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派出所长不干做法医鉴定?半年以后他反过来说你为啥不做法医鉴定?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摘要 对于这种情况,可以要求派出所出具处理结果,如果不出具,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起诉派出所行政不作为。

派出所说法医没空做鉴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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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没有委托,委托提交的材料及超出鉴定能力或者不具备鉴定条件都可以不受理。

要做司法伤残鉴定,由专业的司法伤残鉴定机构来做。法医拒绝给出具鉴定,是有道理的。因为法医只对案件内的人员有检测权。对伤残等级没有鉴定权的。

根本就没有不做法医鉴定这回事,主要取决于能不能做,比如你导致了一个人受伤,如果派出所认定是碰伤,属民事纠纷,则可能是不做法医鉴定,若认定是故意伤害致人受伤,要负刑事责任,则要做法医鉴定

对于这种情况,可以要求派出所出具处理结果,如果不出具,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起诉派出所行政不作为。

亲亲派出所说法医没空做鉴定合理的呀亲亲,你这边也可以进行起诉的呀亲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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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其他回答者同问:是故意还是过失?对方是正当防卫吗?责任人明确吗?“一直”是多久?有的人受伤后特别焦虑,说“都过了20小时了,一直不抓人”

不管如何,如果想追究对方责任,就“一直”催办吧,要《立案决定书》或者《不予立案决定书》。若已立案,人没到案不等于人家没抓人,可能是不知道人在哪里。一个小案件,把主要精力和全部人手放在帮你抓人上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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