的成长就有更多的保障。”

(小辉、周澄、李云、孙阳、嘉宁为化名)

新京报记者 乔迟 编辑 袁国礼 校对 刘越

以上就是关于国际家庭日2020(从“家事”到“国事”:一场家庭教育令的司法实践)的所有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怎样可以起诉父母的抚养权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